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艺》 帝国的诗人、批评家著,是一封写给罗马贵族皮索父子的诗体信简,共四百七十六行。信中结合当时罗马文艺现状,提出了有关诗和戏剧创作的原则问题。
《诗艺》认为作品:一要符合自然创造,切近真实;二要符合观众心理,切合众望;三要符合艺术规则,运用适度。并据此提出一条总原则:适宜,即合乎情理。
信简中还认为艺术是天才和技艺的共同创造。而天才就是判断力,即理性认识、判断的能力。“要写作成功,判断力是开端和源泉”。它比技艺更重要,但又必须“相互为用,相互结合”。技艺的训练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摹仿希腊古典作品,并将之作为范例日夜“把玩”,二是敢于独创,“不落希腊人窠臼”;三是勇于接受批评,不断修改作品。
贺拉斯在信简中还明确提出“寓教于乐”的观点,认为“寓教于乐,既劝谕读者,又使他喜爱,才能符合众望。”“寓教于乐”是诗人艺术创造的愿望、目的,又是诗人艺术创造的影响和效果。贺拉斯强调通过情感影响去实现教谕的目的,“一首诗仅仅具有美是不够的,还必须有魅力,必须能按作者愿望左右读者的心灵。”而魅力来自作者的情感,“你自己先要笑,才能引起别人脸上的笑,同样,你自己要哭,才能在别人的脸上引起哭的反应”。
《诗艺》体现了一种在继承传统中求创新的现实主义精神,它上承亚里士多德,下开文艺复兴和后来的古典主义理论之端,对十六世纪到十八世纪的文学创作,尤其是戏剧与诗歌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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