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同道堂御赏玺②

  【名称】:清同道堂御赏玺
  【类别】:玉器、
  【年代】:清代
  【文物原属】:咸丰皇帝所用闲章,后成为亲政前朝中谕旨下发的凭证。
  【文物现状】:现藏北京
  【简介】:
  “同道堂”玺,通高8厘米,印面2×2厘米,质;“御赏”玺,通高5厘米,印面2×1厘米,质。二玺皆光素无纽。
  “同道堂”、“御赏”两玺原是咸丰皇帝所用的闲章。咸丰十一年(1861年)七月,奕詝病逝于热河避暑山庄,临终前遗诏立6岁的载淳为皇太子,任命载垣、端华、肃顺等8人为赞襄政务大臣,辅佐嗣皇帝处理政务。同时将“同道堂”、“御赏”两方小玺分别赐给载淳和皇后纽祜禄氏,并规定凡以后下发谕旨必须钤用此二玺为凭。据《热河密札》记载:“两玺均大行所赐,母后用‘御赏’玺,上用‘同道堂’玺,凡应朱笔处用此代之,述旨亦均用之,以杜弊端。”由于载淳年幼,“同道堂”玺便被其生母慈禧控制在自己手中,代子钤印,从而取得了干预朝政的权力。
  “同道堂”、“御赏”二玺作为谕旨下发的凭证,其使用从咸丰十一年七月十七日始,约至同治十二年同治帝亲政结束,是晚清政治的见证物,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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