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宫镜,又叫秘戏镜,它是指镜背铸有男女性交图案的铜镜。此类纹饰的铜镜存世量相对于其他纹饰的铜镜数量稀少。特别是直径小于5厘米的袖珍镜,尤显珍贵。
春宫镜-简介
镜质地为青铜质,圆形或方形,枚橛钮,通体绿锈,镜背铸有高浮雕组图案,全是一男一女进行各种性交的姿势。人物脸部表情逼真;动作造型准确生动。这些男女交合姿势:有站着的、坐着的、侧卧的、半卧的、有从背后的,等等。古人把这些性交姿势浓缩于铜镜之间,用于教育当时的新婚青年男女。可以说,这是一部最原始、最形象、最生动的性知识教育读物。新婚夫妇通过此物,对于各种房事,一目了然,受益匪浅。可以很好地提高房事质量和受孕率,更好地去传宗接代。
湖南省博物馆藏有一件方形秘戏镜。长宽均为6.3厘米,厚0.85厘米。镜面已锈蚀,背面分成4组图案,全是一男一女卧于床上进行各种性交的姿势;造型生动逼真。此镜于建国前后出土于长沙。
春宫镜-古代性文化
春宫镜
春宫镜所反映的春宫文化其实就是性文化,是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渗透于社会生活和文化的各个层面,婚姻、家庭、宗教制度、道德观念、法律等体系。
因此历朝历代,从宫廷到民间,反映性文化的形式很丰富,作品也很多。春宫镜也就是一种性文化的载体。
过去,由于千百年来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中国人对这一社会中的重要主题,不能以自然、健康和科学的态度来对待它,而是抱着一种禁锢态度,性变成了黄色淫秽的代名词。性学古籍、器物被禁毁而至失传。很多与性有关的文物流失海外,成为国外收藏家的宠儿。
从艺术文化角度说,具有一定年代的春宫镜不应算是淫秽物品。
春宫镜-案件
因卖铜镜被拘留
2009年3月12日,杨华夫妇来北京参加古钱币交流会,顺道在报国寺文化市场临时租了摊位展示收藏品,其间就包含一面春宫镜。但当天早上一出摊就遇到了麻烦。一名身穿便装的中年男子走到摊位前。杨华记得,男子对铜镜特别上心,一边看一边拍照。拍过照后,男子出示警官证,并以其待售的铜镜经鉴定属于淫秽物品,售卖时被民警当场查获为由带入派出所。
对杨华作出拘留决定,正是依据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鉴定书称,根据刑法367条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认定杨华所售铜镜为淫秽物品。
待鉴定是文物或是淫秽物
杨华的代理律师不否认警方有权作出处罚,但他对处罚依据提出了质疑:相关法规所称淫秽物品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但杨华的铜镜仅是人形图案组成,没有文字具体描绘性行为。同时法规还指出,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律师提出,认定淫秽物品之前,应该先做文物鉴定,排除文物后,才能认定是否属于淫秽。并向法院申请文物鉴定。法官则表示合议之后再答复是否同意做文物鉴定。
春宫镜-参考资料
[1] 中国国学网 http://www.confucianism.com.cn/html/yishu/919548.html
[2] 中国新闻网 http://www.chinanews.com.cn/sh/news/2009/06-20/17421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