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凤②

阿里山女神吴凤  

吴凤(一六九九至一七六九),字符辉,平和县壶嗣村人。五岁随父吴珠、母蔡氏渡台,居诸罗大目根堡鹿麻庄(令嘉义县中埔乡)。




  中埔地处阿里山麓。阿里山有大小番社四十八社,每杜数百人,生性凶猛,动辄杀人,所以汉人不敢前往。昊凤少年时经常随父到番杜经商,有较多机会接触番族,渐渐地懂得番语,熟悉番俗。加上他豪迈坚勇,颇有侠士风范,番人对他有几分敬畏。




  清代台湾开发中,处理汉番矛盾,融合汉番关系,始终是个重大问题。清政府采取抚番政策,设通事与番族联络交往。吴凤的经历和素养,使他成为阿里山通事的最佳人选。康熙六十一年(一七二二)到乾隆三十四年(一七六九),吴凤任阿里山通事达四十八年之久。通事之责,乃管理汉番贸易,征收番人赋税,开展番族教育,解决汉番纠争等等。吴凤忠于职守,处事公平,力促汉族和番杜的贸易往来,深受番人信赖。但是,番人历有粟祭的陋俗。即新谷登场,必出草猎取人头祭神。吴凤上任第一年,力劝番人戒俗,软硬兼施无效,最后达成协议:以牛代人,明年一定给人头以祭神。翌年,番人来取人头,吴凤还是劝说加蒙骗,迫使以牛祭神。这样过了五年,番人不干了,说:今年再不给人头,就杀吴凤祭神。吴凤眼看推延不过,就取朱一贵义军死者遗留之首骨,以充祭事。每年一具到乾隆三十一年,这些尸骨也用完了。番社又派人素讨人头,吴凤晓之以理,严辞相告,不许妄杀无辜。番人应允,连续三年未用人头祭神。乾隆三十四年,番社发生瘟疫,死了很多人,以:为因没有人头祭神,神灵惩罚所致。番人气势汹汹地查找吴凤,声言一定要杀人以谢神。吴凤知势不可止,好言相慰,并告诉他们:明天一早,山中有一红衣帽的行人,你们可取他的头。但是有言在先,只准杀这个人,以后不准再杀人。众番欢呼而去。




  第二天早上,果见山道上走来一穿红衣戴红帽的老者。众番蜂起张弓射杀,取其首,愕然发现是通事吴凤。各社番人闻知,悲痛至极,号哭之声震撼山林。吴凤既殉职,众番社酋长聚议,立誓戒除栗祭恶俗。吴凤亡于农历八月初十,七日而葬。




  吴凤去世后,被尊为阿里山神。嘉庆年间,继任通事杨秘根据汉番同胞之愿,在今嘉义县中埔乡社口村立庙祷祀,称阿里山忠王庙。每年于吴凤忌日举行祭祀。吴凤生前供职的阿里山一带,后取名为吴凤乡,兴办起吴凤中学。嘉义火车站广场,雕塑吴凤铜像。蒋介石先生为吴凤庙题舍生取义匾额。吴凤墓保护完好,庄严肃穆。后人为其墓题联日:秉浩然气,以救世心,为生民定命,立德立功同不朽。捐百年身,树千秋业,受万家尸祝,其人其事永流芳。




  相关史料记载




  依据目前可以考据的资料,早年记载吴凤事迹的有三处:刘家谋《海音诗》及其附文(咸丰五年,1855年);倪赞元《云林县采访册》(光绪二十年,1894年)。较晚的则有连横《台湾通史》(发行於大正九年,民国九年,1920年)。




  海音诗 纷纷番割总殃民,谁似吴郎泽及人。拚却头颅飞不返,社寮俎豆自千秋。




  附文:沿山一带有学习番语、贸易番地者,名日「番割」;生番以女妻之,常诱番出为民害。吴凤,嘉义番仔潭人,为蒲羌林大社通事。十八社番,每欲杀阿豹厝两乡人,凤为请缓期,密令两乡逃避。久而番知凤所为,将杀凤。凤告家人曰:「吾宁一死以安两乡之人。」既死,社番每於薄暮见凤披发带剑骑马而呼,社中人多疫死者,因致祝焉,誓不敢於中路杀人。南则於傀儡社,北则於王字头,而中路无敢犯者。凤坟在羌林社,社人春秋祀之。




  云林县采访册 吴凤,打猫东堡番仔潭庄人。少读书,知大义,能通番语。康熙初,台湾内附,从靖海侯施琅议,设官置戍,招抚生番,募通番语者为通事,掌各社贸易事。然番性嗜杀,通事畏其凶,每买游民以应。及凤充通事,番众向之索人;凤思革敝无术,又不忍买命媚番,藉词缓之,屡爽其约。岁戊戌,番索人急,凤度事决裂,乃豫戒家人作纸人持刀跃马,手提番首如己状,定期与番议。先一日,谓其眷属曰:「凶番之性难驯久矣,我思制之无术,又不忍置人於死。今当责以大义,幸而听,番必我从;否则,必为所杀。我死勿哭,速焚所制纸人;更喝『吴凤入山』。我死有灵,当除此患」。家人泣谏,不听。次日番至,凤服朱衣红巾以出,谕番众:「以杀人抵命,王法具在;尔等既受抚,当从约束,何得妄杀人!」番不听,杀凤以去;家属如其戒。社番每见凤乘马持刀入其山,见则病,多有死者;相与畏惧,无以为计。会社番有女嫁山下,居民能通汉语,习闻凤言归告。其党益惧,乃於石前立誓永不於嘉义界杀人;其厉乃止。居民感其惠,立祠祀之。至今上四社番犹守其誓,不敢杀扰打猫等堡。




  台湾通史/卷31 士有杀身成仁,大则为一国,次为一乡,又次则为友而死。若荆轲、聂政之徒,感恩知己,激愤舍生,亦足以振懦夫之气,成侠客之名,历百世而不泯也。呜呼!如吴凤者,则为汉族而死尔。迄今过阿里山者,莫不谈之啧啧。然则如凤者,汉族岂可少哉?顶礼而祝之,范金而祀之,而後可以报我先民之德也。




  吴凤,诸罗打猫东堡番仔潭庄人,今隶云林,字元辉。少读书,知大义,以任侠闻里中。康熙中,诸番内附,守土官募识番语者为通事。凤素知番情,又勇敢,诸番畏之。五十一年,为阿里山通事。阿里山者,诸罗之大山也;大小四十八社,社各有酋,所部或数百人、数十人。性凶猛,射猎为生,嗜杀人,汉人无敢至者。前时通事与番约,岁以汉人男女二人与番,番秋收时杀以祭,谓之作飨,犹报赛也。屠牛宰羊,聚饮欢呼,以歌颂其祖若宗之雄武。然犹不守约束,时有杀人,而官军未敢讨。




  凤至,闻其事,叹曰:「彼番也,吾汉族也,吾必使彼不敢杀我人。」或曰:「有约在,彼不从奈何?且岁与二人,公固无害也。」凤怒叱曰:「而何卑耶,夫无罪而杀人,不仁也。杀同胞以求利,不义也。彼欲杀我,而我则与之,不智也。且我辈皆汉族之健者,不能威而制之,已非男子;而又奴颜婢膝,以媚彼番人,不武也。有一於是,乃公不为也!」其年番至,请如约。凤飨之,告曰:「今岁大熟,人难购。吾且与若牛,明年偿之。」番诺而去。明年至,又绐之。如是五年。番知凤之终绐己也,群聚谋曰:「今岁不与人,则杀凤以祭。」闻者告凤。凤曰:「吾固不得去。且吾去,公等将奈何?彼番果敢杀我,吾死为厉鬼,必歼之无遗。」




  凤居固近山,伐木抽籐之辈百数十人,皆矫健有力者,编为四队,伏隘待。戒曰:「番逃时,则起击。」又作纸人肖己状,弩目散发,提长刀,骑怒马,面山立。约家人曰:「番至,吾必决斗。若闻吾大呼,则亦呼。趣火相,放煤竹,以佐威。」越数日,番酋至,从数十人,奔凤家。凤危坐堂上,神气飞越。酋告曰:「公许我以人,何背约?今不与,我等不归矣。」凤叱曰:「蠢奴,吾死亦不与若人。」番怒刃凤,凤亦格之,终被诛。大呼曰:「吴凤杀番去矣!」闻者亦呼曰:「吴凤杀番去矣!」鸣金伐鼓,声震山谷。番惊窜。凤所部起击之,死伤略尽。一、二走入山者,又见凤逐之,多悸死。妇女惧,匿室中,无所得食,亦槁饿死。已而疫作,四十八社番莫不见凤之驰逐山中也。於是群聚语曰:「此必吾族杀凤之罪。今当求凤恕我!」




  各社举一长老,匍匐至家,跪祷曰:「公灵在上,吾族从今不敢杀汉人。杀则灭!」埋石为誓。自是乃安。尊凤为阿里山神,立祠祷祀。至今入山者皆无害。




  连横曰:凤之死也,或言康熙五十七年,或言乾隆三十四年八月十日,相距竟五十二年。余以後说确也。朱一贵既平之後,阿里山番始内附,则凤为通事,当在乾隆时也。凤生於康熙三十八年正月十八日,殁时年七十有一,配陈氏,生二子,曰汀援,曰汀巽。光绪中,其後嗣请列祀典,嘉人士亦以为言,未成而遭割台之役。然凤之威稜,至今犹在阿里山也。君子疾殁世而名不称,如凤者岂有死哉?




  《云林县采访册》及《台湾通史》所述大致相同,吴凤因不愿献人被原住民杀害,但在死前早已布置机关、假人,使原住民以为吴凤鬼魂作祟,最後尊吴凤为神,不再杀汉人。《云林县采访册》作为地方志,对於吴凤事迹的记载,应是调查得最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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