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两

册查看有关的部分就可以得出基本的答案。为了避免繁琐的引证,我们主要依据《西汉人口地理》(葛剑雄,
1986)、《湖南省志·地理志》上册(修订本,1982)、《中国民族学概论》(栾钊韬等,1985
)、《中国人口地理》(胡焕庸,1984)、《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梁方仲,1981)、
《试析湖南县的设置和名称由来》(谭昌寿,1984年第5期《湖南师院学报》)等论着来作一结论性的概
述:战国中期前,今湖南全境为古三苗等苗瑶族的居住地。战国中期,楚国兆进中原争霸中原的努力受挫后,
在强秦的迫挤下,楚文王把楚都迁至郢(今湖北江陵),之后,楚国大力向南扩展,首先进入以常德为中心的
湘北地区。秦统一后继续向南开发五岭南北,在湖南境内从北向南依次设置长沙、罗县、临湘(今长沙)、耒
阳、郴县等郡县。两汉时对湖南继续开发,分长沙置桂阳、零陵二郡和益阳、茶阳、攸县、醴陵、@县、临
武等二十余县。这时汉族主要分布在三个地方:以常德为中心的沅澧二水中下游地区;以今长沙为中心的湘江
中下游地区;沿湘赣两省的交界线直达广东的狭长地带。除此而外,整个湖南地区的广阔腹地仍然是古苗瑶语
族的居住地或未经开发垦殖的原地,其间可能还零零星星地散布着一些“桃花源式”的汉族移民点。这样的人
口分布与民族构成的格局说明:在战国秦汉时代,整个湖南地区显然不可能通行着一种“古湘语”。更确切一
点说,即使是上述几个汉民族聚居的地区,在战国秦汉时期也只可能通行一种“古楚语”而不能把它看成是“
古湘语”。在湖南的历史文化背景中,“楚”和“湘”都有特定的历史界限,当我们需要回顾历史时,不应混
淆二者之间的历史界限。
对城步的历史文化背景作一点必要的叙述会使上面的质疑得到更为充分的支持。城步县现在的全名是“城
步苗族自治县”,建于一九五六年十一月,民国、有清一代、明初都称“城步县”,明初设为“城步巡检司”
,属武冈县。作为一个行政实体,城步的名称只能追溯到这里。唐代的城步为“飞山蛮”地,汉至隋为“无阳
五溪蛮地”。这时的“五溪蛮”系汉末溯沅江而上的“武陵蛮”。唐末“五溪蛮”据飞山自守,故又称“飞山
蛮”。“飞山蛮”自称则为“猫”,都是今天城步苗族的先民。到元末明初才有外地汉人(主要来自江西)陆
续到城步落籍定居,但县境人口中苗族仍占绝对优势。明弘治十五年设置时进行了土地丈量和人口统计,此时
仍为苗多汉少。乾隆五年“改土归流”时有不少苗族为免受民族歧视而改称汉族,进入民国后汉族人口才超过
苗族。一九八二年人口统计时,全县有苗族八万四千余人,略低于汉族人口数。根据这样的历史文化背景,无
论如何也推不出“在战国秦汉时期,城步也通行古湘语”这样的结论来。
1.2.5归纳起来,《背景》在分区过程中的失误主要有这样几条:使用了数学方法但因数据库不可
靠而未达到预期效果;选择了标准点但标准点的代表性又不强从而使其他方言点难于归集;假设了一个“古湘
语”作为展开论述的前提但这个曾一度遍及湖南全境的“古湘语”又实际上并不存在。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认
为,《背景》分区的意义似乎倒不在其分区效果如何,而在于《背景》的创新精神,给方言的分区提供了新的
思路。
1.3.0由于湖南方言的各家分区大体上已代表了目前国内外主要使用的方言分区方法,因此,本文
对上述各家分区方法的评价也可算是笔者对目前汉语方言分区现状的基本看法。
二湖南方言的再分区
2.1.0分区的事实说明,由于方言在地理上是连续的,渐变的,如果只给方言确定一个分区标准的
话,可行性相当差。由于不同的分区者对语言特征的重要性的认识常常不一致,各用不同的标准,分区结果当
然难于统一。1987年,笔者在钱曾怡老师的指导下参加了几次关于方言分区的历史、现状、标准、方法的
讨论,在不断的学习和讨论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看法,提出一种新的分区方法,叫“声韵调系统三重投影法”
,并用这种方法来对有过多种分区、有相当分区难度的湖南方言进行分区,以便和各家的分区结果相比较。具
体的做法是:以长沙(湘语代表点)为中心,东取南昌(赣语代表点),西取贵阳(西南官话代表点),从三
个代表方言点的语音系统中抽出声母系统、韵母系统、声调系统的区别性语音条目各七条,然后把湖南境内的
各方言点逐一取出来分别与三个代表点相比较,比较时按声、韵、调的顺序依次进行。由于分区条目都是七条
,判断方言点归属的隶属度是“四”,三次分区的结果都作出分区图,最后根据三张分区图来作综合分区,任
一方言点,只要在两项分区中都属某一代表点,就把它归入该点所代表的方言区,这时隶属度是“二”。据此
,湖南省的全部方言点可以归纳为五种类型:湘语型方言,赣语型方言,西南官话型方言,混合型方言(有两
项或三项分属两个或三个代表点),独立型方言(只有一项或无任何一项可归入三个代表点)。
2.2.0分区要有据以分区的材料、分区的原则、标准,及相应的图上表示,下面就这几个方面作一
些必要的说明。
2.2.1分区材料材料的好坏决定分区的质量。本文使用的材料以《湖南方言调查报告》为主,相
比较而言,这个材料是比较好的。但也有不足之处:一是调查点不足;二是记音有欠准确之处,如衡阳话;三
是有相当的调查点远离城区,有的甚至在县境边缘地带,代表性不强。鉴于这种情况,衡阳话改用李永明先生
《衡阳方言》(1986年,湖南人民出版社)的材料,涟源、双峰、新化、祁东、洞口、桃江、株州、洪江
、隆回等九个点则用《总结》中的相关材料。
2.2.2分区原则现代汉语方言分区,其实是就相关的调查点的语言材料进行归纳和分类,因此,
分区时本文遵循以下三个原则:第一是语言学标准的原则,任何非语言学的标准都不能作分区标准;第二是共
时性原则,分区时只就方言现状进行分区而不涉及方言的历史或成因;第三是系统性原则,在把握方言之间的
异同时从其系统性、整体性出发而不只根据一两个语言特征来确定方言点的归属。
2.2.3分区标准分区标准就是据以分区的条目。李荣先生在谈分区条目时提了三条,一是条目的
代表性,二是条目在语汇中的使用频率,三是条目使用频率,这三条都是指导性的意见。根据我们的理解,条
目的代表性主要指其区别性,就是一地方言区别于他方言的语言特征。同时我们还强调条目的系统性,汉语方
言之间的矩离远近,在语音上具体表现为各方言音系在声、韵、调各有关方面对立程度的大小。因此,本文分
别从长沙、南昌、贵阳三地方言的语音系统中抽出声母、韵母、声调的区别性特征各七条作为分区条目。
2.2.4图示法常用的方言分区图示法是采用划块(块状表示)围片(同言线法)的方式,这看起
来比较好看,但与实际的方言分布情况并不相符。就一方言点来看,方言持有者的个体与个体之间,户与户之
间,村、寨、城、镇之间都是非连续性的,呈离散式点状分布,因此,本文也用点状符号来表示方言类别,这
样,既可以积点成面,几个相同的点状符号也可以表示一个成片的方言区域,又可以如实反映方言分布的点面
相间、错综复杂的情况,尤其在反映方言岛、独立型方言、混合型方言等语言事实方面,有其独到之处。
2.3声母系统的分区
表一:声母系统分区条目
(附图[图])
(附图[图])
说明
1.上表中,南昌话全部采用《汉语方言字汇》(1962年,北京)中的材料,贵阳话的材料是笔者调
查的。下二表同,不另说明。
2.取点比较时,如果碰到古全浊声母今仍读全浊塞音塞擦音时,则归入长沙点。
3.由于第六项长沙话与南昌话属同一类型,因而两地的区别条目只有六项,如果出现南昌、长沙各点三
条的情况时,就着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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