复议答辩书的结构
复议答辩书由首部、正文、尾部和附项四部分组成。
(一)首部 应依次写明以下内容:(1)文书名称。即“复议答辩书”。(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在“答辩人”项内,写明答辩人的名称、地址。(3)案由。其起始语具体表述为:“现对××××(申请人)×年×月×日提出的复议请求和理由,答辩如下”。
(二)正文 一般可分两部分来写,一是答辩理由;二是答辩意见。
(三)尾部 包括三项内容:(1)致送的审计行政复议机关名称。(2)答辩人名称和印章。(3)制作答辩书的日期。
(四)附项 主要写明提交的有关材料的名称和份数。
【范例】: 复议答辩书
答辩人:名称、地址。
现对××××(申请人)×年×月×日提出的复议请求和理由,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审计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答辩人名称
×年×月×日
附件:(1)××××××份
(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