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摩奴阇②
(梵Ra^ma^nuja;1017~1127,一说1055~1137)
吠檀多学派宗教家、。生于南印度马德拉斯市。早年从耶达伐婆罗迦(Ya^davapraka^s/a)学习商羯罗派的不二论,但由于与该派之主张格格不入,遂离开耶达伐婆罗迦,而自创‘制限不二论’,创立罗摩奴阇派。
罗摩奴阇融合婆罗门哲学与大众的毗湿奴信仰,主张吠檀多哲学的梵与毗湿奴派的最高人格神罗摩衍那为同一,认为梵是无限,具备完全无缺的属性,为世界之动力因。梵、个我、物质世界三者,皆是实在,各各有不同而明确的本性,但三者有不可分离的关系,即梵与个我、物质世界不一不异。个我及物质世界为梵的身体,因此梵为两个实在所限定;此被限定的梵,与个我、物质世界是同一的实在。此种哲学论点,被称为制限不二论(Vis/is!t!aad-vaita)。
罗摩奴阇此种有神论的吠檀多哲学,强调由信爱而绝对归依(prapatti)主宰神。求解脱者若实践种种宗教上的义务,信爱神,则能得到神的恩宠,覆盖个我的黑暗乃得以被驱除。由于罗摩奴阇以殊利朗干(S/ri^rangam)为根据地的游历,以及以泰米尔(Tamil)语布教,使其绝对归一之教法对南印度一带的民众有很大的影响,成为中世印度教改革的先驱。氏之主要著作有注释《梵经》的《吉祥注》(S/ri^-bha^s!ya)、阐明《奥义书》的《吠陀义纲要》(Veda^rtha-sam!graha);此外,晚年也曾注释《薄伽梵歌》等书。
◎附︰〈罗摩奴阇派〉(编译组)
罗摩奴阇派为印度教支派之一,系罗摩奴阇(Ra^ma^nuja)所创,基本理论为‘制限不二论’,主张信爱瑜伽(bhaktiyoga),以为凡人若想获得解脱,不能祗修练智性,而且更应以热诚及敬慕绝对皈依人格神(即毗湿奴)。由于皈信毗湿奴而超越阶级与种姓之差别,因而可打开恩宠与解脱之道。此外,本派另一显著的特色是将《奥义书》的哲学思想融入毗湿奴信仰之中,此种思想对后世之影响甚为深远。
十三世纪时,本派分裂成南方派(Ten%ga-lai)与北方派(Vad!agalai)二派。南方派的立场较北方派激进,更重视无条件的归依神。而且,南方派使用俗语(北方派则使用雅语),故较易使民众产生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