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现代中国散文史上第一篇专门性的散文理论文章,写于1921年5月,发表于同年6月8日北京《晨报》第七版“杂感·浪漫谈”专栏。
在此之前,虽有刘半农、傅斯年等人在讨论文学革命和白话文问题时涉及散文革新问题,但夹杂在其它论题之中,只是泛谈散文文学,因而并未明确把散文当作一种与诗歌、小说、戏剧并立的文学形式而加以专门探讨。周作人的《美文》将外国文学中essay形式译为“论文”,又区分出其中叙事抒情一类,即注重艺术性一类散文,当时他称为“美文”,后来通称为小品文或散文。他介绍英美的美文名家艾狄生、兰姆、欧文、霍桑、吉辛等的作品,如“散文诗”,“实在是诗与散文中间的桥”,又联系到“中国古文里的序、记与说等,也可以说是美文的一类”,这就在中外散文史上找出了具有共同性的艺术性散文一类,并号召新文学家致力写作这类美文。
周作人这篇文章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在于第一次明确区分了艺术性散文和学术性或实用性散文的不同点,认为艺术性散文便是美文,引导了早期白话散文创作从一般的散行文字向美文学突进。
稍后一些理论批评家继续强调文学散文的美质,许多新文学家致力将散文写成美文,自觉追求散文艺术上的完美,这与《美文》的影响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