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尊②

  自尊 :
  zì zūn
  自尊(self-esteem)即肯定— 自我感觉良好,并认许自我。在心理学上,自尊感可以是个体对自我形象的主观感觉,可以是过分的或不合理的。一般来说,的人自尊感比较高,认为自己是一个有价值的人,并感到自己值得别人尊重,也较能够接受个人不足之处。形成自尊感的要素有安全感、归属感、成就感等,这些因素都与个体的外在环境有关。自尊的心理品质,不是天生的,而是在生活,学习和工作中逐步培养起来的。要培养正确的自尊心,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 寻找个人自尊的支点(支点指自己突出的优胜和长处);二 要有正确的方向(培养个人的自尊,应当懂得把个人得自尊上升为集体,国家的自尊)
  自尊的表现:
  1.自尊是一种良好的心理状态,它首先表现为自我尊重和自我爱护.
  2.自尊还包含要求他人,集体和社会对自己尊重的期望.
  自尊即自我尊重,指既不向别人卑躬屈膝也不允许别人歧视,侮辱,它是一种好的心理状态。只要不气馁,不灰心,不放弃,自己相信自己,自己尊重自己,我们就可以通过进一步的努力,找到自己的人生价值,赢得别人的尊敬,感受自尊的快乐。
  作为人格特质的一部分,自尊这一特质表现出了人们喜爱或不喜爱自己的程度各有不同。
  (1)自尊始于知耻,有了羞耻心,人才能节制自己的行为,不做庸俗卑贱的事情,有尊严地生活;
  (2)有了羞耻心,我们会为自己的不当行为而难为情;
  (3)有了羞耻心,我们做错了事会感到惭愧;
  (4)有了羞耻心,我们辜负了他人的期望会觉得内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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