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盗鸟②

  “辽宁古盗鸟”作为研究史上一件非常尴尬的事件,不仅在专业的古生物学家当中,甚至在普通大众当中也造成了不小的影响。这一事件是如何发生的?一向以严谨著称的《》杂志怎么会犯这么大的错误?回顾一下整个事件的过程,也许能帮助读者了解事件的真相。
  这一故事开始于1999年2月初,当时犹他布兰丁恐龙博物馆馆长斯蒂芬·赛克斯在位于图桑的世界最大的市场,买下了他认为非常具有价值的一块化石,这就是后来“著名的”古盗鸟标本。赛克斯是一位狂热的爱好者,也是一位,他曾经写过一些有关恐龙的科普书籍和学术文章,但从来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古生物学训练。他后来承认,当时他丝毫没有怀疑标本的真实性。在买下化石一个星期后,赛克斯夫妇请求著名的科学家、皇家特瑞尔古生物博物馆的菲利普·居里合作撰写一篇论文。居里是世界上研究恐龙方面最有经验的专家,享有很高的声誉。他听说后表示有兴趣介入研究。由于居里经常向美国《国家地理》提供古生物方面的咨询,所以他把这件事告诉了该杂志的艺术编辑斯隆。斯隆认为《国家地理》也许可以写一篇关于这件化石的报道。不过居里和斯隆知道的法律不允许走私化石,作为知名学者和著名杂志,他们不想卷入对走私化石的研究和发布这一有损形象的事件中,但如果化石能够回归中国,那情况就会不一样了,因此他们试图说服赛克斯夫妇在完成化石的研究后把标本归还中国。我首次听说这件标本是在1999年4月。当时斯隆一行正在访问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以下简称“古脊椎所”)。在交谈中,他们提到有一块“带的恐龙”化石走私到美国,现被一地方博物馆收藏。愿意协助将标本归还中国。在过去几年中,化石走私非常猖獗,对我国的古生物学事业是巨大的损失,现在有人愿意归还走私标本,当然是一件好事,因此古脊椎所的领导同意和对方接触,商讨如何将标本早日归还中国。在居里和斯隆的努力说服下,赛克斯夫妇终于同意把标本归还中国。斯隆在信中写道:“首先我高兴地通告你们,标本的拥有者愿意归还标本,但他们为标本花费了8万美元,希望得到补偿。国家地理学会愿以某种形式补偿他们的投入。其次,他们还希望贵方能够做些什么来作为对归还化石的友好表示,比如提供一些中国化石的模型以加强犹他博物馆的展示。他们还希望标本能够在美国借展5年。他们强调研究必须在美国完成,不过欢迎中国科学家参加研究。”
  尽管条件较为苛刻,古脊椎所考虑到标本的重要性以及它一旦回归中国后对制止化石走私产生的积极影响,古脊椎所如此答复:“如果标本能在研究后归还中国,我们可以考虑接受部分条件。”并答应将保持和犹他恐龙博物馆的学术交流。居里建议古脊椎所派我参加古盗鸟标本的研究,所长邱铸鼎进一步提议我去美国3到5个月,帮助研究古盗鸟标本,并完成科研论文。由于国内工作繁忙,计划一直没有付诸实施,因此在参与研究过程中一直未能亲眼观察到标本。早在3月6日,居里就飞往布兰丁看过古盗鸟标本。居里后来回忆说,“我当时意识到这里有点问题,因为在身体和尾巴之间没有关联,而且两条腿显然是正副模。”然而赛克斯夫妇说居里当时只提到古盗鸟的一只脚,并没有涉及尾巴。尽管如此,居里并没有把他的担心告诉斯隆。他后来解释说,他以为赛克斯夫妇会这么做。但赛克斯夫妇说,没有理由担心标本会有问题,因此没有必要告诉斯隆。本来按照《国家地理》杂志的审稿程序,编辑会向专家详细咨询有关问题,不过这一次有像居里这样的著名专家参与,编辑尽管也让一些专家审阅了稿件,但似乎没有往常那样细心。后来负责科学内容准确性的编辑凯瑟·马霍回忆说,当时认为绝不会有什么问题,国为是居里在负责,没有理由不想念他。现在居里承认自己失责,他说:“我绝对应该自己警告《国家地理》,而不是依赖别人。”8月2日,居里和赛克斯夫妇在德克萨斯大学奥斯丁分校进行了短暂的会面。该校教授蒂莫西·娄和同事对古盗鸟化石进行了100小时以上的CT扫描。娄同意只收10000元的扫描费用。作为回报,居里和赛克斯同意他作为研究论文的另外一个作者。实际上在居里到来之前,娄和赛克斯就一起讨论了扫描结果。娄后来说,扫描结果表明,化石总共由88个岩块组成,有些裂缝似乎是人为拼接在一起的,尾巴并非自然地连接到身体上,他告诉赛克斯夫妇,这件标本有可能是假造的。但居里却记得当他到达的时候,赛克斯夫妇和娄已经达成了一致的意见,认为身体和尾巴确属同一动物。后来娄和居里告诉记者,当时他们确实对化石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但屈从了赛克斯夫妇的压力。
  9月初,特瑞尔博物馆的恺文·奥兰伯克化石技师前去布丁修理古盗鸟标本。在返回的飞机上,他写了一个详细的备忘录,并通过电子邮件告诉正在戈壁考察的居里:古盗鸟标本至少是由3件,甚至可能是5件标本组合起来的。但当时他不知道这些碎片是否来自同一动物或者多个动物。遗憾的是,《国家地理》没有及时了解到有关古盗鸟标本的争议。在华盛顿,斯隆想知道的只是古盗鸟是否会飞,在得到肯定答复后,《国家地理》决定把古盗鸟作为11月刊登的《霸王龙长羽毛了吗?》一文的题头部分。大约在8月13日,在修改了近20遍后,由赛克斯、居里、娄和徐星共同署名的论文被寄往伦敦《自然》杂志编辑部。在论文准备过程中,我曾几次收到草稿。虽然我针对稿件提出了十几条修改意见,但由于没有亲眼观察过标本,所以对文章的贡献很小,被安排为第四作者。就在文章寄往《自然》的时候,我收到了编辑亨利·吉传抄来的电子邮件,他说《自然》不会考虑论文的发表。后来他对《今日美国》解释说,原因在于没有中国研究单位的标本编号。本来赛克斯夫妇同意归还标本,而且我本人也在某种程度上参与了文章的撰写,应该给古盗鸟标本编上我所的标本编号,但考虑到有关归还的一些技术问题尚未解决,如尚未签署正式协议等,还是暂时不给标本编号为好,否则就有可能将一件有古脊椎所编号的标本流失国外。后来论文改投《科学》杂志又被拒绝了。居里和赛克斯继续向斯隆和《国家地理》杂志的主编比尔·艾伦保证:科研论文将会在《国家地理》杂志的科普文章之前发表。然而到9月19日,载有古盗鸟文章的11月斯的《国家地理》杂志已经送往印刷厂,而相关的科研文章尚未被任何科学刊物接受。
  10月份我来到美国国家地理学会总部,随后前往布兰丁恐龙博物馆匆忙停留了两天。我在博物馆的一个工作室中第一次观察了古盗鸟标本。当时我向赛克斯指出标本的尾巴部分是背向保存而身体部分则是腹向保存,表明标本被拼接过。赛克斯表示同意我的看法,不过,正像所有看过标本的人一样,我们同意虽然标本被拼接过,但根据化石各部分的比例关系、化石骨骼的特点和岩性,还无法找到这一标本是由不同动物拼接而成的证据(发现化石是拼接而成的,与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化石是由不同动物拼凑而成的,两者在科学上有着本质的区别)。赛克斯还告诉我,他还邀请加拿大的一个实验室做了岩性分析,并向我出示了有关照片和一些扫描的照片。所有这些证据都倾向于支持古盗鸟标本属于同一动物个体的观点。后来居里告诉记者,他也是由于这些原因才认为古盗鸟标本没有问题的,因为这是古生物学家判定标本是否属于同一个体的常用标准。10月15日在华盛顿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居里和赛克斯介绍了古盗鸟的科学意义,我介绍了中国龙鸟和北票龙的发现。在会议上,我代表古脊椎所与赛克斯先生签署了正式协议,表明古盗鸟标本将回归中国。10月底,我参加了在丹佛召开的北美古脊椎动物学年会并做了“中国带羽毛恐龙”的学术报告。会上我遇见了娄和亨利·吉,我们一起讨论了古盗鸟问题。吉同意《》破例重新考虑古盗鸟论文的发表,但前提是必须用我所的标本编号,由我来撰写解剖方面的内容,娄负责CT扫描的结论,因为吉对上一稿的质量很不满意。我们一致认为,从目前的信息来看,尚无古盗鸟标本是由不同动物拼接的证据,但是在论文中也必须指出身体和尾巴之间存在非自然裂缝,这的确是个问题。
  然而,一件非常凑巧的事情发生了。1999年12月,我和同事们在研究另外一件采自辽宁的兽脚类恐龙标本时发现,这件标本的尾巴恰恰是古盗鸟标本上拼上去的尾巴的正模,因此有充足的科学证据表明,“辽宁古盗鸟”是一个由不同动物骨骼拼凑起来的人为“物种”。我们随即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了美国国家地理学会。这一消息震惊了包括《国家地理》主编在内的所有人。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国家地理学会于2000年1月宣布了这一消息,随即在西方引起轩然大波。包括NBC、《今日美国》、《自然》和《科学》等著名媒体纷纷予以报道。《国家地理》杂志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压力。2000年第3期的《国家地理》杂志上刊登了我写给《国家地理》杂志编辑的一封短信:“在观察了一件私人收藏的新的驰龙标本,并且把它和‘古盗鸟’化石进行比较之后,我肯定‘古盗鸟’是一个拼凑起来的动物。这两件标本的尾部一模一样,但新标本的其他部分和‘古盗鸟’很不相同,实际上新标本和中国鸟龙更为想像。尽管我不愿相信这一现实,但‘古盗鸟’在确实是由一条驰龙的尾部和一只鸟的身体拼凑在一起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标本至少是由两种不同的动物拼凑而成的。它的头部和身体部分代表一种全新的中生代鸟类,初步观察表明,这种鸟类比大多数同时代鸟类要进步,具有更强的飞行能力,对于研究原始鸟类向进步鸟类的演化可能具有重要意义。尽管“辽宁古盗鸟”是一件假标本,但标本的不同部分分别包含着重要的科研信息,它依然是一件重要的标本,只不过现在蕴含的科学意义和人们最初所期望的不同。
  为了彻底澄清有关疑问,美国国家学会邀请笔者于2000年4月携带新的标本前去华盛顿美国国家地理学会总部,接受一个由5名著名学者组成的委员会的最终确认。4月4日,由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苏斯博士领导的这一小组一致认为,笔者的结论是正确的,即“辽宁古盗鸟”确实是由不同动物拼凑的。随后,美国国家地理学会对外正式宣布了这一消息。也正是在这一天,我代表古脊椎所和赛克斯签署了另外一份协议,写明古盗鸟将在2000年5月无偿归还中国。2000年5月28日,“辽宁古盗鸟”标本终于回到了中国,并保存在古脊椎所标本馆中,这是外国博物馆或者个人第一次无偿归还的从中国流失到国外的具有重要科研究价值的古脊椎动物标本。从科学的角度上讲,尽管“辽宁古盗鸟”是一件“假标本”,但是这一标本的不同部分分别包含着重要的科研信息,它依然是一件重要的标本,只不过它现在蕴含的科学意义和人们最初的期望值有所不同。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中美科学家将对这一标本的真正科学意义进一步研究和探讨。不管怎么样,值得庆幸的是,“古盗鸟”化石的真伪得到了确认,科学发现和研究上的一次错误得了纠正,同时也避免了一场更大的科学悲剧的发生。“辽宁古盗鸟”化石回归了它的祖国,将作为这一段历史的见证长存于世。本词条季强博士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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