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琴作。
初载于1942年9月桂林《文学批评》创刊号。本文是作者为桂林文化供应社出版的《散文选》一书所作的序文。
她界定的散文是狭义的记叙抒情散文,说“散文往往是作者对于实际生活中间所接触的真实事物、事件、人物、以及对四周的环境或自然景色所抒发的感情与思想的记录,是一种比较素静的和小巧的文学形式”。
其特点有三:一、形式上较为自由广泛,内容上不采用虚构的题材;二、以抒发思想与感情为主;三、具有诗的情感,接近于诗。她指出散文写作的两个重要条件:一、要求有真实的情感,这种情感又是和作者的“思想力”即世界观、人生观相关连的;二、要求“朴素”、“自然”,“有什么就说什么,不需要雕刻堆砌和虚构,这样才能显示出原来的真实情感”。所以她认为“所谓散文美,也就是指这种朴质和真挚”。
她还认为从散文作品中间,“更容易显出作者的性格、思想和人生观的”,从而也“更容易看出一个时代的精神状态和文学的倾向”。这些论述,较具体地阐发了记叙抒情散文的特性及功用,强调散文家要努力“从实际生活战斗中,去培养我们的情感和思想力”,这都是很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