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知常②
1989年分别被评为河南省与郑州市的“青年精英”,并被授予荣誉称号,1992年被批准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993年被特聘为教授。历任南京大学企业形象研究中心主任、《美学与文艺学研究》副主编,中国民盟中央委员,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 中华美学学会理事,中国文艺理论学会理事,中国广播受众研究会理事,中国青年美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美学学会副会长、江苏省企业形象研究会副会长等。研究范围主要为美学基本理论、中西比较文化与美学、媒介文化、媒介研究等。同时长期从事企业、地区与媒介等方面的各类策划、设计等应用学科的研究与实践。
【著作】
先后出版了《众妙之门》(黄河文艺,1989)、《中西比较美学论稿》(百花洲,2000)、《中国美学精神》(江苏人民,1993)、《生命的诗境》(杭州大学,1993)、《美的冲突》(学林,1989)、《生命美学论稿》(郑州大学,2002)、《诗与思的对话》(上海三联,1997)、《生命美学》(河南人民,1991)、《反美学--在阐释中理解当代审美文化》(学林,1995)、《审美教育的最佳时期》(海燕,1993)《美学的边缘--在阐释中理解当代审美观念》(上海人民,1998)、《生命美学论稿——在阐释中理解当代生命美学》(郑州大学,2002)、《大众传媒与大众文化》(上海人民,2002)、《流行文化》(江苏教育,2002)、《王国维:独上高楼》(文津,2004)等学术著作14部,《传媒批判理论》(新华,2002)等编著5部,在海内外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
曾赴美国纽约州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进行学术访问,海南广播电视总台业务顾问,海口广播电视总台业务顾问,江苏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业务顾问,曾获省政府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三项)、华东地区优秀政治理论著作一等奖(一项)、北方十五省市社会科学著作优秀奖(一项)、北方十五省市社会科学著作一等奖(一项)、全国图书“金钥匙”奖(一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专著《光明日报》“光明杯”三等奖(一项)、中国青年优秀美学著作奖(二项)、中国传播学论坛优秀论文奖等学术奖励二十余项。历年来主持、参加国家社科项目、省重点项目、省一般项目、省教委项目、南京大学重大项目等共十一项。同时曾主持横向项目《南京城市形象研究》、《南京河西新城区文化特色研究》、《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化特色研究》等十余项政府与地区形象设计与策划项目。
潘知常风波:聚焦网络打假背后的真相
转载自:http://news.jschina.com.cn 2007-1-12 13:31:29
2006年六月中旬,南京大学结束了对该校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导、南京大学传媒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潘知常的学风问题的长达三个月的审查,鉴于最后认定他只“涉及学风问题”(而并未涉及抄袭),因此决定给予其“暂时停止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处分。至此,一度在网络中甚嚣尘上的“潘知常风波”尘埃落定。
颇具玩味的是,国内媒体对此表现得出奇冷漠,没有一家平面媒体予以关注,在网络上始终也只有《新语丝》网站主动发布过一次有关消息(但是内容却明显有误,例如竟然不提南大对于他的问题的性质的认定是只“涉及学风问题”而并未涉及抄袭问题,例如又说他被停招博士两年与停招硕士两年,等等)。
此事爆出后,众人的声音同样颇具玩味。有人在《新语丝》网站发表意见说:“处理偏轻”;但同时我们问询了不少南京大学的教师与学生,多数人的反应却是:“处理明显过重了”。
据我们调查了解得知:潘知常现在仍带着博士生与硕士生,而且九月开学后又有一名博士生进入他的门下,而且,就在八月份他还应邀在北京大学做了两天学术报告,在其他高校、机关、企业的报告也络绎不绝,其间,还有一所院校聘请他担任了兼职教授,看来,“暂时停止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处分很可能主要是指2007年暂停招收研究生。然而,无论如何,“暂时停止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处分毕竟象征着网上一场“潘知常风波”的结束。
“潘知常风波”始于一次网上的争执。2006年二月上旬,上海自由作家张远山看到某网站转载的潘知常的一篇没有公开发表的讲课记录稿,其中给学生推荐的五本书与他在《进入古典中国的五部经典》一文中列举的五部经典篇名相同。于是,张远山写了《潘知常教授与鄙人所见略同》,并发表在新语丝网站。然而,对于张远山“所见略同”的观点,潘知常却有不同看法:潘知常认为只存在推荐五本书巧合的情况,自己对五本书的文字介绍与具体评价与张文完全不同;况且,他实际上推荐的也不止五本,而是六本。因此,他连续数次给新语丝网站写信,要求发表自己的说明情况的文章,但始终遭到拒绝。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潘知常将文章投送另一学术打假网站《学术批评网》发表。之后,潘知常此前的几封写给新语丝网站负责人的私人信件被该网站作为“恐吓”学术打假的信件予以公开。继而,该网站连续发表数十篇帖子,对于潘知常的学风、人品,展开猛烈声讨和抨击。3月5日,该网站发表了没有署名的《南京大学6位博士生关于请求查处潘知常事件给校领导的公开信》,信中要求对潘知常予以查处。3月8日,天涯社区的“关天茶舍”讨论版出现署名为“luckydog2”的《给南京大学六位给校领导写公开信的博士生的公开信》,对六博士的公开信提出质疑。随后,南京大学决定对网上所涉及的潘知常的有关问题进行审查。
网络争讼的焦点之一是:潘知常的《反美学》一书,是否十年前就“涉嫌抄袭”?
1997年10月14日的《XX晚报》刊登了一篇短文,指出潘知常的《反美学》第五章借鉴了国内的一本专著,但是却没有注释。据此,有人认定:潘十年前就“涉嫌抄袭”。然而经我们查阅证实,其实该晚报早在1997年12月16日就已发表过潘知常的回应文章:《关于〈反美学〉的误读与遗憾》,公开说明那是由于出版社误删注释而造成的“遗憾”,并且公开出示了此前出版社早已开具的证明,同时,文章还写道:“我的完成于1996年3月的另外一部专著《诗与思的对话》(上海三联书店1997版),由于内容的需要,……在第三章第三节中改写、扩充了《反美学》第五章的部分内容,就在第三章的最后一个即第(58)中,我也曾作过同样的说明。”此后,应有关方面的要求,江苏省版权局有关部门经过近两个月的核查,也最终正式认定:该书中确实有两小段(共约200余字)出现雷同,但是潘知常没有抄袭,责任应由出版社承担。
然而,尽管潘知常的上述回应很容易在报端查得,尽管江苏省版权局有关部门的正式认定在南大也人尽皆知,但是在网上的打假帖子中却耐人寻味地始终无人去提起。一位资深的律师在了解了上述情况后表示:具体的看法可能还会有不同,但起码在法理上潘知常应该是无懈可击的,也应该是不能认定潘知常存在抄袭行为的。
网络争讼的焦点之二是:“《光明日报》事件”。
2000年9月5日,《光明日报》理论版上曾刊登一篇文章,题为《生命美学:世纪之交的美学新收获》,文中写道:“……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就20世纪出现的以蔡仪为代表的认识美学、以李泽厚和刘纲纪为代表的实践美学、以潘知常为代表的生命美学这三大美学构想而言,只有以潘知常为代表的生命美学的构想,才真正与中、西方美学实践以及当代审美实践一脉相承、相得益彰。至于认识美学、实践美学,则无论从中、西审美实践来看,还是从当代审美实践来看,应该说都彼此格格不入。因此,其理论构想堪称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文章的作者是某师范大学的教授。事后据查,文稿是由潘知常代他转寄报社的,这篇文章也是经过他修改的。南大中文系有人因此而称之为“学术大师风波”。
为了更为具体地了解当时的情况,我们查阅了事件前后的《光明日报》。发现这是一篇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之间的学术争鸣文章,而不是一篇关于潘知常本人的学术评价文章。有2000年6月13日《光明日报》的编者按为证:“90年代以来,我国美学界展开了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的论争。关于这场论争,北京大学阎国忠教授认为,它虽然也涉及哲学基础方面的问题,但主要是围绕美学自身问题展开的真正的美学论争,这场论争同时标志这中国(现代)美学学科的完全确立。本刊今天摘编两篇介绍有关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观点的文章,以飨读者。同时也希望各地的人文社科杂志将刊发文章的新观点推荐给本报——编者”。同日,该报发表了潘和另外一人的争鸣文章,而《生命美学:世纪之交的美学新收获》则是此后的第三篇。显然,该文的褒奖与针砭都出之于一种常见的学术争鸣的口吻(对方在针贬潘的生命美学时也采取的是同样的口吻)。而潘知常作为90年代风行全国的后实践美学的两位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作为国内生命美学的领军人物,应该是为学界所公认。他的突出美学贡献被国内的几部研究20世纪美学的专著(例如,北大教授、博导阎国忠的《美学建构中的尝试与问题》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走出古典——中国当代美学论争述评》安徽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以及武汉大学教授、博导陈望衡的《20世纪中国美学本体论问题》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列出专门的章节予以介绍,也是事实。而且,这样的争鸣专栏,《光明日报》在1998年就已经开办过一次,并曾经发表过著名美学家刘纲纪、潘知常等人的争鸣文章。再搜索一下,还不难发现,对于生命美学,国内学者的类似评价颇多,例如,著名美学家、北大教授、博导阎国忠就认为:“潘氏生命美学比李泽厚实践美学更有资格成为一个美学体系”(阎国忠:《走出古典:中国当代美学论争述评》,等498页,安徽教育出版社1998)因此,上述的争鸣文字中对于潘知常的生命美学的褒奖也未必就没有事实依据,起码也应该算是一家之言。因此,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这段话是擅自修改还是经过原作者同意的。对此,我们不得而知。我们能够知道的只是:这篇文章是原作者自己拿给潘知常的,而且同意由潘代他转交。一个不论年龄还是资历都与潘知常存在明显差距的作者,为什么会把自己的文章辗转交给潘知常而不是《光明日报》?其中的原因是因为想请潘代为修改,还是让潘知常代他到邮局去寄出?就不便妄加猜测了。
显然,这件事情远远不像人们渲染的那么严重,南大中文系有人因此而称之为“学术大师风波”更无从谈起。当然,无论如何,争鸣的一方涉及本人,毕竟还是应避瓜田李下之嫌为宜,哪怕是原作者同意甚至热情相邀,也还以不亲自捉刀为宜,这对潘知常来说,应该是一个需要汲取的教训。
网络争讼的焦点之三是:潘主编的《传媒批判理论》一书与几篇没有发表的讲课稿是否“涉嫌抄袭”?
网上有人指出:潘知常主编的《传播批判理论》(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有一两处涉嫌抄袭。对此,潘知常本人并没有异议。但因为他只是主编,只应负担“失察”责任。因此,他也曾在发现问题后立即责成具体责任人在网上公开道歉。但是,书中某一节有二百余字涉嫌抄袭,可是这一节后来又作为论文发表时,潘知常的名字也在其中。有网民据此说,这应该是潘知常“抄袭”的铁证。可是不少专业人士对此却有不同看法,他们认为:该文由他人撰写,这早在该书后记中就已经说明,而后来文章发表时,并未做任何增改,因此,潘的署名也不能说明他本人就有抄袭的行为,应负的责任还是:“失察”。
此外,潘知常几篇没有公开发表的讲课稿是否涉嫌抄袭的问题在网上也是众说纷纭。
其中,《批判的视境:传媒作为世界——西方传媒批判理论的四个世界》为一份没有公开发表的讲课提纲。有人发现,其中借鉴了陶东风、陈阳等人的文章,却没有注释。核查一下不难发现:这只是一份针对潘主编的教材《传播批判理论》而压缩提炼的讲课提纲,供研究生阅读,放在学院内部的教学平台上,从没有公开发表。而且有“供课下讨论,请勿公开外传,注释与参考书,因格式限制,暂略。”的正式说明。再认真核查一下还不难发现:是教材《传播批判理论》一书的两位作者在撰写时借鉴了陶东风、陈阳等人的文章却没有注释(已如前述),潘只是在将该书压缩提炼为教学提纲时恰恰无意中也保留了这两段话。由此看来,断言潘抄袭显然并无根据。
有意思的是,有人在网上指出,潘知常已经把这篇文章“打包”分散为几篇文章予以发表了。可是事实却是,这篇文章确实没有公开发表,更没有“打包” 分散为几篇文章予以发表。没有任何根据但是却能够在网上大胆推断,并且由此做出耸人听闻的判断,这难免令人对于网上的某些帖子敬而生畏。
另有几篇讲课记录稿,也没有公开发表。潘知常将其放在学院内部的教学平台上,并且都曾注明:“供课下讨论,请勿公开外传,注释与参考书,因格式限制,暂略。” 有人认为,其中有抄袭张远山、李劼文章的嫌疑。可是也有不少专业人士说:从目前列举的例证看,很容易看出彼此的具体的文字、内容都明显不同,轻率认定为抄袭,实在过于牵强。
而从南大传出的消息,关于潘主编的《传媒批判理论》与几篇没有发表的讲课稿中存在的问题,经过校外三个专家与校内三个专家的鉴定,都认为不存在抄袭行为,据此,南大学术委员会最终也没有认定潘存在抄袭行为。具体票数是17:5,17人认为没有抄袭,5人认为个别地方涉嫌抄袭,但认为潘存在抄袭行为的,则一票也没有。这个结果,应该是可以想见的,也是能够接受的。
一场“潘知常风波” 尘埃落定,给人的启迪颇多:
我们看到,在学术打假中,网络确实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没有网络,潘知常的学风问题不会暴露出来,即使暴露,也不会得到及时的处理。不过,通过网络打假,也确实存在一个如何保证“实事求是”的问题,这次的“风波”事件暴露出:有些帖子热情有余,却疏忽于认真核查事实,抓住一点就仓促下结论。甚至有人根据网上的帖子就断言是“性质最为恶劣的剽窃案”,是“大学丑闻”,并且轻率地称人为“剽窃教授”,可是现在经过认真查证,却连一个字的抄袭也没能坐实。遗憾的是,因为在网上的炒作与图一时之快而给被打假者所带来的伤害,已经无法弥补。
更惹人非议的是那封没有署名的《南京大学6位博士生关于请求查处潘知常事件给校领导的公开信》。当时很多人仔细看了网上的帖子后共同的感觉都是:潘知常的问题并不严重,但是匿名上网的这封公开信却口气凌厉、态度极为激烈,意欲把潘彻底批倒批臭的心态溢于言表,然而其中列举的一些关于潘知常的所谓“劣迹”,有些却明显属于毫无事实根据。例如说他的《生命美学》一书抄袭,说他收了别人一万元钱并任命其为副教授,说他拿自己博士的论文去开会,等等,批评自己学校的著名教授但是作为批评者的六个学生却都不署名,如此不负责任的举动似乎不像是几位名校博士的所为,难怪网民“luckydog2”的《给南京大学六位给校领导写公开信的博士生的公开信》中对此公开提出质疑,也难怪还有网民在跟帖中说:如果这封公开信是造假,如果六个博士根本就不存在,那将会是学术打假中的一大丑闻。
在网上搜索证据并借以对当事人进行揭发声讨,是目前学术打假的主要方法,这次也不例外,但同时暴露出的问题也很明显。例如有人根据数年前南大中文系某人在网络上所发的帖子,就断定潘知常的为人如何如何。但是实际上,南大中文系当时的两派纷争是一个公开的秘密,潘知常与中文系赵宪章等人的矛盾更是人尽皆知。因此用他们的话来评价潘知常就难免偏颇(而由“他们”出面来揭露潘,也令人疑惑)。一位南大的老教授笑言:中文系的一派人几次反对潘知常上博士导师,说他这不行那不行,但是他从中文系出来后,校外三位专家的评审给的却都是最高分“A”,学科组和学校的评审也都是全票通过,怎么一下子就这也行那也行了?还有一位中文系的教授回忆说:2001年,在潘知常离开中文系到新闻系工作半年以后,为了申报文艺学重点学科,中文系还曾想方设法拉他列名其中帮助中文系去拿重点学科,这说明潘知常的学术贡献就是在矛盾尖锐的中文系也是被公认的,他本人也是为中文系做出了重要贡献的。其中的蹊跷仅仅在于:从1993年到2001年,在申报博士点与文艺学重点学科时,潘知常从来就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主要学术带头人之一,但是在申报博士导师时(从1997-2001年)却摇身一变,转而成为存在种种不良行为的被学术打假对象。
网上还有帖子说,潘在中文系当研究中心主任时曾收过他人一万块钱并任命他为副教授,潘还曾私自在自己博士所写论文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并拿去开学术会议。一位学术圈内人说,这一看就都不可信。潘知常与中文系一些人的矛盾那么尖锐,如果真有私自收钱的事情,中文系的那些人肯定会在十年前就一查到底并严肃处理,绝对不会让他直到现在还逍遥法外;至于拿学生的论文去开会,潘知常在南大乃至学术圈里一直是公认的“才子教授”、“明星教授”,这种事情不太可能会出在心高气傲的潘知常身上。而来自潘的博士本人的断然否认,更说明了这一点。
南京大学在“潘知常风波”中表现出了严肃的治校胸襟,绝不护短,也绝不手软。尽管不论相对于国内每天都在被揭露的抄袭事件,还是相对于南大过去的被媒介揭露的多起抄袭事件看,潘知常的错误在其中都应该算是极轻微的,而且显然涉及的是学风问题,而不是抄袭问题,涉及的内容也都是没有发表的文章。可是南大是名校,潘是名人,严格要求,求全责备,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在目前在公开出版物中都还存在大量抄袭而且大多都并没有得到相应处理的情况下,对于潘的几篇没有公开发表的讲义、讲课提纲予以严肃处理,这其中是否也存在“过于苛求”之类可以斟酌之处呢?
潘知常教授本人在经历了这场风波以后,一定也感触良多。实事求是说,潘知常在学术研究与咨询策划实务方面,确实都是一个成绩卓著的著名专家,在南大新闻传播学院的教授中更是名列前茅。学术方面年少成名而且日益更上层楼,咨询策划实务方面的成绩引人瞩目。蜚声国内外的民生新闻节目“1860新闻眼”、“直播南京”、“南京零距离”,都与他的参与策划有关,南京的仙林大学城、河西新区的建设也凝聚了他的咨询策划的心血,而南京人耳熟能详的“开明开放、诚朴诚信、博爱博雅、创业创新”的市民精神,更与他的创意直接相关。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他在从事咨询策划实务时从不让学生代劳,而是自始至终一概由自己亲自动手。这在目前的众多教授、博导“老板”中也是很鲜见的。不过,学风毕竟是一个学人的生命。而潘知常本人在这方面,也确实存在不够严谨、不够求实之处。例如如何管好自己的学生?就是一个在“暂时停止研究生导师资格”期间需要认真反思的问题,还有就是如何适应网络教学的时代?潘知常在南大的教学从来就是人满为患,很多学生都是整整一个学期都不得不站在台阶、门口听课,而他对教学也很认真,对学生更是热情,但是为了方便学生而轻率地把没有发表和最终定稿的讲课记录稿放在网上,尽管只是内部的教学平台,对于学者而言这也未尝不是一种不暗网络教学规则的疏失,也还是存在有待改进之处。因此,现在尽管网上对于他的“抄袭”的炒作显然已经可以得出缺乏足够的事实依据这样一个结论,而动辄称人为“剽窃教授”的网络审判也开始为越来越多的学人所诟病,但是严肃自己的学风,把自己的学术道路走得更好,却是作为著名学者的潘知常教授所必须反思的课题。
潘知常风波
一位知名的教授、博士生导师,为什么会一而再地被指剽窃?核实他是否剽窃的事实或许并不很难,但找到一个人一再“失察”后面的深刻社会与制度原因,才是发人深思的
★ 本刊记者/朱雨晨 (发自南京、上海、北京)
讲台上的潘知常有些憔悴。以往上课前,他总是精神饱满,会在走廊里踱踱步,或是和学生打打趣。今天,瘦削的潘知常教授却若有所思。
这是2006年3月6日上午,南京大学逸夫馆2区1052教室,课程名为“传播与文化”。10点钟,开始上课,潘知常恢复了以往的精气神,继续讲大众文化和精英文化的差别。
潘知常现在成了南大中的焦点人物。倒不是因为十几年来他一直是明星教授,而是因为他卷入了一场愈演愈烈的风波。
“略同”风波
这场风波的一方当事人是上海学者张远山。张远山说,他一般不接受采访,但考虑到这次他是当事人而公众有知情权,他破例接受了本刊记者采访。
“记得是2月8日早上。我看到‘世纪沙龙’网站上潘知常的一篇文章,浏览了一下。”张远山说,“他的文章里面列举了中国古典文化的五本书,和我一篇旧文列举的一模一样。”
张远山的旧文名为《进入古典中国的五部经典》,与潘文列举的五部经典完全一样。张远山因而写下《潘知常教授与鄙人所见略同》(以下简称《略同》)一文,并把文章寄给了新语丝网站的负责人方舟子。
2月18日,从海南回到上海的张远山上网,偶然看到了潘知常的文章《从张远山的无聊到方舟子与新语丝的无耻》。潘知常在文中说,除了五本书巧合相同,自己的文章和张远山并无“略同”。因为潘知常还提到了第六本书《山海经》,而且与张对这些书的理解有明显的差异。
更重要的是,潘知常认为张远山的“略同”影射了自己剽窃。
一场你来我往的网上论争就此开始,平面媒体也介入调查。潘知常接受了《南京晨报》和《金陵晚报》的采访;而在网上,以“陈浩”“陶世龙”为名的几个帖子,又将潘知常以往十年的历史一一翻出。论争进一步充满火药味。
3月5日,网上出现一封未见落款的公开信——《南京大学6位博士生关于请求查处潘知常事件给校领导的公开信》。南京大学校方向《中国新闻周刊》证实,校学术委员会将收集网上的资料,对潘知常的学风问题进行调查。
潘教授的第一次受挫
潘知常教授是国内美学界、新闻传媒研究界的著名学者,现为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传媒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共有学术专著14部,编著5部,海内外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以上内容来自潘知常的博客)。
“潘知常是我引进的人才。那是上世纪90年代初的时候。”南京大学中文系的董健教授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当时南京大学引进人才,文科共有35人应聘,只有潘一个人通过了。我当时对他的评价是,外文和古汉语还差一些,要慢慢打基础,不要着急出名。”
1997年10月14日的《羊城晚报》上,刊登了《为何有如此多的雷同?》一文。文中写道:“潘知常教授的专著《反美学》最有分量的第五章第一节,竟多处与黎乔立1992年出版的美学专著《审美新假说——关于审美生理学的思考》的观点和例证相同。”
《反美学》一书全名为《反美学——在阐释中理解当代审美文化》。据潘知常的博客介绍,该著作1995年由上海学林出版社出版;而黎乔立的《审美新假说》是1992年出版的美学专著。
董健教授回忆道:“我们反复比对了两本书的内容,认为潘知常的《反美学》第五章的部分文字和《审美新假说》雷同,认定为抄袭的字数并不多,但是在书中是关键论点。”
认定之后,董健等老教授要求潘知常做检讨,被潘拒绝。后江苏省出版局版权处给潘知常开了一份证明,证明说注释在排版打印中被遗漏了。
董健说,他们不能接受这份证明:《反美学》由上海学林出版社出版,如何能由江苏省出版局进行证明?“作为一本学术著作,《反美学》最后的参考目录中并没有《审美新假说》一书。而这种解释根本没有说服力,我们没有接受。”董健说。
接受采访的中文系的数位教授都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当时如果潘知常做检讨,通过博导应该没问题。但他的一大特点是“死不认错”。
董健介绍说,潘曾在一篇文章中把“普法战争”中胜负双方弄颠倒了。潘辩解说:“我指的是另一次普法战争,也许是法普战争。”
董健只能向欧洲史专家钱乘旦请教:历史上有几次普法战争?有没有过法普战争?
钱回答,“普法战争”只能指1870至1871年之间的那次普鲁士与法国的战争,从没有“法普战争”一说。
2006年2月中旬,潘知常和《中国新闻周刊》做电话交流,将当年的那场风波界定为中文系的“内斗”。他曾告诉记者,自己保留着所有文件材料,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时至3月,《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再次赴南京采访时,潘则拒绝了与记者见面,理由是“时机不成熟”。
博导申请三次被否决
在2000年9月5日,《光明日报》理论版上曾刊登一篇文章,题为《生命美学:世纪之交的美学新收获》。
文中写道:“……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就20世纪出现的以蔡仪为代表的认识美学、以李泽厚和刘纲纪为代表的实践美学、以潘知常为代表的生命美学这三大美学构想而言,只有以潘知常为代表的生命美学的构想,才真正与中、西方美学实践以及当代审美实践一脉相承、相得益彰。至于认识美学、实践美学,则无论从中、西审美实践来看,还是从当代审美实践来看,应该说都彼此格格不入。因此,其理论构想堪称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一位老教授说,如此推理的话,结论就是唯有生命美学一个派别可以成立;而生命美学又只有潘知常一人为代表,下一个结论就是:20世纪中国只有潘知常一人是真正的美学家。
这篇文章震动了南大中文系。中文系专门为此进行调查,发现文章的作者曾为潘知常的学生,当时在南京师范大学读博士。但这位作者向中文系提供的原稿却与发表的文稿有很大区别——上段文字即为原文中所无。
《光明日报》也向中文系证实,文稿是由潘知常本人提供的。
而且,《光明日报》在最后刊发前,已经对文中“一些语句”进行了删节。
董健等教授再次震怒,系学位委员会也再次否决了潘的博导申请。中文系因此承受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
当时的系主任赵宪章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道:“中文系投票结果是0票同意。但系学位委员会只是分会,校学位委员会又把他的问题提出来。据我所知,与分会没有沟通,校方将分会全票否定的人重新提上来,在南大的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我听说,在校一级的评议会上,已故的(中文系)叶子铭老师遭到一些很不客气的批评,批评说对年轻人就放一把吧。”
“当时,说情的也有,声讨的也有。潘在学校里造的舆论是,中文系的老教授压制年轻人。”一位当年的中文系教师这样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最后的结果是,潘知常的博导申请依然被否决,虽然票数很接近通过。
“美学大师”事件之后,潘知常成了中文系的关注点。好几位老师回忆起当时的情况,都说希望他调走算了。一位当时的系领导解释,除非是教师犯了错误,从来没有解聘或者期满后不续聘的。 “对于大学教师而言,进来的渠道是通的,出去的渠道基本没有。由于学风不正,被大学开除的,全国有几个?”这位前任领导说。
潘知常曾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时中山大学和厦门大学都请他去,而且是当新闻系的系主任,但他没都有去,为了留下恢复清白。
出走新闻系
2001年底,潘知常调任新闻学系(后升格为新闻学院)。调任之后,他的博导问题很快解决了。由于新闻学院一直没有评上博士点,潘知常挂在社会学系担任博导,方向为传播学。
一位知情人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说,当时新闻系不是没有考虑到潘知常的学风有争议,但是着眼点是新闻学系的发展。“新闻系是整个南大文科中惟一没有博士点的系科,只有三个教授。系要发展,成为学院,还要申请博士点,这就需要足够数量的教授。”
这位知情人说,尽管南大在全国排名很靠前,文科的教授博导还是很少,于是教授成了一种稀缺资源,对于学科建设、申请博士点都非常有利。教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学科建设的砝码,开除这些教授就是减弱自己的力量,和外校竞争的时候就处于下风。
而在高校之间,博士点的确立与否,直接关系到系和学院在“圈子”里的排名。尤其进入21世纪,高校科研经费呈指数级膨胀,以博士点和各级“教育基地”为依据的排名,对于经费的竞争几乎起决定性作用。
潘知常刚到新闻系时,全国新闻传播领域只有人大、复旦、北广和武大拥有博士点。如果当时南大新闻系“申博”成功,就能在全国各个高校的新闻传播领域排名第五。
不过,时至今日,全国新闻传播专业的博士点已有17个,南大新闻系虽然已经扩建为新闻学院,但在博士点方面还榜上无名。
已经有大量评论认为,大学体制是目前中国计划经济体制最后的堡垒,远落后于整个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在职称晋升上,“五年计划”的节奏感体现得非常明显:一个讲师到副教授需要5年,副教授到教授又是5年。无论学术成果多少,打破这一节奏都被称之为“破格”。满足年限要求的同时,还有对大学教师每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数量的要求。
记者得到了上海某高校对副教授以下工作量的《计算方法》。此《计算方法》非常复杂,几乎将所有的科研成果和教学活动,包括得到的科研经费都折合为公式中的变量,以此对教师进行考核。每年年底所有教师填写完毕之后,可以直接计算出自己的经济收入。
比如,为本科生上课,每10节算为教分1.0,而为硕士和博士生上课,每10节分别计算教分1.4和1.6。从中也许可以部分解释,为什么愿意给本科生上课的教授越来越少。
“总的说来,知识分子的生存压力很大,想要取得自己的成就,必须多出活,早出活,拿到自己的声名和利益。职称这个东西和很多实际的权利、待遇都挂钩。比如我们到北京开学术研讨会,教授可以坐飞机,讲师就要特批了才能报销机票。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大家要削尖了脑袋往教授里面钻。”一位南大新闻学院教师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你是讲师,那么无论你什么年龄,就算你天分再高将来会成为大师,现在你也是没用的,因为现在评定博士点你派不上用场。讲师也没法为学校争重点学科重点基地。而教授,肯定是学科发展中的重要棋子。所以哪怕犯了错误,也要尽量保护。”这位南大教师说。
也就是说,为了与无休止的“评定”博弈,大学教师和学校成为利益共同体,教师的职称是博弈的砝码,学术腐败并不会锈蚀砝码的权重。
学术成果:抄与被抄
虽然刚由中文系转到新闻学系,专业也刚由美学转为传播学,潘知常已是新闻学系内惟一的传播学博导。潘知常在南大的这个领域中成了无可争议的学科带头人。
潘知常的确为新闻学院的发展做了贡献。
2002年12月,潘知常主编的《传播批判理论》出版。此书是“新闻传播学前沿丛书”之一,该系列一共8本。很快到了2003年,该系列丛书成为新闻学院“申博”的重要科研成果之一。
时至今日,《传媒批判理论》还是南大新闻学院的同名课程的教材。
也是在2003年,出版仅几个月的《传媒批判理论》便被指认有抄袭行为。此书第八章和前一年出版的译著《后现代转向》中,数段文字完全一致。和《反美学》引起的争议相似,此书最后的参考书目中没有列出《后现代转向》。
经《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查证,《传媒批判理论》第八章涉嫌抄袭部分大约千字,为潘的2003级博士生庞非(化名)所做。事后,庞非在网上做了公开道歉。
庞非对《中国新闻周刊》解释说,自己参加编写了此书的三章内容,前两章都在截稿前几个月完成。后来有人临时退出,他不得不接受了第八章的任务:“我记得只给了我两个星期的时间,交两万多字,实在太紧。而前两章我都写了几个月。”
当时,庞非正在报考潘知常的博士,面对如此紧张交稿的要求,“无法拒绝”。
“略同”风波起后,根据网上发布的材料,除了庞非的第八章,《传媒批判理论》中至少还有两个章节存在疑点。
《国际新闻界》(2000年第4期)上发表了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教师陈阳的论文《符号学方法在大众传播中的应用》:
符号学受到的第一个批评是它的研究成果不能受到科学的客观检验,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这也是包括符号学在内的质化研究常受到量化方法批评的原因。符号学方法对量化研究也有批评:量化研究只能向我们提供数据,却不能说明数据间的联系是什么、数据的内涵是什么,比如,“同意”某选项的受众到底认同了什么,就有赖于符号学深入分析。
第二个批评是符号学式解读的任意性,无限扩大的解读会把不合理的内容强加进符号学分析之下。由于符号学方法是由研究者个人操作的,因此不可避免符号选择的任意性,脱离符号产生的社会环境,生硬地把西方理论联系实际分析框架照搬照用……
第三个批评认为研究者越俎代庖,符号学以偏概全。符号学式的解读是基于研究者自己的立场进行的,往往会忽略受众的认知和观点,换言之,研究者怎么知道自己的观点就是受众的观点呢?不同的人对同一现象有不同的看法,这正是复杂的社会生活,如果以研究者个人的理解作为所有受众的理解,就是犯了简单化的错误……突破其局限的解决之道就在于多种研究方法配合使用……两种方法配合使用,各有各的层次和领域,互相补充,这也是其他传播研究的绝好方法。
《传媒批判理论》出版于2002年底。书中第五章,第255页,有如下段落(该章节作者郑丽(化名)也是潘的一名研究生):
结构主义-符号学分析的优势在于文本分析或者受众解读。而其受到的主要批评也在于此。因为,符号学方法是由研究者个人操作的,它的研究成果不能受到科学的客观检验,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因此,结构主义-符号学受到的第一个批评是符号学解读的任意性和唯心性。第二个批评是,它们的分析脱离符号产生的社会环境,生硬地照搬理论框架;第三个批评则认为研究者有越俎代庖之嫌,符号学解读是基于研究者自己的认知进行的,往往忽视受众的立场和观点,换言之,研究者怎么知道自己的观点就是受众的观点呢?不同的人对同一现象有不同的看法,如果研究者以自己的理解作为受众的理解,就是犯了简单化的错误。
所以,对于结构主义-符号学不能认为它是完美的,突破其局限的解决办法只能在于:多种研究方法的配合。
后面这些文字还出现在潘知常的论文《批判的视境:传媒作为世界——西方传媒批判理论的四个世界》中,以及在2004年5月的《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上,题为《结构主义-符号学的阐释:传媒作为文本世界》,该文的结尾文字与上述一模一样。此文的署名为“潘知常”、“林玮”(潘的夫人,南大新闻学院副教授)和郑丽。
潘知常曾在他的博客上辩解,《批判的视境》为其讲义,只贴在了教学平台上,从来没有公开发表。但此说马上被网友“揭发”,《批判的视境》曾拆散之后分投于传播界核心期刊,上述由潘氏夫妇和研究生合作的论文即为其一。
“策划”潘知常
2月26日前后,有关潘知常学风争议的帖子被转入南京大学的校园网“小百合”。当天下午即被顶上“小百合十大”。
除了潘知常的研究生,采访所及的南大文科学生们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对潘知常的学风争议素有耳闻。但由于从未看到结论性意见,传闻出现了各种版本,莫衷一是。
根据目前中国大学的制度,校学术委员会是对教师和学生的学风问题进行鉴定、仲裁的最高机构,由各系科抽调知名教授组成。
南大社科处处长王明生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在有人举报(往往还必须是实名)的情况下,学术委员会才会展开调查,并做出结论。这位负责人承认,曾在校园网络,或从其他来源中知道,潘知常的学风存在争议。不过由于没有人举报,学术委员会就没有过问。
另一方面,潘知常在南大十余年一直是明星教师,讲课极受欢迎。“旁征博引”是许多学生提到他时都会用的形容词。据说整个南大,文科学生中没有不知道潘知常的。而且,他是少有的、愿意为本科生上课的名教授。
“潘老师口才极好,记忆力也是第一流的。他的擅长是从一点出发,发散出去。大量概念的提出,会让你眼前一亮。上他的课,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尤其对于刚进大学的学生来说,潘知常太不一样了。”一位学生对《中国新闻周刊》这样形容潘。
在新闻传播学院,也有教师对《中国新闻周刊》言之凿凿:“论学术能力,老潘肯定是名列前茅的。”
有学生说,这么博学的一个老师,应该没有必要去剽窃,学生之间也讨论过,潘知常真的会去抄袭吗?比较主流的意见是:管他呢,现在学术界这么腐败,他不抄别人也抄。那些抄得更厉害的呢,又有几个受到过惩罚?
学生们说,大学里经常有照本宣科读死书的教授,用的还是20年前的讲义,相比潘知常还差得远。潘知常会用自己参与的社会事务,告诉学生怎么样做好一个策划。
一位曾经和潘长期合作的学生告诉记者,他们进行的策划,往往是为地方政府或社会单位进行公关宣传而做的计划。此类项目往往由学者研究后提出概念,列出详细可行的策划案,交给对方自己去落实执行。
一名学生介绍说,潘曾经担任总策划的一个项目,是连云港市某区搞生态旅游,邀请他筹划如何包装进行社会公关。潘在自己的学生中选择了几人,让大家到旅游区去免费游玩几天,只要求他们指出,最吸引自己的点是什么。潘据此进行梳理,列出可以包装为“生态旅游”的景点。
一位学生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潘除了经常请大家吃饭,报销一些车票以外,他们全都是义务劳动。至于潘从此中的受益,她透露至少是五位数。学生们从中得到的收获,是打开了视角,知道怎样做一个策划。而这些,在课堂里肯定学不到。
学生们说,潘知常永远很忙,做项目,讲学,飞来飞去,报纸电视上出镜率颇高。在新闻学院,无论是校内由国家经费支付的科研项目,还是校外的社会资金(往往也来自财政)向专家要求的点子,潘都是项目最多的老师之一。所以,潘知常也是学院里最富的教授之一。
学生非常遗憾的是,此类项目往往在纸面上做完了也就结束,很少能付诸现实。
谁没有罪?
身兼教学、科研和社会事务,潘知常的精力怎么能胜任?潘的几位学生说他们也有这样的疑惑。据说,潘非常勤奋,往往半夜3点以后才睡,早上6点就起来。
时至今日,面对网上的揭发材料,潘的弟子们仍然认为,属于“失察”居多,“恶意剽窃”的少——看看潘知常的日程表就会明白,他分身乏术。
另一位老南大人也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潘是个悲剧,有他错不可赦的一面,但是那些在暗处的人也不见得高尚:“当年潘知常年纪轻轻,一个外来副教授到中文系,董健分了教授的两室一厅房子给他。那些还住在筒子楼里的教授、副教授会怎么想?之后又会怎么做?老潘为什么不停地动用自我炒作、政治攻势这些办法?难道都是他一个人的罪过吗?”
潘的弟子中,庞非现在是最为消极的。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由于被揭露的抄袭事件,他的学术梦已经完全破灭:“不是我为自己辩解,相对于现在整个学术大环境,那点事真不算什么。可命运就是跟我们开了一个大玩笑。”
庞非现在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他用《圣经》中基督和妓女的故事对《中国新闻周刊》说:“那些快意恩仇的,我就想说一句话,‘你们中间谁没有罪的,拿第一块石头打她吧’。”★
近年来发生在高校的论文作弊案
王铭铭剽窃案
2002年1月10日,上海的《社会科学报》刊登了《北大博导剽窃,叫人如何不失望》一文,文章直指王铭铭于1998年出版的《想象的异邦》一书涉嫌剽窃。后来北大的调查显示,在王铭铭所著此书中有约10万字的内容与美国人类学家哈维兰的《当代人类学》(中译本)一模一样。
处理:北大撤销了王铭铭包括北大民俗学研究中心主任、北大社会学系学术委员会委员、北大人类学教研室主任在内的全部学术职务。
黄宗英剽窃案
2004 1月2日,学术批评网上登出一个帖子《一部不折不扣的抄袭之作——评北京大学英文系副教授黄宗英先生著〈艾略特——不灭的诗魂〉》。认为该书大量剽窃英国作家彼得·阿克罗伊德所著《艾略特传》。北大外语学院学术小组调查后认为:根据《美国语文学会研究论文写作指南》对剽窃行为的定义,黄宗英的《艾》书剽窃部分占到全书的74%。
处理:北大外语学院认为黄的抄袭行为严重,黄宗英被院方正式解聘。
胡兴荣抄袭案
2005年12月14日,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生张志安在网上发表了《学术打假:〈中国传媒业呼唤权威型经理人〉一文是否存在严重抄袭?》的文章,指出汕头大学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胡兴荣发表在香港《中国传媒报告》2004年第2期的文章《中国传媒业呼唤权威型经理人》一文“严重抄袭”了自己的《传媒职业经理人初探》一文。
因被原作者指责严重抄袭,胡兴荣在“中华传媒网”上发布了向张志安道歉的帖子,汕头大学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接受了教授胡兴荣主动提出的辞职请求。
沈履伟剽窃案
2005年11月17日,天津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沈履伟《求是集》涉嫌剽窃河南大学周宝珠教授1982年在《宋史研究论文集》中发表的《略论吕惠卿》论文一案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三庭再次开庭。法庭向原告和被告代理人出示了司法鉴定书,认定涉嫌剽窃文章《吕惠卿论》原始书稿上的四字标题是沈履伟亲笔所写。此前,周认为自己的论文被沈改题为《吕》文,并在内文一字不改的情况下收录入沈履伟2003年出版的个人论文集《求是集》中。
处理: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沈履伟属学术剽窃,天津外国语学院解除沈履伟的教授职务,并给予其记大过处分。
近来发生在高校中的论文作弊或是抄袭案件不少,这里列出的,仅是部分已做了结论或处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