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聚仁作。
1942年作,发表刊物待查,收入1979年10月香港三音图书有限公司出版的《现代中国报告文学选》(甲编)。全文分“什么是报告文学?”“材料处理”和“艺术笔触——特写”三个部分。
作者从新闻工作者的角度,认为报告文学“并不是纯文艺,乃是史笔。”强调作者必须具备“透辟的观察力——新闻眼”;以“知人论世”、“学习使用望远镜”和正确处理“新闻材料”为“新闻眼”的三个条件。在这三个条件中,特别强调“材料处理”的重要性。作者不同意“‘特写’便是‘新闻文学’”的说法。
他认为“‘特写’乃是一切艺术作者处理事件的一种技术,一种夸张的手法”,新闻报道只是在“提高读者注意的地方”和烘托主题时用得着“特写”,但它“当以完成诱导作用为限制,过了这个限度,即失去了作为‘特写’的本意。”这些观点别具一格,值得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