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汉时,东海孝妇养姑甚谨。姑曰:妇养我勤苦。我已老,何惜馀年,久累年少。遂自缢死。其女告官云:妇杀我母。官收系之,拷掠毒治。孝妇不堪苦楚,自诬服之。时于公为狱吏,曰:此妇养姑十馀年,以孝闻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不得理,抱其狱词,哭于府而去。自后郡中枯旱,三年不雨。后太守至,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枉杀之,咎当在此。太守即时身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雨,岁大熟。
长老传云:孝妇名周青。青将死,车载十丈竹竿,以悬五幡。立誓于众曰:青若有罪,愿杀,血当顺下;青若枉死,血当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黄,缘幡竹而上标,又缘幡而下云。
译文:
汉朝时候,东海有孝妇,年轻守寡,没有孩子,赡养姑姑非常尽心,姑姑想让她改嫁,她始终不肯。姑姑对邻居说:“这个孝妇待我非常好,她自己过得非常清苦,我觉得她无子守寡非常可怜。我老了,不可以长期连累她耗费她的年华,该怎么办呢?”后来姑姑自缢而死,姑姑的女儿状告她于官府:“这个妇人杀了我母亲”。狱吏逮捕了孝妇,孝妇的供辞不承认自己杀了姑姑。狱吏验问考打,孝妇自我诬陷而伏法。所有案卷呈报上去后,于公认为这个孝妇赡养姑姑十余年,以孝名闻远近,一定不会杀了她。太守并不听从,于公争辩,但没有能够有什么结果,于是怀抱着他所有的东西,在府上痛哭,因此托疾辞去。太守最终断定斩杀孝妇。结果郡中枯旱三年。新太守到任后,占卜其中的缘故,于公说:“孝妇不应当死,但前任太守一臆孤行强行断案,应该是大旱的根源吧?”于是太守杀牛亲自祭祀孝妇冢,并借此表障其墓,天立刻降大雨,这一年收成很好。郡中因此更加敬重于公。出处:
《东海孝妇》是《列女传》中的一篇。据《汉书于定国传》记载:汉朝时,东海有一个孝妇,很早就死了丈夫,又没有儿子,但赡养婆婆非常周到,婆婆想让她再嫁,但她坚决不肯。婆婆对邻人说:“媳妇侍候我实在幸苦,我老了,拖累年轻人太久了,怎么办呢?”后来,婆婆就上吊自杀了。她的女儿就到官府告状说:“那妇人杀了我母亲。”官府就拘捕了孝妇,用刑具拷打惩处她,孝妇实在受不了那种痛苦,违心地被迫承认自己有罪。当时于公担任狱吏,认为这个妇人赡养婆婆十多年,以孝顺而出名,一定不会杀人。太守不接受他的意见,于公争辩而不被理会,就抱着那案件的供词在太守住所痛哭后离去。太守最后杀了那妇人。孝妇被杀后,郡中大旱,三年没有下过雨。后任太守到任后,于公说:“孝妇不应当被判死刑,前任太守冤杀了她,过失就在这里。”于是太守亲自去祭奠孝妇的墓,在墓前刻石,表彰她的德行,天立即下起雨来,当年获得丰收。从此人们非常敬重于公。干宝的《搜神记》则使得“东海孝妇”的故事更为完善,它补充交待了孝妇名叫周青,同时还叙述了周青将死的一个情节:周青将被处死时,请求用车载着十丈长的竹竿,用来悬挂五色长幡,当众立誓说:“我若有罪,甘愿被处死,血会顺着流下;我若是冤枉而死,血会向上倒流。”刚处死了她,那血是青黄色的,沿着长竹竿往上流,到了竿顶,才又沿着幡而流下。
元代关汉卿在这个故事的基础上创作了中国十大悲剧之一的《窦娥冤》,影响深远。
籍贯考证
目前,关于东海孝妇现在籍贯的说法,主要有两种说法,即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一说,江苏连云港市朝阳镇一说。1,郯城说法
据史料上记载,汉时的东海郡郡治就是现在的临沂市郯城县,那么窦娥的原型东海县寡妇周青确乎是有此人了。现郯城县城东南方有一座很大的坟墓称作孝妇冢,葬的大约就是周青的尸骨。最初的孝妇冢只是一座不起眼的小土丘,直到清初才得以重修,旁边还立着康熙皇帝题写的碑文。自从元时关汉卿著名的《感天动地窦娥冤》问世后,东海孝妇也跟着出了名。不过根据民间的传说,周青的死却并没有窦娥的曲折复杂,她是被婆婆迫害死的,而且她也不似窦娥那般行刑时“血溅白练”,鲜血飞溅到白布上,她流的是白血,现郯城县南有村名“白血汪”的就是了。
东海孝妇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已无从查考了。封建社会的史学家们对这样的小人物是不屑于记载的。就算是最初的记载,也只是为了渲染一名东海官员于公的断案公正。民间的传说也多是描述孝妇被杀后的情景,“刑时血流变白,六月飞雪”,“自此东海大旱三年”。至于孝妇因何而死却没有统一的说法。大致是周青嫁后数年其夫暴卒,只好和婆婆相依为命,但这种日子也没过得长久,有一天婆婆病重,周青煎药送给婆婆时不慎把药碗打碎在地,婆婆怀疑她是有意而为,遂一纸诉状告到官府,被判忤逆处死,几年后官员于公再审理此案,东海县才“天降甘霖。民间的传说大意如此。看来孝妇的命运是够苦的,不但未能有举案齐眉的夫妻情分,连奉孝也被误解以至于被剥夺了生存权。当整个社会去碾压一个人时,个人是无法与之抗争的,更何况一个低眉顺眼、只知道逆来顺受的弱小女子呢?甚至在被剥夺了生命时也是悄无声息,绝无窦娥那样的悲壮。孝妇只是一名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如果上天真的有灵的话,也决不会想到更不会怜悯这样的小人物,所谓“六月飞雪”“三年大旱”不过是一种天象巧合,或许只不过是善良人们的一种祁愿和寄托而已。
站在这孝妇冢前,聆听着松涛的阵阵回响,感觉到人和自然是多么的和谐,又是多么的不和谐,真是“岁月如水,生命如歌”啊。每年每夜的清明,周围的坟墓纸灰纷飞的时候,孝妇冢却孤独地坐在那里,没有人祭奠——它已经被人遗忘了。白天的时候,孩子们在上面玩乐,黄昏时间,不知名的鸟儿在上面憩息,早晨的阳光洒在它身上,傍晚的暮影又把它吞没。它也许要永远地寂寞下去了。现在的人们已没有时间去发思古之幽情,他们要在宦海和商海里沉浮,为自己谋得更好的生活。谁能说时间没有距离呢,人们面对着这东海孝妇,已经消失了悲哀的气味,咀嚼的只是一段故事、一段传奇,但谁又能说时间能够冲淡一切呢,隔了千年的时空,我们依然能感受到她的忧郁、她的呼吸,让我们更好地去审视自己的生命和未来。
“东海孝妇”出自《汉书于定国传》:东海有孝妇,少寡,亡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姑谓邻人曰:“孝妇事我勤苦,哀其亡子守寡。我老,久累丁壮,奈何?”其后,姑自经死。姑女告吏:“妇杀我母。”吏捕孝妇。孝妇辞不杀姑,吏验治,孝妇自诬服。具狱上府,于公以为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之,弗能得。乃抱其具狱,哭于府上,因辞疾去。太守竟论杀孝妇。郡中枯旱三年。
2,连云港说法
东海郡为连云港的古称,在东海郡被废之后,东海县仍然存在至今。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朝阳镇作过东海县的县治。
在东海孝妇死后三年,这里就建立起了东海孝妇祠,以及东海孝妇冢,但二者都在文革时候被破坏。如今,在原址上,有关方面重建了东海孝妇祠。“汉东海孝妇祠”,是海属地区470多座寺庙道观中历史最悠久、香火最旺盛的之一。窦娥的故事由于元关汉卿的戏剧《窦娥冤》唱响大江南北以后,更是家喻户晓。
东海孝妇祠建筑群位于江苏第一高山花果山北麓的朝阳山湾狮子山西坡,在连云港港城大道朝阳汽车站(又名娘娘庙汽车站)旁,,是国家4A级风景区大圣故里花果山全程旅游北线的起点或终点。此地山清水秀、人文荟萃、民风淳朴,是苏北地区著名古镇,汉至六朝时期,曾是侨治青、冀二州及赣榆县治所,后为东海县(俗称新县)治所,是“窦娥冤”故事发生地;解放前后这里是云台区政府所在地。,东西200米,南北200米,座落在山坡上,连云港港城大道和垅海铁路的车站就在庙的附近,离市中心和港口各约17.5公里,离朝阳镇政府1公里,居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临海工业园区的中心地带,这里曾是远古东辛文化发祥地,孝妇的故事家喻户晓,十分流传。
东海孝妇的故事在古今海属地区的《海州志》、《云台山志》等地方文献记载数不胜数。元代大杂剧家关汉卿据此创作了戏剧《窦娥冤》这一千古名著,使东海孝妇的形象流传更加广泛。由于关汉卿戏剧的影响,东海孝妇由周青改成了窦氏。最早出现孝妇为窦氏的,是明成化15年(1479)朐山县令刘昭所著《汉东海孝妇窦氏祠记》云:“孝妇东海人姓窦氏”。更具体提到窦娥的,见于清《云台新志.程学桓云台诸山游记》:“此去二十里为窦娥坟,古芳可吊”。《海州直隶州志》、清末诗人张学瀚《云台导游诗钞》关于孝妇的考证记载犹为详尽。“孝妇,郯人,17岁嫁到东海郡新县巨平村窦家,因其仁孝、贤惠、貌美,邻里皆呼其窦娥。新婚两年夫亡子丧,与婆婆相依为命,种地织布勤俭持家,孝敬婆婆关怀备致,其节孝美名有口皆碑。婆婆不忍媳妇长期守寡,劝其再嫁,窦娥至死不从。于是,婆婆上吊自杀。婆女告窦娥逼死母亲。昏聩县宰不分青红皂白,严刑逼供,致屈打成招。孝妇被斩时,许下三宗愿,如系冤杀,血将倒流、六月飞雪、大旱三年。此说与《汉书》的记载大同小异,具有可信性。窦娥,作为中华民族妇女中孝文化的化身,受到世人的普遍尊重。
朝阳镇几乎老老少少都会讲窦娥故事。窦娥是古代社会最底层的农村妇女,因其侍奉婆婆十多年如一日的仁孝美名及含冤被杀的遭遇,引起广大人民的同情、传诵、纪念,以至把她抬到了神的地位,并立祠供奉,受到万民敬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