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特权-简介
所谓信息特权,是指社会中的一部分人所拥有的可以轻易获得或利用某些信息来为自己牟利的特有权利。
信息特权-我国信息特权主要表现
我国信息特权主要表现为一些特殊部门或居于特殊职位的官员,他们掌握了国家的各种重要信息。一旦他们将这些信息当作个人信息或某一个机构的私有信息,并以此谋取个人利益时,信息特权就显露了出来,并由此酿成信息腐败。例如,某些国家机关在新进人员招聘录用过程中,不按规定在媒体上发布信息,信息传播面较窄,减少了竞争对手,让本单位的子弟有更多的考录机会。国家某项政策出台之前,利用政策调整的空隙获利;或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特定信息支持其亲属开展经营活动等。信息特权的存在是产生信息腐败的一个客观前提,如果没有信息特权以及信息特权阶层,信息都能按规定公开,绝大多数的信息腐败就没有存在的可能。
信息特权-相关评论
国家资本大厦的最大蛀虫!
在中国资本市场以股市崛起为标志出现所谓汉唐盛世的今天,在股市投资者争相在年末问讯年盈利率的今天,人们蓦然发现,盛世狂牛终于累了,如果不落袋,年盈利率终究还是纸上富贵;人们还发现,年盈利率最高的并不是基金这样的年度明星,而是一批最接近公司核心决策层的上市公司高管。他们被誉为股神,知道何时进,何时出,也理性十足地理解那四个字:落袋为安。
其实,谁都知道其中最大的秘密在于高管们的信息优势,这是高管们躲都躲不开的近水楼台;而若以三公原则来衡量的话,其各色优势的含金量就在于信息特权。中国证监会第一次以完整特指的方式发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法规的形式告诉人们,高管们的确拥有这样的信息特权,有人也的确在滥用这样的信息特权,只不过,现在监管层要对此进行必要的整顿了。
然而,问题也便接踵而至:难道以前我们没有过类似的法规么?难道高管们利用信息特权进行内幕交易是蓝天法允许的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那么,为什么证监会在此时颁布这样的法令呢?仅仅是对此类法案的简单完善?而这样的法令如何才能落到实处?这才是每个投资者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众所周知,即便在农业社会,信息的及时传递也是至关重要的,确立农历节气的本质便是公平发布春耕秋收的农作信息。而今到了工业革命后的信息社会,中国发展至今也已被手机、网络覆盖,信息的作用便更加彰显,同时,在通过市场经济改革重塑社会新秩序的过程中,起点公平也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而能体现起点公平的有关要素中,能否公平地获得公共信息,也便成了建设公平社会的第一要务。因为有了公平,才会有让人心悦诚服的秩序,才会有我们期待中的和谐。肩负着开启公平信息社会使命的直播星鑫诺2号发射失败了,许多人扼腕叹息,但让每一个公民享有平等获取信息的能力,却是一个社会走向和谐的重要标志,信息,已经越来越成为人们须臾难离的成功法宝。
这一点,在实体经济领域体现得还不够突出,而在以信息集散、扩张、预期为特色的虚拟经济中,人们便可以看得异常清楚。内幕消息弥足珍贵乃至让人趋之若鹜的现实所讲述的,便是这样一个信息=效益=金钱的故事。
然而,鉴于转轨经济的二重性,也鉴于法治在我国人情社会基础上建立的艰难,信息的公平享用便如挑战一种传统秩序一般很难尽如人意,信息特权还大量存在,体现在金融市场,便是内幕交易还很难杜绝。所以,证监会在新年伊始高调颁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条例》,既是对违规者的警示,也等于承认了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还存在大量违规违法的问题。
事实上,近期不单是证监会在行动,央行、银监会、国资委等相关部门都有所动作,无论是严禁银行贷款变相进入股市,还是严格控制国企股份买卖,抑或是对上市公司高管炒股的种种限制,其实都强调的是一个合规合法的问题。正是在这方面抓得不严,过得不够,才带来了许多有社会责任感的专家的担忧,所谓泡沫论,主要指的便是这种违法违规所带来的股市泡沫。
如今,股市有所调整,有人在指责泡沫论制造者,也有人又在说一放便乱,一抓就死。其实,泡沫早已存在,所谓一放就乱,一抓就死指的也是平日里大量违规违法事件存在所导致的严重后果。
从这个意义上说,证监会本次法规的出台是滞后的。虽然有总了没有好,虽然也首次把公平披露提到了台面,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公平披露早该是公平信息社会建设的题中之意,是建设和谐资本市场的题中之意。
当然,我们认为,更重要的环节在于执行力。虽然在社会转轨过程中存在法规空白、法律滞后等现象,但在我国,有法不依、执行不严才是最突出的现象。这便有了社会治安领域的所谓突击严打,便有了资本市场上所谓不得不如此的政策市。大家知道美国有萨班斯法案,但是,如果没有对安然事件中当事人的严惩不贷,没有对萨班斯法案在个案中的贯彻,出台十个萨班斯法案也是无济于事的。照此推断,则美国也便不得不拥有一个政策市了。
但现实的结论是,没有。美国依然按照它所颁布的法律在稳健运行,即便是面对9.11这样的恐怖事件,其证券市场也依旧经得起考验。而在其近邻墨西哥、阿根廷等国家,我们倒是经常看到银行被挤兑、股市在震荡,而警察动辄便在搞突击性严打。
事实证明,一个国家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的基石便是三公原则,其中最重要便是信息公平,而信息特权无疑便相当于资本大厦的蛀虫,此种特权越多,便说明法律正义不足,信息公平不够,其相应的社会信用也便越低。长期以往,它所带来的危害便是政策市的帽子难以摘除,便是政府信用被不断地透支,便是金融市场难以避免的激烈波动,并最终酿就金融危机。
概言之,证监会针对公平信息披露颁布了新法规,很好;新法规对股神做出了各种限制,也很好。但一个依法办事的资本市场才是我们真正期待的,而贯彻这一点的意义并不在于暂时挤出多少泡,而在于我们能最终拥有时时依法挤泡沫的机制。只有到那个时候,我们才可以骄傲地说,我们的资本市场真的迎来了她的汉唐盛世,我国的金融大厦即便在彻底市场化、国家化后,也真的经得起地球村随时可能的风吹雨打了。
这是一个资本觉醒的大革命时代,这也是一个需要重建规则的大挑战时代。清高的文豪爱默森曾羞涩地说,金钱虽然是客厅里难以启齿的话题,但其效益和法则像玫瑰花一样美丽无比。到底这玫瑰花能否在中国如此美丽地盛开,让我们拭目以待。
补补信息特权漏洞
内地资本市场正在崛起大量的信息特权阶层,如今划分大户、中户、散户已经不完全是按照资金量,还包括投资者拥有的信息优势。这正是最令人担忧的地方,一旦此趋势形成,管理层又该管不管、甚至亲自上阵参与寻租,必将令政策市愈演愈烈,也必将令资本市场的投资功能被彻底异化为博弈场。
与三公原则的要求相比,目前我国股市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信息披露领域的问题更为明显。只有监管部门、交易所、上市公司等各个层面都树立三公意识,我国资本市场才能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易敏利代表就诉说了他的股市亲历:在xx年2月15日,本来处于跌势的上证指数尾盘莫名其妙地拉高。收盘后,才有消息说证监会又批新基金。业内人士认为,正是这个消息刺激了股指尾盘走高。易代表说:这种重要信息在正式公布之前就有人知道了,并且据此进行了操作,这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很不公平,不能让有关股市的政策信息成为某些人的特权。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委员也表达了几乎同样的观点,他认为,机构投资者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具有天然的获取信息优势,如何保证政策信息公开而又不提前泄露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作为一个对信息十分敏感的市场,股市往往会对一些政策做出很强的反应,如果是影响力较大的政策在没有预期的情况下出台,则可能产生过度反应。
两位专家的意见可谓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中国内地资本市场的中国特色。在西方成熟资本市场,包括我国香港等地的亚太市场,对内幕信息的监管也都存在着或大或小的漏洞,比如在前不久新闻集团收购道琼斯内幕交易一案中,部分企业和投行的内幕人士利用这个消息赚取暴利,曾令舆论哗然。但不管事件大小,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内幕信息都是点对点,尽量隐蔽。
而我们身边的内幕交易的最大特点是大量参与,瓜分利润,甚至毫不避嫌。除了上述的新基金发行事件,前不久某上海金融机构要增发,结果市场提前一天就跌停了,甚至网上都有大量帖子预言了这种结果,这种场面,简直令人怀疑是不是机构的交易室里都安装有拉线广播。难道这就不算内幕交易?假如这种事件都不算违规,杭箫钢构简直比窦娥还冤。
无独有偶,这种信息特权不仅存在于企业、管理层动向披露上,甚至大量交易软件都存在靠挖消息作卖点的情况。
据报道,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金经理说,现在每每调整仓位,都会发现身后有大量资金在跟风操作,调整成本大大增加,而这种消息的源头居然是沪深两地的交易所。
交易所靠卖消息挣钱的事情境外也很普遍,但一般而言最详细只提供到券商的清算数据,而不可能直接出售账户或席位数据。以港交所为例,每日提供的付费资讯信息只包括每日最高及最低价、最佳买价及卖价、累计成交量等,也就是我们日常看到的普通软件的行情数据。但内地以基于上交所登记结算中心数据库基础上开发出的产品,其提供的统计数据其中居然包括很多敏感信息,比如每只股票可提供券商基金(D字头账户)、法人(B字头账户)、普通投资者(A字头账户)等分类账户的持仓、交易情况;也可按成交量大小将账户变为机构、大户、中户散户,再分别统计他们的增减仓情况。
证券交易所应当自觉主动地担当贯彻三公原则的典范,而不是利用其垄断优势不当牟利。同样为此情景感到担忧的贺强委员这样评价。
综上所述,内地资本市场正在崛起大量的信息特权阶层,如今划分大户、中户、散户已经不完全是按照资金量,还包括投资者拥有的信息优势。这正是最令人担忧的地方,一旦此趋势形成,管理层又该管不管、甚至亲自上阵参与寻租,必将令政策市愈演愈烈,也必将令资本市场的投资功能被彻底异化为博弈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谈到资本市场建设时提出的目标之一是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有关各方应该对照看看,自己是不是脸红。
废除中南海高干的信息特权
法制日报更是为此发表了评论员文章《共同构建和谐的舆论监督环境》。该文用意在推动全社会的新闻舆论监督。文章认为:没有新闻舆论监督现象存在的原因是复杂的,有为掩盖问题恶意阻挠的;有对舆论监督抱有偏见的;也有因制度缺失而导致对舆论监督保护不力的。但最为根本的原因在于全社会尚没有形成一个和谐的舆论监督环境。但如何形成舆论监督环境?该文并未涉及破除屏蔽新闻舆论监督的中共高干 内参制度。
中共高干 内参制度,是一种颇具中国特色的信息特权制度。它不仅剥夺了普通民众的知情权,而且堵死了新闻舆论监督上层权力黑箱的可能。这是当下中国无法真正形成舆论监督环境的制度性根源。
中国官方媒体上下都有严格的内参制度,凡涉及敏感新闻、负面新闻、争议话题、突发事件等都不公开报道的内容,但有必要让高官知道,便用内参向上报承。目前,固定向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呈送信息内参的主要是新华社、《人民日报》以及中央电视台等中央级大报和电台、电视台,其中影响最大、发稿最多、提供信息特权服务最及时的是新华社。新华社直属中央,与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关系比较游离,记者网络遍及全国,几乎是中国惟一不受地方政府支配的社会动态搜集系统和信息回馈管道。
被当作党喉舌的官方新闻机构,除充当为党宣传的传话筒,另一个重要使命就是专为各级领导采写和编译国内外重要新闻,提供特权信息服务。有时,这种内参还会在中共党内权力斗争中,扮演特殊脚色。例如,1976年的天安门事件中,内参就扮演了四人帮的帮凶(参见中央编译出版社的《我亲历过的政治运动》)。这类提供特权信息服务的刊物统称内部参考数据,简称内参,大都被定为国家秘密,有多种秘密等级,分别供应不同级别的官员阅读。下级官员没有得到允许而获得或阅读了上级官员可以阅读的内参,便是泄密。由此可见,所谓中国特色的内参制度,就是中共领导层按权力大小等级分享信息资源的制度。而广大平民百姓,则一律被排除在这种信息分配制度之外,这直接剥夺了国民平等享有新闻信息的资格。如果一般民众谁胆敢获得、接触这样的信息,并不小心透露给境外媒体或人士,立刻便会被以泄密罪抓捕入狱。这便是一种赤裸裸的人权剥夺!
前官方媒体一位资深记者说:记者自己采写的内参稿件,采用后就没有权力再公开,公开就等于泄密。哪怕是口头转述,也构成泄密罪。这种风险会约束记者不敢轻易公开内参详情。这样,内参既是有效的信息传递管道,也是有效的新闻控制管道。把可以公开的新闻上升为机密,进入自定操作程序,官方就能对舆论进行有效控制。
社会公众一般认为,新华社《参考数据》,又称《内部参考》,俗称《大参考》,就是这样一种特权出版物,类似报纸和杂志,属秘密级檔,只限县级、军队团级以上官员阅读。每周2期,每期40-50页,标有绝密字样。旧刊要组织回收销毁,不得向外流传。新华社另有公开发行的《参考消息》,刊载外国新闻报导,又称小参考,已被排除在保密制度之外。
此据多位前任和现任官方媒体资深人士对中国内参制度披露,新华社发行特权内参更高级别的有:
《内参副页》,不定期发行,是一份及时向中共最高层通报国内紧急重大政治事件的文件。为绝密级,只限国家主席、军委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政协主席、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等阅读。
《内参清样》,又称国内动态清样,一般每天1-2期,报导国内突发重大事件和党内高层指示,也为绝密级,但发行范围比《内参副页》要宽。1987以后才开始向省级领导人开放。上述内参都是单篇印刷,16开,短则一页,长则三四页。
《内参选编》,主要从《内部参考》和动态清样中选出部分不太敏感的内容,每周一期,每期30-40页,为秘密级,供乡镇领导和军队营级干部等基层干部阅读,无需回收旧刊。
此外,人民日报内部也发行的一份以党政军高级领导干部为主要读者对象的对策研究性刊物《内部参阅》。该刊主要刊发探讨涉及国内外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社会不公开的文章与一些调查报告,一般不刊发新闻性稿件。属于秘密级。这些属于理论探讨性的文章,都是涉及敏感问题和政策建议的,下发至县团级单位,属于县团级(处级)的企业也可以订阅。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该《内部参阅》宽泛到副处级也可以订阅。
据悉,中南海高干们上班后,除阅读、处理内部文件外,首先翻阅由其秘书筛选过的新华社内参,并就重要的问题在内参的空白处作出批示。带有批示的内参影印件会通过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等机构,批转到相关省市和部委领导手中。他们追加批示后,或直接解决问题,或把追加批示的内参影印件再批转到下级官员。事实上,一些中共高官几乎不看公开出版刊物,其信息主要来自内参。许多新华社记者透露,中央领导、各省市领导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调阅新华社内参。据悉,不少官员到新华社考察时都证实了上述说法。
眼下,这种特权内参制度已经遭到社会舆论的广泛批判,甚至一些官方知情者也对此提出质疑。《凤凰周刊》曾采访过一位官方记者说:内参可以解决实际问题,但无助于推动舆论监督。要推动舆论监督,首先需要取消内参制度,让一切裸露在阳光下,让公开的争鸣和法律去解决一切棘手的问题,而不是依赖领导人的智慧和清官意识去断案。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展江认为:内参只是供少数特权阶层享用的信息载体。它和古代的邸报相似,不是现代社会的正规新闻。作为一个等级制度下的政党组织传播媒介,内参只适用于农业社会或战争时期。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喻国明说:取消内参是目前的政治体制所不能承受的。但他同时认为:将来,内参当然应该公开。
中国政府严格控制新闻,并按照党的需要为社会公众提供的信息,尤其是政治、经济方面的信息,有许多是掩盖真相的谎言。但真正重要的有价值的信息,往往被他们过滤了,这就导致公开信息的严重匮乏。中国多数民众不仅对国际事务的了解不完全与不正确的,甚至对国内发生的重要事件的真相也不了解。因此,国内民众有条件的只能依靠外电报导和海外网站才能知道真实新闻,这就导致中国人要借助 小道消息获得可靠信息。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记者曲长缨在体制边际做舆论监督 节目中提到:我们国家的媒体都是在党和政府领导和指挥下行动的,哪有纯粹民间的媒体呢?这是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新闻体制决定的,不可能逾越体制之外去搞别的。这种情况太多了,有些可以在节目中提一下,而好多只能作为内参,连播出的机会都没有。
中共的内参制度,其实是将社会新闻当作国家机密,对民众进行封锁的制度。这是执政者根本不相信民众,甚至排斥民众的一种表现。在民主国家,涉及社会矛盾、民主权利、经济方面等新闻,根本不存在内部性可言。但在中国,官权盘剥、官民对立,百姓群体维权,甚至经济方面的一些重要信息,统统都成为被内参制度屏蔽的内容。在今日中国严格的媒体管制环境下,阅读这类本属于公共信息的消息,竟变成了一种百姓无法企及的政治特权与待遇。
在当代开放性的民主社会,公众有权得到权威、真实、全面的新闻信息供给,所谓重大新闻或 敏感新闻,更不能只是作为内部参考供应各级当权者独享。因此,可以说内参制度是对国民知情权的粗暴践踏。这种把体制内高官视为内部信息特享者,把官员分为不同新闻受众等级 ,而把普通公民一律排除在等级之外,不参与真实信息资源分享的做法,是典型的封建等级观念的反映。从中国现行内参制度的形式上看,是特权与等级的象征;而从本质上看,更是专权与愚民的需要。这也就是历代统治者的所谓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保密制度内涵。这种借助于党的意识形态,把民主社会必须公开的新闻,上升为机密,进入权力暗箱操作程序,其实正是对舆论监督的控制和封杀。这种将信息特权集中在少数人手里的不平等,鲜明地形成了信息特权阶层和信息平民阶层的对立,这种对立在本质上正反映了当今中国社会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立场冲突。
当下,公众舆论认知的中国特色,最大特征就是维护统治专权。所以,只要执政者不放弃坚持这种中国特色,就不可能废除信息特权。今天我们面对的正是这样一种官方垄断信息资源,不能形成平等与自由的舆论环境。
要舆论监督,就必须首先废除新闻内参制度,实现信息全民平等共享。在当下执政者垄断信息新闻资源的制度框架里,老百姓连获得真相与专家意见的机会与权利都没有,何谈新闻监督与民主决策?去年年前由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承诺北京奥运放宽对外国记者采访限制,2007年04月24日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扩大公民知情权,其实这还都是一些表面文章。中共只有彻底废除信息特权,才有可能谈舆论监督环境建设。因此,眼下社会倡导舆论监督,已经构成了对服务于中共高干特权的内参制度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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