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简介】 - 失窃的孩子
四十年代的一个平凡夏夜,负气的男孩亨利·戴离家出走,躲进了森林里的某个树洞中,在那里,他被一群仙灵绑架。于是,这群在黑暗中秘密生活、等候百年的仙灵,其首领就此有了轮回的机会,他用亨利·戴的外表重返人世,展开新的生活。那个被仙灵抓走的男孩,历经溺毙而后复活的仪式,重生为仙灵,就此告别文明世界,永远以七岁的外表游荡在森林中,再也不会长大。仙灵们唤他为“安尼戴”,时光流徙,往事褪色,安尼戴与其他仙灵们一同在星空下高歌,在雪夜里沉眠。他淡忘了语言和姓名,却努力想要记住自己的家人与过去,也试图要理解这个浅薄的世界。假扮的小孩在人群中隐瞒着自己真实的身份,却无法掩藏自己神童般的钢琴天赋,更无法阻止那些总是在梦中涌现而出的记忆。他费尽千辛万苦,寻找一个德国少年钢琴家的真实故事,最后赫然发现:那正是一百多年前的自己。两个被交换命运的孩子渐渐成长,他们的生命几度交会,却都擦肩而过。文明的脚步向森林不断逼近,当假扮的人类日益负疚濒临崩溃,当森林里的仙灵死伤四散终日逃亡,他该如何得到灵魂的救赎?他又该如何夺回自己的人生?
走吧/人间的孩子/与一个精灵手拉手/走向荒野和河流/这个世界哭声太多了,你不懂。
【作者简介】 - 失窃的孩子
凯斯·唐纳胡出生于一个爱尔兰裔的美国家庭,在七个孩子中排行第四,从小就觉得自己可能是个换生灵。他的第一个工作是在美国艺术基金会担任讲稿撰写人,在长达八年的工作中,凯斯·唐纳胡利用课余时间获得了文学博士学位。1974年他立志写作为业,并花了七年时间写下处女作《失窃的孩子》。此书尚未出版即受关注,美国亚马逊网上书店更是秘密买下其电影版权,作为进军好莱坞的第一炮。随后,《失窃的孩子》不仅囊括各大畅销书排行榜,更获得2006年《轨迹》杂志最佳新人作品奖、鹅毛大奖入围、亚马逊网上书店文学小说榜和奇幻科幻榜双料冠军。凯斯·唐纳胡目前正在撰写一本以美洲神话为背景的小说。
【内容节选】
失窃的孩子
[美]凯斯唐纳胡著 柏栎译
献给多萝西和托马斯,希望你们能在这里。
童年,我们曾向世界投以一瞥。
余下的尽是回忆。
——路易丝格鲁克《返乡》
序
失窃的孩子
柏栎
一百多年前,诗人叶芝,写过一首小诗《失窃的孩子》。诗中,仙灵将孩子从温暖的壁炉边诱走,带到史留斯森林高地,那里有花有水,远离尘嚣,孩子和仙灵们吃着浆果和樱桃,寻找熟睡的鳟鱼,在沙砾上跳起古老的舞蹈,彻底忘记了那个充满烦恼的人类世界……一百多年后,这片高地变成美国东部的某个乡村,仙灵们依然躲藏在深山高林中,不为人所知,仙灵世界和人类社会不时地发生交集,但只有仙灵和被交换的孩子知道全部的秘密,这就是唐纳胡的《失窃的孩子》。
换生灵的传说在欧洲流传广泛,这通常是指一种专门偷窃人类小孩,并把自己变成小孩模样,在人类家中生活下去的恶灵。在文学作品中也并不罕见,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中就写到过换生灵,另外还有托马斯米德顿的剧本《换生灵》,以及约翰盖尔特的小说《偷走的孩子》等等。传说中,这种由仙灵变身而成的孩子外形丑陋,往往是畸形或有先天疾病,会被父母轻易抛弃。据考证,神话的社会学起源是家庭无力抚养多个孩子,忍痛弃婴后的一种心理自我安慰。但在唐纳胡笔下,仙灵是真实存在的,他们按照序列,逐一和人类的孩子交换生活,仙灵生活在人类之中,人类则被交换到了仙灵的部落中去,成为他们的一员。
或许是不想写成一个十足的奇幻故事,虽然欧洲神话中不乏神乎其神的精灵秘法,唐纳胡却从一开始就没有赋予换生灵那些本领。他们会的魔法不多,除了能变脸,就只会一些“低级”的超能力,诸如顺风耳和千里眼。他们拥有不老的生命,永远保持小孩子的外貌,心却在时光中老去。对他们来说,生命只有等待的意义,等待轮到自己去换生的那刻。
在此预设下,亨利和安尼戴展开了他们交错的一生。安尼戴原是人类孩子亨利,被交换后成为仙灵,忘记了自己本来的名字,但记忆的碎片却时时侵入他的梦境。亨利原是仙灵的头领,已在森林中生活了百年有余,他变身成为人类孩子,得到了亨利的父母和几乎全部的生活,得不到的却是亨利七岁之前的记忆。在漫长的岁月中,他们彼此追逐着过去的影子。安尼戴总想回到父母和妹妹身边,而亨利也渐渐发现自己其实也曾是一个被交换的德国男孩,一个钢琴神童,他的天赋在森林中埋藏百年之后,又在作为人类的身上再次显现。
仙灵的世界并不是人们想象的人间天堂,他们需要在严苛的环境中为生存奋斗,还要设法打发无聊的光阴。安尼戴学会了阅读,常常和好朋友斯帕克溜进人类的图书馆中饱飨智能的盛宴。年深月久的相知,使得安尼戴爱上了斯帕克,可是斯帕克却在他告白之际,决然离开,开始了自己漫长的旅行。安尼戴终于在伙伴的帮助下,找到了家人,但却悲哀地发现,自己和他们已经隔得太远,无法回去。取代他地位的亨利,同样需要在人类社会中求生存,想方设法和父母斗智,不被揭破自己的真实身份。相较于停滞在时光中的仙灵,亨利是在不断长大,但成长的烦恼,同样使他困惑不堪。他终于发现,人类的世界也并不如他想象得那幺美好,仙灵和人类都有各自的现实要面对。
拯救他们生活的,是爱和希望。亨利恋爱、结婚、生子,在温暖的家庭中,终于鼓起勇气直面过去,为自己的百年岁月谱出了一曲交响乐。安尼戴在写完自己的人生故事后,告别相依为命的伙伴,追随斯帕克的足迹而去,跨越千山万水,去到这个国家的另一头寻找他的爱情。
这是一个写来简淡,读来却时常倍感温暖的故事。叶芝的诗中给人印象最深的一段便是:走吧,人间的孩子/与一个精灵手拉手/走向荒野和河流/这个世界哭声太多了,你不懂。唐纳胡小说中的孩子和仙灵,长大后都懂得了这些“哭声”,他们理解、宽宥彼此,立足自己的生活,为身边的人们付出热忱。这原本就是生命中最大的勇气。
1
别叫我仙灵。我们已经不喜欢被叫做仙灵了。曾几何时,“仙灵”大可涵盖各种形形色色的生物,但如今它已染上过多的联想色彩。从词源学上看,仙灵是一种非常特别的、与水泉女神或水仙女有关的生物,但在种属上,我们是自成体系的。仙灵(fairy)这个词来自于古法语fay(现代法语则是fee),而fay又起源于拉丁词Fata,即命运女神。fay合群而居就称为faerie,它们生活在天国和人世之间 。
世上有一群人间精灵,carminibus coelo possunt deducere lunam 。它们早在远古时代就分成了六类:火精、气精、地精、水精、土精,以及全体仙灵和水仙女。我对火精、水精和气精近乎一无所知,但地精和土精我却十分熟悉。它们的种类数不胜数,与之相伴的还有大量关于它们行为、习俗和文化的传说。它们在世界各地的叫法不同——罗马家庭守护神、魔仆、农牧神、森林神、妖怪、罗宾的好伙计、捣蛋鬼、矮妖、凯尔特“普卡”、爱尔兰鬼灵、北欧小矮人——还有极少数仍然隐居在树林中,人类几乎看不到也碰不到它们。如果你非得给我取名,就叫我小妖精吧。
更好的说法是,我是一个换生灵——顾名思义,这个词指明了我们要做的事和想做的事。我们绑架一个人类小孩,把他或她与我们其中一个交换。换生灵变成了小孩,小孩变成了换生灵。并非任何一个男童或女童都能交换,只有那些少之又少的、对他们年幼的生命感到困扰,或与世上的悲愁心有戚戚的才有可能。换生灵挑选对象很仔细,因为这种机会大概十年左右才有一次。成为我们中间一分子的那个孩子,或许要等上一个世纪才能轮到他换生,并再次进入人类世界。
准备工作冗长乏味。需要密切监视这个小孩,还有他的朋友和家人。当然,这都得不露痕迹。选择孩子的最佳年龄是在他上学之前,因为在那之后,一切都复杂起来。孩子会需要去记忆和处理除他亲密家人以外的大量信息,还要像在镜子里照见形体和容貌那样,一清二楚地将自己的性格和经历表现出来。婴儿是最好办的了,可对换生灵来说,照料他们是一桩难事。六七岁就恰到好处。超过这个年龄,自我意识必定会发展得更为充分。而无论他们年龄大小,我们的目标是骗过孩子的父母,让他们相信换生灵的的确确是他们的亲骨肉。这其实比大多数人想像的要容易。
不,困难不在于延续孩子的经历,而在交换本身,那是种痛苦的肢体行为。首先,从骨骼和皮肤开始,把自己拉伸成合适的大小和体型,拉到浑身颤抖,差点儿崩断。然后,其他人会在他新的头面上下功夫,这需要雕刻家的技艺。软组织上会有大幅度的推拉动作,好像头颅里填充的是黏土或软糖。接着是牙齿的事,还要除去头发,再慢慢地编织成新的,这些事情都极为讨厌。整个过程中,一粒止痛药都没有,虽然有几个换生灵会喝一种用橡树汁发酵而成的酒,但这种酒对身体有害。这种事很难受,但很值,好在我不需要重塑生殖器,那可相当复杂。最后,换生灵就和孩子一模一样了。三十年前,我就从一个换生灵重新变成了人类。
我和亨利戴交换了生活。他是个出生在镇外农场上的男孩。一个仲夏的午后,七岁的亨利离家出走,藏到了一棵栗树的树洞中。我们的换生灵密探跟踪他并发出召集令,我把自己变成他完美的复制品。我们抓住了他,我溜进树洞,和他交换了生活。当晚搜寻人员找到我时,他们可高兴了,松了口气,还挺骄傲,我本以为他们会生气,但没有。“亨利。”一个穿着消防员制服的红发男人对我说话,当时我在躲藏处假装睡觉。我睁开眼,冲他露出灿烂的微笑。这人用薄毯把我裹起来,抱着我走出树林,来到一条石铺路上,一辆消防车等在那里,红色车灯如心跳般搏动。消防员们把我带回家,交给亨利的父母,也就是我的新父母。那晚车子在路上行驶时,我一直想着,只要能通过第一关,这个世界就会重新归我所有。
在鸟类和兽类当中,母亲总能认出自己的孩子,不让陌生者闯到巢里或窝里来,大家都觉得这挺神奇,但并非一概如此。事实上,布谷鸟就常常把蛋下到别的鸟儿的巢里。尽管幼鸟体形超大,胃口奇佳,也能得到同样(其实是更多)的母爱,甚至它们经常会把其他幼鸟从高高的巢中挤出去。有时候,母鸟把自己的孩子活活饿死了,就因为布谷鸟不断地要吃的。我的第一个任务是虚构一个故事:我就是亨利戴。不幸的是,人类更多疑,对闯入者也更不宽容。
搜救人员只知道他们要寻找一个在树林里走丢了的孩子,因此我可以保持沉默。反正他们找到一个也就满足了。在开往戴家的路上,消防车颠簸起来,我呕吐在了鲜红色的车门上,那分明是一堆橡果碎片、芥菜,还有好多小昆虫的皮。消防员拍拍我的头,把我连同毯子一把铲起,好像我只是一只被救的小猫或者一个弃婴似的。亨利的父亲从门廊上大步跨来,一把抱住我。有力的拥抱,带着烟酒味的温暖亲吻,他把我当成自己的儿子迎回家。但母亲就不太好糊弄了。
她的脸完全泄露了她的情绪:发着疹子的皮肤上纵横着一道道咸咸的泪水,浅蓝色的眼睛框着红圈,头发纠结蓬乱。她朝我张开双臂,两手直抖,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痛苦得好像掉入了陷阱的兔子。她用衬衫袖子擦了擦眼,用满怀爱意的女人那饱受摧折的肩膀围住了我,接着用深沉的花腔高音大笑起来。
“亨利?亨利?”她手撑在我肩上,把我推在一臂远的地方,“让我看看你。真是你吗?”
“对不起,妈妈。”
她拂开遮着我眼睛的额发,把我压在胸前。她的心在我脸侧跳动,我觉得又热又不舒服。
“别担心,我的小宝贝。你回家了,一点事儿都没有,这点最要紧。你回到我身边了。”
爸爸用他的大手包住我的后脑勺,我想这个欢迎回家的生动场面还会永远继续下去。我一点点挣脱出来,从亨利的口袋里掏出条手帕,饼干屑撒在了地板上。
“对不起,妈妈,我偷了饼干。”
她笑起来,眼中的阴影消退了。也许她直到前一刻还在怀疑我是否是她的亲骨肉,提到饼干奏效了。亨利离家出走时,从桌上偷了块饼干,别的换生灵把他带到河边时,我把饼干偷过来放在口袋里。饼干碎屑证明了我是她的孩子。
午夜后,他们让我上床睡觉,这种安慰大概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不管怎么说,这好过睡在洞里冷冰冰的地上,拿发霉的兔皮当枕头,还有十来个换生灵在不安的睡梦中咕哝和叹气。我在松软的被子里伸直手脚,寻思着我的好运。有很多故事说的是换生灵的失败,身份被所谓的家人揭露了。一个出现在新斯科舍①①加拿大省名。某渔村的孩子把他可怜的父母吓坏了,他们在暴风雪中弃家而逃,后来被发现浮尸在寒冷的港口上,已经冻僵了。一个换生灵女孩,六岁,一开口说话就让她的新父母不堪恐惧,把滚烫的蜡油灌进对方耳朵,从此再也听不到声音。还有一些父母,得知他们的孩子被换生灵替换,一夜白发,有的精神分裂,有的心脏病突发,还有的猝死。更惨的是,虽然很少见,但确有一些人家把这种生物赶出去,有的使用咒语,有的驱赶、丢弃或者杀害他们。七十年前,我失去了一位好朋友,因为他忘了让自己随年龄长大。他的父母当他是魔鬼,把他像一只没人要的小猫一样捆起来装在麻袋里,丢到一口井里。大多数时候,父母为他们儿女的突变大惑不解,或一方为这种离奇的命运而责备另一方。这种危险的事情,怯弱者不宜。
我走到这一步而没有被揭穿,感到心满意足,但还没有完全放下心来。我上床后半小时,房间的门慢慢打开了。在走廊灯光的映照下,戴先生和戴夫人从门缝里探进头来。我把眼睛眯成一道缝,假装睡着。露丝戴不断地低声抽泣,没人能哭得这样有技巧。“我们得改一改了,比利。你不能让这种事再发生了。”
“我知道,我保证,”他小声说道。“不过看看他的睡相吧。‘天真的睡眠,缝补好忧虑的乱丝 。’”
他关上门,把我留在黑暗中。我和我的换生灵同伴们监视了这个男孩好几个月,所以我在森林边就知道新家的轮廓。在亨利的眼里,这几英亩地还有这外面的世界是如此奇妙。屋外,星光从一排参差的冷杉树梢上透进窗子。习习轻风吹进敞开的窗户,从被子上掠过。停在窗玻璃上的蛾子扑扇着翅膀飞走。将圆未圆的月亮投下清辉,照亮了墙纸上暗淡的纹饰,十字架悬在我头上,从杂志上裁下的纸页和报纸用大头钉钉在墙上。桌上摆着棒球手套和棒球,盥洗架上的水罐和碗闪闪发光,如磷光般皎洁。碗上斜靠着一小摞书,一想到明天就能读这些书,我激动不已。
天刚亮,双胞胎就开始哭嚎。我顺着声音经过我新父母的房间,蹑手蹑脚地走过走廊。婴儿们一看到我就鸦雀无声,我肯定如果她们——玛丽和伊丽莎白——天生聪慧,又能说话的话,我一走进屋子她们就会说“你不是亨利”。可惜她们还在襁褓中,会说的句子比长出的牙齿还少,说不清她们幼小心灵中的秘密。她们瞪大清澈的眼睛,安静地注视着我的每个动作。我微笑,但她们不笑。我做鬼脸,给她们胖胖的下巴挠痒痒,学木偶跳舞,学鸟儿吹口哨,但她们只是看着,像两只哑巴蟾蜍一样无动于衷。我搜肠刮肚地想要找到亲近她们的法子,于是想起了有几次我在森林中遇见的与这两个人类小孩一般无助而又危险的东西。一次我走在幽深的峡谷中,碰到一只和母亲分开的小熊崽。受惊吓的动物发出凄楚的叫声,我差点以为山里所有的熊都要来包围我了。虽然我能制服动物,但对那种一爪就能把我撕成两半的怪物无能为力。我只好哼起歌谣,安抚了熊崽。想到此处,我就对我的新妹妹们如法炮制。她们被我的嗓音迷住了,立即开始呀呀叫唤,拍着胖嘟嘟的手,口水长长地流出来,挂在下巴上。《小星星,亮晶晶》和《再见,小鸟》打消了她们的疑虑,向她们保证我和哥哥差不多,或者还是个更好的哥哥,但谁又能确定她们简单的脑瓜里转过什么念头呢。她们咯咯,咕咕。我一边唱歌,一边用亨利的口气和她们说话,她们便渐渐地相信了,或者说不再怀疑了。
戴夫人匆匆走进婴儿室,欢快地一遍遍哼着歌句。她的腰围和身量让我吃惊,我之前见过她多次,但距离从没这么近过。从森林中安全的地方观察,她似乎和所有的成年人类一般无二,但个别地看,她有种独特的温柔,带着一股子淡淡的酸味,那是牛奶和酵母的香味。她迈着舞步走过地板,拉开窗帘,让金色的早晨炫亮了房间,而女孩们一看到她来,就满脸放光,抓着婴儿床的板条要起来。我也朝她微笑——否则我就没法忍住哈哈大笑。她也向我报以微笑,好似我是她惟一的儿子。
“帮我照顾你的妹妹好吗,亨利?”
我抱起离我最近的女孩,非常明确地对我的新母亲说:“我来抱伊丽莎白。”她像一头獾那么重。抱着一个不打算偷的婴儿是种奇怪的感觉,幼小的身躯抱起来有种舒适的柔感。
女孩的母亲站住脚,瞪着我,有一瞬间,她表情迷惑而动摇。“你怎么知道这是伊丽莎白?你从来没法把她们区分开。”
“这容易,妈妈。伊丽莎白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她的名字也更长,但玛丽只有一个酒窝。”
“你可真够聪明的!”她抱起玛丽,率先走下楼梯。
我跟在母亲后面,伊丽莎白把脸窝在我肩上。餐桌被丰盛的宴席压得嘎嘎作响——薄煎饼,熏肉,一壶热枫糖汁,一罐冒热气的牛奶,还有盛在瓷碗里的香蕉片。在森林中经历过有什么吃什么的漫长岁月后,这顿简单的早餐就像散发着异国情调的高级自助餐,丰盛而且都是熟的,允诺着我将会衣食无忧。
“看,亨利,我做了所有你爱吃的。”
我真能当场亲她一下。如果她不辞劳苦做出亨利喜欢的食物,并为此而高兴的话,那么我大快朵颐,尽情享用,她一定会欢天喜地了。吃完四个煎饼,八条熏肉,牛奶喝得只剩两小杯后,我还在嚷饿,于是她又给我做了三个蛋,并拿家里烤的面包做了半条吐司。我的新陈代谢似乎已经改变了。露丝戴把我的好胃口当做是我爱她的表现,于是在接下来的十一年,到我去上大学之前,她一直娇惯着我。不久,她升华了自己的焦虑,开始和我一样大吃大喝起来。数十年的换生灵生活塑造了我的胃口和精力,但她是个十足的人类,年年都在发福。这些年,我常想,如果她是和自己真正的长子在一起,会不会变得这么厉害,还会不会用食物来填补疑心的侵蚀呢?
第一天,她把我关在屋子里,毕竟发生了这种事,谁又能说她不是?她除尘、扫地、刷碟子、换婴儿尿布,我就紧跟着她,比影子粘得还牢,用心揣摩,学习怎样才能把这儿子当得更好。屋里的感觉比森林更安全,但有种奇怪而疏离的感觉,潜伏着小小的惊讶。日光从拉起的窗帘后斜射而入,在墙壁上蔓延,在地毯上投射下图案,那和枝叶下的图案形状完全不同。特别有意思的是由尘点组成的小空间,只有在阳光照耀下才能看清。与户外灿烂的阳光相比,室内的光线有种催眠效果,这对双胞胎尤其明显。午餐后,她们很快就疲倦了——这对我来说可是一大好事——下午一两点钟时,她们开始打盹。
母亲从她们房间蹑手蹑脚地走出来,看到我耐心地等在原地,像个哨兵似的站在走廊上。我被一个电插座迷住了,它朝我直叫,让我很恼火。虽然双胞胎的房门关着,她们有节奏的呼吸声听起来像风暴在树林中呼啸,因为我还没有把自己训练得听而不闻。妈妈牵起我的手,她柔软的一握使我为之久久感念。这女人用她的触摸,在我心中生出深沉的宁静。我想起亨利盥洗架上的书,就问她能否给我读个故事。
我们去到我的房间,一起爬上床。在过去的一个世纪中,成人是彻底的陌路人,而与换生灵共处的生活也已经扭曲了我的视角。她的体形是我两倍有余,看起来那么坚固结实,特别是跟我所假扮的这个清瘦的男孩相比,简直不像真的。我的位置似乎既脆弱又不稳定,假如她翻一个身,就能像一捆柴火一样把我压扁。但她硕大的尺寸像碉堡一样把外间世界隔开,会保护我不受所有敌人的侵害。双胞胎睡觉时,她给我读格林童话——《寻找害怕的年轻人》、《狼和七只小羊》、《汉瑟尔与葛莱特》、《唱歌的骨头》、《无手的姑娘》,还有其他许多故事,有熟悉的,也有不熟悉的。我最喜欢的是《灰姑娘》和《小红帽》,她朗读时,音色适中,娓娓动听,对那些令人难过的童话来说,是过于欢快了。在她音乐般的嗓音中,传来许久之前的回音,我躺在她身边,数十年的时光为之消却。
很久之前,我听过这些故事,但是听的是德语,讲故事的是我的亲生母亲(是的,我以前也有母亲),她从《儿童与家庭的童话集》 中给我读灰姑娘和小红帽。我想忘记,也觉得自己正在忘记,但她的声音在我脑海中如此清晰。
“曾经,在一个很深、很深的树林里。 ”
虽然我许久之前就离开了换生灵的社会,但在某种意义上,仍然停留在那片黑森林中,对那些我爱的人隐瞒我真实的身份。直到此刻,在去年那些奇怪的事情过后,我才鼓起勇气来讲述这个故事。这是我姗姗来迟的告白,我一直不敢启齿,如今说出来,是因为这些过去威胁着我的儿子。我们改变着。我改变了。
2
我走了。
这不是童话,而是我双重生活的真实写照,我把它留在故事开头的地方,这样或许我还能为人所知。
我的故事开始时,我是个七岁男孩,没有现在的种种欲望。将近三十年前,在一个八月的下午,我离家出走后再也没有回去。我已忘怀那些让我出走的琐事,但却记得自己是准备了一次长途旅行,往口袋里塞满了午餐剩下来的饼干,轻手轻脚地出门,母亲也许并不知道我已离去。
我们的院子沐浴在日光下,从农庄的后门一直铺陈到森林稀疏的边缘,好似一处边陲之地,使人小心翼翼地穿过去时,还惴惴然地怕被发现。一进入这片野地,我立刻有了安全感,躲进昏暗幽深的树林里。走在里面,沉寂在树木的空隙间筑巢,鸟儿停止了歌唱,虫儿也在休息。一棵树在炽热的温度下感到倦怠,呻吟着,仿佛根部正在晃动。偶尔一缕清风掠过,碧绿的树冠就发出声声叹息。阳光在沿途的树木间洒落,我看到一株巨大的栗树,它的底部有个大洞,我爬进去藏在里面,等着听搜寻人员的呼唤。但当他们接近到可以招呼的时候,我却一动不动。傍晚时分,在褪去的夕阳下,在凉爽的星空下,大人们不停地呼唤着“亨——利”。我拒绝回答。手电筒的光芒疯狂地在树林里跳跃,搜寻人员经过我的身旁,他们在灌木丛中跌跌撞撞,在树桩和倒下的树干间磕磕碰碰。不久,呼喊声遁入远处,渐渐变成回响、低语,最后一片寂静。我决定不让他们找到我。
我又往我的小窝里钻深了一些,把脸蛋贴在这棵树的筋络上,呼吸着它陈腐的芳香和黑暗的滋味,粗糙的树皮摩擦着我的肌肤。远处传来低沉的声音,汇聚成一片嘈杂。随着它的接近,低语声渐响渐快。它朝这棵空树快步而来,树枝啪啪地折断,树叶沙沙地踩碎,它停在我藏身处的附近。呼哧呼哧的喘气声,轻轻的说话声,还有脚步声。我紧紧地蜷成一团,有什么东西爬进洞里,碰到我的脚。冷冰冰的手指环住我光光的脚踝,拖动起来。
他们把我扯出树洞,按在地上。我才叫了一声,就有一只小手钳住我的嘴,另一双手塞了个东西进来。黑暗中,他们的轮廓模糊不清,但他们的身材和体形和我仿佛。他们飞快地扒了我的衣服,把我绑得像个蜘蛛网里的木乃伊。这些小孩子,这些异常强壮的男孩和女孩绑架了我。
他们扛起我就跑。我被一双双手和细瘦的肩膀举着,以极其危险的速度仰面朝天在森林里疾奔。头顶上的星星刺破天幕,如流星泻雨般飞驰,我周围的世界在黑暗中飞快地旋转开去。这群运动健将举重若轻,毫不费力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地表和碍事的树木间穿梭,连一个趔趄、绊脚都没有。我就像一头猫头鹰滑翔在树林的黑夜中,既兴奋又害怕。他们扛着我时,彼此间叽里咕噜地说话,听上去像松鼠的叫声,又像鹿粗声大气的咳嗽。一个沙哑的声音低声说着什么“走开来”或是“亨利戴”。大多数人都沉默不语,但时不时地会有一个像狼一样地嘘气。这群人像是收到信号似的放慢脚步,在一条小径上小跑而行,我后来发现这是一条开辟好了的鹿道,供森林里的居民们使用。
蚊子在我裸露的脸上、手上、脚上叮着,尽情咬我,畅饮我的鲜血。我开始觉得痒痒,非常想抓挠。在一片蟋蟀、知了、偷窥的青蛙发出的噪音中,潺潺的流水在附近汩汩流淌。这群小魔鬼整齐划一地叫嚷着,直到队伍突然停下,我听到了河流的声响,接着刷的一下子,我被抛进了水里。
淹死是种可怕的死法。让我受到惊吓的不是腾空而起,也不是与河水的撞击,而是我的身体划破水面的声音。温暖的空气和冰冷的河水突然合而为一,把我吓得魂飞魄散。堵嘴的东西没有掉出来,我的手也没有松绑。我沉了下去,什么都看不到,有一阵子我屏住呼吸,但肺里被急速充满了水,随即就感到胸部和头部痛苦的压力。我眼前并没有闪过历历往事——我才只有七岁——也没有呼叫爸妈和上帝。我最后的念头不是正在死去,而是已经死了。水包围着我,也包围着我的灵魂,水在深处四合,水草缠绕在我的头上。
多少年后,我转变和净化的故事成为传奇,据说他们让我复苏时,一股子水激射出来,里面游着蝌蚪和小鱼。我最初的记忆是,我在一张临时凑合的床上醒过来,鼻孔和嘴里有干结的鼻涕,身上盖着一张芦苇毯子。坐在石头上,树桩上,围着我的是一群仙灵——他们就是这样称呼自己的——他们安静地聊着天,好像我并不在场。我数了数,连我在内刚好十二位。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发现我醒了,活过来了。我没有动弹,既害怕又尴尬,因为除了遮盖,我一丝不挂。整个场面感觉就像一个正在苏醒的梦,又仿佛我死后重生。
他们指着我,兴奋地说着话。起初,他们的语言听起来很走调,像是勒着喉咙发出来的辅音和静电干扰的噪音。但是细听起来,我能听出这是一种变了调子的英语。他们为了不吓着我,小心翼翼地走过来,就像走近一只坠落的雏鸟,或是一头和母鹿走散了的小鹿。
“我们觉得你可能还没好。”
“你饿吗?”
“你渴吗?想喝点水吗?”
他们又近了些,我看得更清楚了。他们好像一伙走失的孩童。六个男孩,五个女孩,柔软、纤细,皮肤因为日晒和尘灰而色泽发暗。他们几乎是光着身子,无论男女都穿不合身的短裤或老式的灯笼裤,有三四个穿着破旧的运动衫。没人穿鞋,他们的脚底都长满茧子,坚硬一如他们的手掌。头发长而乱,鬈曲打结,缠成一团。少数几个有一副完整的乳牙,其他人牙齿脱落的地方露出牙缝。惟有一个较其余年长几岁的,门牙处长着两颗恒牙。他们的面孔漂亮精致。他们审视我时,黯淡空茫的眼睛边上积起淡淡的鱼尾纹。他们不像我认识的任何孩子,却像是裹在野孩儿身体里的古人。
他们是仙灵,但并非书上、画中或电影里看到的那种。一点儿也不像七个小矮人、芒奇金 、棕仙 、森林小仙 ,也不像指引彩虹的尽头、红帽绿衣的小人儿 ,更不像圣诞老人的帮手、食人魔 、北欧小矮人 ,或者是格林童话、鹅妈妈故事里的其他魔鬼。男孩和女孩都困陷在时间里,拥有不老的生命,凶猛得像一群野狗。
一个栗色皮肤的女孩蹲在我身侧,在我头边的积尘上划着图案。“我叫斯帕克。”这个仙灵微笑着看着我,“你得吃点东西。”她招了招手,唤她朋友们过来。他们把三个碗放在我面前:一碗是蒲公英叶、豆瓣、野蘑菇做成的沙拉,一碗是天亮前从荆棘中摘来的黑莓,还有一碗是各种各样的烧烤甲虫。我没有动第三碗,只就着一只葫芦里干净的凉水,把水果和蔬菜风卷残云地吃了下去。他们一撮一撮地聚在一起密切观察,彼此交头接耳,不时看我的脸,和我四目相对就微笑起来。
三个仙灵过来端走我的空盘子,另一个给我拿来一条裤子。我在芦苇毯子下面费力地穿裤时,她咯咯直笑,我试图扣好裤子而不露出裸体时,她大笑起来。首领自我介绍,然后介绍他的队员,但这时我着实不方便去握住他伸出来的那只手。
“我是伊格尔,”他说,并用手指将他金黄色的头发撸到后面,“这是贝卡。”
贝卡是个长着青蛙脸的男孩,比其他人高出一个头。
“这是奥尼恩斯。”她穿着男孩子的条纹衬衫和吊带短裤,走到众人前面。她用一只手遮挡眼前的阳光,笑着瞥了我一眼,我脸红到了胸口。她的指尖发绿,这是因为常挖她最爱吃的野生洋葱 的缘故。我穿好衣服后,用手臂支起身来,这样能把其余人看得更清楚。
“我是亨利戴。”我的声音沙哑,嗓子疼痛。
“你好,安尼戴。”奥尼恩斯微微一笑,每个人都为这称呼哈哈大笑。这群仙灵小孩开始大叫“安尼戴,安尼戴”,而我心中却响起一阵哭声。从此以后,我就被叫作安尼戴。渐渐地,我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偶尔也会想起这名字的一部分,不是“安迪戴”就是“安尼魏”。就这样,我受了洗礼,以前的身份开始磨灭,所剩下的不会比一个婴儿所能记得的他出生前的事情更多。失去名字是忘却的开始。
欢呼声低落下去后,伊格尔介绍起每个仙灵,这一大串名字在我耳边叮当作响。他们三三两两地走开,消失在环绕着空地的洞穴中,又拿着绳索和帆布背包出来。有一阵,我想他们是否打算把我捆起来再做一次洗礼,但大多数人对我的痛苦视而不见。他们四处徘徊,只想快些开始,伊格尔大步走到我床前,说:“安尼戴,我们要去拣垃圾。但你得待在这里休息。你刚受过不少苦。”
我挣扎着想站起来,但他的手按住我胸口。他看似才六岁,但有着成年人的力气。
“我妈妈在哪里?”我问。
“贝卡和奥尼恩斯会陪着你。休息一下。”他喝了一声,顿时这伙人聚集在他身边。我还没来得及表示反对,他们就毫无声息地消失了,像一群可怕的野狼钻入树林。斯帕克落在后面,回头叫我名字说:“现在你是我们自己人了。”接着她甩开大步,跟上了他们。
我仰面躺下,瞪着天空,忍住了眼泪。夏天的太阳下,云朵飘拂,云影在树林和仙灵的营寨上移动。过去我曾经独自冒险进入森林,也曾和我父亲一起进来,但我从未想过会深入到这样一个安静、孤独的地方。熟悉的栗树、橡树、榆树在这里长得更高,空地周围的树林显得茂密而不可穿越。到处都是用旧了的树桩和圆木,还有篝火的灰烬。伊格尔坐过的石头上,一只小蜥蜴在晒太阳。不远处,一只箱龟慢吞吞地在落叶间爬行,我坐起来想看个清楚,它就咝咝地缩进壳里去了。
站起来是个错误,使得我头晕眼花,不辨方向。我想回家躺在床上,舒服地睡在母亲身边,听着她为我的婴儿妹妹们唱歌,但我感到贝卡眼中的寒光。在他身边,奥尼恩斯哼着小调,十指翻飞,专心致志地玩挑棚子。她的花样让我着迷。我筋疲力尽地躺了下来,虽然天气又湿又热,我还是浑身发着抖。下午在沉重的睡眠中昏昏沉沉地度过。我的两个伙伴看着我盯着他们看,但他们一言不发。在半梦半醒间,我疲惫的身架无法动弹,只是回想着那些引我来到这处小树林的事情,担心我回家后会有怎样的麻烦。我睡到一半时睁开眼睛,感觉到一种陌生的悸动。旁边,贝卡和奥尼恩斯在一张毯子下较劲。他骑在她背上,推搡着,咕哝着,她俯卧在地,脸朝向我,绿色的嘴开合着,看到我在看,就朝我露齿一笑。我闭上眼,转过身。在我混乱的脑海中,惊奇和厌恶对彼此张牙舞爪。直到这两位平静下来,我才又睡过去。她自吟自唱,而小青蛙心满意足地打鼾。我的胃像捏紧的拳头一样胀了起来,恶心如发烧似的冲进了我的身躯。我又惊又怕,思念家里,感到孤单,我想逃跑,离开这个古怪的地方。
“专心听,我是说。”
“你应该专心到你的家庭作业上去,专心帮你妈妈做家务。”
“如果你专心听,而不是只听歌词,很快就会学会调子了。”
他摇摇头,点起一支骆驼香烟,“要听长辈的话,卡鲁索 ,如果你愿意的话。”
于是我留神不在爸爸身边做完美的模仿。
玛丽和伊丽莎白则相反,她们年纪尚小不懂事,不假思索地接受了我初露头角的模仿才能。事实上,她们一直要我唱歌,特别是还在摇篮里的时候,那时我就炫耀所有的新歌,如《麦瑞兹多斯》和《三条小鱼》。但屡试不爽的是,每当我唱起《飞越彩虹》,她们就像被敲昏似的睡了过去。朱迪加兰我唱不好 。
我和戴家相处的日子很快就变得融洽安闲,只要我待在屋里或教室里,就一切顺利。天气突然转凉,转眼间,树叶变成一片绚丽的红黄色,色调如此鲜丽,以致我看到树木就觉得眼睛刺痛。我厌恨这些提醒丛林生活的明快的东西。十月使我的感官紊乱,万圣节前几周,这种晕眩达到高潮。我知道有一伙一伙的孩子讨要坚果和糖果,在广场点篝火,和镇民们玩弄恶作剧。相信我,我们妖怪也有恶作剧的份儿——把门拉开,把南瓜砸碎,用肥皂在图书馆窗玻璃上画卡通魔鬼。我没有经历过的是孩子们的胡闹,这甚至连学校也参与进去。离这个大日子还有两周的时候,修女们开始筹划班级派对,到处布置、装修。她们在黑板上沿挂上橙色和黑色的绉纸,在墙上贴纸裁的南瓜和黑猫。我们认真地用硬板纸裁出吓人的东西,把自己的艺术作品用胶水粘合起来,虽然它们着实不怎么样。母亲们赞助烘制饼干和坚果巧克力蛋糕,做爆米花和冰糖苹果。化装是允许的——实际上,是被期待的。我清楚地记得我和母亲谈到过这个话题。
“我们在学校有个万圣节派对,老师要我们穿‘捣蛋还是给糖’的装扮,不要穿校服。我想化装成换生灵。”
“那是什么?”
“你知道的,妖怪。”
“我不太清楚那是什么。是和魔鬼一样的东西吗?”
“不是。”
“是鬼怪?还是盗尸鬼?”
“都不是。”
“大概是个小吸血鬼?”
“我不吸血,妈妈。”
“也许是个仙灵?”
我号啕大哭。近两个月来,我第一次发脾气,用我本来的野性声音尖叫。这个声音吓倒了她。
“看在上帝的分上,亨利。你把我吓疯了,把死人都叫醒了,叫得跟女妖似的。不给你过万圣节了。”
我想告诉她,女妖天性敏感,她们会流泪哭泣,但从不嚎叫。但我没说,而是打开了泪闸,哭得像双胞胎妹妹一样。她把我拉过去,拥在怀里。
“好了,我只不过开个玩笑。”她抬起我的下巴,看着我的眼睛,“我只是不知道妖怪是什么。听着,去当个海盗怎么样?你会喜欢的,是吗?”
最后,我穿起了马裤和蓬袖衬衫,头上绑了条围巾,戴了一对埃尔罗弗林 似的耳环。万圣节当天,整个教室里都是鬼怪、巫婆和流浪人,我是学校里惟一的海盗,说不定在全国也是独一无二的。老师打着拍子,让我唱《特迪熊的野餐》,这是我们派对的恐怖游戏之一。我正常的说话声是和亨利戴一样的尖声尖气,但当我唱起“如果你今晚进入森林”,唱腔和录音带里弗兰克德佛尔的低音一模一样。这种模仿使每个人为之震惊。整首歌中,卡塞琳娜海妮丝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惊慌地抽泣。大多数孩子张口结舌,在面具和化妆下大口喘息,不知道该相信什么才好。我记得泰思伍德郝斯坐在那里,两眼一眨不眨,好似意识到一个大骗局,但没法揭穿谜底。但修女们知道得更清楚。一曲终了,她们像企鹅一样交头接耳,然后一致点头,当胸划十字。
“捣蛋还是给糖”的活动还有许多值得期待的。傍晚,父亲开车把我送到镇上,他等着我,我则顺着大街走过一排排房屋,到处寻找其他穿着难看化装服的孩子。没有妖怪出现,只有一只黑猫企图横穿马路。我用十足的猫声嘶叫起来,它吓得掉转尾巴躲进一丛忍冬树里。邪恶的笑容闪过我的脸庞。我还没有失去所有的本事,这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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