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斯特②
弗洛斯特有很长的诗歌创作生命,从本世纪初一直延续到远超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的60年代,而且,拥有历久不衰的广大读者群,因而是美国跨越现、当代两个时期的重要大诗人。弗洛斯特以现实主义者自居,但是他说,'现实主义者有两种:一种,把带有大量泥垢的马铃薯出示人前,以表明那是真实时马铃薯;而另一种,喜爱刷洗干净的马铃薯。'他说,'我倾向于做那第二一种。在我看来,艺术的功用在于净化生活。'他相信诗歌的积极社会效果。所以,他虽以田园诗人著称,却和传统意义上遁世的田园诗人不同,也和他同时代某些逃避现实、沉溺于寻求自我的现代派诗人不同,他是人世的。他相信个人不能脱离社会,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的种种弊端持批评态度,不过他对那一类恼人的社会问题的反应,往往是哀而不伤、怨而不怒,如果偶尔有点'争吵'味道也只是,如他自己所说,'情人间的争吵'。他相信人类性灵中具有某种足以自救和对抗混乱的支撑物,那就是爱。在创作方法方面,他给自己拟定了一个称谓,叫作'举隅派'。所谓举隅,也就是以局部表现整体,以个别反映一般,以小见大,以近寓远。在1946年他的一个诗集的自序中写道:'诗简直是由比喻构成的','每一首诗实质上都是一个新的比喻,否则就不成其为诗';又说,'一首写得合格的诗不能不是一个或大或小的象征'。这篇序言的标题就叫《永恒的象征》,但是他拒绝'象征派'的概念。在另一个场合,他表示,他宁愿称自己为'寓惫派',他推崇含而不露。他主张,'诗,始于乐趣,终于智慧',也就是说,诗,应该给人以美的享受和思想上的启迪。
在形式上,有继承、有发展,对于传统来说,是个推陈出新的大手笔。他不赞成自由诗,认为'自由诗是打网球而不用球网',尽管他后来也偶尔打打这样的网球。例如早期的《火与冰》已经很象是自由诗,然而他始终重视'句子的音响',他的诗行节奏,常用'松散的抑扬格',有些韵式,经过精心的设计,例如《雪夜林边暂驻》。他的语言,不尚夸张,不事雕琢,力求从'今日听到的'民间活的口语,方言汲取淳朴、清新,富干生命力的营养。他在语言上的主张会使人想起华滋华斯,他认为,'普通人的口语,经常涌现出富有诗意的词汇,日常的谈话声调是诗歌声调的源泉。'《牧场》可认为是最好的例证。弗洛斯特不仅善于抒情,也善于叙事。他的叙事诗多采取独白或对话的形式,直接使用经过提炼的口语、方言,有节奏、无韵,富于戏剧性,常常象是一出出的独幕剧。《雇工之死》是弗洛斯特叙事诗的杰出代表作,曾被当作独幕剧搬上舞台演出而获得很大成功。这首诗描绘了三个人物,被刻画得最充分的是那个没有出场的、劳碌一生、已经精疲力竭以至终于死去的雇工。他贫穷而自尊,宁愿出卖劳动力以维持残生,也不卑躬屈节去乞求身为银行董事的阔兄弟的怜悯,劳动时全力以赴,对别人十分关心,诚实,然而愚昧。老了,象被挤干了的柠檬,走投无路,无家可归,甚至可能死无葬所。由于心灵高尚而优美动人的,是那位女主人玛丽,温柔、善良、对同类满怀柔情,代表了弗洛斯特所标榜的爱。而沃沦,作为雇主,尽管按我们的划分阶级标准看,只是个雇佣少量季节工而并不富裕的上中农,却仍然具有一个雇主的精神特征。当他想到那位雇工时首先想到的是对自己有用无用。象《爱与问题》一样,弗洛斯特常用社会最小的细胞''家庭象征全社会,在《雇工之死》这首近200行的叙事诗里,他写的是美国农业地区一件细小的生活插曲,却反映了整个国家的一些重大问题,贫困劳动者的窘境,金钱支配下的人际关系,等等。弗洛斯特的诗,无论是抒情诗或是叙事诗,都仿佛是一幅幅素净的水墨画:质朴无华,淡而有味。
罗伯特'李'弗洛斯特诗选
雪夜林边暂驻
这是谁的树林我想我清楚,
他家就在那边村子里边住。
他不会看见我在这里停下来,
观赏白雪覆盖住他的林木。
我的小马,一定觉得奇怪,
在这一年最黑的一个黑夜,
在这树林和封冻的湖泊之间,
停在近处不见农舍的野外。
他抖了一抖挽具上的铃串,
象问,是否有了差错出现。
此外的音响,只是轻凤一阵,
和白絮股飘飘落下的雪片。
这树林可爱、阴暗、幽深,
但是我还有许诺的事要完成,
临睡前还要再赶几哩路程,
临睡前还要再赶几哩路程
爱和问题
傍晚,一个陌生人来到门前,
招呼这位俊俏的新郎。
劳顿不堪,忧心忡忡,握一杆
绿白两色相间的手杖。
他用眼神而不是用口舌请求,
请求允许他借住一宿,
然后转身,眺望着道路尽头,
看不见有透亮的窗口。
那位新郎,迈步走到门廊里,
说:'让我们看看天气,
再来考虑,陌生人,我和你
怎样解决过夜的问题。'
忍冬的叶子撒满前院的场地,
忍冬的浆果已经熟了。
秋天,是啊,风里有冬的气息,
'陌生人,但愿我能知道。'
屋里新娘在昏暗中默默无语,
探身,面对着炉火熊熊,
由于炭火的灼烤和内心的情欲,
脸上洋溢着玫瑰色晕红,
新郎注视着令人厌倦的路径,
看见的却是屋里的新人。
他希望她有颗黄金色裹着的心,
别着一枚白银的别针。
给人一点面包,施舍点钱财,
为穷苦人虔诚祈祷,
给富人以诅咒,在新郎看来,
都没有什么大不了,
但是该不该邀请个男人进宅,
让新房里容纳烦恼,
妨碍一对新婚夫妇间的欢爱,
他希望,他能知道。
火与冰
有人说世界将毁灭于火,
有人说,于冰。
根据我尝味欲望的收获,
我赞成毁灭于火这一说。
若是毁灭两次已经注定,
凭我对恨的体会
我可以说,要论破坏,冰
也有巨大威力,
而且充分强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