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民族音乐基本上是以不带半音的五声音阶构成,其五阶中每个音皆可作为调式主音。以徵音和羽音作主音的调式更为常见。曲调起伏较大,常用六、七、八、九、十度的大跳;音域也较宽,一首歌曲常常包含十四、五度,给人以辽阔、奔放的感觉,表现了蒙古人民豪放的性格特征。演唱方法为真假嗓分别使用,并且由于定调较高,更显得音调高亢、嘹亮、富有变化。演唱者常在演唱悠缓的长音时加入一些装饰音或装饰性的颤音,以造成活泼的情绪或委婉的风格,并往往以长音后的短小上滑音结束句,使曲调柔和圆润。此外,在蒙古还有一种叫做'潮尔'的演唱方法,就是'呼麦'。这种方法是利用口腔内的空气振动声带产生共鸣,并巧妙地调节舌尖的空隙,从基音中选择它所包含的不同的泛音,于是形成在持续低音的基础上,不断地产生高音区的曲调。使用这种方法演唱,可以清晰地听到一个人同时发出两种声音,即高音区的曲调和低音区的持续音。不过这种方法大部分是由两部分人来演唱,即几个人唱持续低音,一个人唱高音曲调。
蒙古民族音乐的节奏大致有两类:一类是节奏比较清楚,常见的是二拍子或四拍子,虽有复合拍子,但其性质仍为二拍或四拍。另一类节奏则很不明显,速度也较缓慢,实际上许多乐曲的节拍是不能用小节线来划分的。即使以某种节拍划分,其每拍的时值也不一定绝对相等,而且轻重拍的区分也不明显。因此,可以说,蒙古民歌是一种'曲调性强、节奏性弱'的歌曲。蒙古常用的乐器是马头琴、火不思、四胡、三弦、蒙古筝、蒙古琵琶、胡笳、兴隆笙以及笛子等。蒙古器乐的特点是柔和、安静。上述乐器中马头琴是最有代表性的乐器,音色低沉柔美,音量不大,表现力丰富。除了为民歌与说唱伴奏外,还常用于独奏与合奏;不仅演奏旋律,而且适宜于表现马匹的奔跑与嘶叫。蒙古的器乐曲多半是民歌旋律的器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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