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作。
原载于1933年10月《现代》第3卷第6期,收入1934年3月上海同文书店版《南腔北调集》。本文是针对“论语”派宗师周作人、主将林语堂等人一系列散文观点及其大量创作的消闲小品而写的。鲁迅一针见血地指出“论语”派同人的散文理论和散文作品在当时导致了一种逃避现实、消闲自娱、投合市民趣味的写作风气,他们想“靠着低诉或微吟,将粗犷的人心,磨得渐渐的平滑”,想让小品文变成“小摆设”,“供雅人的摩挲,并且想青年摩挲了这‘小摆设’,由粗暴而变为风雅了”,尖锐地批评了这种消磨读者斗志的写作倾向。
鲁迅认为,在风沙扑面,狼虎成群的时代,人们的审美要求必然偏重于刚健有力、能够激发斗志的文风,“他们即使要悦目,所要的也是耸立于风沙中的大建筑,要坚固而伟大,不必怎样精;即使要满意,所要的也是匕首和投枪,要锋利而切实,用不着什么雅”,这就从时代的精神需要方面回击了“论语”派的观点,确定了战斗时代的审美标准。
他断言:“麻醉性的作品,是将与麻醉者和被麻醉者同归于尽的”;正面指出:“生存的小品文,必须是匕首,是投枪,能和读者一同杀出一条生存的血路的东西;但自然,它也能给人愉快和休息,然而这并不是‘小摆设’,更不是抚慰和麻痹,它给人的愉快和休息是休养,是劳作和战斗之前的准备”,科学地阐发了散文小品的战斗功能和审美价值,维护了“五四”以来散文小品的革命传统。鲁迅的号召成为当时进步文坛的一面旗帜,对当时和后来的散文小品创作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