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讲
唐代流行的一种寺院讲经形式。多以佛经故事等敷衍为通俗浅显的变文,用说唱形式宣传一般经义。其主讲者称为俗讲僧。
中国唐代说唱艺术的一种。随着佛教的传播,印度
佛教徒在诵经中讲说和歌唱并用的方式也传到中国。唐
朝是传播佛教思想的隆盛时代,僧侣将佛经译成文雅的
经文;为向人们进行宣讲,又把经文和其中的动人故事
编成通俗文字加以演唱,先用说白散文叙述事实,然后用
歌唱(韵文)加以铺陈渲染。这种演唱佛经的形式,称
“俗讲”,即通俗讲经之意。其文字脚本称“变文”,即
改编的佛经之意。如《阿弥陀经变文》、《大目乾莲冥
间救母变文》等。同时,长篇乐府诗《孔雀东南飞》、
《木兰辞》等,已具有说唱的雏形。民间的这种传统和
佛教的唱经结合起来,逐渐形成了这种宗教性的说唱艺
术。
南北朝以来,寺庙带有很大的娱乐场所色彩,北魏
杨炫的《洛阳伽蓝记》中记载:“景乐寺至十六斋,设
女乐,歌声绕梁,舞袖徐转,丝管寥亮,谐妙入神。”唐
代长安的一些寺院更是演出戏剧的场所。“长安戏场多
集于慈恩,小者在青龙,其次在荐福、永寿。”(《南部
新书》)这里的“慈恩”、“青龙”、“荐福”、“永
寿”都是寺名。《资治通鉴·唐孝宗大中二年十二月》
中还记载了万寿公主到慈恩寺看戏的事。这说明了寺庙
活动的娱乐性与世俗化的程度。由于俗讲的故事动人,歌
唱悦耳,成为寺庙活动中极受欢迎的节目。随之产生了
专业的“俗讲僧”,其中最著名的是唐代长庆年间(821
~824)的俗讲僧文叙(即文溆)。史料中记载了唐敬宗于
宝历二年(826)驾临兴福寺,观看文叙俗讲的事实(《资
治通鉴·唐敬宗宝历二年六月》)。
由于俗讲的宗教色彩逐渐淡薄,不限于讲说佛经,而
较多的接近现实社会,为人们所喜闻乐见,因此受到正统
派僧人和封建统治阶级的迫害。文叙曾被冠以“假托经
论”的罪名,屡次遭到杖脊和流放(宋赵□《因活录》)。
可见俗讲内容的世俗化已非严酷处分所能禁止。其后,俗
讲完全脱离了宗教,成为民间说唱,在内容和形式上都
突破了宗教的局限,其题材愈加广阔,音乐上日趋民族
化。敦煌发现了一些非宗教性的变文,如历史故事《舜
子至孝变文》、《列国传》(伍子胥过昭关故事)、《秋
胡变文》、《明妃曲》(一题《王昭君变文》),叙说
唐朝时事的《西征记》(一题《张议潮变文》),民间
故事《韩朋赋》等。
俗讲的名称,始见于唐初,实即六朝以来的斋讲,乃是应用转读、梵呗和唱
导来作佛经的通俗讲演的。本来随着佛经的传入,就有转读(即咏经)和梵呗
(即歌赞)的发生,另外又有唱导的继起。唱导原为说唱教导之意。从讲解经论
义理,变为杂说因缘譬喻,使一般大众更易理解佛教教义,这就是慧皎所谓“宣
唱法理开导众心”(《高僧传》卷十三唱导)之法。唱导与俗讲的性质虽然有所
不同,但是二者均以因时制宜随类化俗为主要的方法与目的,并且所用材料亦大
致相同。《广弘明集》卷十五有梁简文帝《唱导文》一篇,王僧孺《礼佛唱导发
愿文》一篇,巴黎图书馆所藏《长兴四年中兴殿应圣节讲经文》及伦敦博物馆所
藏《回向文》,其体例与《广弘明集》所收,俱约略相似。因此俗讲制度的一部
分也可溯源于唱导。
俗讲开始时,只有讲经文一类的话本,后来渐采民间流行的说唱体如变文之
类,以增强其化俗的作用。但变文与讲经文的体制不同,也别有其渊源。
中唐时代,约在文宗太和九年以前,长安诸寺往往有奉敕开演俗讲的法会
(一般俗讲,是不依敕令的)。宝历二年(826)敬宗还亲临兴福寺观沙门文
溆俗讲(《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三《唐纪·敬宗纪》),由此推知其开讲时当
有庄严的仪式。近人发现巴黎图书馆藏P.3849号敦煌卷子一卷,纸背文字
二段,一为《佛说诸经杂缘喻因由记》,一为俗讲仪式,后附虔斋及讲《维摩经》
仪式。所记俗讲仪式有作梵、礼佛、唱释经题、说经本文、回向、发愿等,与讲
经仪式无大出入,唯多说押座一式,这大概是俗讲所特有的。此外参加俗讲的也
有法师和都讲,法师主讲,都讲唱释经题,与正式讲经无异。
俗讲的话本,据敦煌所出作品分类,大别有三:
一、讲经文。此为俗讲话本正宗。这类作品,大抵分散文与韵语二部分,散
文亦用科判方式分析全经结构的;韵语以七言为主,偶尔夹杂一些三言、五言、
六言在内,末尾总以“某某某某唱将来”的格式收束。内容以敷衍全经者为多,
摘述一段故事者甚少。敦煌所出这类作品,如《长兴四年中兴殿应圣节讲经文》、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经文》、《佛说阿弥陀经讲经文》、《妙法莲华经讲经文》、
《佛说观弥勒菩萨上生兜率天经讲经文》、《无常讲经文》、《父母恩重经讲经
文》(《敦煌变文集》下集)等,都是。
二、押座文。据慧琳《一切经音义》卷二十六,押通作压,座即四座之座,
盖开讲之前以梵呗引摄,使听众专心一意。日本《大正藏》收有史坦因的224
0号四种压座文:即《维摩经押座文》、《温室经讲唱押座文》、《八相押座文》、
《三身押座文》,均以七言或八言的韵文为中心,是短品。这四种的末尾均有
“某某某某唱将来”一句,可见押座文还有隐括全经引起下文的一种作用。另有
缘起文一种,与押座文作用略同,唯较押座文篇幅更长而已,两者当即后世入话、
引子、楔子之类。
三、俗文。亦称变文、唱文、讲唱文、缘起等。变文为僧侣所作,与俗讲有
密切关系。它本来是讲唱用的,以佛教经典为主题,使教义通俗化而成为人所共
知的讲唱形式,最宜于俗讲使用,因此也用为俗讲的话本。
俗讲虽有三种话本,却以讲经文为宗,押座文为引子,变文不过是补充材料
而已。
俗讲盛行于文宗时代(827—840),其发生时似在唐初。如据《续高
僧传》卷二十《善伏传》所载伏日听俗讲事,即贞观三年(629)顷俗讲即已
存在。五代以后,俗讲虽不大流行,然据《佛祖统纪》卷三十九引《释门正统》
良渚之言,俗讲至南宋理宗时(1225—1264)还未尽绝。这样从七世纪
到十三世纪,前后存在大约五百多年。以区域而论,长安为俗讲的中心,定时奉
敕举行;各地方寺院也大都在春秋及夏(或冬,即正、五、九等三长斋月)各有
举行。地方俗讲与唱导差不多,而俗讲僧、说法师、邑师、化俗法师等为数亦不
少。
俗讲流行区域这样广,存在时间这样长,但在北宋时,由于政治的原因,与
异教一齐遭受禁止,至南宋已名存实亡。但它的影响却极其广大,宋以后说话人
(分小说、说经及说参请、讲史书、合生商谜四科)、话本、宝卷、诸宫调、弹
词等,均可溯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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