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广田作。
1943年底为答昆明一家报刊征询散文问题而作,收入1948年1月益智出版社版《文学枝叶》。文中将散文和诗歌、小说作比较,具体阐述了散文的艺术特征。他认为“散文以处理主观的事物为较适宜,或对于客观的事物亦往往以主观态度处理之”,即散文的本质在于抒情,或以抒情态度反映客观生活。
他体会“写散文,实在很近于自己在心里说自家事,或对着自己人说人家的事情一样,常是随随便便,并不怎么装模作样”,即以自然亲切为本色。
据此,他认为“散文的语言,以清楚、明畅、自然有致为其本来面目,散文的结构,也以平铺直叙、自然发展为主”;大体上说,“如把一个‘散’字作为散文的特点,那么就应当给小说一个‘严’字,而诗则给它一个‘圆’字。如果把散文比作行云流水,那么小说就是精心结构的建筑,而诗则为浑然无迹的明珠。
”但对于优秀散文来说,“它也绝不应当是‘散漫’或‘散乱,而同样的,也应当象一座建筑,也应当象一颗明珠”。作者既是出色的散文家,又是知名的文艺理论家,他的这些创作体会和理论见解是符合散文艺术特性的,对后人的散文理论批评是有启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