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唱案②
在2009年9月19日成都市双流县举办的今年我最红黄圣依个人演唱会中,四川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与双流县文体局发现歌手方梓媛与殷有璨假唱。昨日文化部相关部门表示,已将此案移交成都市双流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处理,四川省文化厅将在双流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事态发展:
四川省双流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日前在《光明日报》发布公告,要求金潭玉液今年我最红黄圣依(成都)个人演唱会上两名以假唱欺骗观众的演员方梓媛、殷有璨接受处理。据介绍,2009年9月19日晚,金潭玉液今年我最红黄圣依(成都)个人演唱会在成都市双流县四川国际网球中心举行,四川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和双流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依法对演出现场进行监管。在监管中,通过全程摄像、对该演出音频工作站的多轨道录音和拷贝演出音乐伴奏音频文件,发现演员方梓媛在独唱《单身舞步》、殷有璨在独唱《火》及与王维湘合唱的《情醉人间》中以假唱欺骗观众。
四川省文化厅立即对该场演唱会假唱进行立案,成立专案组,先后就该场演出的组织策划、具体承办、涉案演员身份等情况,对演出承办单位四川永艺演出有限公司、委托承办单位四川世纪豪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调查。上述公司均称,方梓媛和殷有璨的签约公司为巨力影视传媒公司,但在专案组10月13日赴京调查中,巨力影视传媒公司否认两名演员系该公司签约演员。
文化部对此案进行重点督办、指导,组织专家对相关证据进行鉴定,确认了演员方梓媛、殷有璨在演出中使用事先录制好的歌曲代替现场演唱的违法行为。四川省公安厅将两名涉案演员的演出现场视频进行截图,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技术检验识别,证实了方梓媛和殷有璨的真实姓名和身份。四川省文化厅通过调查取证,认定了上述两名演员以假唱欺骗观众的违规事实,遂依照国家有关演出法律法规,将此案移交双流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处理。四川省文化厅将在双流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四川省文化部门表示,将以查处此案为契机,完善营业性演出审批、监管、查处等环节制度:在行政许可中要求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团体和演员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诚信演出;在演出现场监管中要求演出主办、承办、音响单位和参演人员配合文化行政部门依法监管,实施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现场监管措施,明确演出举办单位现场监督的自律义务;充分发挥文化市场违法经营黑名单惩戒作用,建立起防范和打击营业性演出假唱假演奏的长效机制。
新京报1月23日报道昨日,中央电视台某新闻节目曝光国内第一例假唱受查案件的过程。具该报道称,在2009年9月19日成都市双流县举办的今年我最红黄圣依个人演唱会中,四川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与双流县文体局发现歌手方梓媛与殷有璨假唱。昨日文化部相关部门向记者表示,已将此案移交成都市双流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处理,四川省文化厅将在双流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事发现场
取证发现两歌手假唱
2009年9月19日晚今年我最红黄圣依个人演唱会在成都双流县国际网球中心举行。据央视新闻报道,该演唱会的音频信号是由话筒声音和伴奏音乐两部分组成,两路信号经过调音台扩音之后最后储存在计算机硬盘中。而稽查人员可以通过调阅硬盘原始音频文件,分析歌手在演唱时到底是真唱还是假唱。
四川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副队长谭万春表示,当晚演出结束后,执法人员要求主办方提供并复制硬盘音频数据,但遭到当事人拒绝。他们把U盘往外丢,丢在场外地上。随后,被丢弃的U盘被现场保安捡到,并交给了稽查人员。音频文件数据分析显示,方梓媛、殷有璨两位歌手在演唱时,话筒音轨没有音频信号,也未使用现场扩音,是用事先录好的歌曲代替现场演唱,属于假唱。据稽查队员透露,由于演出方察觉到了他们的现场搜证,随后演出再没有出现假唱情况,个别歌手在真唱的状态下,连续出现失音、走调。而当晚除了演唱会主角黄圣依外,嘉宾还包括凤凰传奇、孙楠、任贤齐等人。
后续调查
刑侦手段确定假唱人真实身份
在演唱会主办方巨力影视传媒与成都世纪豪情签署的协议上,标示巨力影视传媒负责邀请本次演唱会的参演演员和嘉宾,网上资料也显示方梓媛与殷有璨同属巨力影视的签约演员。当四川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前往河北巨力影视传媒总部调查时,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却表示,方梓媛、殷有璨不是公司的签约歌手,没有联系方式。
为此,稽查队员向四川省公安厅提交了演唱会的图像资料,借助先进的人脸识别技术,刑事专家很快认定参与了假唱的方梓媛、殷有璨原名分别叫罗方媛、殷有璨,并确认了她们的身份信息。稽查人员先后两次向二人发出告知书,但由于无人签收,告知书被退回到双流县文体局。当地文化部门日前又在报刊刊发公告,要求两位歌手在公告60日内前往双流县文体局接受处理,逾期将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做出行政处罚。
当事方回应
两位歌手只是拉拉队
记者就此事又采访了负责该演唱会嘉宾邀请的巨力影视传媒,工作人员回应称被指假唱的两人只是该公司员工的好友,并不是他们请的演出嘉宾。两位歌手上台,只是友情当拉拉队。对于文化部门的这次稽查,该工作人员称完全是一场误会。
■条例解读
要求严厉打击假唱、假演奏行为。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对营业性演出现场的监管,加大对假唱、假演奏的查处力度。要完善执法程序,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努力解决假唱、假演奏行为取证难的问题,做到查处有方,执法有据,处罚有力;要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加大对假唱、假演奏行为的震慑力;要积极发挥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的力量,将存在假唱、假演奏行为的演员和有关责任方在媒体曝光,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抵制假唱、假演奏的氛围;要大力培养观众维权意识,最大限度地挤压假唱、假演奏的生存空间。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该细则于2009年8月28日发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 文化部回应
这起假唱事件撞在了枪口上
记者了解到,2009年10月1日起文化部公布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中就此前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进行了更为细化的规定,在细则中要求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对营业性演出现场的监管,加大对假唱、假演奏的查处力度。
在央视播出四川双流假唱案新闻的同时,昨日文化部市场司综合执法办公室也向记者表示,他们已向各级执法部门通报了专题内容,并希望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借鉴该案的成功经验。文化部市场司综合处处长孙秋霞告诉记者,如今四川双流假唱案已经认定,所以之后的执法程序将严格按照条例进行处罚。据孙秋霞介绍,去年文化部 实施细则出台后便更加加大了对违法违规演出的查处力度,这时候四川双流案撞在了枪口上,所以违法就要曝光,各地只要实名举报、电话举报或发传真举报,我们都会核实立案,按照文化市场监管要求进行处理。孙秋霞说。
此外,昨日文化部市场司综合执法办公室还向媒体发布了公告,表示目前文化部依照国家有关演出法律法规,已将此案移交成都市双流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处理。四川省文化厅将在双流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正式向社会公布。(本文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