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学奇儒王充】
王充(27——约97),字仲任,会稽人,他的祖先从魏郡元城迁徙到会稽。王充年少是就成了孤儿,乡里人都称赞他孝顺。后来到京城,到太学(中央最高学府)里学习,拜扶风(地名)人班彪为师。喜欢博览群书但是不死记章句。家里穷没有书,经常去逛洛阳集市上的书店,阅读那里所卖的书,看一边就能够背诵,于是精通了百家之言。后来回到乡里,住在家里教书。会稽郡征聘他为功曹(官职名),因为多次和上级争论,和上级不合而辞职离开。王充擅长辩论,开始的话好像很诡异,最后却又实在的结论。他认为庸俗的读书人做学问,大多都失去儒家了本质,于是闭门思考,谢绝一切庆贺、吊丧等礼节,窗户、墙壁都放着刀和笔。写作了《》八十五篇,二十多万字,解释万物的异同,纠正了当时人们疑惑的地方。
刺史(官职名)董勤征聘他为从事(官职名),改任治中(官职名),自己辞职回家。他的朋友同郡人上书推荐王充有才学,汉肃宗特地下诏派遣公车(朝廷征聘贤人特定的车马)去征聘他,因为得病没有去。当时年近七十,体力和脑里都衰弱了,于是写作了《养性书》十六篇,倡导节制欲望,守住原神。永元(汉和帝年号)年间,病死在家中。
王充是时期杰出的思想家。整个东汉二百年间,称得上思想家的,仅有三位:王充、、。王符(公元85—162年),字节信,著有《潜夫论》,对东汉前期各种社会病端进了抨击,其议论恺切明理,温柔敦厚;仲长统(公元180年—220年),字公理,著有《昌言》,对东汉后期的社会百病进行了剖析,其见解危言峻发,振聋发聩。王充则著《论衡》一书,对当时社会的许多学术问题,特别是社会的颓风陋俗进行了针砭,许多观点鞭辟入理,石破天惊。《论衡》也可以说是我国古代的一部“百科全书”。就物理学来说,王充对运动、力、热、静电、磁、雷电、声等现象都有观察,书中记载了他的观点。他还解释了人与自然的关系。王充把人的发声,比喻为鱼引起水的波动;把声的传播,比喻为水波的传播。他的看法与我们今天声学的结论是一致的:声是物体振动产生的,声要靠一定的物质来传播。欧洲人波义耳认识到空气是传播声音的媒介,是17世纪的事,比王充晚1600年。
范晔《后汉书》将三人立为合传,后世学者更誉之为汉世三杰。三家中,王充的年辈最长,著作最早,在许多观点上,王充对后二家的影响是十分明显的,王充是三家中最杰出,也最有影响的思想家。
但是由于王充在书中对传统的儒学,特别是汉代经学,进行了论难,有时甚至怀疑古经,上问孔孟,著有《儒增》《书虚》《问孔》《刺孟》等专篇,公然向神圣的经典挑战,向孔孟圣贤发难,这就有犯天下之大不韪,因而被视为名教之罪人。清乾隆皇帝御批:王充“刺孟而问孔”,“已有非圣无法之诛!”其他学人虽然不能治其“非圣无法”之罪,但也多挥毫濡翰,口诛笔伐。素以危言危行著称的大史学家刘知几,因《论衡》书中记载了王充父祖横行乡里的不光彩行径,不合乎子为父隐的纲常名教,说王充“实三千之罪人”!章学诚亦对王充非难儒学的作法,对他的儒家身份提出了质疑。
自《隋书'经籍志》以下,历代目录书都将王充《论衡》列入无所宗师的“杂家”类。近代经学大师刘师培又说王充是“南方墨者之支派”。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在中国学坛上又曾有人说王充是儒家的反对派,是反孔的急先锋……凡此等等,不一而足。自然我们今天不必为这些带有浓厚政治偏见的褒贬,去为古人的恩恩怨怨纠缠不休,但是,从学术的角度看,我们认为不能仅凭“问孔、刺孟、非儒”这些表面现象就断定他的学术派别,而应视其所问、所刺、所非的具体内容。根据王充的整体思想来分析定性,笔者认为:综观王充的一生言行,他不仅是一位儒者,而且是一位博学的奇儒。
一、孤门细族
王充一生业儒,仕路不亨,只作过几任郡县僚属,且多坎坷沮阻,从事迹上看,既无悲歌慷慨之行,也无惊天动地之业。因此无论是他自己写的长篇自纪,还是范晔为他作的正史传记,他的事迹都甚寥寥,实在无法引人入胜。王充自谓出自“孤门细族”,但种种迹象表明,王家祖上还是比较风光的。《论衡'自纪篇》(下引此书,只注篇名)曰:王充者,会稽上虞人也,字仲任。其先本魏郡元城,一姓孙一,几世尝从军有功,封会稽阳亭。一岁仓卒国绝,因家焉。以农桑为业。世祖勇任气,卒咸不揆(原谅)于人。岁凶,横道伤杀,怨仇众多。会世扰乱,恐为仇家所擒,祖父汛举家担载,就安会稽,留钱唐县,以商贾为事。
元城,旧县,在今河北大名县东北。充说其先“一姓孙一”,字颇费解,论者疑有脱误,甚是。根据上下文意,后“一”字下当脱“姓王”二字。王氏意谓其先祖“一姓孙,一姓王”。同祖两姓,必是一姓之分化。颇疑王充祖先乃王孙氏之族,为先秦某工族之后,后来才分为二姓:一姓王,一姓孙。由此看来,王充的血统曾是很高贵的。
在汉代,王充祖先因功受封会稽阳亭。亭侯是汉代军功爵之一。汉制,从军立功者,依军功大小可食邑于县、乡、亭。十里一亭,十亭一乡,乡以上则是县。亭的大小,约相当于后世的堡或村。级别不高,但可坐食其税,是个中小地主。可惜好景不长,有一年,王充家在一次突发事变中,失掉了爵命和地位。无爵可继,有家难归,王充的祖先们只好就近安置下来,男耕女织,以农桑为业,成了会稽郡人氏。
失掉了封爵的王充列祖列宗,都骁勇使气,结果结怨甚多,众人皆怨。一遇天灾岁歉,王充的祖先们又干些拦路抢劫,杀人越货的勾当,弄得千夫所指。在王充祖父王汛手上,正值西汉末年天下动荡,秩序大乱,王汛担心乱中被仇家绑票,于是收拾细软,“举家担载”,或肩挑,或车载,离开阳亭,先迁会稽(今浙江绍兴),最后留居于钱塘县,以转手倒卖,贾贩经商为业。由此可见,王充的家世,由先秦王孙,而西汉封侯,进而农桑贾贩,真是江河日下,一代不如一代。
王充的父辈共有二人:、王诵。王诵即是王充的父亲。王充祖辈好勇任气之习,至王蒙、王诵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终于又与地方豪强丁伯家结下深仇,钱塘也不能呆下去了,遂又举家迁入上虞。
这真是一个十足的破落之家,到王充出世时,已是“贫无一亩庇身”,“贱无斗石之秩”,再加“宗祖无淑懿之德”。确实是一个“孤门细族”之家(《自纪》)。在这个家里,迎接王充降临的,不仅没有任何财产、名誉地位,而且更让他背上了一个先人无德,祖宗无行的沉重包袱。以致后来王充成名后,还有人以此来讥讽他。王充在《论衡'自纪篇》中详尽地记载了这些家庭状况,是比较真实的。对此,刘知几却不以为然,认为:“王充之《自纪》也,述其父祖不肖,为州闾所鄙”,“必责之以名教,实三千之罪人也!”(《史通'序传篇》)实在不是通达之论。
二、幼读经史
王氏家族虽然不是地方大户,但还没到揭不开锅的地步,田昌五《王充评传》说“他的家庭是屡受排挤而行将落入贫苦劳动群众队伍中的家庭。”(《中国古代著名哲学家评传》第二卷)这个估计是合乎实际的。王家祖宗尽管在社会上大耍无赖,好勇斗气,但对王充还是十分痛爱的,也十分注意培养。《后汉书》本传说:“充少孤,乡里称孝。”似乎他从小不是失去父爱,就是缺乏母慈。这并不符合实际。王充《自纪》曰:充少“有巨人(大丈夫)之志,父未尝答,母未尝非,阎里未尝让(谴责)。”可见双亲俱在,且很慈爱,未尝见背。王充少时,不喜欢押呢戏辱等无聊游戏。其他小孩喜欢掩雀捕蝉,戏钱爬树,王充从来不去参与,表现出孤介寡和,端庄严整的气质。这引起王诵的重视,六岁便教他读书写字,八岁进他上小学。书馆中学童百余人,都因过失和书法不工遭到先生体罚,唯有王充书法日进,又无过错,未尝受责。学会写字,王充告别了书馆,开始了儒家经典的专经学习和儒家道德的修练。《自纪》说:手书既成,辞师,受《论语》《尚书》,日讽千字。经明德就,谢师而专门,援笔而众奇。
可见王充接受的正规教育仍然是儒家的伦理,使用的系统教材仍然是儒家的经典《论语》《尚书》,与常人并无两样。乡学既成,王充乃负笈千里,游学于京都洛阳。在洛阳,王充入太学,访名儒,阅百家,观大礼,大开了眼界,大增了学问,初步形成了他博大求实的学术风格。
三、负笈京师
东汉的京师在洛阳,当时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东汉的开国皇帝刘秀(即光武帝)本是南阳的一位书生,夺得天下后,特别注重文雅,尤向儒术。史称他“未及下车,先访儒雅”,收集典籍,征招遗隐,“于是四方学士,莫不抱负坟籍,云会京师。”为了安抚这批饱学通经之士,光武皇帝特起太学,设博士,用他们来教授生徒,造就人才。太学既是当时全国的最高学府,而且典籍丰富,名流革集,也是全国最权威的学术活动中心。因此四方郡县都挑选优秀青年进入太学深造,王充亦因成绩优异被保送到太学学习。
王充到太学的时间,大约在建武二十年(公元44年),谢承《后汉书》载:“班固年13,王充见之,抚其背谓班彪曰:‘此儿必记汉事。’”谢承书已佚,此文见于范晔《后汉书'班因传》李贤注。班因生于建武八年,比王充小5岁,班固13岁,王充到京师时,已年满18,正当汉光武二十年。风华正茂,正是学知识,长见识的大好时机。不过,当时太学受今文经学的影响,盛行章句之学。传经注重家法师承,先生们将先师的遗教记下,章有章旨,句有句解,称为“章句”。弟子们反复记诵,味同嚼蜡;恪守师训,不敢越雷池一步。加之光武皇帝沉迷纬书谶记,事无巨细,皆决于图谶,神学迷信,充斥学坛。太学教育,不仅方法僵死,而且内容虚诞。好在这时王充的前辈学者社林、郑众、桓谭、班彪等人都在京师,他们都是古文经学家,博学淹贯,号称大儒。在数家之中,王充对桓谭和班彪最为推崇,受他们的影响也最深。
班彪(公元2年—公元54年),字叔皮,扶风安陵(今陕西咸阳市东)人,东汉有名的古文经学家、历史学家,史称“通儒上材”。曾续司马迁《史记》,作《史记后传》。他为人的特点是:“仕不为禄,所如(往)不合”;治学的特点是:“学不为人,博而不俗”;写作的特点是:“言不为华,述而不作。”(《汉书'自纪》)其子班因,宇孟坚,即《汉书》的作者,亦博学多通。史书说他“博贯载籍,九流百家之言,无不穷究。所学无常师,不为章句,举大义而已。”(《后汉书'班彪列传》)当时亦在太学肄业。王充对班氏父子十分赞赏,说:“班叔皮续太史书百篇以上,记事详悉,义理浃备,观读之者以为甲,而太史公乙。于男孟坚为尚书郎,文比(媲美)叔皮,非徒五百里(小国)也,乃夫周召鲁卫(大国)之谓也。”将班氏父子视为超人奇士,比作文华秀美的泱泱大国(《超奇》)。王充以班彪为师,以班因为友,日诵诗书,砥砺德行,在学问文章、立身道德上都大受其影响。本传说王充“后至京师,受业太学,师事扶风班彪,好博览不守章句。”
班彪并未任职太学,王充师之,乃私淑弟子。王充“好博览不守章句”,正是师承于班氏“博而不俗”,“不为章句,举大义而已”的家学风格。后来王允“仕郡为功曹,以数谏诤不合去”;著书“形露易观”,“直露其文,集以俗言。”这些都与班彪“仕不为禄,所如不合”,“言不为华”的为人处事方法和文章风格绝相类似。
在思想方法上,王充又得益于桓谭。桓谭(公元前23年一公元50年),字君山,沛国相(今安徽濉溪县)人。“博学多通,遍习五经”,是两汉之际著名学者。著有《新论》一书。他治学的特点也是“训诂举大义,不为章句”,与班氏父子学风相同。在思想方法上,颇具求实精神,喜好古文经学,常与刘歆、扬雄“辨析疑异”,尤其反对当时盛行的谶纬神学,他曾在光武皇帝面前冒着杀头的危险非议谶纬神学,对俗儒的鄙俗见解更是深恶痛绝,常常调笔讥讽,“由是多见排抵”。桓谭求实的治学精神,王充特别欣赏,他在《论衡》书中多次赞赏说:“(桓谭)又作《新论》,论世间事,辨照然否,虚妄之言,伪饰之辞,莫不证定。”(《超奇》)“世间为文者众矣,是非不分,然否不定,桓君山论之,可谓得实矣。论文以察实,则君山汉之贤人也。”(《定贤》)
王充本来对汉代的董仲舒、司马迁、扬雄等人十分赞赏,但在数家之中,王充对桓谭最为激赏,说“仲舒之文可及,君山之论难追”(《案书》片“彼子长(司马迁)、子云(扬雄)说论之徒,君山为甲。”(《赵奇》)认为舒仲其文虽奇,犹可学而及之;桓谭出语高峻,非可企及。甚至与以论说为长的太史公、扬雄相比,桓谭也是首屈一指的。他说桓谭为汉世学术界值定是非,就像一个公正的执法官一样。从前汉朝的丞相陈平出佳之前,在阎里“分均若一”,这是能当丞相的象征。桓谭论议平实如陈平之分物,也是当丞相的料。可惜他因非毁谶纬,贬死途中。王充将这位没过过一天丞相瘾的落拓之士称为“素丞相”,以配孔子“素王”;并将桓谭作《新论》与孔子作《春秋》相比美:“孔子不王,素王之业在于《春秋》;然则桓君山不相,素丞相之迹在于《新论》者也。”(《定贤》)又说“质定世事,论难世疑,桓君山莫上也。”(《案书》)评定世间的事情,讨论世间疑难,没有一个比得上他。受桓谭的影响,王充对神学迷信、俗说虚妄也深不以为然,他后来撰著《论衡》一书,其主旨也是“解释世俗之疑,辨照是非之理”(《对作》),与桓谭《新论》的主题如出一辄。
当时在京师的青年学者除班因外,还有贾逵、傅毅、杨终等,俱曾为官兰台,王充也与他们有所往来。兰台是东汉的皇家图书馆和国家史馆,在那里读书作文,皆由公家供应纸墨,条件优越,待遇优厚,是一个清高又实惠的学术机构,因此时人称进入兰台为登蓬莱,世以为荣。
贾逵,字景伯,扶风平陵人,东汉歹(的古文经学家。其父贾徽尝从刘歆习《左氏春秋》。逵少承庭训;通《左传》及五经本文。《后汉书》本传又说他“自为儿童,常在大学,不通人间事”,是一个兼得家庭教育和太学教育双美的幸运儿。他博通五经,兼明今古,对《左传》、《国语》、《周礼》尤其专门,特别是对《左传》的兴旺发达,功劳甚大。同时他对于今文家的《大夏侯尚书》、《谷梁传》也十分精通。他还是汉代第一个遍注群经的大儒,史书说“逵所著经传义诂及论难百余万言,学者宗之,后世称为通儒。”明帝时,拜为郎官,与班固同在兰台校书。
傅毅,字武仲,扶风茂陵人,少博学,水平中在平陵习章句,深为章句之学的破碎支离所苦恼,因作《迪志诗》,以殷高宗贤相傅说后裔自居,说:“先人有训,我讯我诰。训我嘉务,诲我博学。”遂以大义文采为务,斐然成章。章帝时,授兰台今史,与班贾同业,杨终,字子山,蜀郡成都人。年13为郡小吏,太守遣至京师习《春秋》。后随郡上计吏至京师,见三府为《哀牢传》不成,杨终因来自四川,熟悉西南民族情况,作传上之,今天《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中的《哀牢传》就是杨传的改编本。明帝奇其才,征诣兰台,拜校书郎。
班贾傅杨,俱为同学少年,风华正茂,共在兰台,酬酌诗文,好不风光!明帝水平十七年,五色雀群集,明帝下诏群儒学士各献《神雀赋》。百官众僚,纷纷响应,结果只有他们四人和侯讽的赋受明帝欣赏。王充记其事曰:“永平中,神雀群集,孝明诏上《神雀颂》。百官颂上,文皆比瓦石,唯班固、贾逵、傅毅、杨终、侯讽五颂金玉,明帝览焉。”(《侠文》)
王充亲睹其盛,好不羡慕!一再赞美说:“兰台之史,班固、贾逵、傅毅、杨终,名香文美。”(《别通》)到了晚年,穷居陋巷,还希望朝廷有朝一日也把他王充征在兰台,“蹈班、贾之迹”,一则以还平生未遂之愿,二则以“论功德之实”(《须颂》),报主隆思。
四、博览百家
王充在洛阳除了从名师,交胜友外,还广沙博览,穷读群书。《后汉书》说王充在洛阳,“家贫无书,常游洛阳市肆,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途通众流百家之言。”在熟读经史之余,王充还兼及百家,通诸子之学。浅学俗儒多拘守经本,认为经为圣人所造,是真理所在,皓首穷经;一经之中,又专守一师之说,抱残守缺,排斥异己。更莫说儒书以外的诸子百家了。因此他们目光短浅,见解鄙俗。王充通过对儒书与诸子百家的对比研究,认为诸子与儒经同等重要,有时子书甚至比经书还为可靠。他说:五经遭秦朝“燔烧禁防,伏生之徒,抱经深藏”,汉兴,“经书缺灭而不明,篇章弃散而不具”、晁错之徒受经于伏生,自后名师儒者,“各以私意,分析文字”,师徒传相授受,形成了所谓的家法和师法。经书本身的正误已难以辨别,更莫说经师讲解的是是非非了。相反的是,“秦虽无道,不播诸子”。由此看来,经书有遗篇,而诸子无缺文。孰劣孰优就不辩自明了。王充认为:“诸子尺书,文篇俱在,可观读以正说。”王充说:圣人作经也有文献依据,“六经之作皆有据”。由此言之,“书(于史)亦为本,经亦为末。末失事实,本得道质”。可见诸子群籍,还是经书赖以造作的依据,哪么正可据之以定正经书。因此他说:“知屋漏者在字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经误者在诸子。”就像立身屋檐底下知道屋漏,身处草莽看得清政治得失一样,读读诸子百家的书,就容易看出经书的错误。可是章句之儒只知信守师说,鹦鹉学舌地“师师相传”,代代相袭,殊不知“初为章句者,非通览之人也”(《书解》)。这是就经与子的关系来说的。
从一个希望成为心胸开阔、知识渊博的人来说,博涉经书以外的众流百家更显必要。他形象地比喻说:“涉浅水者见虾,其颇深者察鱼鳖,其尤深者观蛟龙。”所涉历的程度和深浅不同,其所见闻和收获自然也不同。他说做学问也是如此:“入道浅深,其犹此也。浅者则见传记谐文,深者入圣室观秘书。故人道弥深,所见弥大。”他又比喻说:人们游历都想进大都市,就是因为“多奇观也”。而“百家之言,古今行事,其为奇异,非徒都邑大市也。”他又说:“大川相间(兼),小川相属(归属),东流归海,故海大也。”倘若“海不通于百川,安得巨大之名”?人做学问也是如此,“人含百家之言,犹海怀百川之流也。”(《别通篇》)其渊博的知识就会自然而然形成。王充经子并重,博涉众流的特点,正是他成就其博学通才的原因之一。
王充还注意训练自己通博致用和造书属文的能力,他将当时儒学之士分为四等,即:儒生、通儒、文人、鸿儒,他说:“能说一经者为儒生,博览古今者为通人,采掇传书以上书奏记者为文人,能精思著文连结篇章者为鸿儒。”并且认为:“儒生过俗人,通人胜儒生,文人逾通人,鸿儒超文人。”(《超奇》)儒生托身儒门,治圣人之经,学圣人之道,远远胜过不学无术的俗人;但儒生仅能死守一经,不知世务,不通古今,“守信师法,虽辞说多,终不为博”(《效力》),故不及博览古今的通人;通人识古通今,诚然可贵,王充曾说过:“知古不知今,谓之陆沉;知今不知古,谓之盲瞽。”(《谢短》)但是识古通今,只是一种知识的象征,只要“好学勤力,博闻强识”即可做到,能力如何不得而知。如果“通人览见广博,不能摄以论说,此为匿书主人”,好像那藏书家有书不能观读一样,他认为:“凡贵通者,贵其能用之也”,如果学而不能用,“虽千篇以上,是鹦鹉能言之类也。”
文人能草章属文,正是“博通能用”的人,故贵于通人。但是,文人仅能作单篇文章,不能“连结篇章”,写成专书,所以不及能写长文大著,自成一家之言的鸿儒。他认为鸿儒最为珍贵,如果说文人是知识分子中的超人奇士的话,那么鸿儒就是“超而又超”,“奇而又奇”的特级人物,若与儒生相比,就好像装饰华美的车子与破车,锦绣与旧袍子相比一样;如果与俗人相比,更是犹如泰山的山顶与山脚,长狄的颈项与脚掌一样,具有天壤之别!他们是人中超奇,“世之金玉”。(《超奇》)汉代的谷永、唐林,能上书言奏,依经论事,属于“文人”;而董仲舒、司马迁、扬雄、刘向、刘歆、桓谭等人能鸿篇大论,著书立说,则是“鸿儒”。王充把他们与圣人同科,视为稀世之珍:“近世刘子政父子、杨子云、桓君山,其犹文武周公并出一时……譬珠玉不可多得,以其珍也。”(《超奇》)王充对鸿儒如此看重,自然他的努力方向也就是成为一名为世所贵的鸿儒了。他师事班彪,不守章句,博览百家……都是通往鸿儒之路的有效措施。
王充在京师游学历时多久,史无明文,袁山松《后汉书》说王充赶上了汉明帝临辟雍的盛典:充幼聪朗。诣太学,观天子临辟雍,作《大儒论》。袁山松书已佚,这条材料见于李贤《后汉书注》。注文作《六儒论》,根据王充推崇鸿儒的思想,“六儒”当为大儒之误。辟雍,周代为太学之一,汉代则作为尊儒学、行典礼的场所。据《后汉书'儒林列传》,东汉辟雍始建于光武皇帝中元元年(56年),尚未来得及亲临其境,光武帝便驾崩了。到了“明帝即位,才亲行其礼。”《明帝纪》说,水平元年(58年)十月“幸辟雍”,那么,至少在永平元年,王充尚在京师,其时他已32岁,在洛阳访学已经14岁。明帝在即位之年,恢复了许多久废的儒礼,以表示对礼治的提倡。这年正月,皇帝戴上九寸高的通天冠,穿上绣着日月星辰的礼服,先祭光武皇帝于明堂,既而登灵台,望云物,吹奏迎春的乐曲,观察物候的变化,制定《时令》书,颁给列侯、诸王,重演了一番早为孔子所叹惜的授时“告朔之礼”。
这年冬天,明帝又亲临辟雍,举行尊老养贤之礼。事先推定年老博学的李躬为“三老”,曾授明帝《尚书》的桓荣为“五更”,这天,天子先行到达辟雍,举行典礼,然后派人用安车蒲轮(用蒲草裹轮以免巅簸)将三老五更接来,皇帝亲自到门屏之间迎接。以宾主(而非君臣)之礼迎上柞阶。皇帝下诏“尊事三老,兄事五更”,三公九卿,各就各位。皇帝挽起龙袍,操刀亲割,将肉献(不是赐)给三老,还亲自给他酌酒;五更,则由三公如此这般地侍候。接着举行射礼,射礼完毕,明帝归坐于讲堂之上,正襟危坐,执经自讲,诸儒执经问难于前。不够级别的“冠带缙绅”,只有环绕着辟雍璧水,隔岸观望了。这天,平时被人骂为穷酸腐儒的儒生算是扬眉吐气了一回。王充看到了这出从前只在礼书上记载着、在儒生们口头传诵着的敬老尊儒大典,无疑是十分兴奋的,于是欣然作《大儒论》以颂其事。就是事隔数百年后,范晔作《后汉书》,在写到这一盛况时,也不无激动地说:“(明帝)坐明堂以朝群后,登灵台以望云物,袒割辟雍之上,尊事三老五更……济济乎!洋洋乎!盛于永平矣。”
五、仕途落拓
和所有的读书人一样,王充学成之后,也曾抱着致君尧舜的梦想,走“学而优则仕”的路子。可是王充在官场的境遇并不比他的老师们好多少,《自纪篇》自叙其为官履历曰:在县,位至掾功曹;在都尉府,位亦椽功曹;在太守,为列掾五官功曹行事;入州为从事。王充一身只当过地方官,东汉地方机构,实行州、郡、县三级制,王充历仕三级,但都位不离“掾”。掾,是汉代各极机构中的属官。在县里,他作官至掾功曹,主管一县人事和考功。在郡里,他曾先后在军事长官都尉府作过掾功曹,在行政长官太守府代理五官曹和功曹。在州里,他亦被州刺史征辟为从事属官。生平就没逃脱过为人下僚的命运。王充为官的地方,可考知者有、、、等地,《自纪篇》曰:“充以元和三年(86年)徙家辟诣扬州部丹阳、九江、庐江,后入为治中。材小任大,’职在刺割。章和二年(88年),罢州家居。”这条自纪《北堂书钞》卷73和《太平御览》卷602引作“章和二年,徙家避难扬州丹阳。”有误,“章和二年”应作元和二年,章和二年是充自免家居年,非始往之年。辟,指征辟,被征去作官,不是避难。《后汉书》亦载:“刺史董勤辟为从事,转治中,自免还家。”辟字正作征辟讲。扬州是汉武帝所置十三部(州)之一,东汉为郡上一级行政机构。丹阳、九江、庐江皆郡名,当时属扬州部所辖。在元和三年前,王充为任何所尚不清楚。刘汝霖《汉晋学术编年》建初元年条,根据王充《对作篇》“建初孟年,中州颇歉,汝南,流民四散,圣主忧怀,诏书数至,《论衡》之人,奏记郡守,宜禁奢侈,以备困乏。言不纳用,退题记草,名曰《备乏》”的自述,遂怀疑“充所仕者非在会稽而在中州之郡邪?”但别无旁证,难成定论。
造成王充这种徘徊州县,淹滞不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后来王充结合自己的切身体会,曾对仕路穷通作过全面的分析和论述。《逢遇篇》将入仕宦的达与不达归结为遇与不遇:操行有常贤,仕宦无常遇。贤不贤,才也;遇不遇,时也。才高行洁,不可保以必尊贵;能薄操浊,不可保以必卑贱。或才高行洁,不遇,退在下流;薄能浊操,遇,进在众上。世各自有以取士,士亦各自得以进。进在遇,退在不遇。处尊居显,未必贤,遇也;位卑在下,未必愚,不遇也。
古人常说“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贤才常有,但仕宦的机会不常有。生逢其时,仕遇其主,虽才浅德薄也因缘得进;反之,如果生不逢时,所遇非人,即使才高八斗,德比夷齐,也会落拓在野,沉沦下僚。这在缺乏健全的竞争机制时更是如此。不过王充生当光武、明帝、章帝、和帝之世,正是东汉王朝的上升时期,征辟举拔之制,还是比较正常的,似乎谈不上生不逢时的问题,但并不排除其所遇非人的可能。《后汉书》说他“仕郡为功曹,以数谏争不合去”。王充也曾自纪建初初年,中州欠收,充曾上书郡守,主张厉行节俭,以备困乏,但“言不纳用”;时俗嗜酒,充以为酒耗五谷,又有醺酒滋事之忧,奏记郡守:主张“禁酒”,亦不被重视。读书人的看家本领就是建言献策,既然言不纳用,可见他遇到的确实并非知己。
王充在《累害篇》中又提出“累害”说:凡入仕宦有稽留不进,行节有毁伤不全,罪过有累积不除,声名有暗昧不明,才非下,行非悖,又知(智)非昏,策非味也,连遭外祸,累害之也。
仕宦留滞,行迹诬伤,有罪不除,声名狼狈……这一切并不一定是他本人的过错,很可能是外物的连累和陷害。王充将这些来自外物的毁伤归纳为“三累三害”。何谓三累三害?充说:乡里有三累,朝廷有三害。乡之三累指仕宦之前遇到的麻烦:朋友反目,相为毁伤,一累也;庸才忌妒,毁伤高才,二票也;交游失和,转相攻击,三累也。朝之三害指出佳之后遭受的陷害:竟进者为了有限的职位互相诋毁,在长官面前捏造夸大事实,长官又不明察,信纳其言,一害也;同僚爱好不同,清浊异操,“清吏增郁郁之白,举涓涓之言”,名声越来越洁白,见解越来越高明,浊吏自惭形秽,怀恨在心,暗中收集清吏的过失,陷害重罚,二害也;长官亲幸佐吏,佐吏人品不高,提拔邪回之人,对不肯附从的“清正之士”必然心怀不满,在长官面前诋毁他,三害也。王充所举的三累三害,生动而具体,恰如自己的切身遭遇。
六、王充的哲学思想
王充是东汉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和教育家,他的哲学思想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一)'天自然无为'
王充认为天和地都是无意志的自然的物质实体,宇宙万物的运动变化和事物的生成是自然无为的结果。他认为万物是由于物质性的'气',自然运动而生成的,'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生物间的相胜是因为各种生物筋力的强弱、气势的优劣和动作的巧便不同,并非天的有意安排,天不是什么有意志能祸福的人格神。
(二)'天不能故生人'
王充认为天是自然,而人也是自然的产物,'人,物也;物,亦物也',这样就割断了天人之间的联系。他发扬了荀子?quot;明于天人之分'的唯物主义思想。他说:'人不能以行感天,天亦不能随行而应人'。他认为社会的政治、道德与自然界的灾异无关,所谓'天人感应'的说法只是人们以自己的想法去比拟天的结果。
(三)神灭无鬼
王充认为人有生即有死。人所以能生,由于他有精气血脉,而'人死血脉竭,竭而精气灭,灭而形体朽,朽而成灰土,何用为鬼?'他认为人死犹如火灭,火灭为何还能有光?他对于人的精神现象给予了唯物的解释,从而否定鬼的存在,破除了'善恶报应'的迷信。
(四)今胜于古
王充反对'奉天法古'的思想,认为今人和古人相'齐',今人与古人气禀相同,古今不异,没有根据说古人总是胜于今人,没有理由颂古非今。他认为汉比过去进步,汉在'百代之上',因为汉在'百代'之后。这种见解与'天不变道亦不变'的思想是完全对立的。
七、《论衡》
'疾虚妄古之实论,讥世俗汉之异书'
《论衡》一书为东汉王充(27-97年)所作,大约作成于汉章帝元和三年(86年),现存文章有85篇。
东汉时代,儒家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占支配地位,但与春秋战国时期所不同的是儒家学说打上了神秘主义的色彩,掺进了谶纬学说,使儒学变成了'儒术'。而其集大成者并作为'国宪'和经典的是皇帝钦定的《白虎通义》。王充写作《论衡》一书,就是针对这种儒术和神秘主义的谶纬说进行批判。《论衡》细说微论,解释世俗之疑,辨照是非之理,即以'实'为根据,疾虚妄之言。'衡'字本义是天平,《论衡》就是评定当时言论的价值的天平。它的目的是'冀悟迷惑之心,使知虚实之分'(《论衡·对作》篇)。因此,它是古代一部不朽的唯物主义的哲学文献。
正因为《论衡》一书'诋訾孔子','厚辱其先',反叛于汉代的儒家正统思想,故遭到当时以及后来的历代封建统治阶级的冷遇、攻击和禁锢,将它视之为'异书'。
汉儒思想体系是董仲舒提出的唯心主义哲学思想,其核心是'天人感应'说,由此生发出对其他一切事物的神秘主义的解释和看法。'天人感应'的要旨就是'天帝'有意识的创造了人,并为人生了'五谷万物';有意识地生下帝王来统治万民,并立下统治的'秩序'。
《论衡》书从宇宙观上反对这种见解,针锋相对的提出:
天地万物(包括人在内)都是由'气'构成,'气'是一种统一的物质元素。'气'有'阴气'和'阳气',有有形和无形,人、物的生都是'元气'的凝结,死灭则复归元气,这是个自然发生的过程。由'气'这个物质性的元素出发,《论衡》指出:'天乃玉石之类'的无知的东西,万物的生长是'自然之化'。天地、万物和人,都是由同一的充塞于宇宙中的气形成,而且是在运动的过程中形成,所以,'外若有为,内实自然'。而人与天地、万物不同的是'知饥知寒','见五谷可食之,取而令之;见丝麻可衣,取而食之'。所以,人和五谷不是上天有意创造出来的,而是'气'的'自然之化'。《论衡》书首先从宇宙观上否定了'天人感应'的'天',还世界的物质性面貌。不过,《论衡》书中所描述的宇宙观,是一种自然主义的宇宙观:'天地合气,物偶自生也','及其成与不熟,偶自然也'(《论衡·物势》篇)。所以,这种宇宙观只能是人能利用自然,辅助'自然之化',但终究不得不听命于自然力的支配。这是古代唯物主义的最大缺陷。
'天人感应'的'天'既造出了人,那么第二点就要降下帝王来统治人,因此就要把君权神化。他们提出了一种'符瑞'说,即把一些想像的和自然的事物,如龙、麒麟、凤凰、雨露、嘉禾、芝草等等,称之谓帝王的'受命之符'。如:夏的祖先是其母吃了一种叫做'薏苡'的草生下的,的祖先是其母吞吃了燕子的蛋而生的,汉高帝刘邦是其母在野地里和龙交合而生,东汉光武帝刘秀是生而室内有光等等。《论衡》书针对这种荒唐之言指出:'薏苡'、'燕卵'根本不能生人,龙与人也不是同类,'不相与合者,异类故也'。'天地之间,异类之物相与交接,未之有也','何则?异类殊性,情欲不相得也'(《论衡·奇怪》篇)。所以,要同类的东西才能交合。人都是由父母生的,帝王亦不例外,所谓'圣人更禀气于天',乃是'虚妄之言',不足相信。既然天、人、物三者不是同类,不能相合,那么与'符瑞'也就毫不相干了。
《论衡》书中关于物种交合和生产的说法虽然谈不上是科学的知识,只是一种直观的自然描述,但这种直观的观察都是很真切的。而且,这种见解需要极大的理论胆识,因为他把帝王赤裸裸地搬到了地上,这是'非圣无法'、'诽谤圣朝'之罪,是要遭杀身灭门之祸的。所以,王充及其《论衡》书的伟大之处也在这里。
汉儒的'天人感应'说在社会历史观上就是'天人合一'的'道统'观。如果统治者取得了这个'道统',即奉天受命,并有足够的'德教'力量维护这个'道统',社会就太平。如果统治者没有足够的'德教'力量维护这个'道统',社会就变乱,新的统治者就取而代之,并把这个'道统'重新延续下去。这样,'天不变、道亦不变'的社会观和'一治一乱'的历史循环论独特地结合到了一起。这种社会历史观的实质就在于'同姓不再王',世界上没有万世一系的帝王,但统治阶级的对万民的统治却是万古不变的。《论衡》书对这种社会历史观持批判的态度。它认为社会治乱的原因是寓于其本身之中,而不在于'人君'的'德'、'道';相反地,'人君'的贤不肖是由社会历史所决定的。'世之治乱,在时不在政;国之安危,在数不在教。贤不贤之君,明不明之政,无能损益'(《论衡·治期》篇)。而自古而然的'一治一乱'同样是自然的现象,不是取决于'上天'或人的意志。
《论衡》书是从自然主义的唯物论出发来论述社会历史发展的。从其承认客观物质的力量来说明社会历史是个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发展过程,否定'天'和'人君'是历史发展的力量,否定'德'和'道'及'天不变、道亦不变'这一点上来说是正确的。但其把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归结到'时'和'数'上,认为是一种盲目的自然力量在起作用,否定了一定社会的阶级、集团和个人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这显然是不正确的。因之,《论衡》中的社会历史论述是带有唯物主义因素的自然宿命论的社会历史观。
《论衡》书不仅对汉儒思想进行了尖锐而猛烈的抨击(但它并不完全否定儒学),而且它还批判地吸取了先秦以来各家各派的思想,特别是道家黄老学派的思想,对先秦诸子百家的'天道'、'礼和法'、'鬼神与薄葬'、'命'、'性善和性恶'等等,都进行了系统的评述。因此,后人称《论衡》书是'博通众流百家之言'的古代小百科全书。
尽管《论衡》书不可能摆脱当时时代的局限,用自然主义和直观的观察来描述世界,特别是在社会历史观上基本是唯心论的,但它产生在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期,即封建国家处于统一和强大、儒学与谶纬神学相结合,成为统治阶级的正统思想的时期,它敢于宣布世界是由物质构成的,敢于不承认鬼神的存在,敢于向孔孟的权威挑战,并确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古代唯物主义体系,这在历史上是起了划时代的作用的。它对今后的唯物主义者、无神论者,诸如魏晋时期的哲学家杨泉、南朝宋时的思想家何承天、南朝齐梁时的无神论者范缜、唐朝时期的刘禹锡和柳宗元、明清之际的思想家王夫之等等,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今人学人王充 】
王充,男,生于1975年4月,蒙古族,河南南阳人。1997年7月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政法系,获哲学学士学位;2001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吉林大学刑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2002年开始在吉林大学法学院攻读刑法学博士学位。
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犯罪学
开设课程:
本 科 生:刑事诉讼法
研 究 生:犯罪学
对外交流:
1、2002年11月至2004年11月 国士馆大学(日本)访问研究员;
2、2004年5月8日至5月11日 第九次中日刑事法学术研讨会 同志社大学(日本·京都)。
承担课题:
1、2001年教育部博士点项目:论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01JB820010),项目主要参加人。
2、2003年国家社科规划一般项目:犯罪构成理论的解构与结构(03BFX045),项目主要参加人。
3、2004年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罪刑法定原则与犯罪构成理论(2004QN024),项目负责人。
主要论文:
1、《选择性罪名的司法适用》,《人民检察》,1997年8期;
2、《犯罪与道德进化》,《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年1期;
3、《试论我国刑法第129条中的严重后果》,《中国刑事法杂志》,2000年1期;
4、《定罪情节若干问题研究》,《法学评论》,2000年6期;
5、《从理论向实践的回归——论我国犯罪构成中构成要件的排列顺序》,《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2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2003年第8期全文转载)
6、《从理论向实践的回归——论我国犯罪构成中构成要件的排列顺序》,《犯罪构成与犯罪成立基本理论研究》(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
7、《日本刑法中的原因自由行为理论》,《法商研究》,2004年第3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2004年第5期全文转载)
8、《构成要件的历史考察》,《当代法学》,2004年第5期;
9、《行为论と犯罪论の关系について--犯罪论体系研究·序说》,《国士馆法学》第36号(日本);
10、翻译成果(汉译日),《中国の未成年犯罪について》,国士馆大学《比较法制研究》第27号(日本);
11、《罪刑法定原则论纲》,《法治与社会发展》,200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