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斯,男,汉族,1954年2月生,平陆县人。高中学历,民建会员,野外勘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市政协常委、民建市委委员、县博物馆野外勘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系国际农业考古学会会员、中国妈祖书画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员,中国书画当代艺术研究会一级美术师、名誉教授,中国农业历史学会理事、中国当代改革理论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山西省考古学会理事、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知识经济研究所特邀研究员。是国务院终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市连续三届知识分子拔尖人才。
卫斯同志长期以来,主攻农业考古,兼及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史、地方经济史、西域农业考古和中国古代文明起源等方面的研究。率先提出“人类用火与人类本身同时起步论”的新观点,将人类用火的历史推前到260万年以前;否定了我国高粱至元代才有输入的错误说法,提出了“属中国原产,新时期时代即开始栽培”的观点,将我国高粱栽培历史推前4000余年;确认我国汉代即开始大面积种植,否定了日本学者“中国唐代以后才开始大面积种植小麦的错误说法”,将我国大面积种植小麦的历史推前700余年;确定了中国的起源时间、地点、驯化基地、传播路线,把中国农业起源推前到11000年前的河北徐水南头庄文化时期;确切提出“中国起源地在长江中游的鄂西和湘西北地区”,建立起稻作起源条件的“四条标准”,被国际学术界普遍认可;对中国史前文化中“仓形器”“七足缕空器”“斜口器”的考古研究,独立开辟了我国西域地区农业考古学术方面的空白;纠正郭沫若等著名学者在起源上的研究错误,力主“战国牛耕论”;提出文物经济计价理论,推导出计价公式,可以在国际文物拍卖行通用,人称“卫氏定律”。
卫斯同志,现已在海内外20多家学术刊物上发表了近百篇论文,其中《人类用火与人类同时起步论》《关于中国稻作起源地问题的再探讨》等10多篇论文,先后被《新华文摘》转载,或被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农业情报体系录入,有些章节还被编入研究生教材,《关于确定中国稻作起源地“三条标准”的补充》,被加拿大首都博物馆馆长译成英文,录入博物馆电子信息库,刊登在“世界古稻研究网”,是全国第一个被外国学者全文翻译并通过网络媒体向世界公开发布的学者。出版有《卫斯考古论文集》《西域农业考古资料索引》《西域农业考古研究初集》等,达100余万字。先后出席国际学术讨论会议8次,国家级、省级学术会议30余次。他的事迹先后被《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山西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报道宣传。实际入选《中国当代历史学学者辞典》《中国社会科学家大辞典》《中国著名学者大辞典》《中华英才》等多部辞典。他的名字作为“出席第四届国际农业考古学会学者”第一人被镌刻在江西万年仙人洞纪念碑上。荣获全国青年自学成才一等奖、全国自学成才先进奖、世界华人艺术人才、省新长征突击手、省青年科技奖、省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先后两次被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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