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英国,,。他被视为是启蒙运动以及西方哲学历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虽然现代对于休谟的著作研究聚焦于其哲学思想上,他最先是以历史学家的身分成名。他所著的《英格兰史》一书在当时成为英格兰历史学界的基础著作长达60至70年。
历史学家们一般将休谟的哲学归类为彻底的,但一些人主张自然主义也是休谟的中心思想之一。研究休谟的学者经常分为那些强调怀疑成分的(例如逻辑实证主义)、以及那些强调自然主义成分的人。
休谟的哲学受到经验主义者约翰'洛克和乔治'贝克莱的深刻影响,也受到一些法国作家的影响,他也吸收了各种英格兰知识分子如艾萨克'牛顿、弗朗西斯'哈奇森、亚当'等人的理论。
简历
1711年4月26日生于苏格兰爱丁堡,卒于1776年8月25日。12岁进爱丁堡大学。1729年起专攻哲学。1732年刚满21岁就开始撰写他的主要哲学著作《人性论》,1734年去法国自修 ,继续哲学著述。1748年出使维也纳和都灵。1749年回家乡,潜心著述。1751年移居爱丁堡市。1763年任驻法使馆秘书;1765年升任使馆代办。1767~1768年任副国务大臣。1769年8月退休返爱丁堡。哲学思想
虽然休谟属于18世纪的哲学家,他的著作中讨论到的题材大多与现代哲学界的主要争论有密切关系,这与其它同时代的哲学家相较是相当罕见的。一些休谟最具影响力的哲学思想可以归类为以下几点:因果问题
休谟主张大多数人都相信只要一件事物伴随着另一件事物而来,两件事物之间必然存在着一种关联,使得后者伴随前者出现休谟在《人性论》以及后来的《人类理解论》一书中反驳了这个理论,他指出虽然我们能观察到一件事物随着另一件事物而来,我们并不能观察到任何两件事物之间的关联。而依据他怀疑论的知识论,我们只能够相信那些依据我们观察所得到的知识。休谟主张我们对于因果的概念只不过是我们期待一件事物伴随另一件事物而来的想法罢了。“我们无从得知因果之间的关系,只能得知某些事物总是会连结在一起,而这些事物在过去的经验里又是从不曾分开过的。我们并不能看透连结这些事物背后的理性为何,我们只能观察到这些事物的本身,并且发现这些事物总是透过一种经常的连结而被我们在想象中归类。”也因此我们不能说一件事物造就了另一件事物,我们所知道的只是一件事物跟另一件事物可能有所关连。休谟在这里提出了“经常连结”(constant conjunction)这个词,经常连结代表当我们看到某件事物总是“造成”另一事物时,我们所看到的其实是一件事物总是与另一件事物“经常连结”。因此,我们并没有理由相信一件事物的确造成另一件事物,两件事物在未来也不一定会一直“互相连结我们之所以相信因果关系并非因为因果关系是自然的本质,而是因为我们所养成的心理习惯和人性所造成的。”
归纳问题
在《人类理解论》一书中[13],休谟主张所有人类的思考活动都可以分为两种:追求“观念的连结”(Relation of Ideas)与“实际的真相”(Matters of Fact)。前者牵涉到的是抽象的逻辑概念与数学,并且以直觉和逻辑演绎为主;后者则是以研究现实世界的情况为主。而为了避免被任何我们所不知道的实际真相或在我们过去经验中不曾察觉的事实的影响,我们必须使用归纳思考。归纳思考的原则在于假设我们过去的行动可以做为未来行动的可靠指导,论证的或直觉的:这样的思考在基本上是先验的,我们不能以先验的知识证明未来就会和过去一致,因为(在逻辑上)可以思考而出的明显事实是世界早已不是一致的了。
包裹的自我理论
休谟指出我们通常会假设现在的我们就和五年前的我们没有两样,虽然我们在许多方面都有了改变,呈现在五年前的我们和现在的我们都是同一个人。我们也会思考时光究竟可以在不改变一个人自身的情况下,改变一个人内在到什么程度。不过休谟否认那神秘的自我与一个人所带有的各式各样人格之间是有所区分的。当我们开始自省时我们会发现:'除非依靠一种特定的感觉,我们从来不可能有任何的意识;人只不过是由许多不同的感觉累积而成的一个集合或一个包裹,这些感觉永远处在一种快到无法想象的流动速度中互相交替汰换。'
实践理性:工具主义和虚无主义
大多数人都会认为一些行为比其它一些行为要来的“合理”。举例而言,吞食铝箔片在大多数人来看是一种很奇怪的举动。然而休谟否认那种理性在驱动或排斥特定行为上扮演了任何重要的角色,毕竟理性只是一种对于概念和经验的计算罢了。在休谟来看,真正重要的是在于我们如何感觉这些行为。休谟的这个理论在现代被视为是工具主义(Instrumentalism)的基本原则,主张一个行为的合理与否应该是取决于这个行为能否达成其预定的目标和欲望,无论这些目标欲望为何。
感情为主的伦理学
休谟最先在《人性论》讨论到了伦理学,他在后来一篇名为《道德原理研究》的短文中进一步阐述了他的理论。休谟的研究完全是根基于经验主义之上,他并没有试图告诉读者道德应该是要怎么样,而是告诉读者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是怎么进行道德判断的。在提出了许多例子后,休谟总结认为大多数(虽然不是所有的)被我们认可的行为都是为了增进公共利益的。
自由意志与决定论
自由意志与决定论之间的冲突对所有人而言都是非常明显的,假如我们今天采取的行为是在几百万年前就被决定的,那么这些行为又怎么由得我们做选择?但休谟还注意到了另一个冲突,这个发现将自由意志问题进一步发展为一个完整的困境:自由意志是无法与非决定论共存的,设想我们今天的行为并不是由过去发生的事情所决定的,那么我们的行为就好像是完全由随机决定的一般。
「是—应该」问题
休谟注意到许多的思想家经常将“是什么”(what is)用作为“应该是什么”(what ought to be)的论据基础,然而他注意到在这种描述性陈述(现在是什么)与规定性陈述(应该是什么)之间存在着一点很大的差异。休谟指出我们不该习惯于在将这种应该是什么的陈述与现在是什么的陈述混为一谈的同时,却没有解释这两者之间的重要分别。
功利主义
休谟与其它的苏格兰启蒙运动成员或许也是最早开始主张道德原则应该要以其功利来做为解释论据的哲学家。休谟的角色也不能被过于高估,因为弗朗西斯'哈奇森才是最早提出了功利主义最著名的「带给最多的人最大的幸福」(greatest happiness for the greatest number)这一标语的人。休谟抱持的是道德情感主义的观点,因此他认为道德原则并不能由人类的知识加以证实。一些原则会被我们所接受、但其它一些则不会,而功利主义的道德原则之所以会被我们接受,是因为它能促进我们本身以及其它被我们同情的人的利益。
神迹的问题
对休谟而言,除了支持极端的信仰主义以外,唯一可以正当化有神论宗教的方式只剩下诉诸神迹一途了。在《论神迹》一文中他这样解释道:“…我们可能会总结认为,基督教不但在最早时是随着神迹而出现的,即使是到了现代,任何讲理的人都不可能在没有神迹之下会相信基督教。只靠理性支撑是无法说服我们相信其真实性的,而任何基于信念而认同基督教的人,必然是出于他脑海中那持续不断的神迹印象,得以抵挡他所有的认知原则,并让他相信一个与传统和经验完全相反的结论。”
学术思想
哲学休谟生活在英国资产阶级“光荣革命”结束到产业革命开始的社会变革的时代。这时,英国资产阶级已经成为统治阶级的一部分,它继续维持同贵族的联盟以加强对劳动人民的统治,与此同时,迅速成长壮大起来的工商业资产阶级要求对这个联盟内部的关系作有利于本阶级的调整,并继续反对封建复辟势力。这时,资产阶级的进步性和保守性交织在一起。作为这个阶级思想的代表人物的休谟,贯彻经验论观点,提出了以动摇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怀疑论为特色的哲学体系。
他首倡近代不可知论,对感觉之外的任何存在持怀疑态度,对外部世界的客观规律性和因果必然性持否定态度。他认为,感性知觉是认识的唯一对象,知觉分印象和观念两类,但认为人们不可能超出知觉去解决知觉的来源问题。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性,认为因果联系只是由于印象出现先后而形成的一种观念。在伦理观上,主张功利主义,认为快乐和利益是一致的。他还用其经验论、怀疑论和功利主义伦理学论述了有关上帝观念和宗教问题。
政治理论
休谟一直表达他对于那些企图改革社会而不顾既定传统的激进政策的不信任态度,他也劝告人们不需反抗他们的政府,除非在遇到极为恶劣的暴政时以外。不过,休谟对当时英国的两个主要政党:辉格党与托利党都没有表示支持,他相信我们应该试图平衡自由与权威两者,而不需牺牲其中一者。休谟支持新闻自由,并且也是民主制度的同情者—只要在政府权力被适当节制的前提下。一般认为休谟影响了后来詹姆斯'麦迪逊的著作,尤其是他的联邦党人第10号文集。休谟也对于社会的进步保持乐观,他相信贸易的扩展会带来经济的繁荣,社会也会从一个“未开化状态”发展为一个“文明”。一个有文明的社会是开放的、和平的、而且社会交流频繁的,其市民也会因此而活得更为快乐。
虽然一般认为休谟并没有一个理想社会的愿景,他的确曾在一篇名为一个理想中的完美共和国的论文中提出了他认为最好的政府形式。休谟的实用主义思想贯彻了全文,不过,他依然警告读者我们只有在时机恰当时才能采取这样的政府形式,而不该为此推翻现有的传统架构。休谟也大力主张将政治权力分立、分散,并且支持将选举权延伸到所有拥有财产的公民,同时也要限制教会的权力。休谟举出瑞士的民兵制度是最好的国防体制。他也支持定期举行选举,并认为应该让民意代表作为一种没有薪酬的职位。
经济学
他是18世纪货币数量论的代表,是反对重商主义的。他关于国际贸易的学说对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有很大的影响,提出著名的“”他的社会历史观点以人性论为基础,把对财富、享乐和权力的追求看作是人的本性,认为无论何时何地,人性是一致的和不变的;历史的作用就在于发现有关人性的普遍原理,提供经验教训。所著《自凯撒入侵至1688年革命的英国史》是一部政治史,但此书在附录和一些章节中对各历史时期的生活方式、道德风尚和精神文化作了分门别类的记述。他是把历史研究范围扩大到社会和文明方面的近代西方史学家之一。休谟政治思想保守,反对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同情查理一世。在书中,他还严厉抨击长期议会和O.克伦威尔,歌颂“光荣革命”,说它开辟了英国宪法的新纪元,使英国人得以享受人类前所未有的最完备的自由制度。
休谟机制(物价–现金流动机制、Price Specie-Flow Mechanism)
在国际间普遍实行金本位制的条件下,一个国家的国际收支可通过物价的涨落和现金(即黄金)的输出输入自动恢复平衡。这一自动调节规律称为“物价–现金流动机制(Price Specie-Flow Mechanism)。”它是在1752年由英国经济学家休谟·大卫(Hume David)提出的,所以又称“休谟机制”。
“物价–现金流动机制”自动调节国际收支的具体过程如下:
一国的国际收支如果出现逆差,则外汇供不应求,外汇汇率上升,若外汇汇率上升超过了黄金输送点,则本国商人不再用本币购买外汇付给商人,而是直接用黄金支付给外国出口商,这样黄金就大量流出。黄金外流导致本国银行存款准备金降低,从而使流通中货币量减少,物价下跌,而物价下跌使得出口成本降低,本国商品的出口竞争力增强,出口增加,进口减少,直至国际收支改善。这样,国际收支的不平衡完全能够自发调节,用不着任何人为的干预。如果一国国际收支出现顺差,其自动调节过程完全一样,只是各经济变量的变动方向相反而已。
种族观
与当时其它许多知识分子不同的是,休谟在1758年曾表达谴责任何形式的奴隶制度。
休谟在他的论文《论国民特质》的草稿中写下了这个段落:我常会怀疑黑人以及其它的人种(其它的四到五个人种)天生就比白人低下。除了白人以外还没有其它人种创建过什么文明的国度,也从没有出过什么在智慧上或表现上杰出的个人。其它人种不曾出产过什么精巧的产品、没有艺术、也没有科学。相反的,即使是最野蛮而未开化的白人,例如古代的条顿人、现在的鞑靼人,也都有一些比较杰出的地方,像他们的价值观、政府形式、或是其它的特质。假如不是这些人种天生下来便带有一些能力差异,这样统一而一致的现象不可能持续了那么久而又遍布各国。更不用说在我们的殖民地,还有已遍布全欧洲的黑人奴隶们中,都没有发现任何智慧的痕迹;即使让这些下等人自幼便从我们的环境中长大,他们也会在工作上显现出他们的能力差异。在牙买加确实有人试着将黑人视为我们的一员、并让其受相同的教育,即使这个黑人在工作上的任何成就都会被我们所赞扬,就好像一只鹦鹉一般,只会说几句简单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