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基督教已然在中国人的宗教信仰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但是至少从非信仰者的角度看,它在汉语语境中的合法性身份始终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上文所及的种种诠释结构,似乎也远未实现其中可能蕴藏的初衷。
近些年中国大陆的基督教领袖发出了“神学建设”的呼吁,这或许会导引出新的诠释范式。不过以目前的条件而论,教会内的神学建设似乎很难摆脱两种久已有之的困扰,即:或者由“适应”而忽略基督教与“处境”之间的张力;或者因自守而丧失信仰对于“处境”的针对性。因此汉语语境所能为基督教提供的新的诠释范式,可能注定要立足于体制之外。我们或许可以借用朋霍非尔(D. Bonhoeffer)的概念,称之为“非宗教的基督教诠释”(non-religious interpretation of Christianity)。
朋霍非尔关于基督教的“非宗教诠释”,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在现实困境中“被逼回到理解的原点”之结果。 这困境甚至使他遭到监禁和处决,但是也使他在两方面超越了通常的神学解释:其一是信仰的“形”与“质”的问题,其二是“上帝在场”的世俗宗教与“永恒不在场” 的“意义”。这两个方面也正是“非宗教诠释”的基本指向。
按照朋霍非尔的分析,只有用“非宗教的方式谈论上帝”,才能有别于流俗的宗教观念:“信众只是在人类的知识穷尽(也许仅仅是因为他们懒得思索)、无计可施的时候才谈论上帝——上帝实际上成了舞台上的机械降神(deus ex machina),不是被用来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就是作为人类失败时重整旗鼓的力量。” 按照朋霍非尔去“形”而存“质”的宗教理想,上帝必然是“不在场”的。当信众们用通常的“宗教方式”谈论上帝的时候,其“期待视野”(horizon of expectations)实际上总是指向一种随时等待求助的神明,这必然导致上帝的边缘化。所以“一个成熟的世界正是愈发缺失上帝(more godless)的世界” ,“与我们同在的上帝,就是离弃我们的上帝;让我们活在没有上帝之假设的世界上的上帝,就是我们前去皈依的上帝。在上帝面前、与上帝同在的我们,离开上帝而在。”
其实在当今的汉语语境中,也已经出现了另一种提问的可能,即:当我们介绍基督教的神学思想、整理基督教的传播历史、叙述基督教对社会-文化的实际影响时,如果抛开任何潜隐的宗教认同,如果放弃任何先在的信仰立场,如果不以基督教作为一种外来文化的代表,那么基督教是否还有意义?换言之,在基督教排除了信仰的热情、宣教的冲动从而被置于全然世俗的语境之后,甚至在基督教被剥离于它的文化载体的情况下,它是否仍然有立身的理由?这当是我们的“非宗教诠释”之出发点。
要回答这样的问题,必须暂时搁置基督教的功能层面,进入其意义层面。在我看来,这应当包括三种根本性的讨论, 其共同的进路都在于将人文学的生存关注推至极限,使基督教神学的价值意义得以凸显。
首先是通过“知”的探究,发现神学解释学的空间。即:在承认认识的有限性、理性的有限性、真理的有限性之前提下,如何解决意义的确认问题?
其次是通过“意”的界说,追寻神学伦理学的意义。即:在意识到一切人类价值的片面性、相对性和自相矛盾性的同时,如何落实善的要求?如何使“道德正当”得到正义之信念的支持?
再次是通过“情”的价值,拓展神学美学所表达的人类期待。即:如何超越艺术的教化目的和审美目的,将其还原为“不可见理想”的“唯一可见形式”,从而与人类的终极体悟及其自我拯救的希望相沟通。
上述的三种研究进路,并不仅仅是由于“知”、“意”、“情”代表着人文学领域的三个基本维度,也并非要以基督教的价值完成真、善、美的整合,更不意味着任何一种宗教或传统可以重新主宰世界。它最终的落实,也许应当是一种价值论的神学(Axiological Theology)或者神学的价值论(Theological Axiology)。毕竟,要论证基督教在功能层面的价值,要探究基督教对于社会-文化的作用,不能不取道于意义层面的人文学(或者神学)解说。否则,基督教无法在汉语语境中立足 ,也同样无法回答西方世界的挑战。
一位在香港信义宗神学院执教多年的芬兰神学家考斯奇卡利奥(Toivo Koskikallio,即王为义)曾经说:在传统的基督教国家疏离上帝的,是邪恶之人;而在非基督教传统的中国,不信教只是因为“无动于衷”而已。 而如何才有可能“情动于中”乃至“形于言”,应当是神学诠释的真正使命。即使某些诠释被视为“批判性的和破坏性的”,用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的话说,也会“冒一种风险”,因为“除了逐步同文本的真理妥协和冒险倒向它之外,……诠释还能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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