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
《红楼梦》第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 薛衡芜讽和螃蟹咏”,大观园中姐妹们共聚海棠诗社,席间吃了螃蟹,于是宝玉、黛玉和宝钗兴志,便各做了一首螃蟹咏。原文
《红楼梦》第三十八回的这一段原文:大家又评了一回,复又要了热蟹来,就在大圆桌子上吃了一回。宝玉笑道:“今日持螯赏桂,亦不可无诗。【庚辰双行夹批:全是他忙,全是他不及。妙极!】我已吟成,谁还敢作呢?”说着,便忙洗了手提笔写出。【庚辰双行夹批:且莫看诗,只看他偏于如许一大回诗后又写一回诗,岂世人想得到的?】众人看道:
持螯更喜桂阴凉,泼醋擂姜兴欲狂。
饕餮王孙应有酒,横行公子却无肠。
脐间积冷馋忘忌,指上沾腥洗尚香。
原为世人美口腹,坡仙曾笑一生忙。
黛玉笑道:“这样的诗,要一百首也有。”【庚辰双行夹批:看他这一说。】宝玉笑道:“你这会子才力已尽,不说不能作了,还贬人家。”黛玉听了,并不答言,也不思索,提起笔来一挥,已有了一首。众人看道:
铁甲长戈死未忘,堆盘色相喜先尝。
螯封嫩玉双双满,壳凸红脂块块香。
多肉更怜卿八足,助情谁劝我千觞。
对斯佳品酬佳节,桂拂清风菊带霜。
宝玉看了正喝彩,黛玉便一把撕了,令人烧去,因笑道:“我的不及你的,我烧了他。你那个很好,比方才的菊花诗还好,你留着他给人看。”宝钗接着笑道:“我也勉强了一首,未必好,写出来取笑儿罢。”说着也写了出来。大家看时,写道是:
桂霭桐阴坐举觞,长安涎口盼重阳。
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
看到这里,众人不禁叫绝。宝玉道:“写得痛快!我的诗也该烧了。”又看底下道:
酒未敌醒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
于今落釜成何益,月浦空余禾黍香。
众人看毕,都说这是食螃蟹绝唱,这些小题目,原要寓大意才算是大才,只是讽刺世人太毒了些。
评论
关于《螃蟹咏》驳拥林派观点所谓“一林障目而不见红楼”,一些拥林派论者往往以不顾一切地颠倒黑白,故作惊人之语的方式而“闻名”于红坛。关于小说第38回,林黛玉与薛宝钗的《螃蟹咏》,这些拥林派论者的“见解”也脱不出这类的风格。其实,任何一个仔细阅读过原文的读者都不难看出:林黛玉的《螃蟹咏》不过是表达她对蟹肉美味的偏爱而已。而宝钗的《螃蟹咏》则尖锐地讽刺了以贾雨村为代表的一类贪婪、横暴的“世人”,并因此而被宝玉和众姐妹评为食螃蟹的“绝唱”,说:“这些小题目,原要寓大意才算是大才,只是讽刺世人太毒了些”。就是这么两首含义都很清楚的诗,到了这些拥林派的口中竟然莫名其妙地成了所谓“林妹妹和宝姐姐破口对骂”??这个想象力真是太丰富了!只可惜这种东西并没有半点严谨性可言,我们只要稍加分析就不难戳穿其中的漏洞。
首先,拥林派所谓“林妹妹和宝姐姐破口对骂”的第一条理由就不成立。拥林派说宝钗“跟贾雨村一样,都喜欢经济仕途”,所以,她不可能骂贾雨村,她骂的只能是林黛玉。这样的强词夺理真是太可笑了!宝钗真的“跟贾雨村一样”么??她难道没骂过贾雨村吗??醒醒吧。要知道,在曹雪芹的原著中,宝钗最痛恨的就是以贾雨村为代表的一类世俗赃官!而且,除了贾宝玉以外,书中也只有薛宝钗对这类赃官作过尖刻的讽刺。除了宝钗的《螃蟹咏》以外,我们来看看第32回的例子。这一回中叙,贾雨村升任“兴隆街大爷”之后,又跑到贾政那里去投机钻营,名为作客,实为巴结讨好。宝钗听说以后,她便立即开口讥讽道:“这个客也没意思,这么热天,不在家里凉快,还跑些什么!”第42回,宝钗向黛玉表示:“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便好了。只是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读了书倒更坏了。这是书误了他,可惜他也把书遭塌了,所以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在她看来,包括贾雨村在内的那些读书做官的男人,读书既不能明理,只一味地祸国殃民,“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她都把这些赃官都骂成是有“大害处”的坏东西了,拥林派竟然硬说她不会去骂贾雨村之类的人物,这本身是不是很可笑呢?至于宝钗劝宝玉读书仕进,希望宝玉通过掌握权力,来惩治、消灭这些“禄蠹”!宝钗《螃蟹咏》中有云:“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其含义也正在于此。“菊”,冷香高洁之物也。“姜”,热烈辛辣之物也。集此“冷香”之品格、“热毒”之手段于一身,方能澄清吏治、致君尧舜,还给天下一个清宁世界!所以,宝玉看了宝钗的《螃蟹咏》,也不禁要为之叫好称绝,并大感“痛快”。倒是贾雨村是林黛玉的老师,林黛玉却从未对她这个恩师表现出任何形式的不满或异议,反而和她老师一样念念不忘“邀恩宠”、“独立名”的荣耀,那才是真的。要骂什么“经济仕途”,林黛玉恐怕才首当其冲呢。
其二,宝玉和众人的态度,更是对所谓“林妹妹和宝姐姐破口对骂”一说的有力否定!看看宝玉在读了宝钗《螃蟹咏》以后,他的反映是怎么样的呢?原著写明:
宝玉道:“写得痛快!我的诗也该烧了。”
——如果宝钗的《螃蟹咏》真的是在骂黛玉,那宝玉为何会对此感到“痛快”?难道贾宝玉也认为林黛玉是坏透了,应该痛骂?再来看众姐妹的反映,书中有两段:
看到这里,众人不禁叫绝。
众人看毕,都说这是食螃蟹绝唱,这些小题目,原要寓大意才算是大才,只是讽刺世人太毒了些。
——很清楚,众姐妹都在为宝钗的《螃蟹咏》喝彩。难道大家都也认为林黛玉是坏透了,应该痛骂?对此,拥林派只能辩解说“宝玉理解错了,在场的所有人都理解错了,他们都没明白诗的真正含义”。但这种狡辩也明显是不成立的。既然都错了,你又怎么知道所谓的“真正含义”?难道书中的人物都很愚蠢,只有这些拥林派论者最聪明?还有啊,按所谓“对骂”一说,林黛玉先前是“骂”过宝钗的啊,她难道会不知道宝钗会写诗回骂她?可此时她怎么没有半点异议,反而跟大家一起“都说这是食螃蟹绝唱”呢?难道林黛玉会愚钝和麻木到这种程度?可见所谓“对骂”说的荒谬!
其三,林黛玉对她自己的诗的态度,也足可以证明她并没有一点“骂宝钗”的意思。请看原文:
宝玉看了正喝彩,黛玉便一把撕了,令人烧去,因笑道:“我的不及你的,我烧了他。你那个很好,比方才的菊花诗还好,你留着他给人看。”
——如果林黛玉写那诗的目的是为了骂人,她会不拿给众人看个够吗?干嘛这么急急地一把火烧掉啊?你什么时候见过林黛玉骂人,刚骂一句就打自己一个耳光,说自己骂得不好,应该自罚的?!拥林派难道觉得这种不阴不阳、不伦不类且鬼鬼祟祟骂人法,会是林黛玉的风格?
最后,拥林派对诗文含义的解释更是笑料百出。比如,林黛玉《螃蟹咏》中的一句“多肉更怜卿八足”,被解释成“骂宝钗八面玲珑”。这里且不论“八足”与“八面玲珑”词意上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单是所谓宝钗“八面玲珑”的说法,就很搞笑。睁眼看看原著吧!在《红楼梦》里,恰恰是宝钗因为自己的个性得罪了家长!比如,小说第22回,宝钗就曾一首《更香谜》,引得贾政大为扫兴。所谓“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这些诗句是那样的悲凉露骨,竟与当时元宵佳节的气氛全然不合。果然,贾政读了宝钗此诗以后,也不禁大觉丧气,以为“此物还倒有限,只是小小之人作此词句,更觉不祥,皆非永远福寿之辈”。第40回,在贾母携刘姥姥参观大观园的时候,宝钗蘅芜苑那“雪洞”一般朴素的室内布置,又引起了贾母的大为不满,以为是亲戚面前很扫了她的面子。贾母对宝钗,一则曰“使不得”,二则曰“不象”,三则曰“忌讳”,四则曰“不要很离了格儿”,五则曰“我们这老婆子,越发该住马圈去了”。——全是清一色的负面评价。而同样的负面评价,贾母却从来没有施诸于其他任何一个未婚女孩。足见当时宝钗的那种“离格”的个性偏好,给予贾母的负面刺激,是何等之深了!到了小说第53回,我们就可以非常明显地看到,宝钗因为坚持自己的个性,得罪贾母,而最终遭致了怎样的结果。在这一回中,“荣国府元宵开夜宴”,贾母命自己所心爱的宝琴、湘云、黛玉、宝玉四人,与自己同坐主桌,却惟独将宝钗排挤到了主桌之外,同李纹、李绮辈坐在一起。夜深以后,荣国府元宵宴转移入了里间。而此时,贾母只命宝琴、黛玉、湘云三人,紧依着自己左右坐下,也依然是把宝钗排挤在位置较低的“西边一路”。毫无疑问,这些都是宝钗在贾母面前由“受宠”转为“失宠”的重要标志。——试问拥林派一句:天下哪个“八面玲珑”者,会像宝钗这样那么轻易地就把当权者给得罪了?一定要说什么“八面玲珑”,书中的林黛玉倒是明显更符合这个标准。她虽然平时间口口声声什么“清高”、“孤傲”,可一到关键时刻就讨好家长。如第18回,元春省亲的时候,黛玉就竭力讨好,她“安心今夜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一心要独取元妃的恩宠及满堂的喝彩。第40回,贾母携刘姥姥参观大观园的时候,黛玉更是亲手奉茶,以殷勤程度超过其他任何姐妹的礼节,为贾母挣足了面子。要说骂谁“八面玲珑”,林黛玉自己是不是更合适呢?还有,宝钗《螃蟹咏》中的一句“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也被解释为是骂林黛玉。很搞笑。像“皮里春秋空黑黄”一类的句子,在中国的诗文中一向是用来形容大赃官、大野心家、大阴谋家的。难道拥林派竟然觉得林黛玉也适合用这类词汇来形容?若宝钗当真拿这类词汇来骂林黛玉,林黛玉会像现在书中所写的那样毫无异议,反而跟着大家一起“都说这是食螃蟹绝唱”吗?林黛玉什么时候能坦然自若到这个程度,《红楼梦》就真不必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