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名字叫《巴德,不是巴迪》。巴德是这本书里的男孩的名字。可是别人经常要叫成巴迪。别人叫他巴迪的时候,他就认真地纠正说:“巴德,不是巴迪!”英文就是:“Bud,not Buddy!”可是别人还是经常叫他巴迪,所以他就也经常地要说:“巴德,不是巴迪!”别人有的时候会没有听清楚,以为他的名字就是叫“巴德不是巴迪”,所以觉得这个名字真实有一点奇怪。
他之所以要这样纠正,是因为他妈妈告诉他,巴迪是一条狗的名字,而巴德的意思是将要开花的芽。它在等待合适的气温和适当的照料。它是一只爱的小手,在等待着张开,被世人看见。
蓝色海报和小石子爸爸呢
可是巴德的妈妈却在巴德只有6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巴德从此成为孤儿,被这家收养,寄养到那家。一个孤儿,还是一个黑人孩子,他 能真的在这收养中很幸福吗?否则的话,他后来怎么会走上流浪之途呢?走上流浪之途的最后一家是托德家。托德明明知道他是叫巴德,可是还是要叫他巴迪。叫巴迪不算,还要把铅笔插到他的鼻孔里。这样巴德只好出拳了。这样,托德的妈妈当然一定是狠狠地训骂巴德,把他赶了出来。
踏上流浪之途的巴德其实也有目标,他要去寻找他的爸爸。他的爸爸是个大提琴手,他在巴德随身拎着的箱子里的那张蓝色海报上。海报是妈妈或者的时候从外面带回来的。那一天,带回海报的妈妈神情激动,不断地看它,拿起又放下。海报上的爸爸站在一把大提琴的旁边,相貌英俊,可以好像拉琴已经拉了相当长的时间,精疲力竭了。妈妈带回海报后不久之后的日子,巴德敲开她的卧室门,发现她死了。海报从此放进了孤儿随身的箱子里。箱子里还有一条毯子,还有很 多的小石子。每块小石子上分别写着:“肯特兰ill.5.10.11”,“斯塔吉斯m.8.30.21”,“弗林特m.8.11.11”。巴德不明白这些字的意思。巴德也只是猜想蓝色海报上的大提琴手是自己的爸爸。妈妈说过,等巴德长大了,会把很多的事情讲给他听,可是妈妈死了。很多的事情应该包括蓝色海报和小石子,也应该包括爸爸。
蓝色海报和小石子在箱子里,可是爸爸呢?
总能遇上温暖和刘易斯
一个孩子的路上,一个人的路上,并不会总是遇上凶恶的人和不善良的人,否则路上的故事写起来就没有意思,人也难以成长,寻找的目标怎么走到?这个定理对巴德是一样的,所以他不管是排队领粥,还是夜路行走,总会突然有人在他身后行走,给了他意外的帮助。
排队领粥是到上午七点为止。可是他七点一刻才到。七点一刻到就不可以排队了,因为如果七点一刻也可以排队的话,那么人家五点就来排队的人公平吗?可是有个胖子走过来攥住他脖子说,克拉伦斯,我告诉你不要上厕所,浪费时间,你就是不听,然后把他拉到自己身边,拉进了队伍里。
这是在密执安州的一条公路上,凌晨两点半的时候。巴德正在路上走,刘易斯的车从他身边开过。刘易斯可以根本不用停下来的,这个凌晨两点半在密执安的公路上行走的男孩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可是他把车停下了。他不明白这个男孩怎么了?是从家里逃出来的吗?在这深夜和凌晨的路上走着。这个戴着黑帽子的善良男人,多管闲事地把巴德弄到车上,给他吃,给他喝,被他误认为是个坏人,一直把他带到家里,最后又把他送到他爸爸的身边。
左撇子刘易斯,可以让我们感受到的,是很多人的生命里,都可能相遇和拥有过的那种温暖,并不奇特,而是“通常”和人间的。这是在美国历史上经济大萧条的时代。可是任何时候,左撇子刘易斯总是会打哪里走出来。分别的时候,刘易斯对巴德说:“下次你如果想再跑出去的话,你就走到火车站去,先问问左撇子刘易斯在哪里。我不会对任何人说你的事。但是在你出发之前,我们需要好好谈谈。左撇子刘易斯,你记得住这个名字吗?”这种热心和关怀,把分散的人和世界连结起来,让你也会善良和有信心,变得愿意热心地去“多管闲事”和关怀。
在书里,我们还见到了吉米,见到了外号叫暴徒的,外号叫稳当的,外号叫嘟-嘟虫的,但是他们都温柔、充满了爱的心。他们都是黑色大萧条毁灭者音乐者乐队的成员,他们最后凑钱为巴德买了一把音色那么好的萨克斯管,巴德也成了乐手。
父女的故事
蓝色海报的大提琴手不是巴德的爸爸,而是他的外公。外公因为对妈妈要求严格,妈妈就跟着乐队的一名乐手离家出走。从此这父女再也没有见过面。每次演出,外公总是提前到场,站在台上看剧场,希望女儿能出现在台下;女儿看见了演出的海报,就激动而又痛苦地把海报收藏起来。在失去女儿消息的日子里,每去一个地方演出,父亲都会仍旧地在那儿捡起小石头,写上地点和时间,带给已不在家中的女儿。
很多年就这样过去。
父亲仍然活着,女儿已经死了。这是谁的错呢?或者是永远讨论不清楚的对与错呢?
但是现在外孙出现了。这是失踪的女儿捎给父亲的最好的一句话。也是捎给故事的让我们最期待的结果。
这真是一本写得非常标准,有小说感觉的那种小说,小说获得了2000年纽伯瑞奖。在国外,一些获得重要文学奖的儿童文学,的确很有理由。在读着感动和信服的时候,我们就相信了那理由,也就会往那理由去努力去走。
这个书名Bud,Not Buddy很有些怪,巴德,不是巴迪!本书的主人公在向别人通报自己的姓名时总这么说,弄得别人以为他的名字就叫巴德—不是巴迪(Bud_not Buddy)呢。其实他的姓名全称是巴德·考德威尔。有些国家的人名有爱称,例如威廉(William)的爱称是比尔(Bill),伊丽莎白Elizabeth的爱称有好多个:伊丽莎(Eliza),贝蒂(Betty),贝特西(Betsey)等。这种爱称和昵称与原名比较变化较大。还有一种办法是在名字后面加上一个词尾,例如Bud后面加上dy,就成了巴迪。在这部作品中还有一个现成的例子,就是收养巴德的那个阿莫斯家的孩子,名叫托德(Todd),他父母平时称他托迪(Toddy)。
这么说来,本书的主人公巴德就没有爱称了,或者说他自己不愿人家用爱称来称呼他,所以当别人问他叫什么,他回答说叫“巴德”,别人按老习惯亲热地称他巴迪时,他就立刻严肃认真地加以纠正。最后实在搞得烦了,一有人问他叫什么,他简直是防患于未然地答道:“巴德不是巴迪(Bud,notBuddy)!”人家都觉得好笑,他怎么起了个这么怪的名字。他还为这事生了不少气呢,例如,那个爱称叫托迪的比他大两岁的男孩,因为欺负他,把铅笔插进他鼻孔中,再加上不顾他多次解释,仍然叫他巴迪,使他大为恼火,终于打起架来,也终于使他离开寄养家庭,开始过起流浪生活。
他如此坚决捍卫自己这个没有爱称的名字,倒不能说他性格多么孤僻不合群,拒绝别人的友好表示和关爱。这里面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牢记死去的妈妈的教导。关于这个名字的涵义,妈妈生前曾对他说,他本来应该有一个爱称,但巴德这个名字不能加dy。巴德(Bud)的意思是嫩芽,将要发芽开花。妈妈的话富有诗情画意,她说:“它在等待合适的温暖气候和适当的照料。它是一只爱的小手,在等待着张开,被世人看到。”而加上词尾后成了巴迪,就是一个小狗的名字了,不但如此,巴迪还是日常口语里“伙计”,“哥儿们”的意思,妈妈对他说,不是真朋友的人在利用他的时候就是这么称呼他的。所以,妈妈嘱咐他,无论如何不要别人称呼他巴迪。
巴德是个黑人男孩,六岁上母亲去世,被人送到孤儿院,孤儿院的生活是可想而知的,特别是在经济大萧条时代。顺便说一下,这本书中写的事发生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那时美国经济崩溃,成千上万的人失业,无数家庭过着无家可归的流浪生活,无数儿童吃不饱,穿不暖,卖苦力糊口,甚至沿街乞讨。很多原来美满的家庭尚且如此,更不要说一个黑人单亲家庭,更不要说一个孤儿。而在那个年代,人满为患的孤儿院也是很难开办下去的,所以孤儿院为孤儿们寻找一些境况比较好的家庭,把一些孩子寄养在那里。巴德已经被两个家庭收养过了,据他说,第一个家庭的家长打他打得很厉害,可能是受不了虐待,他又回到孤儿院。
这部书开始的时候,孤儿院为他找到了第三个收养家庭,没有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去。这个家庭对他也很不好,主妇怕他尿床,在他的床上铺了一块粘乎乎、臭烘烘的塑料布。这倒也罢了,更难忍受的是,那个比他大两岁的托德总是欺负他。一天早晨他还在睡梦中,托德用一只铅笔插入他的鼻孔,看能插进去多深。巴德惊醒后,两人发生一场战斗,最后以个头小而瘦弱的巴德失败结束。但托德的母亲赶来后,托德却装作自己受了欺负的样子,咳嗽得好像哮喘病也复发了。这家人有的是惩罚办法,他们以前也收养过几个孩子,有的被他们折磨致死。他们家里有一个破棚子,专门关他们认为“调皮捣蛋”的孩子。巴德当天晚上就被关进这个棚子,准备第二天上午就送回孤儿院。
这天夜里,巴德在棚子里受尽折磨。棚顶上一个大黄蜂窝被捅掉,大黄蜂把他蛰了个够,门把手上的鱼头嘴里的刺刺伤了他的手。经过一场激烈的搏斗,他砸开窗户,跳了出来,离开了这黑心的一家人。孤儿院也不可能回去了,于是,他开始四处流浪。
他来到图书馆,想找以前帮助过他的希尔小姐,但希尔小姐结婚后到别的城市居住,离这里很远。他没地方吃饭,只好到施粥站领东西吃。又经过一番搏斗,幸亏得到一些好心人帮助,他才把肚子吃饱。他在图书馆旁边树下睡觉时,遇见孤儿院里逃出来的另一个孩子巴格斯。巴格斯得到一个消息,说西部有活可干,需要人手摘水果,能挣钱。他劝巴德跟他一起扒火车,到西部去闯一闯。巴德很受鼓舞,决心去碰碰运气。
妈妈去世后,巴德把自己所有的物品都装进一个箱子里,但其实他的箱子里并没有多少东西。一条毯子算是最贵重的了,可以让他把自己随时随地裹起来睡觉;此外有两样东西,在别人看来简直是废品,可他却视如珍宝。一件是音乐会的演出海报,大大小小一共五张,另一件是几个小石子儿,装在一个破烟袋里,每个石子儿上都有一个地名和一些数字,好像是日期。他有这样一个信念:海报和石子儿,因为是妈妈的遗物,他一定要好好保存。那些演出海报总使他想起妈妈生前的一些事来。他记得有一天妈妈带回那张蓝色的海报,神情很激动,在屋里走来走去,一会儿拿起来,一会儿又放下。妈妈去世前曾对巴德说过,等他长大了,她要把很多事情告诉他,但可惜妈妈过早去世,那些事他再也不会知道了。巴德在孤儿院里经常拿着这些海报端详,他怀疑那张蓝色海报上拉大提琴的人就是自己的父亲,要不然妈妈为什么见了那么激动,心神那么不安呢?
拉大提琴的人叫卡罗威,他的乐队所在的城市大拉皮兹离巴德住的城市弗林特步行要二十四个小时,但走投无路的巴德还是上路了,而且他从海报上得到启发,觉得一定能找到自己的父亲——那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大提琴手。
深夜两点钟,一个汽车司机在路上发现了他,停下车,把他从躲藏的荆棘丛中找出来。司机以为他是从弗林特家里逃出来的,要把他送回去。因为害怕把自己送回孤儿院或者那黑心的阿莫斯家,机灵的巴德撒谎说自己是从大拉皮兹跑出来的。当然,这谎话中也有些真实的成份,那就是,他把一直隐藏在心中的一个念头说出来了:当司机问他父亲是谁时,他说得简直有些理直气壮:拉大提琴的卡罗威先生。
这位提琴手在那个城市里很有名,司机听了如雷贯耳。于是,司机决定把巴德带回大拉皮兹,亲手交给卡罗威。
巴德一见卡罗威,兴奋中也夹杂着极度的失望,因为卡罗威是个肚子大得出奇的,秃顶的,手上布满皱纹的老头!而且,卡罗威一见巴德用手指着他,称他为父亲,就怒气冲天,要把他赶走。幸亏乐队其他成员知道巴德是个孤儿,暂时把他留下来。他们带他到饭店里吃饭,让他享用了平生第一次在饭店吃的美餐!
卡罗威一直不理会巴德,认为他是一个好撒谎的野孩子,而巴德也很看不起卡罗威,除了他的形象令他失望外,主要还因为卡罗威性格不好,总是板起面孔,对别人怀有疑心和敌意。巴德跟着乐队到外地演出,乐队其他人整天说说笑笑的,都很有趣。他们送给他乐器让他练习,他呢,凭着在孤儿院和在寄养家庭里练出来的勤快劲儿,把乐队住地的卫生搞得很好,大家都很满意。在一个小城市演出结束后,他发现卡罗威在地上捡什么东西,因为肚子太大,弯不下腰,他走过去一看,是一个石子儿,就帮他捡起来,并好奇地问捡它有什么用。在车上,卡罗威让他看手套盒里有很多同样的石子儿,上面也写着地名和日期,跟自己保存的石子儿一模一样。他把自己的石子儿拿出来给卡罗威看,卡罗威以为他偷了自己屋里的东西,十分生气,差一点儿打他。乐队其他人过来一问,巴德说这些石子儿是妈妈生前保存的。在他们的盘问下,他说出了妈妈的名字。卡罗威一听,立刻像失去了知觉一样,跑到巴德住的那个房间,趴在桌子上哭起来。
原来,巴德不是他的儿子,而是他女儿的儿子,他的外孙!
十几年前,女儿因为忍受不了他的过于严格的要求,与他乐队里的鼓手私奔,从此父女再没有见过面。卡罗威一直在寻找女儿,盼望她能回来。他不知道女儿出走后如何生活,当然也不知道自己已经有了一个外孙。
现在他明白了,女儿离开他后,生活是很艰难的。特别是在大萧条时代,特别又是一个黑人妇女。就像巴德说的,他妈妈二十多岁去世时,已经生病在家里躺了一星期,她死的时候,一定非常痛苦,也对留下的孩子放心不下,所以,就像巴德亲眼看到的那样,她死的时候眼睛还睁开着。
现在巴德也明白了,妈妈为什么见了那张蓝色的海报那么激动和心神不安,因为那天他外公的乐队到了他们住的那个城市!妈妈性格倔强,不愿去见外公,他们生活得很艰难,她也不想去见外公。巴德记得,妈妈对他说过很多次,等他长大了,就把一些事情告诉他,但可惜妈妈去世得太早了。万幸的是,他凭着妈妈留下的遗物的启示,凭着自己的执着,也凭着自己的好运气,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人。
这是一个读了让人心酸的故事,虽然故事的结局并不坏,巴德找到的亲人甚至可能比他的亲生父亲更爱他。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对大萧条时代的感受不像成年人那么深切,但通过他们的眼睛观察到的当时社会上种种情况比我们看到的其他一些材料更生动更真切,因此也更感人。例如,巴德从小得到妈妈的爱,在孤儿院和寄养家庭里非常怀念妈妈,他谈起妈妈来总是满怀眷恋。他对好几个人说过,妈妈去世的时候没有受过什么痛苦,“她甚至还没有来得及闭上眼睛就去世了”,把留恋,担忧,痛苦这么轻快地说出来,这可不能说巴德没有良心,对妈妈漠不关心,而恰恰说明他很爱自己的母亲,在他眼里,妈妈永远是微笑着的,疼爱他的,不是情绪低落的,更不是整天满脸痛苦表情的。
又如,巴德在失去母亲后受了很多苦,但书中没有详细地描绘,而是通过巴德富有童趣的眼光,通过对比讲出来。书中经常出现家这个字,其中有的带有引号,那指的是孤儿院。因为经济不景气,好多家庭解体,孤儿院里每天拥进来大批儿童,人满为患。人一多,也就照顾不过来了,那里的条件也就越来越差。巴德从寄养家庭里逃出来后,无论如何不愿再回孤儿院。那位在路上发现他的好心的司机把他带到自己女儿家,给他衣服穿,请他吃了一顿很好的早餐。在这一家里,他又一次感到了真正家庭的快乐。这一家人吃饭的时候不停地说笑,吃一口饭说话,喝一口汤说话,就连用餐巾擦嘴的时候也说话,那个小姑娘牛奶在喉咙里还不停地说,话和牛奶都粘乎在一起了。可是在孤儿院里,除了唱饭前祈祷文,一句话也不准说,如果说话被抓住,就不得再吃。巴德在这好心的一家人身边感到非常快乐。
大萧条时代美国的社会状态在这本书里有比较细致的展现。人们都往西部去找工作,扒火车的场景真是惊心动魄。巴德因为有一个装有宝贝的箱子,影响了奔跑速度,不幸没有跳上火车,但话说回来,这也算是他的福气,没有去那未知的西部流浪,而是留下来,最终找到了亲人。
全国各地都有一种叫胡佛维尔的“城市”,就是流浪的人们随便开辟一个地方,用纸盒和木板搭起来的棚屋区,用当时美国总统胡佛的名字命名,是对治国无方的政治家的绝妙讽刺。书中巴德去过的那个胡佛维尔中聚集的人们都是要到西部去的,大多数人后来跳上了火车。那个“城市”后来被警察用大火烧毁了。
另一个场景是慈善堂的施粥站,应该说也是那个时代美国最热闹的地方。每天都有大批饥肠辘辘的人在门外排队等候。巴德有一次去,长队拐了好几个弯,他差一点没吃上饭,并且差一点挨了打。
同时,小说还折射出那个时代美国的一些社会问题,如种族歧视。当时,的确也有很多白人家庭遭受失业和流浪的痛苦,但总起来说黑人家庭遭受的苦难要重得多。在有些州,还实行着种族歧视的法律,卡罗威率领的黑人乐队因为不能拥有或者租赁土地而不得不吸收一个白人,以白人的名义登记注册。如果白人知道他们是黑人乐队,无论他们的演奏多么动人心弦,都不会被聘请的。
但是,除了巴德,书中写的主要角色基本上都还能生活下去,而巴德也还算是幸运的。在施粥站,他遇到一家人,在别人要把他赶走时,出面把他认作儿子,让他吃上这顿再不吃就要饿坏的饭,而且还把自己已经剩下不多的红糖分给他一些。
巴德在流浪的路上,不断受到好心人的关爱。在寻找父亲的路上遇到司机“左撇子”,不但让他搭车,而且给他吃的穿的,还把他送到卡罗威乐队的住地。而乐队的成员们,不顾心灵受过极度痛苦因而脾气乖戾的卡罗威的强烈反对,把他留下来,给他买乐器,教他吹奏萨克斯管。
整个故事给人一种充满希望和活力的印象。这是因为巴德这个孩子非常有趣。单亲家庭并且早孤使他练就了一套生存本领,那不是骗,不是偷,也不是抢,那些事他是从来不干的。他说过,他惟一一次偷东西是从人家垃圾堆里捡了些吃的,如果那也算偷的话。他的那套生存本领是怎样对付别人的侮辱和欺骗。他积累的许多经验,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都用黑体字写出,还煞有介事地编上号,名之曰:“为过更有趣的生活和如何把自己造就成一个更好的撒谎者的法则”,数量竟达几百条之多!读起来很有意思,当然也不无辛酸,例如第三条“如果你打算撒一个谎,一定要确知这个谎言简单易记。”真是经验之谈,但想到这出自一个十岁小孩之口,也很让人悲哀。有多条法则是针对成年人的,如第八十三条“如果一个成年人对你说别担心,而你以前还从来没有担心过,你最好赶快担心起来,因为你已经担心得晚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孩子只能用这些从吃亏中得来的经验保护自己。
他很勇敢,也很聪明。对欺负自己的人,无论年龄多大,个头多高,他都会想尽办法加以反抗,给以回击。当知道自己真的要吃大亏时,也知道赶紧逃跑。当有机会报复时,他也没有疯狂到拿起枪射杀仇人,而只是以牙还牙地让厌恶和嘲笑他晚上尿床的小孩也尿床而已。在路上,在不知道司机左撇子是个好人之前,他非常机警地与他周旋,从来没有开过车的他,急中生智,竟然把车开出去几百米!
其他一些人物也都很有特色,如左撇子刘易斯,乐于助人,好开玩笑,非常有趣。他还是一个工运分子,车上带着召集工人聚会的通知。巴德虽然还不能懂得全部含义,也能感觉出这些活动是在与政府和警察做对,是帮助穷苦工人的。又如赫尔曼,虽然表面上看起来自私,冷淡,性情乖戾,和刘易斯的性格正相反,但实际上,如果读者看完了全篇,就能理解并原谅他的种种伤害人的表现了,就像巴德最后理解和原谅了他一样。
他的所作所为倒也能给天下的父母们和教育者们一点启发,或者说反面的教训。他本人的奋斗过程很不容易,父母都是黑奴,社会地位之低自不必说,他青年时代从事拳击,有了些名气,但有一次败得很惨,退出拳坛。后来搞音乐,组织乐队到各地演出,也挣出相当的知名度。他从自己的经历中得出结论:人一定要刻苦,要发愤,有时甚至要对自己苛刻一些,拿出锥刺股的勇气。他是这么走过来的,他也这么要求自己的女儿,即巴德的母亲。他想让她上完大学,以后当一名教师,成为他们家族历史上第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有知识有文化的人!因此他对女儿要求非常严厉,让她吃了不少苦头。乐队里的朋友劝他,他不听,还大讲不吃苦难成才的道理。当然他的话不是没有道理的,实际上,在一个种族歧视仍然很严重的社会里,一个黑人姑娘要有所作为,肯定要付出很大的努力。可是他做得过头了,到了他女儿忍受不了的地步。年轻的姑娘心中有许多梦想,不像他想得那么单一,那么实际。终于有一天,女儿再不能忍受,与乐队的鼓手私奔了。
女儿的出走使他极为悲伤。十一年过去,他们各自居住的城市虽然离得不远,但从没有通过音信。苦苦的思念使他过早衰老,并且心理上产生不良变化,对人不友好,多疑善怒。他没有一天不想念女儿,每次演出开始前,他都要站在台上往观众中仔细察看,想看一看女儿是不是在其中;他把演出海报到处张贴,希望女儿能看到,到音乐会上与他团聚。女儿小时候,曾让外出演出的他带回来石子儿,女儿离开后,他每到一个城市,都要捡石子儿,在上面写上地名和日期,等将来女儿回家交给她。他完整地保留着女儿的房间,不让别人动一动。但巴德的妈妈再也没有回家,可以想见,她的生活并不顺利。没有丈夫,既要做工挣钱,又要带孩子。当父亲到她所住的城市演出时,她看到海报,神情十分紧张,对于去不去找父亲并与他和解,她心里一定进行了激烈的斗争。
巴德凭着这些线索,石子儿,海报和妈妈看到海报时的表情,找到了妈妈的父亲,自己的外公,最后这一幕非常感人,催人泪下。
长辈一方面疼爱孩子,不想让他们多吃苦,另一方面又怕他们将来到社会上不适应,想让他们多经受艰难困苦的考验,预先做好准备。这永远是一个矛盾。掌握不好分寸,就会出现不良后果。就像在社会上流浪,当然不是好事,书中好几个人都这么说,一个四处流浪的孩子,就像风中的尘土。左撇子刘易斯看到巴德深夜在公路上行走,很替他担心。但另一方面,多出去走一走,如果不遇到什么危险的话,对一个人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也是很有益处的。左撇子对巴德的机灵劲儿就很欣赏,他对巴德说,他的孩子们就不愿到外面走,他有时给他们钱,鼓励他们出去跑跑,他们还不情愿呢。
这部小说虽然情节并不复杂,但从某些方面来说,还很有些古典性。首先,这本书还有一些流浪汉小说的味道。流浪汉小说的主角是没有职业的游民,出身低微。最早的流浪汉小说的主角一般都是给人当仆人,并且经常更换主人。他们一般都很机警,甚至是无赖,在社会上混日子,学到偷盗欺诈等坏品行。西方古代的流浪汉小说就是通过这种人的遭遇,揭露和讽刺世态的丑恶。小说主角到处活动,让作者有可能描写社会各个角落,场景广阔,事件丰富,人物多样,读来很有趣味,很有吸引力。所以西方文学史上这类作品数量相当多。严格说来,《巴德,不是巴迪》不能算是最原始意义上的流浪汉小说,因为最早的流浪汉小说都是用第一人称叙述故事的,也就是流浪汉自述身世。例如法国勒萨日的《吉尔·布拉斯》就是自述体。但后来人们把结构与流浪汉小说类似的作品也都称为流浪汉小说,也就是说,即便主角不是一个流浪汉,叙述方式也不是第一人称自述,只要以一个主角的经历贯穿始终,就可以称为流浪汉小说。例如英国菲尔丁的小说《汤姆·琼斯》。《巴德,不是巴迪》的主角巴德虽然是个流浪儿,但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流浪汉”,虽然好说一些无大害的谎话,但并不坑蒙拐骗,用的又是第三人称,但也完全可以称为流浪汉小说。
其次,这部小说的主题是寻父。文学史上这方面的作品也不少,或者寻父,或者寻母,也有寻儿女或者兄弟姐妹的,总是先给人一个大大的悬念,最后才揭开谜底。
有这些因素,这部小说读起来饶有趣味,使人一拿到手,就不想放下,非一口气读完不罢休。
作者克里斯托弗·科蒂斯先生是美国有名的儿童文学作家,本书获得二○○○年美国纽伯瑞儿童文学奖。
这虽然是一本小说,但正像作者声明的,背景是真实的,其中好几个人物都有原型,而且是作者的亲人。作者后记中最后一段话语重心长,很值得我们记取。美国历史上有过几场深重的苦难,如独立战争,南北战争,经济萧条,文学作品都有生动的反映。老一辈的经验和感受有的记在书中,有的还在他们本人的记忆里留存。我们后辈人有义务聆听,总结和牢记。我们中国历史上,特别是近、现代历史上经历的苦难不算少,我们也有义务保存这些经验教训。在呼唤好的文学作品出现的同时,每个家庭,每个过来人的经验和感受对我们来说都有借鉴价值。
可以说,这本书给我们的启示是多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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