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商国是②

  词 目 共商国是
  发 音 gòng shāng guó shì
  释 义 国是:国事;国家的大政方针。共同商量国家的政策和方针。
  注 释 不可写为“共商国事”
  出 处 汉·刘向《新序·杂事二》:“愿相国与诸侯士大夫共商国是。”
  国是是指国家大事,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而国事不必特意指大事
  “是”字有“法则”的意思,“国是”即有国家的政策、法规等含义。南朝范晔的《后汉书·桓谭冯衍列传》:昔楚庄王问孙叔敖曰:“寡人未得所以为国是也。”叔敖曰:“国之有是,众所恶也,恐王不能定也。”王曰:“不定独在君,亦在臣乎?”对曰:“居骄士,曰士非我无从富贵;士骄君,曰君非士无从安存。人君或至失国而不悟,士或至饥寒而不进。君臣不合,则国是无从定矣。”庄王曰:“善。愿相国与诸大夫共定国是也。” 这里的“共定国是”,就是共商国家大计、国家政策,而不仅仅是一般的国家事务。“是,则也”(郭璞注:“是,事可法则。”),“则,常也”,“法也”,“国是”即为“国家之法则”、“国策”。
  “是”也有和“事”含义相同的地方,指一般的事务、事情。《七国春秋平话》卷中:“孙子曰:”特来讲和一件是。 乐毅曰:“何是也?”此处,“是”和“事”就没有区别。 《老残游记》第十二回:“ 国是如此,大夫何以家为? 这里的”国是“就不应该是“国策”的意思了,而应该是“国家之事”。
  “是”有“事(事情)”的意思,但是“事”却没有“是(法则)”的含义,所以不能混淆。《礼记'丧服大记》:“君言王事,不言国事。”这里 “国事”就没有“国策”、“国家大计”的含义。所有,在实际使用上,“国是”就要比“国事”的范围窄些,“国是”就只能够用在国家召开的重大会议以及商讨国家政策的地方,如共商国是,莫谈国事,纵论国是等等;“国事”一般用于讨论国家事务,如国事访问,家事国事天下事,国事繁多等等。
  有人把“国是”和“国事”的区别归纳为四条:
  (1)词义范围不同,“国事”既可以指对国家有重大影响的事情,也可以指一般的国家事务;而“国是”则专指国家决策、规划等重大事务。
  (2)适用对象不同,“国事”可用于国内,也可用于国际,如“国事访问”是一国首脑接受他国邀请所作的正式访问;“国是”所指的国家大事则严格限用于国人在中央所议之国家大事。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构,全国人大代表到北京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是“共商国是”。
  (3)语体色彩不同,“国事”是颇具口语色彩的词,“国是”是用于书面语的文言词。
  (4)语法功能不同,作为名词,二者都能作主语、宾语,但“国事”还能作定语,如“国事访问”;而“国是”就无此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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