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吹乐
wind and drum music
以打击乐器、吹奏乐器等合奏形式为主的音乐,在中国音乐史上曾形成为重要的乐种。其初常用鼓、角、箫(排箫)、笳等乐器,曲目中亦常有歌词,可供歌唱。鼓吹乐作为历史乐种,特指汉魏以来,宫廷、军府、官府中与仪仗、军旅、宴飨有关,并见于乐府或太常等机构编制的乐种。
广义的“鼓吹”,见于明代的专业鼓吹行。宋、元以后,由于历史与社会经济生活的变化,鼓吹乐的合奏形式渐在民间发展;明、清虽仍有官府设置,其乐器编制与应用场合早已迭经演化;民间的诸种流派经过职业、半职业艺人或寺院艺僧的创新,虽或沿用鼓吹之名,也已形成了风格各异的近世各类新兴乐种。
鼓吹乐的起源:初创阶段不晚于汉初。班氏家族称雄于西北时,班壹已经用了鼓吹乐(刘□《定军礼》),它的来源就是西北民族的马上之乐。至汉武帝时,鼓吹乐中的“横吹”,还从西域音乐《摩诃兜勒》中汲取创作素材;六朝时亦与“北狄乐”、“北方箫鼓”有关。鼓吹乐作为在中原发展、成熟的乐种,与先秦“恺乐”(一种军乐)的关系无考;从两汉间,朝廷与军中习用民间音乐的传统来说,则与相和歌、清商乐有密切联系。《乐府诗集》“鼓吹曲辞”小序:“长箫、短箫,《伎录》并云:孙(丝)竹合作,执节者歌”;清商乐曲辞《黄鹄曲》小序:“按《黄鹄》本汉横吹曲名。”鼓吹乐与民间歌曲的关系十分密切,甚至在汉代军乐中也并不避免爱情和反战题材的民歌原词,如汉铙歌《上邪》歌唱爱情的永恒,横吹曲《紫骝马》歌唱“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之类。只从《乐府诗集》中现存鼓吹曲辞的形式与内容上即可看出鼓吹乐与两汉魏晋以来民间音乐的密切联系。
在汉魏时期,鼓吹乐 汉魏间的鼓吹乐按用途区分,一般有下列几种类:①黄门鼓吹:由天子近侍掌握,主要列于殿廷,称为“食举乐”(宴席、饮膳时所用),亦称“长箫”。黄门鼓吹也用于天子专用的“卤簿”(仪仗)。《西京杂记》载:“汉大驾祠甘泉、汾阴,备千乘万骑,有黄门前、后部鼓吹。”列殿廷与供卤簿,和后世鼓乐兼有坐乐、行乐颇为相同。②骑吹:用于卤簿,随行帝王、贵族等车驾,以用箫、笳、鼓、□等乐器在马上演奏而得名。 ③短箫铙歌:蔡邕指为军乐,主要用于社、庙、“恺乐”、“无会”、“郊祀”“校猎”等盛大活动。④横吹:用于随军演奏,朝廷常以其赐予边将。《乐府诗集》卷21解释鼓吹与横吹的区别:“横吹曲,其始亦谓之鼓吹……。有箫、笳者为鼓吹……;有鼓、角者为横吹,用之军中,马上所奏者是也。”《晋书·乐志》又说:“胡角者,本以应胡笳之声,后渐用之横吹,有双角,即胡乐也。”由此可知“横吹”为后起,它的代表作品即著名的《新声二十八解》(《晋书·乐志》)。
隋唐鼓吹乐 隋唐鼓吹乐仍由天子近侍及太常鼓吹署掌握。略同前代,但分部与名称有异,其礼仪用途则仍为汉代鼓吹的延续。①前代黄门鼓吹用于宴享及天子专用卤簿者,相当于隋代“□鼓部”,或唐代“鼓吹部”。“□鼓部”用□鼓、金钲、大鼓、小鼓、长鸣角、次鸣角、大角。唐“鼓吹部”不用大角。②前代短箫铙歌用于郊、庙及恺乐。相当于隋代“铙鼓部”,用歌、鼓、箫、笳。唐代则分之为“羽葆部”(乐器加用□于)、“铙吹部” 2部。《旧唐书·音乐志》载:“铙吹部”用于凯乐时,又别增乐器如筚篥、铙等,取骑吹形式。“鼓吹令丞前导,分行于兵马俘馘之前。将入都门,鼓吹振作,迭奏《破阵乐》等四曲”。③前代骑吹、横吹兼用于卤簿与行军。略可相当于隋、唐的“大横吹部”(角、节鼓、笛、箫、筚篥、笳、桃皮筚篥)与“小横吹部”(大横吹减去节鼓)。
宋元明清鼓吹乐 宋代的宫廷鼓吹乐称“随军番部大乐”,用于贴近皇帝御驾的仪仗行列,多用禁军或内监掌握,而不属鼓吹署。据《武林旧事》,有拍板2、番鼓24、大鼓10、札子9、哨笛4、龙笛4、□篥2,全乐队约50余人。规模较小的活动中,则由禁军选拔组成“马后乐”。明、清鼓吹乐中同类的卤簿乐,则由“銮仪卫”掌握。清代宫廷鼓吹乐称为“铙歌乐”,分卤簿乐、前部乐、行幸乐、凯旋乐 4类。卤簿乐用于祭祀、朝会及宴乐,名为“铙歌鼓吹”。前部乐又称“大罕波”。行幸乐不用于祭祀,用于出行及停留之时,也常在骑驾出入间用以引导卤簿乐,包含有“鸣角”、“铙歌大乐”、“铙歌清乐”诸曲。凯旋乐用于出师、报捷、凯旋的祀神、敬天行礼活动,其铙歌、凯歌乐曲至今有乾隆年间定的工尺谱留存。铙歌乐所用乐器,除保存汉以来鼓吹乐有鼓、有角的遗制外,又加用笙、篪、云锣、铙钹等金属打击乐器。
历代鼓吹乐的种类、形式、用途大体如上,无严格界限,每随时代而异。一般情况下宋以前的鼓吹乐,共同点较多,宋、元以后则变化较大,愈近后世,鼓吹乐各种类就愈加失去其间的区别,逐渐混一,统称为鼓吹。但即使是汉魏六期间的鼓吹乐,其种类、用途之间的关系也未可执一而论。陈后主遣宫女学来的“北方箫鼓”(实即“长箫”)却不限于黄门鼓吹的原有用途;将鼓吹用于游乐活动直至“百戏”的伴奏,将鼓吹场合自亭台而至楼船、楼车等,也是汉画像砖中常见的传统。《乐府诗集》“鼓吹曲辞”小序:“周武帝每元正大会,以梁案(梁时鼓吹称“熊罴十二案”)架列于悬间(钟、磬“乐悬”之间),与正乐合奏”,更是一种俗乐雅奏。
历史事实说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虽在理论上将鼓吹乐所用乐器排斥在雅乐诸器之外,但与鼓吹乐的历史相始终,自西汉王朝直至清末,从号称神圣的郊庙祭祀活动直至隆重的军事大典,都有大量应用鼓吹乐的事例存在。鼓吹乐的初期阶段,采自民间而供奉官府。其后,至南北朝时如邓县画像砖所示,则又流入民间并为豪富之家使用。明、清以后,作为宫廷与官府使用的鼓吹乐,已成古代史上这一乐种的余波;反之,流入民间的鼓吹艺人及其技艺,却在商业经济的影响下取得新的进展,不同地区、不同风格的,各以“鼓吹”、“鼓乐”、“吹打”为名的近世民间器乐合奏诸乐种,逐渐进入形成或发展的
新阶段。(见彩图河南禹县白沙宋墓壁画《乐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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