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语言与文字的关系研究,一直都是语言类相关学家所重点关注的内容,目前现代语言学之父“索绪尔”的观点最为流行,且为大家所广泛认可。在对语言学进行分析时,部分研究学者提出了文字是语言的符号,而这一观点却并未被其他学者所认可,这主要是由于汉字在表意文字中可以表现出更具革命性的意义,而这也是索绪尔所认定的一个观点之一[3]。针对语言和文字的关系,主要可以总结为三种不同的类型,第一种为语言与文字是各自独立的两个不同存在;第二种为语言可以实现对文字的有效记录;第三种则认为文字是语言的符号,以此来实现对语言的记录。针对第一个观点的研究,部分研究学者创立了语言学和文字学,而针对第二种观点,当代学者认为其不符合现有的实际情况,从而也未能实现对其的研究。目前,被广泛认定的主要为第三种看法,索绪尔曾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指出,语言与文字都属于一种符号系统,相比之下,文字存在的理由就是为了实现对语言的表现。文字不能实现对事物的代表,在文字与事物之间,必须通过语言作为中介,这一说法自提出以后,也受到了部分相关学者的质疑,同时发现文字是语言的符号,然而针对于拼音文字,却无法反映出表意文字的实际意义。综上可知,文字并不是语言符号中的符号,但其作为一种符号也可以实现对语言的充分表现,因此可以总结为文字包含于语言当中。
结束语
我国拥有数千年的发展历史,汉字不仅伴随了我国漫长的发展历程,同时也凸显出了我国的传统特色文化内涵,并为形成更具文化价值的汉语奠定了有效的基础。本研究首先分析了语言与文字的不同内涵,并分别对语言的定义和性质以及文字的概念和属性进行了阐述;其次针对语言与文字的关系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结合索绪尔的基本理念和观点,实现了对二者关系的再解读,为凸显出汉字在我国语言中的文化价值提供了一些理论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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