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的概念
人的称号。为名和字的合称。在中国古代,名、字分开使用。今合称“名字”,则指姓名或名。参见“冠礼”、“笄礼”。名字是人的一种称呼,一种代表。
据说上古时期,婴儿在出生三个月的时候由父亲给命名,这就是古人“名”的由来。其实在我国民间,部分地区至今仍保留着婴儿满月时才命名的习俗,不过是命名的权利不再由父亲一人担当,而是由婴儿的亲人共同担当。有趣的是,在古代,男孩子长到20岁的时候要举行“结发加冠”之礼,以示成人,这时就要取字。而女孩子在15岁时要举行“结发加筓”之礼以示可以嫁人了,这时也要取字。可见,古代的时候男女皆有字,比如近代女革命家秋瑾,字璇卿。
那么古人的名和字之间有什么联系吗?一般认为,古人的名和字之间有意义上的联系。一种情况是名和字意义相同或相近。例如屈原,名平,字原。(《尔雅 释地》:“广平曰原。” )又如岳飞,字鹏举。而“鹏举”既是大鹏展翅高飞的意思。另一种情况是名和字的意思正相反。例如曾点,字皙。(《说文》:“点,小黑也。”而“皙,人色白也。” )当然,随着历史的发展,许多词语的语义发生了变化,对于古人名和字的语义联系就很难看出来。不过只要你是个有心人,仍有许多先贤的名和字可以品出味道来。
名字是一个不知名物品的代号,有了名字才能准确的指出一个东西,否则,将分不清物品。有了名字我们才能更有气质的活下去。
中国名字的详细起源习俗:
根据《礼记˙内则》记载可知:古代婴儿出生三个月后,方由父亲正式为之命「名」。这大概是从前医卫条件差,出生满三月,确定能存活,长辈才帮小孩正式取「名」。「名」是幼时在家供亲长称呼之用,通常称「小名」,或叫「乳名」、「奶名」。先秦之世,人「名」或不忌雅俗,例如:晋成公名黑臀,鲁成公名黑肱,齐桓公名小白……
「名」与「字」,通常「字」由「名」衍生而来,意义上,有其密不可分的关联。《白虎通˙姓名》说:「或傍其名而为之字者,闻名即知其字,闻字即知其名。」大体上,我们粗分为以下七大类∶
一、同义互训。名与字的意义相同,可以互相解释。如:诸葛亮,字孔明;「亮」与「明」同义
二、反义相对。名与字的意义相反,两者对立相应。这是希望人不要过与不及,取其制衡之意。如:连战,字永平
三、使典用事。有些名、字援引经史载记,使用典故。如:陆羽,字鸿渐(《易˙渐卦》:「鸿渐於陆,其羽可用为羽仪」)
四、景仰前贤。如:牛僧孺,字师黯(汲黯,字长孺,汉武帝赞之为社稷之臣)
五、崇奉宗教。如:王维,字摩诘(维摩诘,佛家菩萨名)
六、原名变化。把名做些简单变化,便成为字。如:李白,字太白
七、记实志盛。有些人名、字间,根本无法望文生义。如:张耒,字文潜;若非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四纪录:「张文潜生而有文在其手,曰耒,故以为名,而字文潜。」任谁也猜不透其名字意义上之关联
名与字除了表称呼外,还能显现亲属关系。最常见的形式是:兄弟姊妹在名字中共用一字,以表示同辈关系;万一是单名的话,就共用同一偏旁,例如苏轼、苏辙兄弟。此外,名字也可以表现长幼排行,先秦时多在名前加上孟(伯、长)、仲、叔、季来表示。例如:孟姜女;孔丘,字仲尼;伯夷、叔齐两昆仲。唐代则以数字来表示,称为行第(大排行)。例如高适《人日寄杜二拾遗》中的「杜二」是指杜甫,白居易《与元九书》的「元九」指元稹,韩愈《祭十二郎文》等,都是以名字来表示长幼秩序。
网名
网名一般是指网友在网络世界里的一个虚拟名字,使用频繁度与在现实社会中的名字相同,不过不受法律保护。图书《名字》
作者: [美]德里罗译者: 李公昭
简介 ······
一九七九年德里罗移居希腊,开始创作他的第七部长篇小说《名字》(一九八二)。作品的背景从美国扩展到国际舞台,但表现的对象仍与美国密切相关,如美国人对待外国人的态度,以及外国人对美国人的看法等。作品分为四个部分:岛屿、山区、沙漠、草原,分别对应希腊库罗斯岛、帕罗奔尼撒半岛、印度和美国堪萨斯。主人公詹姆斯·埃克斯顿是美国东北集团驻希腊公司的风险分析员。东北集团向海外的美国公司提供政治风险咨询,出售风险保险。詹姆斯的妻子凯瑟琳在和丈夫分居后,带着九岁的儿子泰普从加拿大来到希腊库罗斯岛,在美国考古学家欧文·布雷德马斯领导下进行考古发掘。詹姆斯之所以同意到希腊工作,部分是为了能常常看到凯瑟琳和儿子。一次他去小岛看望他们时,听说那里一个没有名字的邪教组织将远处一位老人活活棒杀。不久欧文便发现,被害者往往是年老体弱的流浪汉,而且他们姓名的首字母正好与被害地点的地名相符。如第一个被害者的姓名为米开利·卡利亚姆比索斯,其被害地点名为米克罗·卡米尼。二者的名字均以字母M和K打头。被害人名字的首字母为什么必须和地名首字母相一致呢?好奇心驱使欧文对邪教组织展开追踪调查,不久詹姆斯与独立电影制片人弗兰克·沃德拉也加入了调查行列。最终,欧文在印度某地找到了字母杀人邪教的一个分支,与该分支头目进行长谈,最后还亲历了邪教的杀人过程。
字母杀人的故事是《名字》的主要情节,除此以外还有另外两条线索:一条是詹姆斯与妻子的情感生活以及为了与妻子和好所做的努力;一条是詹姆斯作为美国商人侨居希腊的生活故事,包括他所在的风险咨询公司与美国中情局的瓜葛及希腊民族主义分子对美国干涉希腊事务的抵抗。这三条线索来回穿插,并行不悖,因此《名字》既是邪教故事、凶杀故事、侦探故事、情感故事,也是政治故事。通过表现与揭露美国利用商业来影响、渗透和干涉他国事务的做法,德里罗表达了他对后殖民与后帝国主义时代美国商业文化和政治霸权的批评。作品表明,美国人无论来到哪个国家,都试图通过他们的商业文化控制那里的人民。他们不仅在别国建立起一个又一个的军事基地,还常常以停止经济援助、停止投资要挟对他们表示不满的国家。他们甚至可以无视别国的尊严,在别国,如希腊的领土上向其敌对国土耳其提供大笔的银行贷款。而那些被商业殖民的国家为了自己短期的经济利益常常不得不忍气吞声、俯首称臣,用希腊民族主义者安德里斯·埃里亚兹的话说,就是“拿美国人的钱,按美国人说的做”。因此在他看来,希腊的未来并不属于希腊人民,而是“被攥在美国人手里”。一旦控制了他国的政治与经济命脉,美国人便可以在这个国家耀武扬威,为所欲为。从政治的角度看,《名字》表现了一个“扩张主义的主题……一个殖民主义的主题、一个剥削的主题、一个最大限度利用的主题”。
作者简介 ······
唐·德里罗(一九三六—)的创作题材广泛,形式多样,但都以当代美国的社会与生活为关注焦点,深刻地表现与剖析了美国的社会状况、大众媒体、消费文化、意识形态对思想、情感和心理等各方面的影响。他在从一九七一年至一九九七年的二十六年间共发表了十二部长篇小说、一部中篇小说、三个剧本,以及若干短篇小说、散文等,成为美国当代最丰产和最有影响的后现代派小说家之一。
德里罗是意大利后裔,出生于纽约市意大利移民聚居的福特汉姆区,中学毕业后进入福特汉姆大学学习神学、哲学和历史。然而德里罗并不喜欢学校生活,他曾说自己上了四年中学,睡了四年。倒是纽约市的文化环境——各种现代派绘画、爵士乐音乐会、格林尼治村的先锋艺术、欧洲电影展等等为他提供了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弥补了学校教育的缺憾。所有这些都对他后来的文学创作起到了重大影响。但是影响最大的恐怕还是德里罗从小受到的天主教教育。教堂的神秘气氛和各种仪式、教义为德里罗后来的思考与创作提供了一种样板,使他认识到虚构的抽象的体系、教条、信念等如何操纵人的思想与行为,并驱使他们走向极端。一九五八年大学毕业后,德里罗就职于一家广告代理公司,并在业余时间开始文学创作,于一九六○年在《新纪元》刊物上发表了第一篇短篇小说《约旦河》。在此后的近二十年间,德里罗共创作发表了《美国形象》等七部小说,确立了他在当代美国文坛的地位。
人名
姓名为姓氏和人名的合称,雅称“尊姓大名”。
名字,中文“名”和“字”的合称,可以指人的“名”、“字”和“号”合称,现代汉语多指“姓名”。
名,即指人名。
字,即指人的表字。
号,为名、字以外的特别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