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花灯戏由来

秀山花灯戏是由载歌载舞的秀山花灯派生出来的一个剧种。其形成时间可追溯到清末民国初年。在当时提倡'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秀山边沿地区的梅江、洪安、石堤、溶溪、峨溶等地,相继传入了辰河戏、阳戏、灯儿戏、京剧、川剧等剧种。一些花灯艺人受到启发,创编了一些时间在10—30分钟,角色限于生、旦、丑,故事情节短小单一的折子戏,又称'单边戏'。花灯小戏表演者少者2人,多者不超出5人;道白纯系秀山方言,特别是花子(丑角)的刷白(讲白话,吹牛)风趣诙谐,起着承上启下,烘托气氛的作用;人物身段动作生活化,随意性强;唱腔多为一至两个调子贯通始终,旋律与跳灯相似;打击乐器加鼓作指挥乐器,与跳花灯的演奏方法基本相同;演出前设堂祭祀花灯神与跳花灯一样;丑、旦的装扮服饰同于跳花灯。花灯戏演员班较小,如花灯唱词所云:'灯哥花妹跳花灯,金花银花掌灯人,两个拉丝弦,四个打锣钹,还有一个掌调师,幺哥幺妹来帮腔,将将就就,一行十三人。'花灯舞蹈分'单花灯'、'双花灯'和'花灯戏'三种。单花灯由一旦一丑两个角色表演。旦角叫'幺妹子'或'花妹子',多男扮女装,扎假辫,系花裙,着短围衣,右手执绸边花折扇,左手执彩巾。丑角叫'花子'或'赖花子',反穿皮袄,扎腰带,头戴瓜皮帽或扎头巾,右手执大蒲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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