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②

  古代人的原因观念不同于近代以来的因果性观念。后者指的是先于结果并产生结果的事件,而古希腊人所谓的原因并不总是与结果相对应的一个观念。在古希腊语中,原因的本意是有罪感。而所谓的因果关系,不过是因为有罪而应得的报应。这估计是西方哲学史上对必然性最原初的理解。对这个概念最早做出表述的是古希腊哲学家阿那克西曼德。他把世界的本原称作无定。阿那克西曼德把无定分化成万物的过程当作生成,把与之相反的万物复归于无定的过程当作消亡,生成与消亡共同构成了世界的运动。他还认为,一些事物的生成必然伴随着另一事物的消亡。他提出补偿原则第一次明确地表达出运动必然性和原因的观念。根据这个原则,从无定中分离出事物的生成过程是对无定的损害,因此要使一些事物回归无定作为补偿。阿那克西曼德说,这是时间的安排和报应,根据必然性而发生。辛普里丘又说,补偿原则使用了诗的语言。

  后来,亚里士多德沿袭了这一观念,把原因当作解释为什么的理由。他说:把握事物的为什么就是把握它的基本原因,非此不足以知道这一事物。在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中,原因与为什么相对应,并不总是与结果相对应。对于一个对象,我们可以提多少为什么的问题,它就有多少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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