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综合反应
心理学家保罗.罗金是一位美食家,他认为,厌恶归根到底是肮脏或者恶心的东西给人造成的一种口腔感觉。由我的话来说,就是厌恶主题。口腔综合反应罗金发现所有人都厌恶的东西主要是人自身产生的一些东西:呕吐物、粪便、尿、黏液还有血。1955年,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戈登.奥尔波特提出了厌恶“想象实验”,通过实验对象在脑海里的想象来证明自己的观点。“首先想象咽下自己的唾液,或者真的咽下一口唾液。然后想象将这些唾液吐到杯里,再将它喝下!这些天然而且属于‘我的’唾液马上就变成了陌生而恶心的东西。”罗金确实进行了这个实验,他让受试者往杯里吐出唾液之后再喝下去,他发现奥尔波特的结论是对的。即便唾液1秒钟之前还在他们的嘴里,他们都不愿意再把它喝下。罗金说,一旦这些由我们自身产生出来的东西离开了我们的身体,我们就会觉得它们很恶心。
厌恶的形成
厌恶的形成4--8岁之间,厌恶才独立出来成为人的一种情绪。孩子会因为觉得食物不好吃而不吃,但是还不懂得厌恶。罗金同时让孩子和成人去触摸和品尝小狗粪便状的巧克力。4-7岁这个年龄段以下的孩子没有意识到这有多么恶心,而大部分成年人都拒绝这样做。同样,如果你将一只已经消过毒的蚱蜢放到牛奶或果汁里,4岁以下的孩子是不会拒绝把它喝下去的。儿童和青少年对恶心的东西有偏爱。罗金提醒我们,一些新奇的商店确实出售呕吐物、黏液及排泄物的仿真品,而购买这些东西的绝大多数是小男孩。
法律专家威廉.米勒在<厌恶剖析>一书中写道,并不是只有孩子会对恶心的东西着迷。“(恶心的东西)...有一种吸引力,一种魅力,所以我们总是愿意看到血淋淋的事故现场,不舍得把视线移开...恐怖片也强烈地吸引着我们...我们自己的鼻涕、排泄物都是肮脏而恶心的东西,(但是我们)...仍然对它们好奇、着迷...其实我们经常会留意自己的分泌物,只是我们不愿意承认这一点罢了...想想我们是多么自然而然地会在擦完鼻涕后看看那张纸巾或手帕吧。”像<我为玛丽狂>这样的粗俗电影能获得成功的票房,可不能完全归功于青少年。
人际厌恶
人际厌恶罗金区别了两种厌恶,即人际厌恶和基本厌恶。他列出了4种会引起人际厌恶(这种厌恶是后天学来的)的情况:怪异、疾病、不幸的遭遇和精神变态。我们在研究中让大学生把他们能想象到的,人类所能经历的最恶心的事情写下来。有人提到了罗金所谓的口腔厌恶情况(比如,你被迫吃下别人的呕吐物),但是只占到总比例的11%。大部分人所提到的最让人不寒而栗的情况(62%的人提到)是精神上的折磨。比如美国士兵看到纳粹集中营的惨状之后的感受。他们所提到的精神厌恶中,有半数涉及到性变态行为。比如看到有人与儿童发生性行为。最后还有18%的人提到与食物无关的生理反应,比如看到生蛆的尸体。我们的研究表明,成人最不能忍受的是人际厌恶,尤其是精神厌恶,而非基本的口腔综合反应。人际厌恶的四种表现--怪异、疾病、不幸的遭遇、精神变态--同样可以归结为四主题,除了疾病外,在不同的文化和背景下,对另外三个主题都有不同的阐释,但是对于疾病人们一般不会有异议。严重缺陷、生疮流脓的伤口之类的疾病无论在哪种文化里都不会讨人喜欢。
米勒指出,人们所讨厌的东西会越来越多,而不是减少,这在每种文化里都是一样。人们的情绪警戒数据库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即使在我们刚出生的时候,这些数据库和那些引导我们对不同情绪作出反应的程序就已经不是空白的了;人类的进化历史已经给我们指明了该如何作出反应以及反应到何种程度。正如米勒所说,这些先天的东西无法改变,但是正因为这些数据库和程序是开放的,我们才会学到新的情绪和情绪诱因。
除了罗金所描述的4种人际厌恶外,还有一种厌恶--我称之为厌倦--这是针对社会生活中最重要也是最丰富的关系--夫妻关系--进行了情绪表达的精确计量研究而发现的。
一个令人惊讶的结果是,在试图解决分歧的谈话中妻子所表现出的对丈夫的厌恶,预示了未来4年中他们分开生活的时间。高特曼发现,通常当丈夫退缩,不愿意理解妻子的情绪时,妻子就会表现出厌恶。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她受够了,气饱了。这个与吃有关的说法多么形象!
米勒的一个观点很有趣,我们在亲密关系中会降低厌恶的门槛。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给孩子换尿布,擦干净孩子吐出的奶,还会照顾病人和体弱的孩子...身为父母,他们什么都愿意做。清理孩子的粪便,尽管有时孩子的粪便蹭到手和衣服上;有时还要被尿淋湿...不怕脏兮兮的东西,正是体现了无条件的,最高尚的父母之爱。”
在亲密的爱情关系中也会出现同样的现象。我们再来看看米勒的说法:“当别人的舌头在你的口中缠绵的时候,这可以说是亲密的表现,但同时也可以说是一种令人不悦的侵犯。...性爱其实就是跨越了彼此忍受厌恶的界限...性爱不过是越过了一种界限,裸露的界限。除了长时间的、亲密的爱抚和接触这些极度亲密的方式之外,还有其他一些互相敞开心扉的亲密方式。双方可以分享彼此关心的话题,倾诉自己的疑虑和担心,可以把自己的期望坦诚相告,承认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可以清楚地让对方了解自己并不完美,而是一个有弱点、需要关爱的人..我们可以将朋友或者密友定义为可以互相发牢骚的人,我们彼此都知道,这种牢骚是密友的特权。若不在密友面前,出于自尊是绝不会这样做的,因为我们害怕别人的厌恶...互相友爱让我们可以放心地将弱点暴露在朋友面前,如果没有友爱,我们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也所为人所不齿。”
米勒与众不同的见解向我们揭示了,厌恶还具有一个并不明显的社会功能。淡化厌恶而建立起来的亲密关系代表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接受对方难以启齿的事情,发生换了别人就会觉得恶心的身体接触--不仅仅是性爱。设想一下你要给陌生人而不是爱人清理呕吐物会怎样--这不仅是爱的标志,而且更能巩固爱的基础。
道德准则
厌恶的另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能让我们远离恶心的东西。显然,不吃腐烂的食物对我们有好处,而社会厌恶也让我们远离讨厌的事情。米勒说厌恶是一种道德准则,它使我们不会对讨厌的人或事作出妥协。法律专家玛东莎.娜莎波姆认为:“大多数社会都教育人们避免同那些生理上有严重缺陷,看起来很恶心的人接触。”不幸的是,这种感情可能是很危险的,因为丑化了那些看来不受欢迎的人,人们不把他们当人看,使他们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娜莎波姆认为,法律的基础不应该是所有人都厌恶的东西,而是人们所憎恨的东西。“(憎恨)...这种道德情绪远比法律的判决要有力,也比厌恶可靠得多。憎恨包含了一个公共的评判准则,它并非把罪犯当做我们道德标准之外的寄生虫或者非人的生物,这样做未免会引起争议,而是坚决地把他们也归入我们的道德标准,在这个范围内裁决他们。”
人在犯罪时的情绪状态有可能成为减轻其犯罪情节的参考依据之一。不应该把厌恶这种情绪列入考虑范围之内。...看不惯对方或是讨厌他,绝对不足以成为对他采取暴力行为的理由。
虐待他人的人通常都会辩解说对方是畜生(可不是可爱的宠物),有时则把对方说成是令人厌恶的没有生命的东西,比如垃圾和渣滓。我知道,愤怒和憎恨能够成为屠杀甚至是折磨他人的借口,但是不会在自己与他人之间设立厌恶的障碍。人们一般认为,能够阻止暴力行为发生的是受害者的形象或者声音,是他们的尖叫声和流血。但是情况并非总是如此,也许是因为他们痛苦的样子让人觉得恶心。即使我们一开始并不认为对方恶心,一旦看到他的血,看到他因为受伤或受折磨而扭曲的膨体,随之而来的往往是厌恶,而非关切。
看到他人的体内结构,尤其是带血的时候,我们都会感到恶心,(80%的厌恶,20%觉得悲伤痛苦,仿佛对照片中人受的苦感同身受)这似乎是一种本能。但是,如果流血的还是陌生人,而是自己的亲人或朋友,那我们的厌恶程度就会降低。我们会希望帮助对方减轻这种痛苦,而不是逃避。对疾病、生理痛苦的厌恶确实能让我们避免被传染,但同时也让我们忽略了要同情和关爱他人,而同情和关爱恰恰是人类聚集在一起的力量。
同情和关爱(心理学上称为移情)都不属于情绪的范畴,它们是我们对他人情绪的反应。在认知移情中,我们意识到他人的情绪;在情绪移情中,我们切身体会到他人的情绪;同情移情则使我们希望帮助他人解决问题,包括他们的情绪问题。认知移情是其他两种移情的先决条件,但是情绪移情却不是同情移情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