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绂(1673—1750) 字巨来,号穆堂,江西人,幼以神童称,清康熙四十八年进士,选庶吉士,累官工部右侍郎,乾隆初授户部侍郎、累至内阁学士,著有《穆堂类稿》、《续稿》、《别稿》等传世。
雍正朝广西巡抚,后署直隶总督,因参劾田文镜而被罢职。雍正帝命其纂修《八旗通志》。为此,他收集、整理了大量资料,查阅了内廷大量档案,走访了众多皇戚贵胄。在此基础上,从雍正五年(1727)开始编纂,至乾隆四年(1739),历经13年时间,终于成书。初集250卷,二集256卷(包括卷首12卷),分八志(旗务、土田、营建、兵制、职官、学校、典礼、艺文)、八表(封爵、世职、八旗大臣、宗人府、内阁大臣、部院大臣、省直大臣、选举)及列传三大部分。《八旗通志》集满族档案、图书之大成,为后人了解、研究和发掘清朝前期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历史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凭证。
清康熙十八年(1700)中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任户部侍郎, 内阁学士,广西巡抚,直隶总督,礼、吏、工、兵部侍郎等职。 李绂为官正直,体恤百姓,雍正二年(1724)任广西巡抚时, 常微服私访,处理积案,将督、府、司、道各级地方官吏所贪污 的82万两银全部查出,并责令限期偿还,使吏风为之一新。他不畏强权,因弹劾雍正宠臣田文镜,曾两度下狱。诗歌代表作有五言长古风:《峡江舟中望东岸诸山》。
李绂一生勤于治学,雅好史学,尤其是对方志学研究颇有见 解。他奉敕主修了《八旗通志》,《广西通志》、《畿辅通志》、 《临川县志》,自撰过《西江志补》、《抚州续志》。对方志的 性质、体例、章法、功用、文辞等在理论上有较为完整、严密的 阐发。他提出“志,固史之属也”,一反传统的方志属地理书之 说,这一见解虽有缺陷之处,但对扭转明以后之文弊,提高典籍 之地位大有作用。他提倡方志编纂应“以诸史为宗”,“悉按列 史时代统辖”,认为修志须突出其“籍征考”、“资援据”,“ 纂言记事,必载原书”之特点,切忌浮华空疏。李绂的方志理论 有其独到精辟之处,为乾嘉时方志学的正式建立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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