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文学剧是一种运用电影思维创造银幕形象的文学样式。是电影剧作者根据自己对生活的感受、认识和理解进行艺术构思,并按照电影表现手法(包括场景、环境、人物形象、行为、动作、说白、音响及其他细节)通过文字描述以表达自己对未来影片设想的作品。
电影文学剧本主要为拍摄影片而写作,因此它必然受到电影特性的制约,必须符合电影艺术的基本规律和要求;它所创造的形象虽然以文字为媒介,但必须能够通过影片的摄制,以电影的各种艺术技术手段在银幕上体现出来。
美学特征
①富于造型表现力和鲜明的动作性;
②形象的画面感和声音元素的有机结合;
③时空自由转换中体现的蒙太奇效果。同时,电影文学剧本必须具备文学价值,在人物形象的塑造、思想内容的表达以及语言文字的运用方面,可以作为独立的文学作品为读者阅读和欣赏。
艺术特色
电影文学剧本是影片摄制的基础,其审美价值是未来影片总的艺术价值的重要前提,是影片导演和摄制组进行再创作的依据。电影文学剧本的类别就来源而言,可分为根据生活素材直接创作的和根据其他文艺形式(小说、戏剧等)改编的;就结构形式而言,可分为戏剧式、小说式、散文式、哲理式、心理式等。
电影文学剧本
电影文学剧本的创作活动,是一部影片总体创作过程的第一个环节。它是由电影编剧来完成的。在影片的全部创作人员中,编剧是第一个接触生活素材的人,是他最先从生活中获得启示、灵感、冲动和思想,对素材进行分析、选择、加工、提炼,使之成为一部影片特定的题材,构思出人物和情节,并组织成一个完整统一的格局,设计出与内容相应的艺术形式的。
电影文学剧本是电影的基础,它对未来影片的主题、人物、情节、结构、以及风格、样式等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导演在把一个电影文学剧本实现在银幕上的时候,对上述内容通常是无法作根本改动的。例如他不可能把在文学剧本中本来是顺序讲下来的故事改成插叙或回叙式的结构;他也不可能把一个喜剧剧本导演成一部悲剧。除非在拍摄之前他重新改写电影文学剧本,而这样的作法反而更加说明文学剧本乃“一剧之本”了。
电影文学剧本是一部影片成功的保障。一个导演只是在拥有一个好剧本之后才有可能组织创作班子,展开他的工作;一个电影厂的领导部门只有在审定了电影文学剧本并对它的思想艺术质量做出充分估价之后,才有可能下达生产命令,投放摄制经费。
- 欢迎来到文学艺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