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律
从气柱振动发音原理出发,以律管为正律器,根据
管长数据而算律的中国律学计算体系。常与“旋律”起
相辅相成的作用。
古代科技条件下,正律器不外弦、管两种途径。弦
律计算一定律制中各律间的相对比率,精确性优于管律。
但弦线张力无定,一定管长的发音虽受用气与温度、湿
度等条件影响,较弦之无定的张力尚有一定准确精度。
因此,无论采用管律或旋律的计算体系,其出发律黄钟
音高概以律管为准。由于这一点,律管亦被直接命名为
“律”。
管律按材料区分,有竹律、铜律、玉律等。玉律较
罕见,常专指晋代在汲郡出土的魏襄王冢玉律,或梁武
帝所说的“相传有玉律一口”的“古钟玉律”。管律按
用途或形制区分时,有竽律、笛律、叉手笛律等。宋代
的叉手笛原为宫廷乐器,因与宫廷所定的律制相合,“可
通八十四调”,而被用作正律器,改名“拱宸管”(《宋
史·乐志》)。
管律的计算方法,除笛律(如晋荀□的晋泰始笛律)、
叉手笛另有规律外,一般的律管不能直接采用管长数据
来计算它的音高。求取准确的音高,须作“管口校正”,
即在管内气柱长度之外,补充以各种溢出管口外的气柱
长度,以校正误差。
汉京房提出“竹声不可以度调”的观点,是针对管
律计算中不作管口校正的汉代现状而发的。他的管律数
据实际是以旋律为准,缩小到十分之一的虚拟数据。这
一管律体系发展到南北朝时,体现在梁武帝的四通(四
具弦准)十二笛(十二只律管)上,成了“用笛以写通
声”的做法,即对黄钟管以外各律皆不计算管长而根据
弦准的实际音高来制笛的方法。
另一体系则是把管口校正计算在内的荀□同径管律
与明代朱载□的异径管律。荀□以十二笛中各均正声调
宫音的对应律长减去一个角音的对应律长为管口校正数,
并把繁复的计算化为律尺进、退、上、下的直观形式,
从而形成了简易的操作。朱载□则在直接用旋律的比率
关系度量管长的条件下,将向上作半音迭进的各律管内
径迭除以□,作为管口校正数。
朱载□对管律方法作了如上的重大改革以后,律学
史上仍然存在无视管口校正科学原理的倾向。清代康熙
“十四律”,实际上是从音阶形式上的乐学实践到管口
校正问题上的管律实践都全面歪曲了乐律学基本原理的
一种反科学的管律。
管 律(生卒年月不详),明朝宁夏名士。字芸庄,宁夏卫(今宁夏银川)人。家庭富裕,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加之本人刻苦,天资聪颖,是卫学中的一名佼佼者。正德十一年(1516年),中举人,并名列乡试“书经魁”。十六年(1521年)登进士,官至刑科给事中,后退休回到家乡,专心从事教育,再没有重返官场。
管律不喜欢官场的追逐,多年来从教于宁夏卫学,为培养家乡子弟而辛勤的工作。嘉靖十七年(1538年),新任宁夏巡抚吴铠在镇城(今宁夏银川)草创“养正书院”,慕名聘请他为首任教授。由于他“博闻有辞,史发司马,文效子美,乡人皆以‘管子’称之”,得到了官民的普遍敬仰,求文请教应接不暇。他的大量文章虽然大多已经失传,但仍然可以在他主笔编修的《嘉靖宁夏新志》所选刊的少数题记中,人们可以看出,选文皆非一般的官样文章,而是处处反映出他既关心国家大事,又具有经世致用思想。如正德十六年(1521年),他刚入选为新科进士,还没有正式步入仕途时,就对西北边疆茶马互市提出改革建议,他认为官方定价一匹马付十两银,这样低的价银是购不到“强壮膘肥”的好马的,而用这样的劣等马匹武装军队去征战,“欲责其成功,不亦难哉!”所以他要求把每匹马价增加到十八两。嘉靖五年(1526年),他又对边疆现行实施的盐政提出意见,认为自弘治以来,朝廷不允许以“余盐补正课”,造成“余盐盛行,正盐守支日久”的不正常现象。由于两淮余盐大量销往北边各镇,“以苛敛商财”,使“商灶俱困”,私盐难禁,从而“盐法大坏”。朝廷接受了他的意见,“乃复常股存积四六分之制,”纠正了“余盐”盛,“正盐”滞的局面,有利于边地经济的发展。
在政治上,他不计个人名位,从大局出发,冒死上谏,勇于直言。如嘉靖元年(1522年),他刚任刑科给事中一职,就表现出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竟敢上奏要求罢免现任三边总制李钺的职务,并请起复早以免官,长期闲散在籍的有争议的大臣杨一清接任。认为“杨一清久任三边,威名素著,乞特起用。”而兵部则任人唯亲,反对启用杨一清,理由是“杨一清远在江南,闲居日久,一时起用,未免辞奏稽延,而钺闻改命,势必灰心解体”而影响边关军务大事。但是管律坚持已见,与兵部僵持不下,最后虽然一直推延到嘉靖三年(1524年),还是不得不任命杨一清为三边提督(总督改称提督)。另外,对于所谓“议大礼”这样自成化、弘治、正德三朝以来,许多文臣武将为之罢官、杀头的禁区,官场人人谈“礼”色变,避之不及。而他却是一上任就向“议大礼”开炮。他说,“比言事者,每借议礼之词。或乞休,或引罪,或为人辨诉,于议礼本不相涉,而动必援引牵附,何哉?盖小人欲中伤人,以非此不足激陛下怒;而欲自固其宠,又非此不足得陛下欢也。乞诫自今言事者,据事直陈,毋假借,以累圣听。”嘉靖皇帝批准了他的奏言,从此,一个败坏朝廷,堵塞言路,制造了大批怨假错案,伤害许多正直良吏的政治毒瘤终被割除。又如嘉靖十年(1531年),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三边总制王琼决定,将成化间由巡抚余子俊、徐廷章先后修成的由宁夏横城黄沙嘴至花马池近四百里长城(亦称河东边墙)废弃,改于边内重修所谓“深沟高垒”。管律在由他主修的《嘉靖宁夏新志》中,对这一举措提出疑义。他认为前抚臣余子俊所修筑的河东墙具有双重意义:其一为设关扼塞,用以阻止敌骑入犯;其二是把草场、水原之地,“筑之以内,使虏绝牧;沙碛之地,筑之于外,使虏不庐”,从而达到逼敌远遁的军事目的。历时四年,河东“深沟高垒”建成后,宁夏巡抚张文魁、兵部尚书兼三边总制唐龙等,以边防修成,为了节省草料费和喂养之劳,把戍守东边的骑兵裁撤,改用步兵沿沟垒巡守,谓之“摆边”。管律对这种改革提出猛烈评击。他认为河东近四百里边防,处处皆为敌骑入犯之途,如果一步一兵,需布兵十二万九千六百人,哪有这么多兵去“摆”呢?即使有,敌骑聚至,烽勇冲击,少数散布的步兵能当得住吗?这时再从边沿调兵,来得及吗?所以他尖锐的指出:“今摆边之谋,一举而五弊存焉:无奇正、无应援,主将不一而运用参差,士卒分散而气力单薄,悉难于节制矣。以五弊之谋,御方张之虏,不资敌之利者几希?”同时,出于对国家安危的考虑,他还强烈要求当局,应竟快重新修复弃守多年的宁夏平虏守御千户所最北端要塞镇远关。他告诫守土军政官员:“镇远关自不能守,柳门等墩自不能嘹,平虏之势遂至孤立,宁夏北境半为虏有”。“苟失平虏,则无宁夏;无宁夏,则无平、固;无平、固,则关中骚动,渐及于内地,患不可量矣!”他进而提出自己的对策方案是:“求久安之计,先须修打硙口,为复镇远关之渐;次修镇远关,为复黑山营之渐。不然,是垣户不设,欲思堂寝之安,庸可得乎?垣户一固,则沿河、沿山墩台易守而耳目自明、地方有赖。”
在经济上,对于家乡的农商与民生,更是格外关心。他揭露了宁夏屯田之弊,大声疾呼而为民请命。他指出宁夏屯制原为“军三屯七”,但因后来战事日繁,屯丁归伍,加之劳役增多,人口流亡,“屯田半荒”,造成“户口半减于昔,此屯之弊极矣。”而人口虽然不断外流,田地因河崩沙压渐减,地亩连年下降,可是在册亩数却并不减少,“又征税于无影之田”,“人无以堪其苦,是故逋亡相踵”,最终使屯田经济受到严重的破坏。因此他再次警告当局:“宁夏捍御北虏,屏蔽中原,兵力悉出之五卫,”如果继续加重屯户负担,“临渴掘井”,人民“逋转以求生,固其情也”。如果内地人户为求生逃到敌方,夷狄若用“中国人”,危害就更大了。“宁夏之军,日渐散亡,万一失守,虽腹里数十万之兵亦将如之何哉?”此外,对于宁夏的粮草管理、盐法和土贡等制度他都有积极的建议,大多陆续被朝廷采纳实施。
另外,管律对于家乡人民一项特殊的贡献,莫过于他曾两度为纂修宁夏方志而出力,为塞上边荒地区留下了十分宝贵的地方文献,给家乡子孙后代留下一笔不可估价的精神财富。他自己的名字,也与志书一起载入史册,永垂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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