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称花灯歌舞之乡。花灯戏源于汉族灯儿戏,后来融入了秀山、的歌舞表演技巧,发展为一种格调新颖,歌舞动人,为汉、土、苗各族人民喜爱的艺术形式。花灯戏演员班较小,如花灯唱词所云:灯哥花妹跳花灯,金花银花掌灯人,两个拉丝弦,四个打锣钹,还有一个掌调师,幺哥幺妹来帮腔,将将就就,一行十三人。花灯舞蹈分单花灯、双花灯和花灯戏三种。单花灯由一旦一丑两个角色表演。旦角叫幺妹子或花妹子,多男扮女装,扎假辫,系花裙,着短围衣,右手执绸边花折扇,左手执彩巾。丑角叫花子或赖花子,反穿皮袄,扎腰带,头戴瓜皮帽或扎头巾,右手执大蒲扇。双花灯有两旦两丑或两旦四丑。花灯戏则近似湖南花鼓戏,表现故事情节较完整。花灯舞蹈语汇有200多个,如雪花盖顶、犀牛望月、蛤蟆戏水、白鹤亮翅、扫地莲花、蜻蜓点水等。舞蹈在一张方桌的微型舞台上进行。花子先上台,借故道白请花妹上台,开始旋转唱跳,动作细腻准确,表演别致滑稽。花灯唱词短小精悍,反映日常生活、爱情婚姻、生产知识、历史故事、地方掌故等内容。花灯音乐曲牌400多个,曲式一般为2~4个乐句的单句段。歌词以五、七字居多。衬词轻快活泼,分正调、杂调。杂调生活气息较浓,调式、唱腔都很优美,乃花灯戏精华。经过加工的一些杂调,如《采茶调》、《一把菜籽》、《黄杨扁担》等,流行全国,蜚声海内外。
【历史起源】
秀山花灯戏是由载歌载舞的秀山花灯派生出来的一个剧种。其形成时间可追溯到清末民国初年。在当时提倡“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秀山边沿地区的梅江、洪安、石堤、溶溪、峨溶等地,相继传入了辰河戏、阳戏、灯儿戏、京剧、川剧等剧种。一些花灯艺人受到启发,创编了一些时间在10—30分钟,角色限于生、旦、丑,故事情节短小单一的折子戏,又称“单边戏”。花灯小戏表演者少者2人,多者不超出5人;道白纯系秀山方言,特别是花子(丑角)的刷白(讲白话,吹牛)风趣诙谐,起着承上启下,烘托气氛的作用;人物身段动作生活化,随意性强;唱腔多为一至两个调子贯通始终,旋律与跳灯相似;打击乐器加鼓作指挥乐器,与跳花灯的演奏方法基本相同;演出前设堂祭祀花灯神与跳花灯一样;丑、旦的装扮服饰同于跳花灯。
【艺术特点】
秀山花灯是渝东南少数民族保持迄今的民族民间表演艺术,她的独特在于祭礼活动与民间歌舞等综合为一体的原生态。她蕴涵着区域民族认同的文化观念和人文意识,体现出这种土、苗、汉民族赖以生存的文化根基和维系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的特殊价值。
【传统剧目】
花灯小戏主要分布在秀山的兰桥、溶溪、峨溶一带,主要剧目有:《牧童看牛》、《看牛下棋》、《三媳敬寿》、《箍桶匠》、《小媳妇》、《盘花》、《表妹盘花》、《老伴盘花》、《三碗饭盘花》、《花子醉酒》、《徐氏教子》、《徐氏做媒》、《玉乐瓶》、《下南京》、《卖花记》、《五杯酒》、《三碗饭》、《三星送子》、《同年妹打彩》、《闹江州》、《陈姑赶潘》、《四季景》、《万花池》、《宝儿搂姐》、《裁缝偷布》、《刘胡子哥哥下棋》、《打渔救生》、《王大娘补缸》、《百花赠剑》、《安安送米》、《送报条》、《闹五更》等30余折。这些小戏大多是反映人民群众劳动、爱情及百姓的日常生活,具有活泼轻松、风趣诙谐的特点,乡土气息浓郁,内容虽然单调粗浅,但为老百姓所喜闻乐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秀山花灯戏的继承与发展,1964年成立了秀山花灯歌舞剧团,共创编了大小花灯戏20余出。花灯歌舞剧《洞房花烛夜》获四川省计划生育调演创作、演出双一等奖,并于1992年赴福建泉州参加“全国天下第一团”优秀剧目展演;花灯戏《银河会》参加四川省少数民族戏剧调演,省剧协组织了专题研讨会;上述两剧均获全国少数民族戏剧题材团结奖。
新编秀山花灯戏,在编、导、演、服饰、道具、唱腔、置景、舞蹈、主要乐器配置、打击乐伴奏等诸多方面都作了大胆的探索工作,力求既尊重传统又不局限于传统,形成自身的艺术风格。
【文化内涵】
享誉全国的秀山花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从文化内涵上看,它既包涵了光辉灿烂的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群众文化和多姿多彩的民俗文化,又融合了土家族多种民间艺术的精华,形成了一个构成元素众多,内涵极为丰富的文化体系。
【族属问题】
秀山花灯仅属于土家族节庆礼仪民俗类型的观点缺少依据。从史料来看,秀山地区的民族文化是千百年来土家族、苗族与汉族等兄弟民族共同创造的。有关秀山花灯族属问题的田野调查,亦发现秀山花灯文化形态多样性与丰富性的具体生动存在形式,及其与秀山地区多民族混居复杂的区域文化历史传统的融合生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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