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今四川省石渠县佐钦寺的第八世活佛百玛贡珠昂嘉初建于清乾隆年间(约1742),系属于德格佐钦寺系统的宁玛派帐房寺,活动于今清水河乡东部群曲河流域一带的原永夏部落的冬春草场。该寺无出租牲畜和商业活动,一切费用主要靠布施收入,“吉哇”主要保管布施的财物,每月一换,全年由12名僧人轮流担任。寺僧最盛时达到160多人,五十年代初有活佛 6人。1985年批准开放,现有帐房30多顶,寺僧60人,无活佛。
夏寺在五十年代有6名活佛,即土登散伊卓迈(1933一 1958)、多久(?一1958)、诺青(?一1958)、更那(1937年生,兼任寺主)、蕊者(于1955年还俗)和昂文。其中,土登散伊卓迈是本寺创建者百玛贡珠昂嘉的第四代转世,其前世依次是吾晋特却丹增(亦称格那喇根),土登尼喜鄂赛去世后灵童不能确定,一度主持寺务。土登尼喜鄂赛是诸世中最有作为的一世,他制定寺规,严格律戒,强调学经,使寺院进入鼎盛时期,寺僧这160多人,内一半是受过比丘戒的“格隆”。他所制定的“四本五小”和“八十不准”寺规很有特色。如“八十不准”中规定:各教派僧侣,务必友爱团结,不准歧视排挤;各派经籍和各类佛像,务必同样信祈祷,牙信奉有别;对凡来寺拜佛者,不分贫富、男女、地域,均一同仁,同样热情,不准分亲疏区别对待;对来寺献布施者,住宿者招待两餐,欲走者招待一餐,并回赠布施物的十分之一施主,不准留下全部布施财物;布施所得财物,经格根、翁则、吉哇兰人作价后交吉哇保管,不准私人占用,除翁则领经所得哈达归己,其他布施物平均分配,不准任何人(包括活佛)多分多占;对寺内重大事宜发生异议时,呈主寺佐钦寺裁决,不准任何人独断专行;对凡决定的事项,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不准寺周打猎,永夏本部落属民打猎只准用猎,不准使用猎犬或施放铁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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