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奥·施特劳斯②

  列奥·施特劳斯是一个争议且传奇的人物。
  他的争议表现在他以及他所创立的施特劳斯学派的学术影响和政治影响的不对称上。直至20世纪末,施特劳斯学派在西方学术界内历来是最孤立、最边缘、最不受承认甚至最受排斥的学派。尽管人们公认施特劳斯创立了一个政治哲学学派并与其弟子们编有西方大学用书《政治哲学史》,但我们可以注意到,迄今为止的绝大多数当代西方政治哲学专著或政治哲学教科书和参考书都从不提及他的名字。在当代西方主流政治哲学的场域中,无论是自由主义的内部辩论,还是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或后现代哲学等的辩论中,施特劳斯的名字几乎完全缺席。
  施特劳斯本人几乎从不引用任何当代西方学术成果,事实上在他眼里几乎所有当代西方学术都早已误入歧途而积重难返。从施特劳斯的视野看,无论是各种各样的当代自由主义,还是各种各样的当代左翼学术,说到底都归属同一阵营,即他们都是坚信现代必然胜于古代、而未来必然胜于现在的“现代人”或“进步人”,都属于施特劳斯所谓“现代民主的官方高级祭司”,从而不可能真正切入他认为最重大的时代问题即“现代性的危机”和“西方文明的危机”。施特劳斯的不同寻常之处在于他坚持必须从西方古典的视野来全面批判审视西方现代性和自由主义(两者在他那里往往作同义词用)。正因如此,长期以来西方主流学界基本都把施特劳斯及其弟子看成是学界怪胎而从不认真理会。
  但不可思议的是,从八十年代后期以来,施特劳斯这样一种对西方现代性和自由主义传统进行最彻底批判的政治哲学,突然被美国主流媒体说成已经成为华盛顿的官方政治哲学,特别是成了美国共和党高层的政治理念。尤其在1994年共和党一举结束美国国会被民主党把持长达六十年的格局,取得在参、众两院都成为多数党的历史性胜利时,美国主要媒体如《纽约时报》、《时代周刊》、《新闻周刊》、《新共和周刊》以及《纽约时报杂志》等在惊呼美国政治大地震时,都指称当时已经去世二十年的施特劳斯是“共和党革命的教父”,认为这位原芝加哥大学政治哲学家是“当今美国政治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
  传奇经历
  列奥·施特劳斯于1899年9月20日生于德国一个乡下小镇,与他的同时代人例如汉娜.阿伦特、本雅明、肖勒姆(GershomScholem)、洛维特(Lowith)等同属所谓“德国犹太人”。对他们这一代犹太人来说,尚在青少年时代首先目睹的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以及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的冲击,随后则是海德格尔哲学革命的强烈震撼,但紧接着的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纳粹德国灭绝犹太人的种族屠杀,以及他们个人作为犹太人的流亡生涯。1938年施特劳斯被迫流亡到美国,已经四十岁。
  1949年他被聘任为芝加哥大学政治哲学教授,并受邀在当年的沃尔格林系列讲座(WalgreenLectures)发表演讲,演讲结果就是他后来出版的成名作《自然正义与历史》(1953),他在芝加哥大学的讲课深刻影响了芝大的青年学子。
  到芝加哥后的第十四年,施特劳斯与其第一批弟子出版集体成果《政治哲学史》(1963),成功地淘汰了此前流行的萨拜因(GeorgeSabine)的《政治理论史》,也标志着所谓施特劳斯政治哲学学派的初步成型。次年(1964)施特劳斯六十五岁寿辰,弟子们又特别出版了祝寿文集,书名题为《古代人与现代人:政治哲学传统论集》,典型地反映了施特劳斯学派的基本关怀:重新展开“古今之争”,力图从“古典西方”的视野检讨“西方现代性”的问题,包括强烈批判当代美国主流学术。整个学派的基本取向或可用施特劳斯的两句名言概括:
  “现代人与古代人之争这段公案必须重新开审;换言之,我们必须学会严肃而不带偏见地考虑这种可能性:斯威夫特当年把现代世界比作小人国,而把古典世界比作巨人国,他是对的。”
  “彻底质疑近三、四百年来的西方思想学说是一切智慧追求的起点。”
  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思想
  现代性向古典政治哲学的回归是贯穿施特劳斯思想的主线。
  在对现代性的思考中,施特劳斯在六十年代就指出现代性的本质是“青年造反运动”,其根源就在由马基亚维里开端的西方现代性对西方古典的反叛,因为“现代反对古代”就是“青年反对老年”,因此施特劳斯称马基亚维里是近代以来一切“青年运动”的鼻祖。在施特劳斯之前,尼采在其关于“主人道德与奴隶道德”的著名论述中已经指出,“主人道德”或“贵族道德”的全部基础在于“以最大的敬意尊重老年和传统,因为所有法律的基础全在于这种对老年和传统的双重尊重”上,因此贵族道德必然“尊祖先而抑后辈”;但西方现代性则颠倒了这一道德基础,越来越不尊重祖先和老年,因为“现代观念”本能地只相信所谓“进步”和“未来”,尼采认为这是因为西方现代性起源于“奴隶”反对“主人”亦即“低贱反对高贵”的运动,因此现代性要刻意取消“高贵”与“低贱”的区别,而用所谓的“进步”与否来作为好坏的标准。施特劳斯的看法与尼采一脉相承,认为西方现代性给人类带来了一个全新的观念即所谓“历史观念”的发现,这一发现的重大后果就是人类开始用“进步还是反动”的区别取代了“好与坏”的区别。由于这种“历史观念”已经如此地深入人心,施特劳斯认为现代人常常忘了“好与坏”的标准本应逻辑地先于“进步和倒退”的标准,因为只有先有“好坏”的标准才有可能判断某一历史变革究竟是人类的进步还是人类的败坏。这正是1953年施特劳斯出版了他的成名之作《自然正义与历史》的核心内容。
  在施特劳斯看来,当代的一个通病往往是把现代性的黑暗面都归结给某些个别思想家,然后似乎现代性又没有问题了。他强调重要的不是要谴责个别思想家,而是要透彻理解”现代性”的基本性格和方向,才能真正了解为什么现代性的运动会从“第一次浪潮”(马基亚维里、霍布士、洛克等)推进到“第二次浪潮”(卢梭、康德和黑格尔、马克思),又从第二次浪潮推进到“第三次浪潮”(尼采和海德格尔)。尤其现代性的第二次浪潮和第三次浪潮也是现代性的两次大危机,其中卢梭、尼采、海德格尔都曾以最大的努力批判现代性而试图返回“古典”世界(例如尼采之高扬希腊悲剧,海德格尔之力图返回“前苏格拉底思想”),但施特劳斯认为由于他们都是向着现代“历史观念”的方向去努力,因此不但没有能够返回古典的自然世界,反而比任何其他人都更大地推进了现代性的方向。《自然正义与历史》一书即试图勾勒出现代性的这一方向并与“古典”思想相对照,施特劳斯学派的重点工作就是重新研究古典。施特劳斯学派的“古典研究”绝不是为古典而古典的学究式研究,而恰恰是由强烈的当代政治关怀出发的:深入研究西方古典的根本目的正是为了更深刻地理解西方现代性及其危机,反过来施特劳斯更认为惟有深刻地理解现代性才能真正体会古典思想的良苦用心所在。
  施特劳斯政治哲学不同于几乎所有其它政治哲学之处在于,他坚持政治哲学的首要和中心问题就是要检讨哲学与政治社会的关系,因此他最早曾将他的“政治哲学”称为是一种“哲学社会学”的研究。正是从这一问题意识出发,他返回到古代的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即返回西方哲学的源头,以图重新检讨哲学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活动,以及政治哲学为什么必要。但这里首先需要强调,所谓“苏格拉底问题”并不是施特劳斯的原初出发点,恰如“前苏格拉底问题”也并不是海德格尔的原初问题意识一样。他们都是从某种先行问题出发而回过去重新检查传统,这个出发点是现代性的问题。这从施特劳斯的思想著述过程可以看得非常清楚,即他是倒着从现代走回古典的。他前期和中期的著作主要都是处理现代传统(斯宾诺莎、霍布士、洛克、卢梭到马基亚维里,即使他的犹太传统研究也是倒着从当代的新康德主义哲学家柯亨到近代早期的斯宾诺莎,再到中世纪犹太大哲迈蒙尼德和阿拉伯大哲法拉比)。他真正全力投入“苏格拉底问题”研究事实上已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十年。这最后十年他接连出版了《城邦与人》(1964),《苏格拉底与阿里斯托芬》(1966),《色诺芬的苏格拉底论述:释〈家政篇〉》(1970),《色诺芬的苏格拉底》(1972),以及临终前完成死后出版的《柏拉图〈法篇〉的言与行》(1975)。
  施特劳斯政治哲学的全部出发点,可以说就是希望找到一条出路来克制“哲学”的走火入魔,从而防止“政治”的走火入魔。这个出路,就在返回苏格拉底开创的古典政治哲学的起点,古典“政治哲学”的起源原本就是为了克制“哲学”的走火入魔,以维护政治社会的稳定。在他看来这也就是所谓从“前苏格拉底哲学”转变到“苏格拉底政治哲学”的真正含义所在。
  “哲学旨在以知识取代意见,但意见却是政治社会或城邦的要素,因此哲学具有颠覆性,也因此哲人必须以这样的方式来写作:改善而非颠覆政治社会。换言之,哲人之思想的美德在于某种癫狂,但哲人之公共言说的美德则在于温良。哲学本身是超政治、超宗教、超道德的,但政治社会却永远是而且应该是道德的宗教的。”
  施特劳斯曾将他的全部思想或他认为的“古典政治哲学”的全部思想以最简洁的方式表述如下:
  1、 “普世一体化国家”是不可能的;
  2、 因此任何政治社会都是特殊的,都是“封闭的社会”即柏拉图意义上的自然洞穴;
  3、 任何曾经存在过的政治社会或任何将来会出现的“政治社会”都必然立足于该社会一套特殊而根本的“意见”,这种“意见”不能被“知识”所取代,因此任何政治社会都必然是特殊的而且是特殊主义的社会;
  4、 政治社会这种立足于“意见”的特性因此对“哲人”的公共言论和写作强加了责任(如果普世理性社会是可能的,这种责任就是不必要的了);
  5、 哲人的写作因此需要一种特定的写作艺术(俗白和隐讳的写作)。
  从这里不难看出,施特劳斯是多么地“反动”,多么地与“现代社会”和“现代观念”不相容。但在施特劳斯看来,这正表明所谓“普世社会”和“开放社会”正是现代人的“意见”,而且是神圣不可怀疑的“意见”,任何人如果触动这个“现代权威意见”,顿时就将不容于“现代社会”,不容于“文明世界”,顿时就将被看成是“反动”,是“异端”,甚至被看成是“怪胎”。在施特劳斯看来,现代人的这种“神圣意见”渗透于一切当代学术之中,如果说在早期现代哲学例如康德那里,仍然需要一个“历史哲学”的构想和漫长过程来达到这个普世社会的“美丽新世界”,那么在“历史哲学”破产以后,这种所谓的“对政治的科学理解”就采取了更流行的所谓社会科学方法,即所谓“事实与价值之区分”:社会科学家相信现代社会必须以所谓“对政治的科学理解”亦即“知识”来取代普通公民们对政治的理解即“意见”,由此,公民们所必然具有的价值取向和偏见必须被所谓无偏见无价值预设的社会科学所代替。在施特劳斯看来,从西方近代哲学和政治哲学到现代社会科学的这种所谓“对政治的科学理解”,实际都是一种对政治的“非政治的”理解,即对政治之为政治的扭曲,因为这种所谓“科学的理解”都隐含着与“前科学的理解”之断裂。施特劳斯强调,古典政治哲学恰恰是以“前科学”的政治理解出发,即从公民和政治家对政治的理解出发的,这正是古典政治哲学与现代政治哲学的根本不同所在。因此,返回“古典政治哲学”的第一步就在于要象古典政治哲人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样用“前科学”的眼光即公民和政治家的眼光来看待政治,而不是象现代哲学和社会科学那样用所谓“中立的观察家的政治科学的眼光”观察政治。施特劳斯以后反反覆覆强调,政治哲学首先必须以现象学的方式还原到“前哲学、前科学、前理论的政治世界”,而不能从现代以来建构起来的所谓“哲学的、科学的、理论的政治理解”出发,指的都是必须首先回到赤裸裸政治世界的问题。
  施特劳斯及其学派是一个相当奇特的现象,与他的现代性批判相比,现代西方的其它现代性批判确实都基本是在西方现代性的方向上批判现代性。施特劳斯以复兴“古典政治哲学”为己任,其坚决和彻底确实令人钦佩。
  施特劳斯的部分著作:
  《斯宾诺萨的宗教批判》
  《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基础与起源》
  《迫害与写作的技艺》
  《哲学与律法》
  《论僭政:色诺芬'希耶罗'义疏》
  《自然权利与历史》
  《关于马基雅维里的思考》
  《苏格拉底和阿里斯托芬》
  《色诺芬的苏格拉底言辞:'齐家'义疏》
  《色诺芬的苏格拉底:'回忆苏格拉底'义疏》
  《什么是政治哲学?》
  《城邦与人》
  《柏拉图式的政治哲学研究》
  《政治哲学史》【与克罗波西共同主编】
  《苏格拉底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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