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诗②

悬诗: 6,7世纪早期诗歌的代表,对后世诗歌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阿拉伯人每年要到麦加朝觐天房,朝觐前,在麦加附进进行集中活动,并举行赛诗会,诗人朗诵自己的作品,获胜的诗用金水抄写在麻布上,挂到古庙的墙上,宛如一串明珠挂在脖子上,人们称之为悬诗。
  阿拉伯语称作“穆阿莱葛特”,阿拉伯贾希利叶时期七篇(一说十篇)长诗的总称,是那个时代著名诗人的代表作。它集中地反映了诗歌创作也是文学创作的主要成就,是早期阿拉伯诗苑里的一枝奇葩,在阿拉伯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贾希利叶时期的阿拉伯文学,来源于这个时期的民间。诗歌出现较早,约在伊斯兰教出现之前的150至200年的诗歌,是迄今为人们所知道的最早的诗歌。它是这个时期文学创作的主要形式。
  《悬诗》是早期阿拉伯诗苑里的一枝奇葩,是伊斯兰教创立前阿拉伯文学的代表作。在《》一书中称誉它为“抒情而兼叙事的英雄歌集”。评论家认为乌姆鲁勒·盖斯开创了阿拉伯完美的“盖绥达”体格律长诗之先河。《悬诗》为历代文学家所推崇,在阿拉伯世界是妇孺皆知的名篇。在《文学大纲》一书中说:“他的长诗,无人不赞许其辞句之美,想象之富,描写之可爱而复杂,音韵之铿锵与温甜;他所引起的感兴乃是青春的快乐与光荣。”
  全诗可分前后两大部分。前一部分中心是“情”——“谈情说爱”。开头是诗人与旅伴驻足于情人旧居遗址前,触景伤情,回忆往日情恋,不禁悲从中来,泣不可抑。这种以凭吊情人旧居遗址为起兴的作法,已成为《悬诗》乃至一般“盖绥达”体长诗的模式,称“纳西布”。这种形式在盖斯之前虽已存在,但在盖斯手中才臻于完美而定型,并流传开来,传承下去,故后人往往把首创“纳西布”归功于盖斯。接下来是写诗人在情场上的桩桩风流韵事,特别生动地描述了在达莱·朱勒朱丽那日的欢聚、艳遇。长诗的后一部分的中心是“景”——写景状物。描述了诗人浪游的经历。具体又可分为写黑夜、写狼嚎的山谷、写骏马与狩猎、写雷雨、山洪等几部分。
  “艺术是现实的复制”(),盖斯的悬诗也不例外,也是现实生活的反映。它像一面镜子,我们既可以从中看出当时的社会风貌,也可以从中看到盖斯个人的生活与气质。当时阿拉伯人多以部族为单位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盖斯这个放荡不羁的青年王子那时也是与一群膏粱子弟浪游四方。这种游牧多迁、萍踪浪迹的生活,常会让人旧地重游,见到昔日与情人嬉戏的废址遗址,从而使他们触景生情,引起他们怀恋情人、倾吐情怀。因此,盖斯悬诗前面的这一小段序曲的确源于他的浪游生活,而其他《悬诗》或“盖绥达”体长诗中的“纳西布”也不只是刻板的模式,而是他们游牧生活的写照,是有生活根据的。“纳西布“之后所述的种种偷香窃玉的风流韵事,一方面说明当时在单调的游牧生活中,人们希望以恋情为生活增添乐趣,说明当时男女相爱也还比较自由;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乌姆鲁勒 ·盖斯这个“风流才子”、“浪荡王子”放浪形骸、落拓不羁的个性,生动、形象地勾勒出他多情善感的气质和喜爱拈花惹草的生活特点。而在写景状物的部分中,通过对黑夜、山谷、骏马、羚羊、雷电、山洪等自然景物的描述,也同样真实地反映了阿拉伯人在半岛上的生活环境和诗人个人的生活经历:夜宿、骑马、狩猎、遇雨……等。
  诗人善于抒情——抒发感情,也擅长述情——述说爱情。盖斯悬诗前一部分大段情诗的特点在于:“他所锺情的女子并非一个,其爱情是多元多角的;他所描述的偷情场面也并非一次,其艳史是多幕多场的。此外,他将某些偷情艳遇写得非常大胆、露骨(如:他同孕妇、哺乳的少妇幽会的一段),也是其一大特点。情诗写得如此放荡、淫亵,在阿拉伯文学史上乌姆鲁勒·盖斯是首开先例的。据说,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曾说:“乌姆鲁勒·盖斯是众诗人的旗手,也是率他们下火狱的领袖”,在当时的贵族中,他被认为是“君子中的流氓,流氓中的君子”,这些评价大概也是由于他的这种不拘行迹是有伤风化吧。盖斯悬诗中的情诗是抒情与叙事融合在一起的。其艳史中的多次艳遇的描述也不尽相同:有详有略,有虚有实。这种有故事情节,有人物对话生动、活泼的情诗写法,在阿拉伯文学史上,盖斯又是首创。看来这位诗人不愧为风月场上的老手,他很善于剖析女性的心理。“有一天,在沙丘后她翻了脸”一段,把一对堕入爱河的年轻情人情意缠绵却又无事生非的一个小插曲,特别是把一个撒娇使性、装腔作势的女性心理写得活灵活现,惟妙惟肖。这类描写,在诗中比比皆是。
  诗人不仅善于“谈情说爱”,而且擅长写景状物。他写孤寂、惆怅、忧伤的黑夜,像大海波澜,漫漫无边,像一匹庞大的长卧在地的骆驼,又沉又懒,觉得星星像是被巨绳拴在了山崖上,一动不动。在这里,诗人借景抒情,寓情于景,情景交融,此景此情,通过恰切的比喻,写得是何等好啊!再如写马。诗人用了较大的篇幅赞美他的骏马,但诗人并非静止地、孤立地去描写他的马,而是通过叙事——清晨出猎这一情节去写动态的马,其中有整体勾勒,也有细部描绘,不仅写出了马的外观,也写出了马的精神,并且通过对马的描状、赞美,诗人那种为自己的骏马感到骄傲的溢于言表之情也跃然纸上。最后一段是对荒漠景物描写:写阴云,写闪电,写暴雨,写山洪,写雨过天晴、万象更新的景象。诗人简直把大自然写活了:它富于变幻、气象万千、美丽壮观,诗人把对家乡大自然满腔热爱之情全部倾注于对它的描述、赞美中。
  运用大量的各种形式的——明比、、、博喻……——是这首诗最显著的艺术特色之一。但诗人运用这些比喻的灵感是源自当时的现实生活、周围环境、他们熟知的事物。如把美女比作羚羊——妩媚的大眼,细长的玉颈,把深闺中完美、纯洁、细润的少女比作鸟卵,把美女的秀发青丝比作枣椰吐穗,把美女的纤纤十指比喻为嫩枝、春蚕;又如形容骏马,说它“腰似羚羊,腿如鸵鸟,跑起来狼一般轻捷,狐狸般地矫健”;又如形容迎着风雨岿然屹立的山,像身披条纹大氅的王公那样威严,形容洪水环绕山丘,像一架纺车的轮子,在不停地转,说雨后葳蕤一片的草原像也门布商把五颜六色的衣料展览;说山洪冲下群兽的尸骸好似野葱头露出根须一般……真是通篇都是绝妙的比喻,比的具体、朴实、生动、形象、恰切,成为后世修辞的范例。
  阿拉伯古代“盖绥达”体长诗往往以一行诗句为一个意义单位,行与行之间有时在意义上并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行与行之间的顺序有时甚至可以颠倒或重排。又由于游牧生活的动荡不定,一首长诗往往不是一气呵成,而是陆续吟诵出来的,因此在结构上显得松散、逻辑性不强,在空间与时间上有时显得跳动性很大。盖斯作为开创这种诗体的先驱,其悬诗自然也有这种特点。但从接受美学的角度看,这种时间与空间的跳动,正好为读者或听者留下一段段空白,任他们的想象力在其中驰骋,而凭自己的理解把这些看似散乱的段落组织、联系起来。
  据说人们曾问及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的女婿、第四任正统哈里发阿里,哪位诗人的诗最好,他说:“大家没有在一起赛过,否则,胜者必定是浪荡王”,即乌姆鲁勒·盖斯,并说他的诗“词句洒脱而最准确,立意新奇而最优美”。这是人们公认的定评。乌姆鲁勒·盖斯的悬诗对后世影响很大,被认为是阿拉伯诗歌史上的经典杰作之一。
  悬诗
  朋友,请站住!陪我哭,同记念:
  忆情人,吊旧居,沙丘中,废墟前。
  南风北风吹来吹去如穿梭,
  落沙却未能将她故居遗迹掩。
  此地曾追欢,不堪回首忆当年,
  如今遍地羚羊粪,粒粒好似胡椒丸。
  仿佛又回到了她们临行那一天,
  胶树下,我像啃苦瓜,其苦不堪言。
  朋友勒马对我忙慰劝:
  “打起精神振作起,切莫太伤感!”
  明知人去地空徒伤悲,
  但聊治心病,唯有这泪珠一串串。
  这就如同当年与乌姆·侯莱希
  及其女仆乌姆·莱芭卜的历史又重演。
  当年她们主仆芳名处处传,
  如同风吹丁香香满天。
  念及此,不禁使我泪涟涟,
  相思泪,点点滴滴落在剑。
  但愿有朝一日与群芳重聚首,
  难得像达莱·朱勒朱丽欢聚那一天:
  那天,我为姑娘们宰了自己骑的骆驼,
  不必大惊小怪!我与行李自会有人去分担。
  姑娘们相互把烤肉抛来传去,
  喷香肥嫩,好似一块块绫罗绸缎。
  那天,我钻进了欧奈扎的驼轿,
  她半娇半嗔:“该死的!你快把我挤下了轿鞍!”
  我们的驼轿已经偏到了一边,
  她说:“快下去吧!瞧,骆驼背都快磨烂!”
  我对她说:“放松缰绳,任它走吧!
  别撵我!上树摘果我岂能空手还!”
  我曾夜晚上门,同孕妇幽会,
  也曾让哺乳的母亲把孩子抛在一边。
  孩子在身后哭,她转过上半身,
  那半身在我身下却不肯动弹。
  有一天,在沙丘后她翻了脸,
  指天发誓要同我一刀两断。
  法蒂玛!别这样装腔作势吧!
  果真分手,我们也要好说好散!
  是不是我爱你爱得要命,对你百依百顺,
  才使你这样得意忘形,傲气冲天!
  果真我的品德有何让你不满,
  把我从你心中彻底消除岂不坦然?
  又何必眼中抛落泪珠串串,
  似利箭,把一颗破碎的心射得稀烂?
  足不出户,闺房深处藏鸟蛋,
  待我慢慢欣赏,慢慢玩。
  昴宿星座像珠宝玉带,
  闪闪烁烁挂在天边。
  我躲过重重守卫去把她采,
  人若见我偷情,会让我一命归天。
  我到时,她已脱衣要睡,
  帐帘后只穿着一件衬衫。
  她说:“老天啊!真拿你没法儿,
  你这么胡闹,到什么时候才算完!”
  我携着她的手溜出闺房,
  她用绣袍扫掉足迹,怕人发现。
  穿过部落营区前的空场,
  我们来到了一块平地,在沙丘间。
  我扯着她的秀发,她倒在我怀里。
  酥胸紧贴,两腿丰满,
  肌肤白皙,腰身纤细。
  光洁的胸口像明镜一般。
  白里透黄,像一颗完整的鸵鸟蛋,
  吸取的营养是难得的甘泉。
  她推开我,却露出俏丽的瓜子脸,
  还有那双羚羊般娇媚的眼。
  玉颈抬起,不戴项饰,
  似羚羊的脖子,不长也不短。
  乌黑的秀发长长地披在肩,
  缕缕青丝似枣椰吐穗一串串。
  条条发辫头上盘
  有的直,有的弯。
  纤腰柔软如缰绳,
  小腿光洁似嫩树干。
  麝香满床,朝霞满天,
  美人贪睡,独享清闲。
  纤纤十指又柔又软,
  好似嫩枝,又如青蚕。
  夜晚,她的容光可以划破黑暗,
  好似修士举起明灯一盏。
  情窦初开,亭亭玉立,
  这样的淑女,谁不爱恋?
  说什么男子都是朝三暮四,
  我心中爱你,却直至海枯石烂。
  也许会有人责难,有人相劝,
  但要我忘却你,却绝对无法照办!
  夜幕垂下,好似大海掀起波澜,
  愁绪万千,齐涌心头,将我熬煎。
  黑夜像一匹骆驼,又沉又懒,
  它长卧不起,使我不禁仰天长叹:
  “漫漫长夜啊!你何时亮天?
  ——尽管白昼愁绪还是有增无减。
  夜空的星星为什么像用巨绳拴在山崖上,
  眼睁睁地不肯移动一星半点!”
  仿佛我在为乡亲们背水,
  步履维艰,任重道远。
  走过的谷地仿佛野驴空腹,荒无人烟,
  唯有狼在嚎叫,好像赌徒在同家人争辩。
  我对嚎叫的狼说:
  “咱们都是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你我都是到手就花,从不积攒,
  如今才会这样瘦弱;这样贫贱。”
  清晨出猎,鸟儿尚在睡眠,
  骑上骏马,野兽难以逃窜。
  马儿奔跑,轻捷而又矫健,
  好似山洪冲下的巨石,飞腾向前。
  枣红马丰满的脊背上向下滑动着鞍鞯,
  好似光滑的石头上向下滚动着雨点。
  莫看这马外表瘦削,腹部尖尖,
  仰天长嘶,是热血沸腾在它胸间。
  它好似在水中畅游,勇往直前,
  即使是赢了,也会在大地上扬起阵阵尘烟。
  少年新手骑上,会被抛下马鞍,
  壮士老将上马,衣衫迎风飞展。
  它奔腾不息,一往无前,
  好似孩子手中的陀螺呼呼飞转。
  腰似羚羊,腿如鸵鸟,
  跑起来狼一般轻捷,狐狸般地矫健。
  它体躯高大,两肋浑圆,
  马尾笔直,甩离地面。
  脊背坚实,光滑又平坦,
  好似新娘碾香料、砸瓜子的大石磐。
  先猎获的兽血溅在它胸前,
  有如指甲花红把白发染。
  一群羚羊突然出现在眼前,
  就像一伙朝拜的少女身着白袍镶黑边。
  它们白色的身子,黑色的腿,
  扭头逃跑,像一串罕见的珍珠项链。
  我纵马赶到了带头羊前,
  随后的群羊惊魂未定,尚未逃散。
  马儿一下子就让我连获一公一母两头羊,
  而它竟是那样轻松自如,未流一滴汗。
  火烤加水煮,齐把手艺显,
  荒漠羊肉香,野外来聚餐。
  傍晚大家赏骏马,处处是优点,
  眼睛上下看不够,众口齐夸赞。
  骏马整夜未卸鞍,
  昂首屹立在我面前。
  喂,朋友!你可看见那乌云上方好似王冠,
  又似云中伸出了两手,那是电光闪闪。
  那闪电又象是僧侣的灯,
  在添油时拨动了灯捻。
  在达里吉和欧宰伊布之间,
  我与同伴坐在那里遥望苍天。
  好大的一片阴云啊!我们齐把雨盼,
  那云右遮盖坦峰,左接希塔尔和耶兹布勒山。
  大雨倾盆,直泼在库泰法的地面,
  汇成山洪,把大树都冲得根儿朝天。
  盖南山上雨过处,
  羚羊全都被赶下了山。
  大马绿洲没有剩下一棵枣椰树干,
  除了石头砌的,房屋全成了烂泥一滩。
  迎着风雨岿然屹立的赛比尔山
  好似身披条纹大氅的王公那样威严。
  清晨,泥沙俱下的洪水环绕着穆杰米尔山,
  使它像一架纺车的轮子,在不停地飞转。
  云彩在荒原御下负担,瞬时葳蕤一片。
  好似也门布商把五颜六色的衣料展览。
  山谷里,云雀好像喝醉了美酒,
  不停地欢唱,不停地鸣啭。
  昨夜,山洪把它吞没的野兽冲得四散,
  一具具尸骸好似野葱头露出根须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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