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的戏曲史料性著作。作者钟嗣成(约1279~约1360)﹐号丑斋。祖籍大梁(今河南开封)﹐寄居杭州。约在至元末﹑大德初(13世纪末)在杭州官学进学﹐是邓文原﹑曹鉴﹑刘濩的受业弟子﹐与戏曲家赵良弼﹑屈恭之﹑刘宣子﹑李齐贤等是同窗学友。曾多次参加“明经”考试﹐不中。后在江浙行省任掾史﹐但是不得升擢﹐他也不屑于去追求官禄﹐于是杜门着书。除《录鬼簿》外﹐他着有杂剧 7种﹕《寄情韩翊章台柳》﹑《讥货赂鲁褒钱神论》﹑《宴瑶池王母蟠桃会》﹑《孝谏郑庄公》﹑《韩信泜水斩陈余》﹑《汉高祖诈游云梦》﹑《冯驩烧券》。这些剧作﹐今都不传。还着有散曲﹐今存小令51首﹐散套 1首。散套《丑斋自序》是他的代表作。此外﹐《录鬼簿续编》载他“有文集若干卷藏于家”﹐今也不传。
《录鬼簿》不但有它的资料价值﹐同时也表现了钟嗣成比较进步的文艺观点。首先﹐由于他与大部分戏曲作家一样﹐屈居下僚﹐而他所从事的戏曲创作又受到歧视﹐因此孤傲牢落之气﹐耿耿心中﹐他编撰此书﹐就是为了替一代经史所不传﹐而又高才博识的这些戏曲家作传﹐并且“冀乎初学之士﹐刻意词章﹐使水寒乎冰﹐青胜于蓝”﹐欲以此激励后学﹐推动杂剧继续发展。其次﹐他讽刺那些门第高贵的人以及对儒家学说似通非通的浅薄之士为“酒罂饭袋”﹑“未死之鬼”﹐而高度评价有才华的戏曲家是“不死之鬼”﹑“虽死而不鬼者”。他还说:“若夫高尚之士﹐性理之学﹐余有得罪于圣门者。吾党且噉蛤蜊﹐别与知味者道”。他在历来被认为高尚的“性理之学”之外﹐为戏剧独树一帜﹐另辟门户﹐这在当时包含着反传统的思想因素。第三﹐钟嗣成认为创作杂剧要使人“感动咏叹”﹐有动人的情节﹐要“搜奇索古”﹑“翻腾古今”﹐提倡创新精神﹐他还大略指出了戏剧形式与传统的文学样式相比﹐有它的新特点。这些也都是可取的文艺观点。总之﹐《录鬼簿》是元杂剧蓬勃发展形势下的产物﹐它适应了中国戏剧发展的需要。
《录鬼簿》全书为上﹑下两卷。上卷分:“前辈已死名公有乐府行于世者”﹑“方今名公”﹑“前辈已死名公才人有所编传奇行于世者”三类。据钟嗣成自注﹐这三类名公﹑才人的情况﹐是他的朋友陆仲良从“克斋吴公”那里得来的﹐并非钟嗣成的第一手材料﹐因而“未尽其详”。下卷分为:“方今已亡名公才人余相知者为之作传﹐以〔凌波曲〕吊之”﹑“已死才人不相知者”﹑“方今才人相知者﹐纪其姓名行实并所编”﹑“方今才人闻名而不相知者”四类(此据曹楝亭本﹐《说集》本﹑孟称舜本分为六类)。两卷共记述 152位杂剧及散曲作家﹐大略以年代先后排列﹔着录剧目共400馀种。整个元代曲家的情况﹐都赖以传世。同时﹐在书中一些零星的记载中﹐还揭示了元代杂剧作家的活动和组织情况﹐并且透露了元代戏曲发展的线索﹐如院本的创作﹐杂剧作家的南迁﹐杂剧作家写南戏的情况﹐后期杂剧的音乐采用南北合套的情况等等。这些都为元代戏曲的研究提供了宝贵材料。至明初﹐戏曲家贾仲明又增补了吊词。
《录鬼簿》成书于至顺元年(1330)﹐不久﹐作者又至少作了两次修改和增补。此书原本已佚﹐今所流传的重要版本有﹕明《说集》本﹐孟称舜刻本﹐曹楝亭本﹑暖红室汇刻传奇本﹐以及明贾仲明增补过的天一阁蓝格钞本。校注本则有王国维的《录鬼簿》校注本(以曹楝亭本为底本)﹑马廉的《录鬼簿新校注》本(以天一阁本为底本)﹑上海古籍出版社编的《录鬼簿(外四种)》以及中国戏曲研究院编的《中国古典戏曲论着集成》所收的《录鬼簿》(以曹楝亭本为底本)。
此外﹐又有《录鬼簿续编》一卷﹐约成书于洪熙﹑宣德(1425~1435)年间﹐原本未提撰人名氏﹐因附于贾仲明所增补的《录鬼簿》之后﹐有人以为是贾仲明所作。体例与《录鬼簿》相似﹐记述了元﹑明间戏曲家﹑散曲家的简略事迹﹐是研究元末明初杂剧发展的重要史料。但此书惟独附于天一阁蓝格钞本《录鬼簿》之后﹐未见有其它的版本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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