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小说②

  推理小说,是以方式解开故事谜题(大多数是找出杀人凶手)的一种,通常故事都含有凶杀案与侦探,亦有部份并非以凶杀为主要剧情走向,诸如找寻失物或解开奇异事件的谜底等。的一种,不过揭开谜底的并不总是侦探。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在欧美得到发展;六、七十年代以来在风行,居世界首位。推理小说这个名称,也是在日本首先起用的。它的内容大体与侦探小说一致,主要区别在于它注意科学的逻辑推理,运用推理手段拨开疑云迷雾,揭示案情和破案过程。优秀的推理小说,不仅情节,曲折离奇,引人入胜,而且通过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精到准确的判断使人佩服;不仅使人获得艺术上的享受,而且得到思想方法上的启发。有些对的黑暗也有所揭露。但推理小说往往宣传英雄史观、,描写色情,渲染恐怖场面,对读者也有害处。美国(Ellery Queen,曼弗雷德·B·李和弗雷德里克·丹奈合著时的笔名)的《》,日本的《奇怪的被告》等,就是推理小说。
  最早的推理小说是《》。

发展历史

  大众印象中的推理小说,在推理界中是所谓的──一般被认为是正统推理,或说主流推理,也就是站在读者阅读立场时,可藉由作者提供线索享受解谜乐趣的推理小说;或至少是以推理解谜为主轴的推理小说。通常较易为广大推理谜所推崇。相关流派诸如、冷硬派、法庭派等等,容后再叙。
  (1)1841——1912
  短篇侦探小说是主流。
  代表作家:阿瑟'柯南'道尔,G'K切斯特顿,R'A佛利曼,杰克'福翠顿;
  (2)1913——二十年代
  1)E'C本特利的《特论特最后一案》发表于1913年。被认为是古典推理小说的开端。
  2)1920年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处女作《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和弗里曼'克劳夫兹的《桶子》把推理侦探小说带进黄金时期。
  (3)三十年代
  古典推理小说到达鼎盛时期。硬汉派侦探小说已在二十年代末开始崭露头角,而在这一时期的美国得到了更大发展空间,以三十年代末期的雷蒙德'钱德勒尤为著名。同一时期,在英国着重于心理的纯犯罪小说开始步入舞台。
  (4)四十年代
  古典推理小说势头依然强劲,但其地位已渐渐被纯犯罪小说和心理悬疑小说所代替。带动了间谍小说的风行,警察小说也开始大行其道。
  (5)五十年代
  硬汉派侦探小说、纯犯罪小说和心理悬疑小说成为主流。
  (6)六十年代
  1)为推理小说低落时期。
  2)007詹姆斯'邦德的出现,重新掀起了间谍小说的热情。
  (7)七十年代
  间谍小说仍然热卖,硬汉派侦探小说也有一丝生机。但最新的动向却是——历史推理小说。
  (8)八十年代——新世纪
  百家争鸣,各类推理侦探小说相对来说都有很大的转机和发展空间。
  代表人物:劳伦斯'布洛克。
  推理小说起源于美国,发展于英国,大行其道于日本。现在全世界最重视推理小说发展的就是日本文学界。现时市面上主流推理小说主要为两个来源欧美推理与日系推理,多为翻译小说。以中文创作的推理小说很少,在推理界中仍为小众文化,尚在起步阶段。而产业发达的日本,也出现推理的动漫画作品。

黄金时期

  (1)1920年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处女作《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和弗里曼,克劳夫兹的《桶子》把推理侦探小说带进黄金时期。
  (2)黄金时期三巨头:
  埃勒里'奎因
  约翰'狄克森'卡尔
  阿加莎'克里斯蒂
  

  (3)黄金时期著名推理小说作家及其处女作
  英:
  E'C本特利《特仑特最后一案》1913
  阿加莎'克里斯蒂《斯泰尔斯庄园奇案》1920
  弗里曼'维尔斯'克劳夫兹《桶子》1920
  A'A米尼恩《红屋之谜》1922
  多萝西'L'塞耶斯《谁的尸体》1923
  A'E'W梅森《简屋》1924
  罗纳德'伯克莱《陆桥谋杀案》1925
  安东尼'伯克莱《毒巧克力命案》1929

  美:
  S'S范达因《班森杀人事件》1926
  埃勒里'奎因《罗马帽子之谜》1929
  约翰'狄克森'卡尔《夜行》1930
  

类型介绍

  推理小说中的派别分类,与一般文学分类的感觉很类似,多数都是模糊而难以明确分类的,总是会有一部作品同时有人分别认定是不同的派别,很少有作品可以精确地纳入某一分类。然而流派仍多少有些区别性,仅此稍微介绍常见数种专有名词,但请注意,即使是以下名词的定义,有时也有些歧异。
  本格派:又可称为古典派或传统派。以推理解谜为主要走向,是推理小说的主流。所谓「本格」是从日本引进的名词,代表的是「正统」的意思;有人将本格定义为「兼具幻想性的谜(主要是与犯罪有关)与高度逻辑性的小说。本格派可满足以解谜为乐趣的读者,通常尽可能地让读者和侦探拥有同样线索、站在同一平面。本格派中部份作者,书中会有「向读者挑战」的宣言(例如),也就是告诉读者「到这里你已拥有足以解开谜题的线索」,挑战读者是否能与侦探一样解开谜题。因此,注重公平与理性逻辑,是本类型推理的特征,本格派还有一种特色,因为「幻想性的谜」,所以有密室杀人案件或是被困在孤岛的杀人案件,写实社会派的就很难有这样的特色,因为这种杀人案件不是架空在幻想里面,现实之中哪有那麼多奇怪的无名小岛可供发生命案?哪有那麼刚有有这麼多的密室?所以社会派的重点是在「社会批判,描写人性」,不是在解谜了。所以本格派常被社会派的人认为只是在纸上谈兵,可是属於社会派的书看起来就灰暗多了。
  :以诡谲气氛营造与异常心理为主轴,谜团通常极具惊奇性或为异想天开的构想,着重于出人意表的故事情节。
  社会派:某种程度上为反对本格派「流于纸上谜题游戏」而生,强调推理小说不应只是推理,更应当反映并描写现实社会。此派推理小说较着重于社会写实。
  硬汉派:19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的穷困、不幸加上美国社会暴力增多,使得这时期产生了一批有着和黄金时期完全不同的时代思潮的作家。他们大都从廉价杂志起家,笔下的侦探也不全能,他们相信武器的力量,都堪称铮铮铁骨的硬汉,因此,被称为“硬汉派”。其中最著名的大师即代表人物有:达谢尔'哈米特、雷蒙德'钱德勒、劳伦斯'布洛克等。
  写实派:没有神探的推理小说,主要描写干探(警员)追查线索的过程,福里曼·克劳夫兹的桶子是当中的代表作。
  法庭派:顾名思义,以法庭辩论为主轴,通常场景发生于法庭内,不会用法条出来压人,这让人松了一口气;在法庭上的推理过程常常是钻小漏洞,来探出一些蛛丝马迹,然后在几此开庭之后,法庭上当场翻案。
  历史推理小说(historial mystery):
  (1)在欧美一般有两种类型:
  1)小说背景完全建立在过去的时代,称为“时代(period)侦探小说”。
  2)同时代的侦探调查一个久远的案子,称为“超越历史的(transhistorical)侦探小说”。
  前者的例子包括美国早期作家梅尔维尔'戴维森'卜斯特的《神秘大师阿伯纳大叔》,后者的例子有约瑟芬'铁伊的《时间的女儿》。
  (2)最为著名的历史推理小说是铁伊的《时间的女儿》。

专有名词

  △暴风雨山庄
  小说发生场景与外界完全隔离,像是处于暴风雨中的孤立山庄,电话不通,无法求得外界(如警方)援助也无法逃离的状况,通常状况为发生连续杀人案件。由于完全隔离,所以必得由在场人物解决事件,死亡时间或指纹等等通常不能取得(有法医或医生在场则前者例外,但仍然较不精确)。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经典小说《无人生还》(又译:童谣凶杀案、十个小黑人)即为此方面的代表,为孤岛杀人。
  △叙述性诡计
  叙述性诡计是指作者写作时,藉由文字词义或叙事结构,让读者产生先入为主的观念,使读者「直觉地」对某些事情或状况不疑有他,进而在最后解开谜题时,让读者有大吃一惊的感觉。这是一种不易掌控的技巧,读者对此种诡计的反应有时也颇为两极。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罗杰·艾克罗伊德谋杀案》,便是叙述性诡计的典型应用。而绫辻行人的《十角馆杀人预告》也是此种诡计的代表,不过此为向阿加莎·克里斯蒂《无人生还》的致敬之作,因此建议先阅读克里斯蒂的作品后,再阅读绫辻行人的此本作品。

创作守则

  较为知名的推理小说创作守则有两个不同的版本,皆为对推理小说创作的规范,在1928年由诺克斯提出推理小说十诫后,知名推理作家又提出了推理小说二十法则。
  其内容如下:
  推理小说是一种智性游戏,更像一种竞赛,作者必须公平的和读者玩这场比赛,他必须在使用策略和诡计的同时,维持一定程度的诚实,绝不能过分到像玩桥牌时作弊一样。他必须以智取胜,透过精巧又不失诚实的设计引起读者兴趣。因此,写推理小说有着极其明确的守则存在,虽然是不成文的规定,但约束力十足,每一个受人尊敬或懂得自重的小说作者,都得服膺这些守则。
  在此,特别列出这些理应称之为'诫律'的条文,一部分根据所有伟大的推理小说作家所遵行的原则,另一部分则来自所有诚实作家内心的信念,熔铸而成:
  一、 必须让读者拥有和侦探平等的机会解谜,所有线索都必须交代清楚。
  二、 除凶手对侦探所玩弄的必要犯罪技巧之外,不该刻意欺骗或以不正当诡计愚弄读者。
  三、 不可在故事中添加爱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绪干扰纯粹理性的推演。我们要的是将凶手送上正义的法庭,而不是将一对苦恋的情侣送上婚姻的圣坛。
  四、 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变为凶手。如此等于拿一分钱铜板,说它是五元金币一样,这是不实的陈述。
  五、 控告凶手,必须通过逻辑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没有合理动机的嫌犯自白。以后者的方式破案,无异是故意驱使读者到一个不可能找答案之处搜寻,等读者失败回来之后,才告诉他们答案从头到尾在你口袋之中,这样的作者,不会比一个笑匠好到哪儿去。
  六、 推理小说必须有侦探,侦探不侦查案情就不能称之为侦探。侦探的任务是搜集一切可能的线索,再根据这些线索找出那个故事一开始时犯下恶行的人。如果侦探不能经由线索的分析推演出最终结论,那就如同偷看算术课本书后解答的小学生一样,不算真正解决了谜题。
  七、 推理小说中通常会出现尸体,尸体所显露的疑点愈多愈妙。缺乏凶杀的犯罪太单薄,份量太不足了,为一桩如此平凡的犯罪写上三百页也未免太小题大作了。毕竟,读者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必须获得回馈。美国人本质上比较富于人性,因此,一桩凶狠的谋杀案会激起他们的报复之念和恐惧心理,他们希望杀人者受到法律制裁。所以,当一个'恶毒'的谋杀案发生时,再温厚的读者都会怀抱满腔正义热忱来追捕凶手。
  八、 破案只能通过合乎自然的方法。就推理小说而言,魔术、求神问卜、读心术、降灵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为禁忌。一个根据理性的推理故事,读者才有公平的机会参与斗智,但若和神异的世界竞争,甚至跨身四次元的形上世界缉凶,读者等于在起跑点就注定输了。
  九、 侦探只能有一名,也就是说,负责真正推理缉凶的主角,就像古希腊战争剧中的解围之神 deus ex machina一样,是独一无二的。为解决一个谜题而搬来三、四名侦探,只会分散阅读的乐趣,打乱逻辑推理的脉胳,更会不当剥夺读者和侦探公平斗智的权益。侦探人数超过一名,读者会弄不清谁才是他真正的竞争对手,这就像让一名读者单挑一支接力赛跑队伍一样。
  十、 凶手必须是小说中多少有点份量的角色才行。也就是说,凶手必须是读者有兴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如果小说进行到最后一章,才将罪名加在一个陌生人,或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身上,那等于是作者自承无能,不配和读者斗智。
  十一、 那些做仆人的,比方说管家、脚夫、侍者、管理员、厨师等等,不可被选为凶手。因为这样的凶手太明显了,太容易被找出来,这样的处理实在无法令人满意,读者也会觉得浪费时间。凶手必须是值得花时间花心力去找的人--通常是最不被怀疑的那个。要是凶手果真是某个卑微的奴仆,那作家实在没必要把这种故事写成书,让世人铭记于心。
  十二、 就算是连续杀人命案,凶手也只能有一名。当然,凶手可以有共犯或共谋,但务必只让一人挑起全部罪行责任,读者的所有怒火必须集中于单一的歹角身上。
  十三、 推理小说中,最好不要有秘密组织、帮会或黑手党之类的犯罪团体,否则作者等于在写冒险小说或间谍小说。一件完美而悬疑的谋杀案,若被这么一大批人马搅和的话,那可就无可挽回的完蛋大吉了。当然,推理小说中的凶手仍应该有他正当的逃命机会,但如果让整个庞大秘密组织为他撑腰(如无所不有的藏匿地点或大批人马的保护),那显然又太过头了。相信一个有自尊心的一流凶手,在与侦探对决时,不会让自己披上一身无法穿透的盔甲才上场。
  十四、 杀人手法和破案手法必须合理且科学。也就是说,推理小说不允许采用伪科学、纯幻想或投机的机关装置,举例来说,谋杀案的死者被才发现的新元素如超镭所杀,这就是不合理的;或者,用极其罕见,甚至是作者凭空想像的毒药害死,这也不行。一个推理小说作家必须限制自己在毒药方面的想像力,所用的毒药不得逾越寻常药典的范畴,如果作者天马行空于想像世界,漫无禁忌翱翔于不存在的时空,那就逸出推理小说的界限了。
  十五、 谜题真相必须明晰有条理,可让有锐利洞察之眼的读者看穿,我的意思是,在案情大白之后,读者若重读一遍小说,会清楚发现,破案的关键始终摆在他眼前,所有的线索也无一不指向同一名凶手。如果他跟侦探一样聪明的话,不必等到最后一章就可以自己破案。当然了,这样的读者的确是存在的。我对于推理小说所持的基本理论是:如果一本推理小说的架构写得够公平合理的话,要读者无法自己发现答案是不可能的。可以预期的是,一定有某部分的读者和作者一样机灵。若是作者有足够的运动精神,犯罪的计划和线索都在书中诚实描述出来的话,这些敏锐的读者就可以和书中的侦探一样,经由分析、推理和消去法将嫌犯指认出来,而这正是这场游戏的趣味所在,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不屑看通俗文学的读者,对于看推理小说不会感到脸红的原因。
  十六、 过长的叙述性文字,微妙的人物分析,过度的气氛营造或是对于一些旁枝末节玩弄文字,都不应该出现在推理小说里。这些在犯罪的记录和推理的过程中完全不重要。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要陈述问题,并经由分析将问题作出圆满的推论。而这类文字只会阻碍情节的发展,并将不相干的事情加进主题里面。当然,必要的叙述和人物的描写可以使小说更为逼真。当作者将故事描写得非常引人入胜时,可使读者的情绪完全投入在剧情的发展和人物的刻画上,就这一点而言,他已经将纯文学的技巧和犯罪文件所需具备的真实性和相容性发挥
  到同等的境界了。写推理小说是一件非常严谨的事情,读者看它并不是为了华丽的词藻和风格,也不是为了绚丽的叙述和情绪的投射,而是为了刺激脑力所作的心智活动--就像是他们去参加球赛或玩拼字游戏一样。若在一个棒球比赛中,在换场时间对球员讲述球场的自然景色是如何的美丽,这如何能激励球员们想要赢球的心呢?若在猜字游戏里的字汇掺杂着语言学的学术论文中所使用艰涩的字眼,这样只会使猜谜者在玩游戏的时候变得焦躁不安。
  十七、 不可让职业性罪犯负担推理小说中的犯罪责任。至于那些闯空门的小偷恶棍所做的坏事则是警察的责任,不是作家和杰出的业余侦探的事,这类犯法的事是属于刑事组的例行工作。真正吸引人的犯罪,应该出自教堂中某个受人尊敬的大人物,或是以慈善闻名的老太太之手才是。
  十八、 在推理小说里,犯罪事件到最后绝不能变成意外或以自杀收场,这种虎头蛇尾的结局,等于是对读者开了一个不可饶恕的大玩笑。要是有人买了这本书,发现里面的内容全是骗人而要求退钱的话,任何公正的法院都会站在他那边,而将这位欺骗了忠实读者的作家予以严惩。
  十九、 推理小说里的犯罪动机都是个人的。至于国际阴谋和战略的政治游戏是属于另外一种小说,举例来说,像是特务组织之类的故事。谋杀的情节,必须保持一定程度的平易近人,才可以反映读者的日常生活经验,使他们压抑已久的欲望和情绪有所宣泄。
  二十、 以下列出几项常用的方法(顺便也把我这些规定凑个整数),这些方法都已经被用烂了。一个懂得自重的推理小说家通常都不会再次使用,因为所有的推理小说迷对于这几种方式都再熟悉不过了。谁要是用了它就等于是承认自己的愚昧和缺乏创意。
  (A) 从案发现场所留下的烟头,和嫌疑犯所抽的香烟品牌做比较,藉此找出凶手。
  (B) 假装受害者的鬼魂显灵,吓得凶手自己招认。
  (C) 伪造指纹。
  (D) 用假人来制造不在场证明。
  (E) 因为狗不吠,表示闯入者是熟人。
  (F) 一个无辜的人被认定是凶手,结果原来他是凶手的孪生兄弟(或姊妹),或是长相极为酷似的亲戚。
  (G) 用针筒注射或是在饮料中放入迷药。
  (H) 警察破门进入一间上锁的房间之后,谋杀才真正开始。
  (I) 用相关字来测试是否有罪。
  (J) 使用密码或密语,最后被侦探识破。
  1928年,英国侦探小说家罗纳德诺克斯(诺版圣经的译者)也提出侦探小说十诫。
  其内容如下
  1.犯人必须是故事中的登场人物.
  2.不可用超自然能力来进行侦探.
  3.犯罪现场不可有秘密出路, 通路等.
  4.未经发明的毒药和需以深奥科学说明的装置, 都不得用于犯罪.
  5.故事中不得有中国人.(因为那是西方人对东方人的刻板印象———小个子小眼睛,神秘,身负不可思议的力量,出现就是大反派,诺克斯的用意很明显,防止破坏推理小说的真实性)
  6.侦探不能用偶然和第六感解决案件.
  7.侦探本人不能是犯人, 但是犯人伪装侦探出现是被准许的.
  8.侦探不能用未提供给读者的线索来解决案件.
  9.故事的记叙者, 需把自己的一切判断提供读者.
  10.双胞胎或一人扮演双重角色, 要事先向读者交代清楚.
  必须声明的是,那仅为原作个人意见,可供为当代对推理小说想法的参考,却并非绝不可破的戒律──事实上,这些戒律差不多都被破光了。目的其实可约略看出,主要为限制作者与读者站在同一平面、拥有同样的线索可以解开谜团。可约略视为古典本格派中心的看法。

推理名家

  (1)有名号的名推理小说作家:
  推理小说鼻祖:埃德加'爱伦'坡
  

  密室之王:约翰'狄克森'卡尔
  

  推理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
  

  侦探推理小说之父:江户川乱步
  

  日本克里斯蒂:仁木悦子(卧病在床的名推理小说女作家。以她和她哥哥的名字及形象作为笔下的名兄妹侦探)
  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代表、享誉世界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劳伦斯'布洛克
  

  中国解放后引进的第一部日本推理小说的作者是——松本清张
  (2)欧美最有影响力的13位名推理小说作家(最大成就):
  01,埃德加'爱伦'坡(推理小说鼻祖)
  02,阿瑟'柯南'道尔(笔下的名探歇洛克'福尔摩斯是广受全球推理迷喜爱,至今不歇)
  03,约翰'狄克森'卡尔(密室之王,三巨头之一)
  04,阿加莎'克里斯蒂(推理小说女王,三巨头之一)
  05,埃勒里'奎因(三巨头之一,推理小说大师)
  06,莫理斯'卢布朗(创作了怪盗始祖亚森'罗宾)
  07,艾玛'奥希兹(创造了史上第一位安乐椅神探──角落里的老人)
  08,G'K切斯特顿(首开以犯罪心理学方式推理案情)
  09,多萝西'L'塞耶斯(与阿加莎齐名,笔下名探彼得'温西勋爵,亦被称为末代贵族神探。)
  10,S'S范'达因(写下推理二十戒,推理小说大师)
  11,达谢尔'哈米特(硬汉派创始者)
  12,雷蒙德'钱德勒(硬汉派大师、导演,作品深受欢迎,笔下名探菲力普'马罗被搬上影幕)
  13,劳伦斯'布洛克(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代表)
  (3)日本最有影响力的12位名推理小说作家
  江户川乱步 横沟正史 高木彬光 松本清张 仁木悦子(女) 夏树静子(女)
  

  西村京太郎 森村诚一 岛田庄司 绫辻行人 赤川次郎 有栖川有栖 小栗虫太郎
  

  (4)详细情况
  欧美
  埃德加'爱伦'坡
  (Edgar Allan Poe):美国作家,推理小说的始祖,其作品《莫尔格街凶杀案》被公认为世界第一篇推理小说。与其他四篇作品《金甲虫》、《失窃的信》、《玛丽罗杰疑案》、《你就是凶手》奠定了推理小说基本的诡计与写作方式,至今无人能出其左右
  阿瑟'柯南'道尔
  (Conan Doyle):英国作家,笔下的名探歇洛克'福尔摩斯是广受全球推理迷喜爱,至今不歇。
  莫理斯'卢布朗
  (Maurice Leblanc):法国作家,以风度翩翩的怪盗亚森'罗平故事风靡全球。
  艾玛'奥希兹
  (Emma Orczy):匈牙利裔英国作家,创造了史上第一位安乐椅神探──角落里的老人。
  G'K切斯特顿(G, K, Chesterton):
  英国作家、文学评论者以及神学家,因热爱推理小说,不但致力于推广,更亲自下海撰写推理小说,他笔下最著名的角色便是「布朗神父」,可说首开以犯罪心理学方式推理案情,与福尔摩斯注重证物的派别相庭抗礼。
  S'S范'达因(S, S, Van Dine):
  因为生了一场大病而在病床上选择看推理小说,康复後也写始撰写,写下推理二十戒,著有主教谋杀案。
  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
  英国人,被誉为“推理小说女王”,毕生创造大量长篇小说,笔下名探有赫尔克里波洛与马普尔小姐。
  多萝西'L'塞耶斯(Dorothy L, Sayers):
  英国人,与阿加莎齐名,笔下名探彼得'温西勋爵,亦被称为末代贵族神探。
  达谢尔'哈米特(Dashiell Hammett):
  美国人,硬汉派的创始人,笔下名探为山姆'史培特。
  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
  美国人,硬汉派的第一拓展人,笔下名探为菲力普'马罗。
  乔治'西默农(Georges Simenon,1903-1989):
  法国作家,多产的快笔作家,创造名探马格雷探长。
  约翰'克瑞希(John Creasy,1908-1973):
  英国作家,推理小说史上最多产的作家之一,常用不同笔名发表并得奖。笔下主角以神探基甸(George Gideon)著名。
  艾勒里'奎因(Ellery Queen):
  美国人。此为笔名,实际上是由两个表兄弟共同创作。笔下有同名神探艾勒里'奎因,与哲瑞'雷恩。
  约翰'狄克森'卡尔(John Dickson Carr,1905-1977):
  美国作家,擅长营造神秘氛围,并以密室推理闻名,素有「密室之王」之称,笔下神探有基甸'菲尔博士(Dr, Gideon Fell)、亨利'梅利威尔爵士。
  劳伦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
  现役美国作家,1994年爱伦'坡奖终身大师奖得主。以酒鬼私家侦探马修'史卡德和雅贼系列著名。
  米涅'渥特丝(Minette Walters):
  现役英国女作家,1992年起以《冰屋》《女雕刻家》《毒舌钩》首创以三本新书连获三大英美重要奖项。
  苏'葛拉芙顿(Sue Grafton):
  美国作家,笔下神探为女私家侦探金丝'梅芳。
  日本
  江户川乱步:日本本格派的开山鼻祖,改变了推理小说在日本的地位。风格浪漫,富有想象力。有以他为名的江户川乱步奖,专门表彰新人作家。
  横沟正史:日本变格派的代表人物。
  高木彬光
  松本清张
他的创作打破了早年日本侦探小说界本格派和变格派的固定模式,开创了社会写实派推理小说领域
  仁木悦子: (1928~1986)
  被誉为“日本克里斯蒂”。名推理小说作家。生于东京。后迁居富山县。4岁时得结核性胸椎骨疽病,下肢瘫痪,半身不遂。在哥哥的鼓励下学习文化,以刻苦努力与坚韧不拔的精神,写出推理小说《猫知道》。1957年获江户川乱步奖,后拍成电影。与一翻译家结婚。之后又发表《林中小屋》、《杀人线路图》、《有刺的树》、《黑色缎带》、《枯叶色的街》、《冰冷的街道》等。作品风格爽朗、明快,构思精巧,可读性强。以兄妹侦探著称于日本推理小说文坛,并以日本女小说家的风格影响了当时的读者。
  夏树静子 :“主妇作家”,作品风格多以写实、动人为主,1973年更以《蒸发》第二十六届日本推理作家协会赏,而《第三之女》也于1989年获得了冒险小说大赏。代表作是《住宅悲剧》、《变性者的隐私》、《罪犯的现场证明》、《案件的假象》、《蒸发》、《跑道灯》等。她的文风细腻深沉,以《蒸发》获日本推理作家协会奖。
  西村京太郎:以旅情推理著名,常以铁道与航空等交通工具为题材,因此小说中会有火车时刻表及车站的平面图。但也有本格派的佳作,如《杀人双曲线》。
  森村诚一:日本社会派推理小说元老,现代社会派推理小说作家大多受其影响。代表作《高层的死角》(李重民译群众出版社出版),主要作品包括《人性的证明》《青春的证明》《野性的证明》等。
  岛田庄司:本格派,对之後所谓新本格影响甚重,《占星术杀人魔法》最为著名,被称为新本格的开山鼻祖
  绫辻行人:新本格旗手。本格推理,但又带有恐怖情节。最著名的是‘馆’系列推理小说。
  有栖川有栖:日本新本格派推理小说家的中坚力量,多产作家,涉猎领域极其广泛,涉及漫画,电视剧,评论等等方面。
  赤川次郎:日本幽默推理的代表,创造大量系列作。大部份作品的推理意味较浅,故有时受推理迷批评,然仍为推理入门的好选择。
  鮎川哲也
  水上勉
与松本清张并列为社会派栋梁作家的水上勉,代表作《大海獠牙》获得第十六届日本侦探作家Club大奖。虽然他创作推理小说的时期不算太长,但其间每部作品都称得上是社会派的杰作。
  山村美纱
  1934年生于日本京都府,毕业于京都府立大学国文系,曾做过中学国语教师,业余时间创作推理小说。1969年曾获《小说星期天》每日新人候补奖。1970年、1972年、1973年连续获得“江户川乱步奖”。《消失在马六甲海峡》是她的处女作。代表作品有《花棺》(获“日本推理作家协会候补奖”),《幻空的对号座》、《京都祭日杀人事件》、《京都杀人地图》、《埃及女王之棺》等。山村美纱的作品大都以京都为舞台,颇具地方色彩,情节曲折、离奇。每部作品都有新意,结局却合情合理。她被誉为“推理小说女王”。因长期积劳成疾,不幸于1996年9月5日突然去世。
  山村美纱是擅长刻画女性心理的高手。山村美纱的小说题材大同小异,都是与影视生活有关,凶手大都是漂亮的女人。由于她站在女人的高度来描写女人,读来更觉生动。她的作品代表了日本女推理小说家的另一种风格,叙述节奏明快,文笔哀幽阴森,把美丽的外表与冷酷的心灵作了强烈鲜明的对照。山村美纱的作晶很畅销,但在文学性上不如仁木悦子和夏树静子。
  金城阳三郎:为推理漫画《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的是该漫画初期的原作者,之後由天树征丸更替。借用横沟正史的推理小说人物金田一耕助自创出推理能力强的孙子。漫画画者为佐藤文也。
  森博嗣:大学工学院副教授,在作品中大量出现理工科的术语及知识,故在日本特以「理科系推理小说」(此分类目前只有森博嗣一人)。著名的系列有《犀川'萌绘》系列、《濑在丸红子之V》系列、《四季》系列。
  宫部美幸:日本文学史上罕见的小说作家,创作题材广泛,历史、奇幻、推理均有涉猎。1987年处女作《吾家邻人的犯罪》获All读物推理小说新人奖,踏入文坛,接着1992年《龙眠》获日本推理作家协会奖;1999年《理由》获直木奖;《模仿犯》这部费时四年才大功告成的作品,不仅创下了畅销一百三十万册的纪录,也为宫部带来了日本出版界史无前例的“六冠”荣誉。“六冠”的六项大奖当中,包括为宫部美幸的文坛地位背书的第五十二届艺术选奖“文部科学大臣赏”和第五届“司马辽太郎赏”等。她的小说剖析人性,分析心理,作品常常夺得畅销书榜首。
  东野圭吾:著名推理小说作家,初期作品《放学后》获江户川乱步奖,早期是写清凉明快的校园推理,中期《超。杀人事件》《名侦探的规条》充满了黑色幽默,后期向社会派转型《白夜行》、《红色手指》、《湖边凶杀案》、《秘密》都带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其《嫌疑犯X的献身》是他最经典的代表作。《侦探伽利略》前些时日在日本联播,获得了不小的收视率。

小说中的名侦探

  欧美
  夏洛克·(Sherlock Holmes):柯南道尔笔下角色,为现在一般名探代表。爱抽烟,很注意现场细节,知识广而杂,重于学习对推理有帮助的任何学识。助手为华生。
  亚森·罗宾:卢布朗所创怪盗绅士,风度翩翩的法国怪盗。不杀人而爱劫富济贫
  赫尔克里·(Hercule Poirot):为笔下第一名探,比利时前警探,蛋型头颅和他自傲的八字胡是他的特色,有洁癖。对案件侦察重视人的心理而非现场采证。助手为。
  (Miss Marple):同为阿加莎·克里斯蒂所创,出场时即七十多岁,为一和蔼的独身老婆婆。遇见案件时重于与相关人物交谈,认为聊天最能发现谎言,同样重於人性因素。所谓“安乐椅上的侦探”的典型。
  艾勒里·奎因(Ellery Queen):艾勒里·奎因所创同名侦探,此角色一样也是推理小说作家,有一个警探父亲。
  哲瑞·雷恩(Drury Lane):同为艾勒里·奎因所创,为一已退休莎剧演员,耳聋,然能快速阅读唇语。极爱莎士比亚。
  菲洛·万斯(Philo Vance):笔下侦探,为艺术鉴赏家。
  马修·史卡德(Matthew Scudder):所创的名侦探,一位因误射小女孩而酗酒、辞职的警官,之後从事私人侦探并参加匿名戒酒俱乐部,但仍然最爱饮波本威士忌。活动在纽约,是典型的「驻市侦探」。
  赖唐诺(Donald Lam):史丹利.贾德诺笔下一名身材瘦小干瘪的私家侦探助理,曾为执业律师,後吊销了律师资格,因此经常利用法律漏洞逃避警方追捕。
  日本
  (きんだいち こうすけ):笔下的名侦探,衣着打扮十分邋遢,据说是为了更好的探察情况。金田一是少有十分重视警察关系的侦探,和他合作的警官包括矶川警部、等等力警部、橘警部等人。
  (あけち こごろう):创作的绅士侦探,外表风流倜傥。助手包括夫人明智文代和小林芳雄。他的死敌有二十面相和黄金假面人。
  神津恭介(かみづ きょうすけ):
  (みたらい きよし):创作的古怪名探,名字经常被人取笑,因为御手洗在日文与洗手间同义,在《占星术杀人魔法》中崛起。
  (たじま きよし):笔下的侦探,在作者的《馆》系列作品里相当活跃。
  十津川警部(とつがわけいぶ):本名十津川省三,是西村京太郎笔下旅情推理小说常出现的人物,任职于东京都警视厅,与属下龟井邢警曾被戏称为日本最忙碌的警察。
  浅见光彦(あさみ みつひこ):
  
  钱形平次(ぜにがた へいじ)
  犀川创平(さいかわ そうへい):森博嗣所创作的侦探,活跃於《犀川'萌绘》系列,是一位理工科大学教授,因其恩师的女儿——西之园萌绘——之故而时常卷入谋杀案中。
  二阶堂兰子:活跃於二阶堂黎人的小说作品之中。其中,目前世界上最长的推理小说《恐怖的人狼城》即其活跃的作品之一。
  中国
  陶展文:历史小说家、推理小说家陈舜臣笔下的中国名探。
  :美国作家厄尔'毕格斯(Earl Derr Biggers)笔下华人侦探。
  :推理小说中的狄仁杰,是由一位驻华的荷兰外交官(Dr. Robert H.van Gulik,1910-1967)所撰写,又译《狄公案》。
  霍桑:有中国的福尔摩斯之称,作者是民国时期的作家程小青。

新本格推理

  (1) 名称的来源
  现在日本流行的所谓新本格推理(new mystery),其实应该称做第三波的本格更为正确。事实上,远在上一世纪的二十年代,日本侦探小说作家甲贺三郎便已经把'纯粹侦探小说'定名为'本格',而一些涉及病态行为或附上异常主题的小说定名为'变格',后来在五十年代后期,'本格侦探小说'一词再变成'本格推理小说',而且那个时候的本格推理,实际上也包含了以往被列入'变格'类型的奇怪幻想元素。
  然后在六十年代后期,推理作家松木清张提倡'复兴本格',努力把那些幻想性元素排斥于推理小说之外,而产生了'新本格派'、也便即是'新社会派'这两个名词。直到八十年代后期,'新的本格推理'再次流行起来,惊栗、幻想等元素更被积极地采用,而不重视好像犯罪动机、社会背景那样的社会派'主题。这便是一直持续到现在的'第三波本格'。
  2) 新本格掌旗手
  
 说到新本格推理的掌旗手,被众人公认的便只有岛田庄司一人了。出生于广岛县、毕业于武藏野美术大学商业设计系的岛田庄司,在一九八一年凭借一部'占星术杀人事件'开始了他的职业写作生涯,而且这部小说不但成为江户川乱步赏候补作品之一,更经常于各大网上投票中赢得最杰出推理小说的殊荣。
  岛田作品的最大特色,便是他那些让人感到匪夷所思的诡计类型,不是什么密室杀人那样的普通,而是列车在行驶中消失掉、已经死去的人在奔跑、被切成两半的尸体融合而复活.......等等,不论是完全本格的'御手洗洁'系列,或是带点社会派味道的'吉敷竹史'系列,异想天开的主题是必定不会缺少的。
  然而,广受欢迎的小说并非视他为新本格推理掌旗手的最大原因。更为重要的是,岛田于一九八九年发表了他的'本格推理宣言',阐述了当时日本本格推理的新方向,为九十年代初新本格派的兴旺起了带头的作用。而且他更不遗余力地推荐有潜质的新人,从一九八七年的绫十行人到一九九九年的雾舍巧,当中有不少人现在已经成为了极受欢迎的新本格作家。可以说,岛田庄司在日本新本格的舞台上,不但是一位非常瞩目的主角,也同时担任了更为重要的导演角色。
  (3) 新本格七大诫条
  
 岛田庄司于一九九四年提出了以下的新本格创作七大诫条,当然,这些全也只可以说是新本格流派的共同起步点或标准格式而已。
  1. 把故事的舞台建筑在好像孤岛那样的封闭空间上,事件发生之后,已经出场的人物不可以离去,也不容许警方或其他外人进入。当然,先进的科学搜查也不能够进行。
  2. 把事件发生的场所设置在附有可以被锁上的房间的人工建筑物内、或在这建筑物的四周。
  3. 把在事件发生场所居住或作客的人,在小说的初段给全部介绍出来。
  4. 安排某些事件的发生,最好是杀人惨剧,而且还是发生在密室之内。
  5. 把扮演侦探角色的人,从最开始便安排出现在惨剧发生的场所内。
  6. 安排惨剧一件接一件的发生,可是凶手仍然无法被查出,在这阶段,也可以包含一些侦探的错误推理。
  7. 最后安排侦探把凶手指出来,而对于读者来说,那个凶手必定是意料之外的人物。
  (4) 谜团的现实与幻想
  日本所谓的推理小说,即等同于侦探小说,是描写侦探寻找真相的故事,而以解谜作为小说重点的本格推理,当然便是侦探为了解决含有谜团的事件而努力的故事。由于新本格的创作领域不但没有排斥、甚至积极容纳任何非现实性的内容,因此呈现在新本格推理小说内的谜团,可以再分为两个类型:现实性的谜团和幻想性的谜团。
  现实性的谜团,是指在故事中出现的'在常识范围以内的不明事项',例如无法确定的凶手身份、未明白的杀人动机、伪造的不在现场证明等,所有的这些谜,全部还是以日常现实为基础的。
  相反的,幻想性的谜团,是指在故事中出现的'具有幻想性、神秘性、超常识的事件',例如没有遗留足迹的杀人、突然无故消失的房屋、死而复生的被害者等,所有的这些谜,全部也是与一般常识相违背,普通的人完全不可能信以为真。当然,即使那些谜团看起来好像是那么难以置信,但凭借名侦探无比的智慧,它们背后的真相总可以被揭露出来,而那些不可思议的事情'一般'也能够从常识或科学得到合理的解释。
  既然说是'一般',便即是代表'不是全部'了,因为事实上,的确有少数新本格作家喜欢把'常识范围以外'的题材带到本格推理小说中,好像怀孕二十个月的女性、炎夏中降大雪、死人变成僵尸指证凶手等,尽管比较保守的读者可能不接受这种模式,认为是违反了推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但不能否认的是,加入适量的幻想成份可以为本格推理带来新的突破。至于那样是否完全破坏了推理小说的基本原则,便属见仁见智了。
  (5) 谜团与诡计的构成元素
  
 下面列举的是在'以杀人事件为主题'的本格推理小说中,谜团与诡计的主要构成元素,其中大部份是参照清凉院流水在小说Joker中写出来的列表
  -暴风雨山庄(孤岛)
  -远隔杀人
  -无足迹杀人
  -密室杀人
  -模仿杀人
  -无头尸体
  -尸体装饰
  -尸体交换
  -尸体消失
  -交换杀人
  -便乘杀人
  -物理性诡计(机械,镜)
  -叙述性诡计
  -生理性诡计(色盲,惯用手)
  -动物诡计
  -人物诡计(性别,多重身份)
  -双生儿
  -侦探/凶手互换
  -暗号
  -顺序
  -日记,遗书
  -作中作
  -字谜
  -不在现场证明
  -失去的环
  -误导
  -垂死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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