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丝竹乐
外文名:无
属性:一种演出形式
出自:《晋书·乐志》
1、演出形式
丝竹(或称管弦)作为一种演出形式,早在《晋书·乐志》中就有“丝竹更相和”、“凡此诸曲,始皆徒歌,既而被之管弦。”的记述。自魏晋以来的诸多文献中,都有关于丝竹乐队组合形式和丝竹乐的一些记载,可见丝竹乐的历史相当久远。在传统民族器乐中,丝竹乐与弦索乐是有区分的。弦索是纯由弹弦乐器合奏,乐队组合中无竹制管乐器。但对某些乐曲来说,既可用弦乐合奏形式,也可采用丝竹乐合奏形式,甚至对某个乐种来说,有些乐曲用弦索乐队演奏,另有一些乐曲则用丝竹乐队演奏。如广东音乐早期的乐队组合“五架头”属丝竹乐队,后期的“三件头”(高胡、扬琴、秦琴)则为弦索乐队。而今天的广东音乐弦索乐队和丝竹乐队兼用,由于两者在很多方面有相似之处,所以现在一般把弦索乐也归于丝竹乐。
弦索乐队以《弦索十三套》的乐队组合为代表,乐器有胡琴、琵琶、三弦、筝。丝竹乐队以江南丝竹的乐队组合为代表,常用乐器有以箫、笙、二胡、中胡、琵琶、扬琴、小三弦、板和极鼓等。
2、音乐特征
丝竹乐具有“柔、细、轻”的音乐特征:柔:指乐队合奏音响柔润的特点;
细:指演奏风格精致细腻的特点;
轻;指乐曲侧重于表现轻快、愉悦的情趣。
形成以上这些特征,与丝竹音乐多在室内演奏有关。
江南丝竹乐,泛指江苏南部、浙江西部一带的民间丝竹合奏乐,其中以流传于上海一带的乐曲为主。丝竹音乐将丝弦与竹管乐器相结合来演奏,有时加上一点轻打乐器,起点缀作用,是一种传统的“细乐”演奏形式。江南丝竹的合奏乐器,常用的有:丝弦的二胡、三弦、琵琶、扬琴,竹管的笛、箫、笙和小件打击乐器鼓、板等。其中以二胡、笛、箫为主。江南丝竹是民间风俗音乐,多与民间的婚丧喜庆及庙会活动联系在一起。其音乐风格清新活泼,细致秀雅;曲调优美流畅,柔和婉转。江南丝竹的传统曲目中着名的有所谓“八大曲”,其中一曲为《中花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