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达夫作。
收入1935年7月上海生活书店版《文学百题》。作者认为:“传记文学,本来是历史文学之一枝,中国自太史公作《史记》后,才有列传的一体。……其后沿这系统一直下来,经过了二千余年,中国的传记,非但没有新样的出现,并且还范围日狭,终于变成了千篇一律,歌功颂德,死气沉沉的照例文字;所以我们现在要求有一种新的解放的传记文学出现,来代替这刻板的旧式的行传之类。
”他界说“人的传记,是在记述一个活泼泼的人的一生,记述他的思想与言行,记述他与时代的关系,他的美点,自然应当写出,但他的缺点与特点,因为要传述一个活泼泼而且整个的人,尤其不可不书。所以若要写新的有文学价值的传记,我们应当将他外面的起伏事实与内心的变革过程同时抒写出来,长处短处,公生活与私生活,一颦一笑,一死一生,择其要者,尽量来写,才可以见得真,说得象”。他介绍外国的传记文学,将之区分为“他人所作之传记,和自己所作的自传,以及关于自己和他人的回忆记之类”等三种。这篇短论提倡新传记,要求新传记作品具有现代艺术精神,即要写出“一个活泼泼而且整个的人”,写出传主内外两面的真实,这对现代传记文学创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