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析②

简介

  邓析(前545-前501)】 河南人,郑国大夫,春秋末期思想家,“名辨之学”倡始人。与同时,法家学派的先驱人物。他是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革新派,他第一个提出反对“礼治”思想。他的主要思想倾向是“不法先王,不是礼义”。邓析的法律思想主要有:①反对“刑书”,私造“竹刑”。他不但反对旧的奴隶主贵族,也反对以子产为代表的继承周礼的新贵族。他不满子产所铸刑书,私自编了一部适应新兴地主阶级要求的成文法,把它写在竹简上,叫做“竹刑”。②私家传授法律。传说,他聚众讲学,招收门徒,传授法律知识与诉讼方法,还以类似讼师身份帮助民众打官司。

生平

  子产执政时曾任郑国大夫,是一位具有法家思想萌芽的政治家与思想家。《荀子'非十二子》谈到:邓析“不法先王,不是礼义。”他反对将先王作为自己效法的榜样,是我国历史上最早反对礼治的思想家。
  欲改旧制,私造“竹刑”。他比子产还要激进,对子产所推行的一些政策不满,曾经“数难子产之政”。甚至对于子产的铸刑书他也多有批评,于是自编了一套更能适应社会变革要求的成文法,将其刻在竹简上,人称“竹刑”。晋人说:邓析“欲改郑所铸旧制,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书之于竹简,故言‘竹刑’。”对于竹刑的具体内容,我们虽然不得而知,但从古人的评价即可看出,它是要改变郑国的旧制,既不效法先王,不肯定礼义,也不接受当时国君的命令,只能是体现新兴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东西。
  传授法律知识,承揽诉讼。邓析还聚众讲学,向人们传授法律知识和诉讼方法,并帮助别人诉讼。《》说:邓析“与民之有讼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裤。民之献衣而学讼者不可胜数。”相当于收取律师诉讼费,大家发现干这项工作收益不错,于是又纷纷参加他的法律培训班。他擅长辩论,有人称他“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但广大民众对于他的成功却十分敬佩。
  在诉讼的过程中,他敢于提出自己的独到见解,“以非为是,以是为非。”在他的倡导下,郑国出现了一股新的思潮,“郑国大乱,民口欢哗。”对当时的统治者造成严重威胁。继子产、子大叔而任郑国执政的对付不了这种局面,于是“杀邓析,而用其竹刑。”他们杀其人而用其法,可见其竹刑的合理性。
  另外,晋国的、父子,叔向、等,也具有法家思想的萌芽。赵鞅曾在晋国铸了铁鼎,即将赵盾所作的法典铸在铁鼎上。它与子产铸刑鼎、邓析作竹刑一样,都是法家先驱者制定法律和将法令条文公诸于世的一种重大举措,这是对“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奴隶制的礼治的否定。与此同时他们还提出过“治国制刑,不隐于亲”,“同罪异罚,非刑也”等主张法律平等、公正的执法原则。所有这些都成为后世法家思想的重要来源。

为您推荐

孔伋②

  孔伋(前483-前402)   初期人,的主要代表之一。孔伋即,子思是之孙,《·孔子世家》载:“孔子生鲤,字伯鱼。伯鱼生伋,字子思”;“尝困于宋,子思作《》”。子思的生平事迹已难详考,据说他曾师事,又据《孟子》中记载:子思曾被..

唐君毅②

  唐君毅(1909—1978) 四川人。中国现代学者,哲学家、哲学史家,现代的代表人物之一。出身书香门第,幼承庭训,接受过良好的旧学教育。曾就读于中俄大学、、毕业于哲学系。青年时代颇受梁启超、梁漱溟、熊十力学术的影响..

葛兰西②

  葛兰西(1891~1937)   Gramsci,Antonio   “无产阶级的解放是一个艰苦的事业,只有坚贞不屈的人才能胜任,只有那些在人们普遍感到悲观失望的时候能够保持不屈不挠的精神的人,只有那些意志锻炼得坚如刀剑的人,才配称为..

许衡②

何塞·马蒂②

  何塞·马蒂(José Julián Martí Pérez, 1853—1895)   古巴卓越的诗人、杰出的民族英雄、伟大的思想家。   马蒂在古巴、拉美乃至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是拉美现代主义的开路先锋,他的诗篇《伊斯马埃利约..

何心隐②

  何心隐(1517~1579),中国明代思想家,“心学”之泰山学派弟子。原 名梁汝元,字柱乾,号夫山。江西吉安人。早年放弃,致力社会改革,曾被捕入狱。与合作弹劾,因信奉道教,让道士(泰山学派同门弟子)假借“奸臣如严嵩”之名,使皇帝疏远..

赵汀阳②

  (1961年生,广东汕头人)   现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兼任:   首都师范大学哲学系北京讲座教授;   清华大学伦理和宗教中心客座研究员;   北京大学应用伦理学中心客座研究员;   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