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权②

  工业产权又称工业所有权,是人们依照法律对应用于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和地区内享有的专有权。

  国际通用的法律术语。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的所有权的统称。有些国家的法律和国际条约还将服务标记、厂商名称、产地标记和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最常见的是以专利为依据的专利权)的权利包括在内。此权利不仅适用于工业本身,也适用于商业、农业、矿业、采掘业以及一切制成品或天然品,如酒类、谷物、烟叶、水果、牲畜、矿产品、矿泉水、花卉和面粉等。它是一种独占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和时间性,即根据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于一定期限内在该国境内有效。如要在别国境内得到承认和保护,必须通过该国的法律程序才能实现。为了巩固工业产权的权利和维护独占权的利益,国家可用商标法来规定工业产品及其他任何商品的登记。

  工业产权是专利权和商标权的统称。工业产权和著作权统称为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著作权.工业产权又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

  工业产权一词最早出现于1791年法国的专利法中。在此以前,英国和法国都称专利权为特权或垄断权。当时法国专利法的起草人德布浮拉认为使用特权或垄断权这样的词,会遭到立法议会和反封建的法国人民的反对,因而提出工业产权这个概念。

  1833年制定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也采用了这个词,工业产权一词现已成为国际通用的专门术语。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