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实秋作。
初载于1928年10月《新月》第1卷第8期。作者首先界定散文是相对于韵文而言的,不是相对于诗来说的。因为“诗和散文在形式上划不出一个分明的界线,倒是散文和韵文可以成为两个适当的区别”,诗的素质在散文中也能表现出来。
这一说法纠正了诗文对立的看法,揭示散文中有“诗”的客观事实,对于人们正确认识散文的价值很有意义。作者强调散文要充分表现作家的自我个性,坚持布封“风格即人”的说法,这符合现代散文界对散文的基本看法。他进而主张散文的艺术锤炼,标举“真实”、“简单”、“自然”、“典雅”等审美要求。
但过分强调散文的雅洁,推崇古典主义文风,指责现代散文,说“近来写散文的人,不知是过分的要求自然,抑是过分的忽略艺术,常常的沦于粗陋之一途,无论写的是什么样的题目,类皆出之以嘻笑怒骂,引车卖浆之流的语气,和村妇骂街的口吻,都成为散文的正则。象这样恣肆的文字,里面有的是感情,但是文调,没有!”从而显示了作者在散文艺术上所坚持的古典主义理想和贵族态度。
这受到郁达夫等作家的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