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作。
初收入1928年12月北新书店出版的《翦拂集》。1925年底,林语堂曾经在《语丝》上发表《插论语丝的文体——稳健骂人及费厄泼赖》,主张对失败者给予同情,“以今日的段祺瑞章士钊为例,我们便不应再攻击其个人。”鲁迅立即写了《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给予委婉的批评,指出这种“费厄泼赖”的虚伪性和反动性,并提出着名的“打落水狗”的主张。翌年“三·一八”惨案血的教训,使林语堂思想受到震动,4月2日写了《讨狗檄文》,4月17日又写了本文,表示“前说勿打落水狗的话……现在隔彼时已是两三个月了,而事实之经过使我益发信仰鲁迅先生,‘凡是狗必先打落水里而又从而打之’之话。”表明他初步认识到所谓“费厄泼赖”精神的错误,接受鲁迅的批评,承认“打落水狗”的原则是正确的,林语堂还发挥说,如果对敌人不能“肉搏击斗”不能“毁咒恶骂”,“这种东西,……谁称他为帝国主义者心目中的‘顶呱呱的殖民地的好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